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金复盘日记-博澜格出品
本栏目仅代表个人思考,开年不利,连续阴线让投资者还疑人生,记得上一次复盘,我们提到资金流出注意保护利润,支撑位的攻防战,在周五继续向下寻求支撑,暂时小十字星收盘,今天我们只用HS300做解释,我们刚刚研发的指标“VIP大资金”用来识别在关键支撑位大资金是否有介入,想止跌资金必须入场,才有后来的反弹,如图暂时还没有大资金信号,所以还不能判断止跌,我相信我们的测试客户已经大部分获利了结仓位很轻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关注大资金入场,“天眼波段”入场继续寻宝之路,好了做好波段比判断未来更有效,强调一下今年的情况,风格切换创业板根据“摸金校尉”指标有回归需求估值较高,维稳是今年主题局部行情短暂快速,所以还是跟踪好“天眼波段”吧[并不简单]
本栏目仅代表个人思考,开年不利,连续阴线让投资者还疑人生,记得上一次复盘,我们提到资金流出注意保护利润,支撑位的攻防战,在周五继续向下寻求支撑,暂时小十字星收盘,今天我们只用HS300做解释,我们刚刚研发的指标“VIP大资金”用来识别在关键支撑位大资金是否有介入,想止跌资金必须入场,才有后来的反弹,如图暂时还没有大资金信号,所以还不能判断止跌,我相信我们的测试客户已经大部分获利了结仓位很轻了,那么接下来就是关注大资金入场,“天眼波段”入场继续寻宝之路,好了做好波段比判断未来更有效,强调一下今年的情况,风格切换创业板根据“摸金校尉”指标有回归需求估值较高,维稳是今年主题局部行情短暂快速,所以还是跟踪好“天眼波段”吧[并不简单]
#“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拖欠工资、单位不给办解聘手续、女职工劳动保护......你关心的这些问题有答案啦!】针对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田明近日做客市人社局“在线问政”栏目,主要就“劳动保障监察维权”主题与网友互动答疑——
问:2020年2月下旬复工后,公司以疫情原因长期拖欠工资,不按时缴纳社保,一开始大家表示理解,并且相信公司给出的发薪计划,但是一直到今年12月,整整一年都在推脱工资结清事宜,没有补交社保,导致医保欠费无法正常就医报销等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几次催促后公司内部发出通知,要我们月底自己去主动离职,明年1月31日前结清工资,但是大家被公司拖欠了这么久,真的不太相信公司的承诺,怕离开公司后要钱更困难。我们都是一群90后刚入职场不久,很多时候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所以想求助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尽快要到工资和社保?
答:如您所在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您可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通过“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举报投诉平台举报投诉(关注“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办事大厅——劳动监察)。若有疑问,可拨打82670331咨询。
问:我还在哺乳期。10个半月,公司要求我上14-22点的晚班,一周五天。理由是这是中班,不是夜班。法律是没有具体对晚班的定义。请问是否违法?可否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夜班工作一般是晚上10:00以后。如果您在哺乳期,用人单位安排您夜班劳动或加班的,您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问:公司不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医保,从九月份到现在都没有缴纳,而且还在12月份给中断了社保,这样拖欠缴纳社保医保的情况是否有后台可以自己监管,及时督促公司缴纳,或者是有负责的人员进行调查?
答:如您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您可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通过“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举报投诉平台举报投诉(关注“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办事大厅——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此类违法情况进行立案调查。若有疑问,可拨打82670331咨询。
问:我想咨询个补偿金的问题。我工作了7年,但之前是一个人力资源公司,现在换了另一个人力资源公司,都是在同一个单位提供劳动,请问这样的,现在单位不用我了,人力资源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应该如何维权,应该有什么要求和待遇,能否要求单位继续续签合同,实在不行,补偿应该给7年的吗?
答: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劳动合同到期,新用人单位可以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但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因经济补偿等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我们部门7个人,考核办法都是差不多的,正常都根据考核成绩发放奖金,但前段时间有2个人奖金发放却开始拿大家的平均奖金,和之前的规定不一样了,请问这样是否属于同工不同酬,能否通过维权部门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
答:奖金属于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企业内部奖金分配办法由企业通过一定民主程序制定实施。如果您认为单位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公司这边临时通知部门解散,之前没有任何部门会议和公司文件通知,只是老板想解散部门,想问下员工是否能得到公司赔偿?试用期员工有没有赔偿?
答: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但您提的这个问题不是很明确,不清楚您所说的部门临时解散是通知你们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将一个部门的职能解散而将你们安置到其他部门?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因此侵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我还有不到一年就退休了,单位私营企业效益也不太好,但单位和我协商给我点补偿让我以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目的是不想给我支付独生子女养老补助费,如果我不同意,单位不知道会以什么办法对付我,请问如果单位想办法辞退我,或者不给我支付这块补助,我应该如何维权?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须有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您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请问合同写明月工资底薪3000,但是实际发放的时候单位把周六日和节假日扣除,按照3000/31天,算出一天的工资,乘以一个月扣除周六日和节假日剩余天数。按照这个开工资,太欺负人了。请问这个是否违法?工资每月开一次是规定,单位违反怎么办?社保没有及时缴纳又该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按您所述,您的日工资=3000元÷21.75天,月工资应为:日工资*出勤天数+加班费。另外,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用人单位拖欠(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或克扣工资的,您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因工资问题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您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问:关于女职工产前检查如何支付工资待遇的问题,我查过咱山东省女职工保护规定跟国家女职工保护规定,里面都提到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的,计入劳动时间,但是没有说明检查时间,我早前曾经向咱人社部门咨询过,每次产检给假怎么计算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每次半天,我想确认下,我们在计算女员工产检时间算劳动时间时应该怎么算,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呢?还有,怀孕的应该注意什么,不能安排哪类工作。另外,哺乳期的还要给哺乳假是吗,一天一个小时?
答: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其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问:青岛平度双语学校要求新入职老师交2000块钱押金,干不满一年就不返还,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存在这种事情,蔑视劳动法,请严查!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若单位存在收取押金违法行为,您可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平度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位于平度市北京路379号1号楼125室,投诉举报电话88321806)或通过“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投诉举报平台投诉举报。(关注“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办事大厅—劳动监察)。若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也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
问:我们公司规定当年累计请假(包含病假)10天以上或者请假次数超过10次就取消次年年休假,不出勤的天数不给取暖和高温,要折算,还不给取暖费,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 (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除上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自行设立职工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另外,防暑降温费可以按照职工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取暖补贴问题,建议您向财政部门咨询。
https://t.cn/A6qTSz3x
问:2020年2月下旬复工后,公司以疫情原因长期拖欠工资,不按时缴纳社保,一开始大家表示理解,并且相信公司给出的发薪计划,但是一直到今年12月,整整一年都在推脱工资结清事宜,没有补交社保,导致医保欠费无法正常就医报销等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日常生活。几次催促后公司内部发出通知,要我们月底自己去主动离职,明年1月31日前结清工资,但是大家被公司拖欠了这么久,真的不太相信公司的承诺,怕离开公司后要钱更困难。我们都是一群90后刚入职场不久,很多时候不知道要怎么处理,所以想求助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尽快要到工资和社保?
答:如您所在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您可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通过“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举报投诉平台举报投诉(关注“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办事大厅——劳动监察)。若有疑问,可拨打82670331咨询。
问:我还在哺乳期。10个半月,公司要求我上14-22点的晚班,一周五天。理由是这是中班,不是夜班。法律是没有具体对晚班的定义。请问是否违法?可否申请仲裁或劳动监察?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答: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夜班工作一般是晚上10:00以后。如果您在哺乳期,用人单位安排您夜班劳动或加班的,您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问:公司不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医保,从九月份到现在都没有缴纳,而且还在12月份给中断了社保,这样拖欠缴纳社保医保的情况是否有后台可以自己监管,及时督促公司缴纳,或者是有负责的人员进行调查?
答:如您所在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您可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通过“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手机举报投诉平台举报投诉(关注“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办事大厅——劳动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此类违法情况进行立案调查。若有疑问,可拨打82670331咨询。
问:我想咨询个补偿金的问题。我工作了7年,但之前是一个人力资源公司,现在换了另一个人力资源公司,都是在同一个单位提供劳动,请问这样的,现在单位不用我了,人力资源公司不和我续签合同了,我应该如何维权,应该有什么要求和待遇,能否要求单位继续续签合同,实在不行,补偿应该给7年的吗?
答: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劳动合同到期,新用人单位可以不与您续签劳动合同,但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因经济补偿等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我们部门7个人,考核办法都是差不多的,正常都根据考核成绩发放奖金,但前段时间有2个人奖金发放却开始拿大家的平均奖金,和之前的规定不一样了,请问这样是否属于同工不同酬,能否通过维权部门维护我们的合法利益?
答:奖金属于企业内部工资分配。企业内部奖金分配办法由企业通过一定民主程序制定实施。如果您认为单位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公司这边临时通知部门解散,之前没有任何部门会议和公司文件通知,只是老板想解散部门,想问下员工是否能得到公司赔偿?试用期员工有没有赔偿?
答: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但您提的这个问题不是很明确,不清楚您所说的部门临时解散是通知你们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将一个部门的职能解散而将你们安置到其他部门?如果您认为用人单位因此侵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我还有不到一年就退休了,单位私营企业效益也不太好,但单位和我协商给我点补偿让我以失业人员身份办理退休,目的是不想给我支付独生子女养老补助费,如果我不同意,单位不知道会以什么办法对付我,请问如果单位想办法辞退我,或者不给我支付这块补助,我应该如何维权?
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须有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另外,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您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问:请问合同写明月工资底薪3000,但是实际发放的时候单位把周六日和节假日扣除,按照3000/31天,算出一天的工资,乘以一个月扣除周六日和节假日剩余天数。按照这个开工资,太欺负人了。请问这个是否违法?工资每月开一次是规定,单位违反怎么办?社保没有及时缴纳又该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规定,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按您所述,您的日工资=3000元÷21.75天,月工资应为:日工资*出勤天数+加班费。另外,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如果用人单位拖欠(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或克扣工资的,您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因工资问题您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您可依法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问:关于女职工产前检查如何支付工资待遇的问题,我查过咱山东省女职工保护规定跟国家女职工保护规定,里面都提到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检的,计入劳动时间,但是没有说明检查时间,我早前曾经向咱人社部门咨询过,每次产检给假怎么计算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每次半天,我想确认下,我们在计算女员工产检时间算劳动时间时应该怎么算,有没有相关文件规定呢?还有,怀孕的应该注意什么,不能安排哪类工作。另外,哺乳期的还要给哺乳假是吗,一天一个小时?
答: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其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2、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
3、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
5、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
6、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
7、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8、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
9、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10、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问:青岛平度双语学校要求新入职老师交2000块钱押金,干不满一年就不返还,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这都什么年代了,还存在这种事情,蔑视劳动法,请严查!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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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公司规定当年累计请假(包含病假)10天以上或者请假次数超过10次就取消次年年休假,不出勤的天数不给取暖和高温,要折算,还不给取暖费,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 (二)、 (三)、 (四)、 (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除上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能自行设立职工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另外,防暑降温费可以按照职工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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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热点关注# 【这些医疗卫生问题 大家都很关注】
昨日的“热点关注”栏目,电话不断,针对市民最关心的卫生、医疗、健康相关问题,市卫生健康委给出了详细解答。
问:我是一名慢性病患者,眼睛跟腿脚都不好使。到医院开慢性病的药,最多只能开到一个月的量。去医院路程远,遇上下雨天更不方便。请问有什么办法,让我能少跑点路?
答:像您这种情况,建议向医保部门申请增加定点取药点,可以至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长处方药,一次能开两个月的药量。
问:我是中医医院的一名退休职工,现在居住于城北,距离城南很远。因患有冠心病,需要经常去挂号、拿药。最初挂1元钱的方便门诊号,后来挂心内科的号,再后来挂全科的号。但现在全科医生下午不开门诊,挂不到号。想着找病房医生开药,他们又说没有号不行。这样的问题,该找哪个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答: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是医院分科越来越细,全科医生下午没有排班。针对这件事,我们会在活动后与中医医院相关负责人联系,尽量协调他们将下午的全科门诊开起来,最好是先全科、后专科。
问:请问新冠疫苗什么时候能接种?
答:您好,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或者正式批准上市后,会有序组织接种。
问:我想咨询新冠疫苗的接种,一是家里有基础病的老人能否接种?二是健康的一线医护人员接种后,出现偶合反应的概率大吗?三是接种后免疫作用能持续多久?
答:您好,目前新冠疫苗还未正式获批上市,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发布会信息获知,国家获批上市的疫苗都有说明书,里面会有详细介绍疫苗推荐接种人群、禁忌症等;就您说的偶合反应,是指接种者在接种之时,恰巧处于其他一些疾病在潜伏期或者发病前期的状态,于是很巧合的,接种完成后,这个疾病也同时发病了。这种情况与疫苗的接种没有直接关系,跟疫苗的质量也没有关系,它不属于不良反应。
关于抗体能持续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答案。就从新冠肺炎患者的随访情况来看,许多病人10个月后体内还有抗体存在,这也表明,按世卫组织的要求,疫苗保护器达到半年以上,基本没有问题。
问:我家父母有高血压,目前住在狮子山,听说可以签约家庭医生,请问怎么签约?
答: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可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有无偿、有偿两种,有效服务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根据需要续签。无偿是免费的,有偿是收费的,后者有很多“服务包”,可根据自身要求选择签约。所选“服务包”不同,收费也不同,但不管怎么算,“服务包”的收费都会比同等的单项收费累加便宜。
问:我在芜湖工作,家里80多岁的老人暂居在苏州,在芜湖经常看到“医养结合”的信息,请问这里哪家机构的“医养结合”做得比较好?外地户口也可以入住吗?
答: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养老机构开设诊所,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像华康医院、海螺医院等都做的比较好,您可以根据家里老人的实际需求来进行选择。户口不在芜湖的话,看病报销要看当地医保政策,有些异地医保在芜湖可以直接结算,有的需要回户口所在地报销。
问:我在厂里上班,11月份才做的员工体检,当时拍了CT,但只出报告不出片子。这个月上呼吸道感染,到医院住院治疗,医院除了要求做核酸检测,还必须要做CT。一个月检查两次CT,辐射也太大了,这种情况有些不合理。
答:根据国家诊疗方案,住院患者确实需要做核酸检测和CT。如果持有近期才做的CT影像资料,应该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无法出具,就只能重新拍。
问:我是在外地打工的芜湖人,回芜湖过年之前想做个核酸检测,请问芜湖哪家医院能做?
答:您好,市一院、市二院、皖医二附院、皖南弋矶山医院等都可以做核酸检测。更多名单,可在芜湖市卫健委官网查询。
问:我到镜湖区冰冻街滨江社区预约接种HPV四价疫苗,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友好,还说要等个三四年,要这么久吗?
答:您好,可能工作人员那天事情比较多,导致态度较差,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反馈至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价、九价宫颈癌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县级疾控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由于四价、九价宫颈癌疫苗目前已处于供不应求阶段,预约等待时间确实相对较长,您可先预约登记,或向门诊所属县区的疾控中心咨询,再做安排。
问:我今年80多岁了,2015年左右在中医医院查出颈动脉有斑块,2017年检查又说斑块变大,去年在二院检查又说斑块没了,我个人该怎么看待这些不同的检查结果?另外,今年1月份因为肺气肿在二院住院治疗,住了十几天就被医院赶出来,可我觉得这病还没治好怎么就出院了?
答:您好,你的颈动脉斑块在不同医院、不同年份的B超影像检查出现不同的情况,在医学上是完全有可能的。影像学检查结果是提供临床医生参考的,具体的病情状况还要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判断。如果需要干预治疗,医生会建议您进一步明确诊断如选择血管造影检查等。您今年80多岁了,建议您至少每年复查一次。
关于您说的肺气肿,这种疾病很难彻底根治,住院后医院一般会依据病情稳定好转建议出院。您平时要注意,在适当的负荷范围内运动,不要过量,预防受凉感冒,防止肺部感染。
大江晚报记者 范文娟 程茜 整理
昨日的“热点关注”栏目,电话不断,针对市民最关心的卫生、医疗、健康相关问题,市卫生健康委给出了详细解答。
问:我是一名慢性病患者,眼睛跟腿脚都不好使。到医院开慢性病的药,最多只能开到一个月的量。去医院路程远,遇上下雨天更不方便。请问有什么办法,让我能少跑点路?
答:像您这种情况,建议向医保部门申请增加定点取药点,可以至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长处方药,一次能开两个月的药量。
问:我是中医医院的一名退休职工,现在居住于城北,距离城南很远。因患有冠心病,需要经常去挂号、拿药。最初挂1元钱的方便门诊号,后来挂心内科的号,再后来挂全科的号。但现在全科医生下午不开门诊,挂不到号。想着找病房医生开药,他们又说没有号不行。这样的问题,该找哪个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答: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是医院分科越来越细,全科医生下午没有排班。针对这件事,我们会在活动后与中医医院相关负责人联系,尽量协调他们将下午的全科门诊开起来,最好是先全科、后专科。
问:请问新冠疫苗什么时候能接种?
答:您好,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或者正式批准上市后,会有序组织接种。
问:我想咨询新冠疫苗的接种,一是家里有基础病的老人能否接种?二是健康的一线医护人员接种后,出现偶合反应的概率大吗?三是接种后免疫作用能持续多久?
答:您好,目前新冠疫苗还未正式获批上市,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发布会信息获知,国家获批上市的疫苗都有说明书,里面会有详细介绍疫苗推荐接种人群、禁忌症等;就您说的偶合反应,是指接种者在接种之时,恰巧处于其他一些疾病在潜伏期或者发病前期的状态,于是很巧合的,接种完成后,这个疾病也同时发病了。这种情况与疫苗的接种没有直接关系,跟疫苗的质量也没有关系,它不属于不良反应。
关于抗体能持续多久,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答案。就从新冠肺炎患者的随访情况来看,许多病人10个月后体内还有抗体存在,这也表明,按世卫组织的要求,疫苗保护器达到半年以上,基本没有问题。
问:我家父母有高血压,目前住在狮子山,听说可以签约家庭医生,请问怎么签约?
答:居住地就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可签约家庭医生服务。有无偿、有偿两种,有效服务期为一年,期满后可以根据需要续签。无偿是免费的,有偿是收费的,后者有很多“服务包”,可根据自身要求选择签约。所选“服务包”不同,收费也不同,但不管怎么算,“服务包”的收费都会比同等的单项收费累加便宜。
问:我在芜湖工作,家里80多岁的老人暂居在苏州,在芜湖经常看到“医养结合”的信息,请问这里哪家机构的“医养结合”做得比较好?外地户口也可以入住吗?
答: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鼓励养老机构开设诊所,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向医养结合机构转型。像华康医院、海螺医院等都做的比较好,您可以根据家里老人的实际需求来进行选择。户口不在芜湖的话,看病报销要看当地医保政策,有些异地医保在芜湖可以直接结算,有的需要回户口所在地报销。
问:我在厂里上班,11月份才做的员工体检,当时拍了CT,但只出报告不出片子。这个月上呼吸道感染,到医院住院治疗,医院除了要求做核酸检测,还必须要做CT。一个月检查两次CT,辐射也太大了,这种情况有些不合理。
答:根据国家诊疗方案,住院患者确实需要做核酸检测和CT。如果持有近期才做的CT影像资料,应该也是可以的,但如果无法出具,就只能重新拍。
问:我是在外地打工的芜湖人,回芜湖过年之前想做个核酸检测,请问芜湖哪家医院能做?
答:您好,市一院、市二院、皖医二附院、皖南弋矶山医院等都可以做核酸检测。更多名单,可在芜湖市卫健委官网查询。
问:我到镜湖区冰冻街滨江社区预约接种HPV四价疫苗,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友好,还说要等个三四年,要这么久吗?
答:您好,可能工作人员那天事情比较多,导致态度较差,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反馈至滨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价、九价宫颈癌疫苗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县级疾控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公民自费并且自愿接种。由于四价、九价宫颈癌疫苗目前已处于供不应求阶段,预约等待时间确实相对较长,您可先预约登记,或向门诊所属县区的疾控中心咨询,再做安排。
问:我今年80多岁了,2015年左右在中医医院查出颈动脉有斑块,2017年检查又说斑块变大,去年在二院检查又说斑块没了,我个人该怎么看待这些不同的检查结果?另外,今年1月份因为肺气肿在二院住院治疗,住了十几天就被医院赶出来,可我觉得这病还没治好怎么就出院了?
答:您好,你的颈动脉斑块在不同医院、不同年份的B超影像检查出现不同的情况,在医学上是完全有可能的。影像学检查结果是提供临床医生参考的,具体的病情状况还要结合其他指标综合判断。如果需要干预治疗,医生会建议您进一步明确诊断如选择血管造影检查等。您今年80多岁了,建议您至少每年复查一次。
关于您说的肺气肿,这种疾病很难彻底根治,住院后医院一般会依据病情稳定好转建议出院。您平时要注意,在适当的负荷范围内运动,不要过量,预防受凉感冒,防止肺部感染。
大江晚报记者 范文娟 程茜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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