【造谣大象丢失被拘】为了和微信群成员开玩笑,北京一男子伪造了警情通报并在群内发布,群成员通过微博进行转发,导致在网上传播。于是,北京动物园大象走失的消息网络刷屏。
一则落款为“北京市公安局”的“警情通报”在网络流传,称北京市动物园一头2吨大象丢失,并被网友大量转发。随后,北京动物园发布消息证实上述消息为无中生有消息,北京市公安局也辟谣表示网传“警情通报”为假消息。北京警方昨日通报,已将造谣人员毛某某抓获,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10月10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布“海淀区动物园丢失一头大象的警情通报”,引发社会关注。经核实,此消息系谣言,北京动物园和北京警方及时辟谣。同时,警方表示,冒用警方名义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是违法行为,警方已经对此事开展调查,同时敦促造谣者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据了解,事发当日,北京动物园方面向海淀公安分局报案。经警方工作,当日22时许,北京警方将造谣人员毛某某(男,25岁,北京人)抓获。他交代称,为了和微信群成员开玩笑,他就伪造了警情通报并在群内发布,群成员通过微博进行转发,导致在网上传播。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对于这次错误,毛某某深感后悔,表示他没有意识到这样开玩笑可能带来的后果,没有想到假通报被传播后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自己将接受教训,也希望大家以此为戒,在网上也不能做出圈出格的事。
北京警方提示市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警方将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行为,请各位网友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遇有谣言,请及时举报。
同时,警方表示,冒用警方名义编造散布不实信息是违法行为,警方已经对此事开展调查,同时敦促造谣者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造谣生事大象丢失被拘】为了和微信群成员开玩笑,北京一男子伪造了警情通报并在群内发布,群成员通过微博进行转发,导致在网上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