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动脑 变废为宝】 2月25日,金安区人民路小学东校的同学们在展示用废红包、春联纸、旧挂历、冰糖葫芦竹签等自制的环保灯笼,以节俭、环保的方式迎接元宵佳节。据了解,自制环保灯笼是该校留给学生们寒假期间的一项手工家庭作业之一,鼓励大家多思考、多动手,变废为宝制作各种手工作品,既让同学们在活动中学有所思、学有所乐,也启迪了他们的智慧,增长了见识,提高了动手动脑能力
在朋友圈转发他人在网络上发布的口罩、营业执照、合格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照片,谎称有稳定的口罩货源,诈骗他人约50万元,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2月1日,金安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疫情期间口罩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因疫情影响,口罩价格上涨,被告人林某在无现货及稳定口罩货源的情况下,转发他人在网络上发布的口罩、营业执照、合格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照片在其微信朋友圈打广告,声称“有大量口罩现货出售,有意者和我联系”。后林某主动联系微信好友刘某(另案处理)卖口罩,由刘某收取他人口罩款后,向林某支付。林某谎称自己是从工厂直接拿货,保证稳定货源,且一个星期之内可以发货,要求刘某汇全款。自2020年2月6日至2月21日,林某先后收取刘某及其他人员购买口罩款共计53.6万余元,涉嫌诈骗犯罪数额约为5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1月,因疫情影响,口罩价格上涨,被告人林某在无现货及稳定口罩货源的情况下,转发他人在网络上发布的口罩、营业执照、合格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照片在其微信朋友圈打广告,声称“有大量口罩现货出售,有意者和我联系”。后林某主动联系微信好友刘某(另案处理)卖口罩,由刘某收取他人口罩款后,向林某支付。林某谎称自己是从工厂直接拿货,保证稳定货源,且一个星期之内可以发货,要求刘某汇全款。自2020年2月6日至2月21日,林某先后收取刘某及其他人员购买口罩款共计53.6万余元,涉嫌诈骗犯罪数额约为5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扫黑除恶在行动# #案件播报#【广告公司利用网络论坛敲诈勒索 安徽六安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广告公司利用在网络论坛曝光负面舆情为由,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2月9日上午,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袁家厚等9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要分子袁家厚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被告人袁家厚注册成立六安市徽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同年5月,袁家厚从汪某处接手经营六网论坛自媒体网站平台。2013年至2020年6月,袁家厚为谋取不法利益,陆续招募被告人李浩等8人进入徽网公司,明确分工,配发六网论坛工作证,购置密拍设备等。期间,袁家厚指使安排李浩等8人搜集六安市境内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负面信息,利用六网论坛网站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组织地利用网络信息要挟、恐吓他人,在六安市城区及周边县区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犯罪活动。
2013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袁家厚单独或伙同其他被告人先后实施91起敲诈勒索犯罪,涉案金额共计279.1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参与敲诈勒索1起至64起、涉案金额在1万元至129.7万元不等。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袁家厚为首要分子,李浩等为重要成员,程杨等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认为,袁家厚等9名被告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袁家厚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周瑞平 通讯员:朱传忠)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3月,被告人袁家厚注册成立六安市徽网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同年5月,袁家厚从汪某处接手经营六网论坛自媒体网站平台。2013年至2020年6月,袁家厚为谋取不法利益,陆续招募被告人李浩等8人进入徽网公司,明确分工,配发六网论坛工作证,购置密拍设备等。期间,袁家厚指使安排李浩等8人搜集六安市境内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负面信息,利用六网论坛网站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有组织地利用网络信息要挟、恐吓他人,在六安市城区及周边县区长期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犯罪活动。
2013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袁家厚单独或伙同其他被告人先后实施91起敲诈勒索犯罪,涉案金额共计279.1万元;其余8名被告人参与敲诈勒索1起至64起、涉案金额在1万元至129.7万元不等。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袁家厚为首要分子,李浩等为重要成员,程杨等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认为,袁家厚等9名被告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袁家厚作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周瑞平 通讯员:朱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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