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心堂##实用禅学##七非先生#
佛法,是两个字,佛和法。
《金刚经》云: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楞严经》云:离一切相,名一切法。
所以,不能让你超越颠倒梦想,无论是否是宗教的形式,其实都不是佛法。
你在意的,就是颠倒的;执为真实的,就是梦想的。
───七非先生
佛法,是两个字,佛和法。
《金刚经》云:离一切诸相,则名诸佛。
《楞严经》云:离一切相,名一切法。
所以,不能让你超越颠倒梦想,无论是否是宗教的形式,其实都不是佛法。
你在意的,就是颠倒的;执为真实的,就是梦想的。
───七非先生
读这短话无需就字面转释,释而不得其“心”!“凡有所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我们通常对一个人的看法不是实相而是虚妄,是一种妄念。你以为你看到的是真相?其实你看到的只是表象,或许你看一个人不顺眼不是他的问题,而是你有太多的想法,你去掉妄念你就恢复了平常心。这不只是一个宗教《金刚经》命题,而是个普世的哲学解析!夜深了,一天里生活也进入平静的状态[合十]
——辛丑正月十六深夜凌宇随笔
——辛丑正月十六深夜凌宇随笔
金刚经 第五品 如理实见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金刚经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身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身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佛告须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金刚经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即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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