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十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全面推进】#小布说抚州#
为加快执行《2020年度临川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秋收后“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临川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抢抓工期、高质量规划、高标准部署,加快推进该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近日,记者走访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了解到,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曾经的弃土荒地在项目规划之后将变成一片片良田,过去狭窄干涸的地沟经过修葺,成为重要的农田排引水水利设施,田间面貌“焕然一新”,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据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秋收后“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对象为我区15个乡镇,建设面积共10.3万亩,总投资309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施工任务的65%,预计明年3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阶段任务,保证春耕生产不误农时。#西部战区多架运20新年首飞#
为加快执行《2020年度临川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秋收后“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临川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抢抓工期、高质量规划、高标准部署,加快推进该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近日,记者走访临川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了解到,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
曾经的弃土荒地在项目规划之后将变成一片片良田,过去狭窄干涸的地沟经过修葺,成为重要的农田排引水水利设施,田间面貌“焕然一新”,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据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秋收后“百日大会战”行动方案对象为我区15个乡镇,建设面积共10.3万亩,总投资309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施工任务的65%,预计明年3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阶段任务,保证春耕生产不误农时。#西部战区多架运20新年首飞#
【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召开】
景德镇在线讯(记者:余静)12月1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召开景德镇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发生农产品质量超标事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发生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职责,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前景德镇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年度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确保了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据介绍,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市积极落实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工作,按《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了“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规划重要内容;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科学合理确定每一宗地块的土地用途。2018年底,全面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方面,2018年我市正式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组织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查漏补缺。先后三批次共93家企业用地纳入调查并已完成全部地块信息采集、风险筛查、风险纠偏结果专家论证会。
严格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一是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市化肥使用(折纯量) 32301 吨,同比减少327吨,减量1.1 %;农药用量985吨,同比减少 24.18 吨,减量2.4 %。预计可完成年度零增长目标。同时深入开展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目前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全市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销号;二是加强农用地环境管理。截止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已全面完成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其中种植结构调整 8968.8亩;三是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申报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领域,坚持目标导向,抓好源头防控,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答记者问:
问:通报中讲到今年我市动态更新了 2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这些企业按要求履行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风险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这些重点监管单位有哪些法定义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的义务:一是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三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问:我市对1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了整治,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销号和回头看。请问,我市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了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我市高度重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动员,精心排查。根据土壤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在2016年就多次召开工作布置会,动员全市各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属地政府,发挥社区力量,对全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大排查。最终排查出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这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布在我市各个县市区,其中既有城中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也有乡镇历史遗留的生活垃圾堆放点;二是一点一策,积极整改。根据排查出来的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具体属性,我们每一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都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整改,需要清运的进行清运,需要覆绿的进行覆绿,终于在今年8月底之前完成了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提前完成了整治任务;三是强化巡查,谨防反弹。在完成巡查以后,并不是仅仅局限于完成任务,我们还加大巡查力度,不断对已完成整治的19处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得到保障,不会重新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问:我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推动县(市、区)完成我市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任务的?
答:农用地安全利用至关重要,关系到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我局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治理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县两级领导小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为安全利用治理提供组织保障;通过成立专家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指导与培训,为安全利用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全市共举办培训班36期,参加培训人员1055人;通过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为推动安全利用治理措施落实提供资金保障。全市共筹措资金3352.18万元,争取中央生态环保项目资金100万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现已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治理任务。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责无旁贷的。自然资源部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明确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定期通报市县在落实土壤污染状况查询制度方面的情况。我们局也非常重视该项工作,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在耕地保护和土地安全利用方面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切实加大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我们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时,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进去,并且实行严格的保护,确保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二是落实规划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我们已经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了城乡规划管理和供地管理,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了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在土地收回、收购环节中,均通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工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此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三是积极参加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我们积极参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一起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问:刚才提到对2017年7月1日以来全市范围内涉及用地性质变更的地块进行排查,未发现违规开发利用行为。请问我市针对再开发利用地块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再开发利用地块有如下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针对此项工作,国家建立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管理平台,实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间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时将用途拟变更的地块名单反馈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反馈地块名单进行系统录入,土地使用权人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场地调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场地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可根据场地调查报告结论作为下一步开发利用的工作依据。#聚焦瓷都[超话]# #景德镇新闻#
景德镇在线讯(记者:余静)12月17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召开景德镇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情况及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发生农产品质量超标事件;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100%;未发生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职责,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前景德镇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年度各项任务稳步推进,确保了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据介绍,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我市积极落实规划、标准、普查和监测工作,按《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了“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作为规划重要内容;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科学合理确定每一宗地块的土地用途。2018年底,全面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方面,2018年我市正式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组织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的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查漏补缺。先后三批次共93家企业用地纳入调查并已完成全部地块信息采集、风险筛查、风险纠偏结果专家论证会。
严格土壤污染预防和保护,一是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截止2020年11月底,全市化肥使用(折纯量) 32301 吨,同比减少327吨,减量1.1 %;农药用量985吨,同比减少 24.18 吨,减量2.4 %。预计可完成年度零增长目标。同时深入开展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和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目前整治任务已全面完成,全市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销号;二是加强农用地环境管理。截止目前,农业农村部门已全面完成年度农用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任务,其中种植结构调整 8968.8亩;三是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制度。持续推进疑似污染地块排查,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四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加强资金管理,积极申报中央、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突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大重点领域,坚持目标导向,抓好源头防控,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答记者问:
问:通报中讲到今年我市动态更新了 23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这些企业按要求履行了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风险隐患排查等法定义务,能不能详细介绍一下这些重点监管单位有哪些法定义务?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的义务:一是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二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实施;三是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作为不动产登记资料送交地方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并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问:我市对19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了整治,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销号和回头看。请问,我市在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了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我市高度重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全面动员,精心排查。根据土壤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工作。在2016年就多次召开工作布置会,动员全市各级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属地政府,发挥社区力量,对全市辖区范围内进行大排查。最终排查出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这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布在我市各个县市区,其中既有城中拆迁遗留的建筑垃圾堆放点,也有乡镇历史遗留的生活垃圾堆放点;二是一点一策,积极整改。根据排查出来的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具体属性,我们每一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都制定了专门的整改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整改,需要清运的进行清运,需要覆绿的进行覆绿,终于在今年8月底之前完成了1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提前完成了整治任务;三是强化巡查,谨防反弹。在完成巡查以后,并不是仅仅局限于完成任务,我们还加大巡查力度,不断对已完成整治的19处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治效果得到保障,不会重新产生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问:我市农业农村局是如何推动县(市、区)完成我市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任务的?
答:农用地安全利用至关重要,关系到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我局按照上级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开展治理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县两级领导小组,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为安全利用治理提供组织保障;通过成立专家组,对各县(市、区)开展指导与培训,为安全利用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全市共举办培训班36期,参加培训人员1055人;通过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为推动安全利用治理措施落实提供资金保障。全市共筹措资金3352.18万元,争取中央生态环保项目资金100万元;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现已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治理任务。
问:请简单介绍一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我市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是责无旁贷的。自然资源部对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明确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会定期通报市县在落实土壤污染状况查询制度方面的情况。我们局也非常重视该项工作,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在耕地保护和土地安全利用方面达到国家相关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切实加大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我们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时,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进去,并且实行严格的保护,确保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二是落实规划监管责任,严格用地准入。我们已经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了城乡规划管理和供地管理,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了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在土地收回、收购环节中,均通过“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相关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对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工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以此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三是积极参加土壤污染防治行动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我们积极参与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一起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问:刚才提到对2017年7月1日以来全市范围内涉及用地性质变更的地块进行排查,未发现违规开发利用行为。请问我市针对再开发利用地块都开展了哪些工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再开发利用地块有如下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针对此项工作,国家建立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管理平台,实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间污染地块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及时将用途拟变更的地块名单反馈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对反馈地块名单进行系统录入,土地使用权人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上报市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场地调查报告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场地调查报告上传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可根据场地调查报告结论作为下一步开发利用的工作依据。#聚焦瓷都[超话]# #景德镇新闻#
#自然资源助力脱贫攻坚# 【国新办举行自然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新闻发布会】12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自然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有关情况。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庄少勤在发布会上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原国土资源部和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持续创新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政策举措,重点在四个方面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应有努力和贡献。
一是为脱贫攻坚提供用地保障。在空间规划方面,指导各地根据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支持贫困地区通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保障农村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空间需求。在土地计划方面,对全国832个贫困县每年分别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深度贫困地区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可以预支使用。在用地审批方面,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实施特殊通道政策,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及时落地。指导和督促地方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土地扶贫政策,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
二是拓宽脱贫攻坚资金来源。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2016年以来,允许集中连片的特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以及省级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2018年以来,允许“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通过实施跨区域的增减挂钩政策,统筹了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空间资源,广东、浙江、江苏、天津、山东、福建、上海、北京东部8省市为贫困地区提供了超过千亿人民币的“真金白银”,为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是维护搬迁群众权益。自然资源部今年先后出台两个文件,专项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各地依法设置绿色通道,加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项目手续,保障群众权益。所有安置房明确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
四是实施地质调查专项扶贫。在江西赣南红层区、滇桂黔岩溶区和西部干旱区等缺水地区成功找水打井1600多眼,总涌水量超过20万吨/天,解决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先后在贫困地区调查圈定绿色富硒土地2366万亩,支撑江西赣州、云南昭通、贵州黔西、黑龙江海伦等地建设300余处富硒农业产业示范园。指导贫困山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研发推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加强对重大灾害隐患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有效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积极开发地质景观资源,发展地质文旅新产业,在贫困区调查发现各类地质遗迹景观资源2200多处,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3处、世界地质公园5处、国家地质公园5处、省级地质公园26处,推动建设地质文化村10余处。在中西部贫困地区调查发现矿产资源地420多处,联合地方、企业共同评价了新疆玛尔坎苏富锰矿、大红柳滩锂矿和火烧云铅锌矿等一批大型、超大型资源基地,攻克一批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有力支撑了矿业绿色与高质量发展,促进矿业开发惠民,探索“两山理论”实现的有效路径。
庄少勤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自然资源部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政策。保持总体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进一步完善调节的工作路径,通过省对省协商,开展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乡村振兴。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配置城乡基础设施,优化村庄布局,使农村发展在空间区位上得到优化和提升,在空间承载力上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同时,因地制宜地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村庄空间结构,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三是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政策。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园区集聚,探索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增存挂钩,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同时进一步强化用地计划保障和审批管理。
除了在全国面上推进自然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以外,自然资源部还负责牵头联系乌蒙山片区和定点扶贫6个县。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委副书记、县长沙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该县用好“土”政策,做足“地”文章,极大缓解了项目用地紧缺、扶贫资金短缺、土地耕种贫瘠三大矛盾,累计获得增减挂钩项目54个,已经跨省流转交易指标2500多亩,直接为县财政带来收益4.3亿元。充分利用土地开发整理特殊支持政策,建成高标准农田1000多亩,有力保障了当地380多户1500多名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增收。
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赵毓芳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支持脱贫攻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总工室主任吴登定就地质科技优势支撑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是为脱贫攻坚提供用地保障。在空间规划方面,指导各地根据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支持贫困地区通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保障农村产业发展和人居环境改善的空间需求。在土地计划方面,对全国832个贫困县每年分别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深度贫困地区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可以预支使用。在用地审批方面,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实施特殊通道政策,保障脱贫攻坚项目及时落地。指导和督促地方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前提下,用足用好土地扶贫政策,促进地区可持续发展。
二是拓宽脱贫攻坚资金来源。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2016年以来,允许集中连片的特困地区、国家级贫困县以及省级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2018年以来,允许“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通过实施跨区域的增减挂钩政策,统筹了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的空间资源,广东、浙江、江苏、天津、山东、福建、上海、北京东部8省市为贫困地区提供了超过千亿人民币的“真金白银”,为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三是维护搬迁群众权益。自然资源部今年先后出台两个文件,专项部署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各地依法设置绿色通道,加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项目手续,保障群众权益。所有安置房明确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
四是实施地质调查专项扶贫。在江西赣南红层区、滇桂黔岩溶区和西部干旱区等缺水地区成功找水打井1600多眼,总涌水量超过20万吨/天,解决贫困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先后在贫困地区调查圈定绿色富硒土地2366万亩,支撑江西赣州、云南昭通、贵州黔西、黑龙江海伦等地建设300余处富硒农业产业示范园。指导贫困山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研发推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设备,加强对重大灾害隐患监测预警与风险防控,有效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积极开发地质景观资源,发展地质文旅新产业,在贫困区调查发现各类地质遗迹景观资源2200多处,成功申报世界自然遗产3处、世界地质公园5处、国家地质公园5处、省级地质公园26处,推动建设地质文化村10余处。在中西部贫困地区调查发现矿产资源地420多处,联合地方、企业共同评价了新疆玛尔坎苏富锰矿、大红柳滩锂矿和火烧云铅锌矿等一批大型、超大型资源基地,攻克一批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有力支撑了矿业绿色与高质量发展,促进矿业开发惠民,探索“两山理论”实现的有效路径。
庄少勤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自然资源部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入手,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政策。保持总体政策稳定的前提下,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进一步完善调节的工作路径,通过省对省协商,开展节余指标跨省调剂。二是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在更高起点上推进乡村振兴。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配置城乡基础设施,优化村庄布局,使农村发展在空间区位上得到优化和提升,在空间承载力上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同时,因地制宜地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村庄空间结构,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三是制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政策。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农村产业用地布局,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产品加工要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园区集聚,探索开展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增存挂钩,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力度,同时进一步强化用地计划保障和审批管理。
除了在全国面上推进自然资源政策支持脱贫攻坚以外,自然资源部还负责牵头联系乌蒙山片区和定点扶贫6个县。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委副书记、县长沙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该县用好“土”政策,做足“地”文章,极大缓解了项目用地紧缺、扶贫资金短缺、土地耕种贫瘠三大矛盾,累计获得增减挂钩项目54个,已经跨省流转交易指标2500多亩,直接为县财政带来收益4.3亿元。充分利用土地开发整理特殊支持政策,建成高标准农田1000多亩,有力保障了当地380多户1500多名贫困户实现长期稳定增收。
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负责人赵毓芳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在支持脱贫攻坚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总工室主任吴登定就地质科技优势支撑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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