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事故案例曝光】2021年02月19日20时许,在延齐公路延津县小布村路段,李某驾驶苏A18**6号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时,与同方向行驶李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载邵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和邵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新乡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李某送检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牢牢记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规,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也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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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男子在公安局门口酒驾】近日,金湖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武装巡逻中队正准备上路巡逻,车刚出警营大门,就发现园林路上一辆摩托车由南向北行驶的摇摇晃晃,险些跌倒。民警遂上前对其进行询问、盘查,发现驾驶人张某满嘴酒气,语无伦次,现场就承认中午和朋友一起吃饭并喝了几杯白酒。民警依法对其人、车进行查扣,并进行呼气检测,后又带至县人民医院进行血检。经法定程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4.95mg/100ml,属于酒后危险驾驶,目前该案已移交交警部门处理。这也创下了金湖巡特警巡防抓获速度最快、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记录。(来源:金湖关注)#淮安[地点]#
多日纠纷一朝化解 久久为功促进和谐 ——白草塬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矛盾调解工作纪实
近日,白草塬镇内一起愈演愈烈的经济纠纷,在白草塬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的久久为功下,最终顺利化解,当事三方化干戈为玉帛,有效促进了全镇和谐稳定。
源于失误 形成误会
2018年5月份,北刘村村民尚某,向北刘村北社村民刘某某、李某某流转土地7亩用以种植蛋白桑,土地流转费用50元/亩,当时为口头协议,未签订流转合同。
2019年5月,浙江客商在北刘村流转土地用以种植西瓜,刘某某、李某某土地在流转选址范围内,刘某某、李某某两人以尚某未按时兑付土地流转费为由,将土地再次流转给浙江客商,并在大棚实施建设一个月前多次通知尚某将药苗转至其他地中,尚某并未按期将药苗转移。由于西瓜种植大棚建设工期紧张,经刘某某、李某某两人同意,大棚建设人员将尚某种植的苗木旋耕。而尚某误认为是村委会授意将其药苗旋耕,多次上访。
出师不利 调解失效
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期间,白草塬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以及北刘村,多次与对刘某某、李某某、尚某再次进行了调解,调解时,尚某提出补偿其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而据刘某某、李某某介绍,尚某地内药苗生长稀疏,杂草丛生,无法接受7万元的赔偿,未达成和解。
一波三折 调解陷入僵局
在随后的调解中,尚某称,7亩药苗所有权归北刘村村民常某某,他只是负责管理。常某某以药苗被毁,不愿支付其他承包费用,造成尚某资金运转困难,为此,尚某提出只要解决常某某未支付的其他承包费的问题,他就不再上访。
2021年1月7日,北刘村包村干部、村干部找常某某进行协商,常某某称,药苗为外地购买的优等品种,运输、种植、管理成本高达7万元,如不能解决7万元的损失,则本人不同意调解。调解陷入了僵局。
调整策略 化干戈为玉帛
为了切实解决纠纷,镇上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综治中心、司法所、北刘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通过邀请村上乡贤,以及与常某某、尚某熟知的人多次到其家中进行调解,化解积怨。2021年2月2日,组织尚某、常某某、北刘村当事三方进行了协商,经协商,将药苗损失赔偿金额从7万元降至4.2万元。
3月3日,镇上再次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相关人员,与尚某、常某某、北刘村进行了协商,经协商调解,三方达成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对于4.2万元损失赔偿金,由常某某本人承担1万元,尚某承担0.5万元,其余2.7万元,由北刘村负责承担,彻底化解了矛盾。
僵持了多日的矛盾纠纷通过大家的努力,终于烟消云散。白草塬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将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平安、和谐白塬建设。
近日,白草塬镇内一起愈演愈烈的经济纠纷,在白草塬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的久久为功下,最终顺利化解,当事三方化干戈为玉帛,有效促进了全镇和谐稳定。
源于失误 形成误会
2018年5月份,北刘村村民尚某,向北刘村北社村民刘某某、李某某流转土地7亩用以种植蛋白桑,土地流转费用50元/亩,当时为口头协议,未签订流转合同。
2019年5月,浙江客商在北刘村流转土地用以种植西瓜,刘某某、李某某土地在流转选址范围内,刘某某、李某某两人以尚某未按时兑付土地流转费为由,将土地再次流转给浙江客商,并在大棚实施建设一个月前多次通知尚某将药苗转至其他地中,尚某并未按期将药苗转移。由于西瓜种植大棚建设工期紧张,经刘某某、李某某两人同意,大棚建设人员将尚某种植的苗木旋耕。而尚某误认为是村委会授意将其药苗旋耕,多次上访。
出师不利 调解失效
2019年5月至2020年9月期间,白草塬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以及北刘村,多次与对刘某某、李某某、尚某再次进行了调解,调解时,尚某提出补偿其直接经济损失7万元。而据刘某某、李某某介绍,尚某地内药苗生长稀疏,杂草丛生,无法接受7万元的赔偿,未达成和解。
一波三折 调解陷入僵局
在随后的调解中,尚某称,7亩药苗所有权归北刘村村民常某某,他只是负责管理。常某某以药苗被毁,不愿支付其他承包费用,造成尚某资金运转困难,为此,尚某提出只要解决常某某未支付的其他承包费的问题,他就不再上访。
2021年1月7日,北刘村包村干部、村干部找常某某进行协商,常某某称,药苗为外地购买的优等品种,运输、种植、管理成本高达7万元,如不能解决7万元的损失,则本人不同意调解。调解陷入了僵局。
调整策略 化干戈为玉帛
为了切实解决纠纷,镇上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综治中心、司法所、北刘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通过邀请村上乡贤,以及与常某某、尚某熟知的人多次到其家中进行调解,化解积怨。2021年2月2日,组织尚某、常某某、北刘村当事三方进行了协商,经协商,将药苗损失赔偿金额从7万元降至4.2万元。
3月3日,镇上再次组织综治中心、司法所等相关人员,与尚某、常某某、北刘村进行了协商,经协商调解,三方达成协议,并签订调解协议书。对于4.2万元损失赔偿金,由常某某本人承担1万元,尚某承担0.5万元,其余2.7万元,由北刘村负责承担,彻底化解了矛盾。
僵持了多日的矛盾纠纷通过大家的努力,终于烟消云散。白草塬镇综治中心、司法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将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平安、和谐白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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