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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警方通报“12.16”一男子坠楼身亡案件侦查情况】2018年12月16日下午,男子黄某某从广州市越秀区一德路488号大同坊9楼坠楼死亡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区两级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的调查进展情况向社会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12月16日17时17分许,越秀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一德路大同坊北座对出人行道上有一男子从楼上坠落倒地。接报后,越秀警方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120”医务人员到场。经医务人员现场确定,该坠楼男子已经死亡。经初步调查后,越秀警方依法立案侦查,17日对6名嫌疑人刑事拘留。连日来,经专案组深入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证人、讯问嫌疑人、视频侦查和刑事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情况基本查清。
二、涉案人员情况
(一)死者情况
黄某某(男,20岁),生前为人民南路新中国大厦沐沐服装店的员工,负责一德路大同坊9楼服装店仓库的配货工作。
(二)嫌疑人情况
1、许某,女,32岁,现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案发前系沐沐服装店老板。
2、刘某荣,男,41岁,许某的男友,现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案发前系天河区某餐厅法人代表。
3、张某矜,男,29岁,暂住广州市越秀区某小区,案发前系代驾司机。
4、来某甫,男,20岁,暂住广州市某酒吧员工宿舍,案发前系某酒吧保安。
5、贾某恒,男,18岁,暂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案发前系某物业公司保安;
6、吴某,男,29岁,暂住广州市白云区某出租屋,案发前系某物业保安,今年8月以来失业。
(三)相关人员
1、林某耀,男,22岁,沐沐服装店员工。
2、朱某鹏,男,26岁,原沐沐服装店员工,案发前已被辞退。
三、初步调查情况
(一)案件起因。
12月15日,服装店老板许某获知其员工黄某某等人有盗卖服装店货物牟利的行为,于是将该情况告知其男友刘某荣,刘某荣即通过张某矜召集贾某恒、来某甫、吴某等4人,找黄某某等人质问、核实是否存在盗卖该店衣物。
(二)案件经过。
据现场视频监控显示:12月16日14时至15时,许某、刘某荣、张某矜、来某甫、贾某恒、吴某6人先后到达案发地大同坊。15时21分,许某等人在9楼服装店仓库处(933档)找到正在仓库内工作的黄某某,并将其带至9楼的西阳台处予以控制。15时46分,另一服装店员工林某耀来到9楼,随后被带至9楼的东阳台处予以控制,两侧阳台人员互有走动、交流。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黄某某被控制质问期间,黄某某向刘某荣承认有盗窃店内货物的行为。贾某恒目睹刘某荣在西阳台曾用拳头击打、用脚踢黄某某腹部。17时16分许,走入西阳台的张某矜目睹黄某某身体正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阳台玻璃护栏顶端,随后黄某某手脚滑脱坠落。负责看守黄某某的吴某称,其当时正在阳台内翻看手机。
经电子勘查:16时许至17时02分,黄某某仍用自己的手机与其家人进行微信联系。
据现场勘验:9楼西阳台的玻璃护栏高114.8cm,黄某某身高169cm。护栏上发现两处相距56cm的抓痕,抓痕方向由外向内,经检验出黄某某DNA。黄某某身体部分碰到8楼阳台护栏顶端,致身体向护栏外侧漂移,在8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留下长42cm的印痕,印痕对应外侧玻璃有3条擦蹭痕迹,该处擦蹭痕迹检出黄某某DNA。黄某某继续坠下至7楼,7楼阳台比9楼阳台外突140cm,碰撞到7楼阳台护栏上端,留下擦蹭痕迹,最后坠落至1楼地面。
12月19日,经死者家属委托,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尸体检验,解剖结论为:体表及体内未检见工具、徒手等暴力打击所致的损伤特征。体表及体内损伤具有外轻内重特点,损伤可由巨大外力与较大平面相互作用于人体一次形成。损伤符合高坠形成。高坠着地点主要为左顶枕部及左胸背左腰部,死因为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及多发性胸腹部器官损伤。
(三)综合分析。
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解剖及物证检验情况,死者黄某某系攀越9楼阳台护栏坠落死亡。有关犯罪嫌疑人在非法拘禁黄某某期间的殴打行为警方正在深入调查。
四、其他相关问题
(一)关于网传“一赤膊男子在角落被逼问殴打”视频中男子是死者黄某某的调查情况。经警方侦查,视频中的男子并非死者黄某某。该视频早在2018年12月7日已由新浪微博ID“金X新闻资讯”发布,在网上广泛流传,与本案无关。
(二)关于新浪微博ID“无敌聪哥”发布“有一亲属女孩,亲眼看见受害死者从楼上扔下来,扔下来时没有喊叫,是已经被打死后才扔下的”信息的调查情况。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微博信息为博主詹某自行编造并散布的虚假信息。目前,詹某因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三)关于网传“警方要求家属签名确认是自杀”的情况。经调查确认,黄某某死亡后,公安机关向其家属出具死亡通知书并让家属签名。其中,死亡原因描述为“符合高坠死亡”。根据《法医现场学》解释,人体从高处以自由落体运动坠落于地面或其他物体上的过程称为高坠,由此造成的死亡,称为“高坠死亡”。家属在拒绝签名后通过社交自媒体发布了该信息。
(四)关于黄某某盗卖沐沐服装店行为。经公安机关侦查,沐沐服装店原员工朱某鹏供认,死者黄某某伙同自己及他人(在逃)盗卖店内货物2次,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分赃。12月16日16时54分至17时02分,死者也曾通过微信聊天告知家属其盗卖货物的行为被发现的情况。
(五)关于个别网友质疑犯罪嫌疑人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为何其微博仍在运行? 警方自12月17日对许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后,该6人一直在看守所内处于羁押状态,其个人手机作为电子物证介质,被警方依法扣留。事实上,任何人只要掌握登录帐号和密码,就可以对相关微博进行一系列操作。
以上是该案的基本情况。在此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公安的关心支持,警方将秉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要求,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闻通报会有关记者关注问题整理】
1、新华社广东分社:事发现场有没有监控视频?视频监控记录下那些事发过程?
答:事发现场中心区域为大同坊9楼的西阳台,此区域为监控视频的死角,周边及案发前后时间段内死者、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警方均已提取。视频监控记录下死者在9楼仓库工作的情形,以及嫌疑人和死者进出西阳台的情形。
2、新华社广东分社:该案是否存在涉黑团伙?许某等6名嫌疑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答: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部署正在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方不会放过任何的涉黑恶犯罪线索。警方暂未接报涉及该案的、有具体指向的涉黑线索。警方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根据目前侦查情况,许某和刘某荣是情侣关系,另外4名嫌疑人系刘某荣通过其中的张某矜临时叫来,和许某互不认识。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3、南方日报:在警方的通报中,给其父亲辨认有关“死者黄某某被女老板殴打的”视频到底是什么视频?
答:该案发生后,网络有人传播“一赤膊男子在角落被逼问殴打”的视频,称是黄某某被殴打的现场视频,以讹传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警方系统比对证实,视频中的男子并非死者黄某某本人。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视频早在2018年12月7日已由新浪微博ID“金X新闻资讯”发布,在网上广泛流传。该视频与本案无关。#警方通报十三行坠楼事件# #广州警方辟谣小伙被扔下楼##广州服装店男员工坠亡#
一、案件基本情况
12月16日17时17分许,越秀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一德路大同坊北座对出人行道上有一男子从楼上坠落倒地。接报后,越秀警方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120”医务人员到场。经医务人员现场确定,该坠楼男子已经死亡。经初步调查后,越秀警方依法立案侦查,17日对6名嫌疑人刑事拘留。连日来,经专案组深入开展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证人、讯问嫌疑人、视频侦查和刑事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情况基本查清。
二、涉案人员情况
(一)死者情况
黄某某(男,20岁),生前为人民南路新中国大厦沐沐服装店的员工,负责一德路大同坊9楼服装店仓库的配货工作。
(二)嫌疑人情况
1、许某,女,32岁,现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案发前系沐沐服装店老板。
2、刘某荣,男,41岁,许某的男友,现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案发前系天河区某餐厅法人代表。
3、张某矜,男,29岁,暂住广州市越秀区某小区,案发前系代驾司机。
4、来某甫,男,20岁,暂住广州市某酒吧员工宿舍,案发前系某酒吧保安。
5、贾某恒,男,18岁,暂住广州市海珠区某小区,案发前系某物业公司保安;
6、吴某,男,29岁,暂住广州市白云区某出租屋,案发前系某物业保安,今年8月以来失业。
(三)相关人员
1、林某耀,男,22岁,沐沐服装店员工。
2、朱某鹏,男,26岁,原沐沐服装店员工,案发前已被辞退。
三、初步调查情况
(一)案件起因。
12月15日,服装店老板许某获知其员工黄某某等人有盗卖服装店货物牟利的行为,于是将该情况告知其男友刘某荣,刘某荣即通过张某矜召集贾某恒、来某甫、吴某等4人,找黄某某等人质问、核实是否存在盗卖该店衣物。
(二)案件经过。
据现场视频监控显示:12月16日14时至15时,许某、刘某荣、张某矜、来某甫、贾某恒、吴某6人先后到达案发地大同坊。15时21分,许某等人在9楼服装店仓库处(933档)找到正在仓库内工作的黄某某,并将其带至9楼的西阳台处予以控制。15时46分,另一服装店员工林某耀来到9楼,随后被带至9楼的东阳台处予以控制,两侧阳台人员互有走动、交流。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在黄某某被控制质问期间,黄某某向刘某荣承认有盗窃店内货物的行为。贾某恒目睹刘某荣在西阳台曾用拳头击打、用脚踢黄某某腹部。17时16分许,走入西阳台的张某矜目睹黄某某身体正位于护栏外侧并用双手抓住阳台玻璃护栏顶端,随后黄某某手脚滑脱坠落。负责看守黄某某的吴某称,其当时正在阳台内翻看手机。
经电子勘查:16时许至17时02分,黄某某仍用自己的手机与其家人进行微信联系。
据现场勘验:9楼西阳台的玻璃护栏高114.8cm,黄某某身高169cm。护栏上发现两处相距56cm的抓痕,抓痕方向由外向内,经检验出黄某某DNA。黄某某身体部分碰到8楼阳台护栏顶端,致身体向护栏外侧漂移,在8楼阳台玻璃护栏顶端留下长42cm的印痕,印痕对应外侧玻璃有3条擦蹭痕迹,该处擦蹭痕迹检出黄某某DNA。黄某某继续坠下至7楼,7楼阳台比9楼阳台外突140cm,碰撞到7楼阳台护栏上端,留下擦蹭痕迹,最后坠落至1楼地面。
12月19日,经死者家属委托,中山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对死者进行尸体检验,解剖结论为:体表及体内未检见工具、徒手等暴力打击所致的损伤特征。体表及体内损伤具有外轻内重特点,损伤可由巨大外力与较大平面相互作用于人体一次形成。损伤符合高坠形成。高坠着地点主要为左顶枕部及左胸背左腰部,死因为高坠致严重颅脑损伤及多发性胸腹部器官损伤。
(三)综合分析。
综合现场勘查、尸体检验、解剖及物证检验情况,死者黄某某系攀越9楼阳台护栏坠落死亡。有关犯罪嫌疑人在非法拘禁黄某某期间的殴打行为警方正在深入调查。
四、其他相关问题
(一)关于网传“一赤膊男子在角落被逼问殴打”视频中男子是死者黄某某的调查情况。经警方侦查,视频中的男子并非死者黄某某。该视频早在2018年12月7日已由新浪微博ID“金X新闻资讯”发布,在网上广泛流传,与本案无关。
(二)关于新浪微博ID“无敌聪哥”发布“有一亲属女孩,亲眼看见受害死者从楼上扔下来,扔下来时没有喊叫,是已经被打死后才扔下的”信息的调查情况。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微博信息为博主詹某自行编造并散布的虚假信息。目前,詹某因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三)关于网传“警方要求家属签名确认是自杀”的情况。经调查确认,黄某某死亡后,公安机关向其家属出具死亡通知书并让家属签名。其中,死亡原因描述为“符合高坠死亡”。根据《法医现场学》解释,人体从高处以自由落体运动坠落于地面或其他物体上的过程称为高坠,由此造成的死亡,称为“高坠死亡”。家属在拒绝签名后通过社交自媒体发布了该信息。
(四)关于黄某某盗卖沐沐服装店行为。经公安机关侦查,沐沐服装店原员工朱某鹏供认,死者黄某某伙同自己及他人(在逃)盗卖店内货物2次,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分赃。12月16日16时54分至17时02分,死者也曾通过微信聊天告知家属其盗卖货物的行为被发现的情况。
(五)关于个别网友质疑犯罪嫌疑人许某被警方刑事拘留,为何其微博仍在运行? 警方自12月17日对许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后,该6人一直在看守所内处于羁押状态,其个人手机作为电子物证介质,被警方依法扣留。事实上,任何人只要掌握登录帐号和密码,就可以对相关微博进行一系列操作。
以上是该案的基本情况。在此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公安的关心支持,警方将秉承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要求,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新闻通报会有关记者关注问题整理】
1、新华社广东分社:事发现场有没有监控视频?视频监控记录下那些事发过程?
答:事发现场中心区域为大同坊9楼的西阳台,此区域为监控视频的死角,周边及案发前后时间段内死者、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警方均已提取。视频监控记录下死者在9楼仓库工作的情形,以及嫌疑人和死者进出西阳台的情形。
2、新华社广东分社:该案是否存在涉黑团伙?许某等6名嫌疑人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答: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按照中央部署正在深入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方不会放过任何的涉黑恶犯罪线索。警方暂未接报涉及该案的、有具体指向的涉黑线索。警方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举报线索。
根据目前侦查情况,许某和刘某荣是情侣关系,另外4名嫌疑人系刘某荣通过其中的张某矜临时叫来,和许某互不认识。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3、南方日报:在警方的通报中,给其父亲辨认有关“死者黄某某被女老板殴打的”视频到底是什么视频?
答:该案发生后,网络有人传播“一赤膊男子在角落被逼问殴打”的视频,称是黄某某被殴打的现场视频,以讹传讹,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经警方系统比对证实,视频中的男子并非死者黄某某本人。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该视频早在2018年12月7日已由新浪微博ID“金X新闻资讯”发布,在网上广泛流传。该视频与本案无关。#警方通报十三行坠楼事件# #广州警方辟谣小伙被扔下楼##广州服装店男员工坠亡#
你有多谦卑,就有多高贵
成熟的麦穗,是饱满而弯下腰的。
1
去年年初的时候,有家医院要拍一部宣传片,我参与脚本创作。那是我第一次去这家医院,不知道院长办公室在几楼,就四下看想找个人问问。
大厅里人来人往,大多是来就医的。有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在打扫地上的脏东西,估计是医院的工作人员。我走过去问,院长办公室在几楼?
男子抬起头,我有点吃惊,此人气质不俗,儒雅中透着坚定。他直起身特别礼貌地告诉我,院长在三楼。我不由好奇地问,您是干什么工作的?他呵呵笑:我是医院的清洁工。
我半信半疑地坐电梯上楼。
在院长办公室,我们正说着脚本的事,有人使劲敲门。还没等院长回应,门就开了,进来一位中年男人,穿着白大褂,一脸傲慢和愤怒,走到院长跟前大声质问:为什么这次的先进是王院长?他什么都不会,每天就会到处瞎逛。我是学术带头人,每年给医院创造多大的经济效益。请问他呢,为医院做了什么贡献?
院长看来是见惯了这种场面,淡定地说,这次市里这个领域的先进个人名额就一个,是大家选的,又不是我一个人定的。王院长德才兼备,也是实至名归,你别有情绪,争取下次,好吧?
院长不软不硬的几句话,说得那个人不好再说啥。或许也是看我拿着笔记本的严肃样子,嘟囔一句扭脸走了。
2
看我一脸困惑,院长和我解释:这位是我们的外科主任,技术能力挺不错,只是为人太高调,每次选先进什么的,他的票都不多,可他又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经常为这事生气。他说的那位王院长,是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人品一流,为人低调谦虚,后勤这块工作做得挑不出一点毛病。别以为吃喝拉撒睡是小事,真正能做到他这样,可不容易。他每天没事的时候就在医院里转,看到属于他工作范畴之内的问题从不拖沓,还经常和保洁人员一起搞卫生,亲自做示范,让大家按他的标准去做。
我一下子想起大厅那位气质出众的保洁工,和院长描述了他的外貌特征,院长说那就是王副院长 ,特别优秀,我们这里没有不敬重他的。
我有一位老领导曾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你要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别人未必把你当回事;你要是把自己不怎么当回事,人家才会把你当回事。
那时我很年轻,特别不理解这句绕弯弯的话。老领导给我解释:一个人,他要是翘着尾巴不可一世,你是不是在心里很别扭,进而轻视他?如果一个人,特别低调谦逊,彬彬有礼,你是不是愿意亲近他,报之以尊重?
此时此刻,我电光火石般想起这句话,觉得简直太恰如其分。
3
有一次,我和同事去外地培训,据说给我们培训的老师是业内专家。会议大厅坐了很多听课的人,大家都翘首以待。
时间到了,培训老师从后面走出来,先和大家打了招呼,然后慷慨激昂地说:如果你得到过我的培训,能力和水平没有大幅度提高,出去以后不要说是我的学生,我丢不起这人!
大家面面相觑,初次谋面就夸下海口,这话听着真是刺耳朵,真的有抬腿走掉的冲动。可来了总得听听老师讲了些啥吧,或许人家有真才实学,才这样骄傲自负的吧。
听了有一个小时的课,我竟然没听出什么新意。那些资料都是拼凑的,很多人都讲过,不禁非常失望。
回头打量了下四周,发现不少座位都空了,一些人已经先我退场。我拉了一下同事的衣服,她心领神会把手里的东西装起来,趁老师回头的工夫,我俩也悄悄溜了出来。
同事边走边抱怨,这位老师讲得真不咋地,大话说得倒是无边,唬人呢。
我笑,真是应了那句话:成熟的麦穗,是饱满而弯下腰的;真正有内涵的人,一定是俯身做事情。
4
看过一个故事。有一年,北大新生入学,一个学生带着行李,一时顾不过来,他看见不远处有位老人,就让这位老人帮他看行李,自己去报到。
一个多小时后这个学生办完手续回来,那位老人一直在那里恪尽职守。这个学生只是简单道了谢,老人也没说啥就离开了。
第二天,学校举行开学典礼,那个学生发现给他看行李的老人竟然是北大副校长、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
其实,无论什么时代都一样,真正有成就的人,鲜有张牙舞爪、狂妄自大的,反而大都是谦逊而低调的。
我们都应该谦和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你尊重别人,才能换来别人的好感和认同。凡自高者,必降为低;凡自低者,必升为高。
你有多谦卑,你就有多高贵。人若懂得尊重和自重,世界便会把他举过头顶。
{来源:苏心(ID:suxin98498)版权属于原作者}
成熟的麦穗,是饱满而弯下腰的。
1
去年年初的时候,有家医院要拍一部宣传片,我参与脚本创作。那是我第一次去这家医院,不知道院长办公室在几楼,就四下看想找个人问问。
大厅里人来人往,大多是来就医的。有一位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在打扫地上的脏东西,估计是医院的工作人员。我走过去问,院长办公室在几楼?
男子抬起头,我有点吃惊,此人气质不俗,儒雅中透着坚定。他直起身特别礼貌地告诉我,院长在三楼。我不由好奇地问,您是干什么工作的?他呵呵笑:我是医院的清洁工。
我半信半疑地坐电梯上楼。
在院长办公室,我们正说着脚本的事,有人使劲敲门。还没等院长回应,门就开了,进来一位中年男人,穿着白大褂,一脸傲慢和愤怒,走到院长跟前大声质问:为什么这次的先进是王院长?他什么都不会,每天就会到处瞎逛。我是学术带头人,每年给医院创造多大的经济效益。请问他呢,为医院做了什么贡献?
院长看来是见惯了这种场面,淡定地说,这次市里这个领域的先进个人名额就一个,是大家选的,又不是我一个人定的。王院长德才兼备,也是实至名归,你别有情绪,争取下次,好吧?
院长不软不硬的几句话,说得那个人不好再说啥。或许也是看我拿着笔记本的严肃样子,嘟囔一句扭脸走了。
2
看我一脸困惑,院长和我解释:这位是我们的外科主任,技术能力挺不错,只是为人太高调,每次选先进什么的,他的票都不多,可他又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经常为这事生气。他说的那位王院长,是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人品一流,为人低调谦虚,后勤这块工作做得挑不出一点毛病。别以为吃喝拉撒睡是小事,真正能做到他这样,可不容易。他每天没事的时候就在医院里转,看到属于他工作范畴之内的问题从不拖沓,还经常和保洁人员一起搞卫生,亲自做示范,让大家按他的标准去做。
我一下子想起大厅那位气质出众的保洁工,和院长描述了他的外貌特征,院长说那就是王副院长 ,特别优秀,我们这里没有不敬重他的。
我有一位老领导曾跟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你要是太把自己当回事,别人未必把你当回事;你要是把自己不怎么当回事,人家才会把你当回事。
那时我很年轻,特别不理解这句绕弯弯的话。老领导给我解释:一个人,他要是翘着尾巴不可一世,你是不是在心里很别扭,进而轻视他?如果一个人,特别低调谦逊,彬彬有礼,你是不是愿意亲近他,报之以尊重?
此时此刻,我电光火石般想起这句话,觉得简直太恰如其分。
3
有一次,我和同事去外地培训,据说给我们培训的老师是业内专家。会议大厅坐了很多听课的人,大家都翘首以待。
时间到了,培训老师从后面走出来,先和大家打了招呼,然后慷慨激昂地说:如果你得到过我的培训,能力和水平没有大幅度提高,出去以后不要说是我的学生,我丢不起这人!
大家面面相觑,初次谋面就夸下海口,这话听着真是刺耳朵,真的有抬腿走掉的冲动。可来了总得听听老师讲了些啥吧,或许人家有真才实学,才这样骄傲自负的吧。
听了有一个小时的课,我竟然没听出什么新意。那些资料都是拼凑的,很多人都讲过,不禁非常失望。
回头打量了下四周,发现不少座位都空了,一些人已经先我退场。我拉了一下同事的衣服,她心领神会把手里的东西装起来,趁老师回头的工夫,我俩也悄悄溜了出来。
同事边走边抱怨,这位老师讲得真不咋地,大话说得倒是无边,唬人呢。
我笑,真是应了那句话:成熟的麦穗,是饱满而弯下腰的;真正有内涵的人,一定是俯身做事情。
4
看过一个故事。有一年,北大新生入学,一个学生带着行李,一时顾不过来,他看见不远处有位老人,就让这位老人帮他看行李,自己去报到。
一个多小时后这个学生办完手续回来,那位老人一直在那里恪尽职守。这个学生只是简单道了谢,老人也没说啥就离开了。
第二天,学校举行开学典礼,那个学生发现给他看行李的老人竟然是北大副校长、著名学者季羡林先生。
其实,无论什么时代都一样,真正有成就的人,鲜有张牙舞爪、狂妄自大的,反而大都是谦逊而低调的。
我们都应该谦和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你尊重别人,才能换来别人的好感和认同。凡自高者,必降为低;凡自低者,必升为高。
你有多谦卑,你就有多高贵。人若懂得尊重和自重,世界便会把他举过头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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