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伤治疗一个月后关节仍脱位致残,孙思邈医院:不能道歉
“我母亲受了多少罪不说,在经过司法鉴定认定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以下简称“孙思邈医院”)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却因为医院不肯道歉,导致我母亲难以接受伤残的后果。”2月23日,铜川市民王女士无奈地说,医院存在过错,难道不该道歉吗?
老人摔伤关节脱位 一个月后仍未治好
2020年3月2日,王女士的母亲郝某在小区遛弯时不慎摔伤,王女士就带着母亲到铜川新区孙思邈医院进行治疗。
“经过检查,医生说是右肩关节脱位了,随后进行复位,复位后,母亲觉得胳膊不太疼了,感觉好了一些。”王女士说,主治医生说,老人的关节虽然复位了,为了防止未长好的情况下再次脱位,建议装一个支架进行固定。
为了母亲能少受点罪,王女士听从了主治医生的建议,并且同意由医生联系外面制作支架的工作人员,花费了1980元购买了支架。
“装上支架后,我母亲又感觉开始疼了,医生在未拍片子的情况表示这是正常现象,给我母亲开了一些止疼药。”王女士说,3月5日,她的母亲出院了,虽然还在疼,但医生表示是正常现象,建议一个月后来取支架。
4月8日,王女士带着母亲来到医院,主治医生在取完支架后拍了片子,发现郝某上的右肩仍是脱位状态。
“医生就带着我们到了主任办公室,主任看过后表示,这个脱位也无法说清楚是不是在休养期间造成,也有可能是取架子的时候脱的,然后就问支架的情况。”王女士说,她就赶紧让她姐把架子拿到主任办公室,架子一拿到办公室,这位主任就说高了高了。
王女士当时就质问说,架子当时是医生装上去的,调整也是医生调整的,为何到这会说是架子高了。
“这位主任又突然变卦了,说他没有说过架子高了的话。”王女士说,听到这话她就有点气愤,主治医生还跟她说可以再治疗,但她已经对医院失去信任,就出了门。
随后,主治医生追了出来,在医院大厅劝王女士,建议给老人重新治疗。
正在说话间,这位主任就站在门口制止医生,说不用管,爱到哪里治到哪里治。
“刚好医院的大厅有监控,我就将此事反映给了医务科,当天下午,医务科给我回电话道歉,说医生听说不再这里治了,情绪有点激动,希望她能体谅一下。”王女士说,由于在孙思邈医院没有治好胳膊,她决定带母亲到西安市红会医院进行治疗。
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 患者想要句“道歉”太难
4月9日,王女士带着母亲来到西安市红会医院,医生重新拍片子后告诉王女士两件事,第一,之前装的架子有问题,装反了。第二,王女士母亲的胳膊已经是陈旧性骨折伴脱位,很难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了。
4月10日,王女士又回到孙思邈医院,找医务科理论,医务科建议她找铜川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
在西安经过30多天的治疗后,王女士母亲的胳膊倒是不疼了,但右臂只有小胳膊能动,而且不灵活。
2020年9月,“医调委”委托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对郝某的情况进行司法鉴定。
2020年12月11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孙思邈医院存在手法复位术后未将患肢行内收内旋屈曲90度固定于胸壁上,也未下复位后X线片复查及出院后3-5天来院复诊的过错;患者伤肢关节现状与复位后固定(外展支架)不当致关节再次脱位未能及时得以纠正有关。鉴定意见为:孙思邈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过错具有主要原因力作用。患者郝某右肩关节损伤属于十级伤残。
此后,“医调委”多次调解,王女士代表母亲与医院进行调解。
“现在的问题是,在赔偿金额方面我与医院没有任何异议,同时,我放弃了2000元的精神赔偿,只是要求医院道歉”。王女士说,母亲年龄大了,遭了这么多罪,老人就是觉得应该得到道歉,不然心里很不舒服,但医院表示不会道歉。
“不能道歉,在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中,也没有书面道歉这一项,法律也不支持这一项。”2月24日,孙思邈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患者非要道歉,医院也可以不接受患者这项请求,如果患者对于“医调委”的调解不满意,可以走下一步诉讼程序。
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我母亲受了多少罪不说,在经过司法鉴定认定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以下简称“孙思邈医院”)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却因为医院不肯道歉,导致我母亲难以接受伤残的后果。”2月23日,铜川市民王女士无奈地说,医院存在过错,难道不该道歉吗?
老人摔伤关节脱位 一个月后仍未治好
2020年3月2日,王女士的母亲郝某在小区遛弯时不慎摔伤,王女士就带着母亲到铜川新区孙思邈医院进行治疗。
“经过检查,医生说是右肩关节脱位了,随后进行复位,复位后,母亲觉得胳膊不太疼了,感觉好了一些。”王女士说,主治医生说,老人的关节虽然复位了,为了防止未长好的情况下再次脱位,建议装一个支架进行固定。
为了母亲能少受点罪,王女士听从了主治医生的建议,并且同意由医生联系外面制作支架的工作人员,花费了1980元购买了支架。
“装上支架后,我母亲又感觉开始疼了,医生在未拍片子的情况表示这是正常现象,给我母亲开了一些止疼药。”王女士说,3月5日,她的母亲出院了,虽然还在疼,但医生表示是正常现象,建议一个月后来取支架。
4月8日,王女士带着母亲来到医院,主治医生在取完支架后拍了片子,发现郝某上的右肩仍是脱位状态。
“医生就带着我们到了主任办公室,主任看过后表示,这个脱位也无法说清楚是不是在休养期间造成,也有可能是取架子的时候脱的,然后就问支架的情况。”王女士说,她就赶紧让她姐把架子拿到主任办公室,架子一拿到办公室,这位主任就说高了高了。
王女士当时就质问说,架子当时是医生装上去的,调整也是医生调整的,为何到这会说是架子高了。
“这位主任又突然变卦了,说他没有说过架子高了的话。”王女士说,听到这话她就有点气愤,主治医生还跟她说可以再治疗,但她已经对医院失去信任,就出了门。
随后,主治医生追了出来,在医院大厅劝王女士,建议给老人重新治疗。
正在说话间,这位主任就站在门口制止医生,说不用管,爱到哪里治到哪里治。
“刚好医院的大厅有监控,我就将此事反映给了医务科,当天下午,医务科给我回电话道歉,说医生听说不再这里治了,情绪有点激动,希望她能体谅一下。”王女士说,由于在孙思邈医院没有治好胳膊,她决定带母亲到西安市红会医院进行治疗。
司法鉴定医院有过错 患者想要句“道歉”太难
4月9日,王女士带着母亲来到西安市红会医院,医生重新拍片子后告诉王女士两件事,第一,之前装的架子有问题,装反了。第二,王女士母亲的胳膊已经是陈旧性骨折伴脱位,很难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了。
4月10日,王女士又回到孙思邈医院,找医务科理论,医务科建议她找铜川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
在西安经过30多天的治疗后,王女士母亲的胳膊倒是不疼了,但右臂只有小胳膊能动,而且不灵活。
2020年9月,“医调委”委托陕西正义司法鉴定中心对郝某的情况进行司法鉴定。
2020年12月11日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孙思邈医院存在手法复位术后未将患肢行内收内旋屈曲90度固定于胸壁上,也未下复位后X线片复查及出院后3-5天来院复诊的过错;患者伤肢关节现状与复位后固定(外展支架)不当致关节再次脱位未能及时得以纠正有关。鉴定意见为:孙思邈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其过错具有主要原因力作用。患者郝某右肩关节损伤属于十级伤残。
此后,“医调委”多次调解,王女士代表母亲与医院进行调解。
“现在的问题是,在赔偿金额方面我与医院没有任何异议,同时,我放弃了2000元的精神赔偿,只是要求医院道歉”。王女士说,母亲年龄大了,遭了这么多罪,老人就是觉得应该得到道歉,不然心里很不舒服,但医院表示不会道歉。
“不能道歉,在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规定中,也没有书面道歉这一项,法律也不支持这一项。”2月24日,孙思邈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患者非要道歉,医院也可以不接受患者这项请求,如果患者对于“医调委”的调解不满意,可以走下一步诉讼程序。
华商报记者 张建全
“法律门诊”打通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21-02-22 03:50 星期一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专业法律人面向基层创新服务
◆ 按需定制解决群众身边小纠纷
◆ 成国家法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 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受伤后连赔偿都没有,我该怎么办?”2020年7月的一天,叶某满面愁容地来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法律门诊”进行咨询。原来,不久前叶某乘坐摩的与一辆小汽车相撞,受伤后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正在“坐诊”的律师充分了解情况后,帮助叶某厘清了其中的法律关系,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叶某争取到1万余元赔偿款,一场矛盾纠纷消解于无形。
生了病要去医院看医生,有了法律问题该去哪里“医治”?《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北京、江苏、山东、重庆、湖南等地纷纷推出“法律门诊”“法律诊所”等法律服务形式,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法官、公证员等专业法律人士“坐诊”“出诊”,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有效打通了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创新形式服务群众
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所长孙先进介绍说,2020年6月,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法律门诊”首次开门迎“客”,由律师定期“坐诊”为群众排忧解难,至今已接待法律咨询100多人次。
“‘法律门诊’借鉴医院的服务模式和操作流程,以‘广场义诊’‘律师坐诊’‘专家门诊’‘上门巡诊’‘综合会诊’等形式,将优质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江苏省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告诉记者。
据张加林介绍,早在1999年,常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就在青果巷38号设立“法律诊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2017年6月,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一楼大厅正式设立“法律门诊”;2018年4月,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华阳村委会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联合共建“法律诊所”,成为常州首个村级“法律诊所”;2019年6月,又在全市2300多名律师中选拔组建60人的“名优律师团”,在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专家门诊”。
“随着探索的深入,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如今常州的‘法律门诊’已包括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讲座、法律援助、参与网格服务等多项服务。”张加林介绍说。
如何让法律服务打破时空限制更贴身更及时?山区面积超7成的北京市延庆区给出答案——打造“法律门诊”。
延庆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何中文告诉记者,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可以在司法所“预约挂号”,工作人员会为其精准对接专业律师解决问题,目前已有16家律师事务所的85名村居顾问律师与延庆正式签约。
针对村民为小问题往返“法律门诊”成本过高的问题,各司法所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开展“网诊”服务;对于复杂的涉法难题,安排资深律师提供“专家坐诊”服务;对行动不便或确需上门实地解决的,提供“出诊”服务;对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提供“巡诊”服务……如今,按需定制的“门诊”“坐诊”“出诊”“会诊”“网诊”逐渐成为延庆区法律服务的新景象。
记者注意到,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近年来也纷纷设立“法律诊所”,推动教学改革创新的同时,积极投身实践,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是由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研究生组成的公益性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自2010年成立至今,一直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诉讼代理和公益诉讼等活动。”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告诉记者。
服务水平广受认可
在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门口的名优律师“法律专家门诊”公示牌上看到王建军的名字时,钟楼区市民徐卫民有些不敢相信。
王建军是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州市委法律顾问,曾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一直专注政府、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同时对充满“人间烟火味”的“法律门诊”服务也很有热情。
“王建军名气大水平高,说话和气又在理,按他说的去做,我终于可以安心退休了。”徐卫民对记者说。
徐卫民今年到了退休年龄,但因公司缴纳的社保年限不足,导致他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正是在王建军的帮助下,徐卫民依据有关法律条款与公司进行协商,最终顺利拿到待遇补偿。
“变化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初心。我们优中选优,不仅注重律师业务能力,更重视公益心和耐心。”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许冬梅介绍说,名优律师团“法律门诊”成立以来,先后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件,广受群众好评。
何中文告诉记者,截至2021年1月,延庆区85名“法律门诊”律师已累计服务6249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39件,提供法律援助46件,协助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73条,审查村居经济类合同147份,一系列法律服务获得村民广泛认可。
针对群众身边的诸多烦心事,重庆市把大量“法律诊所”设在农村和社区,提前介入矛盾纠纷处理,功效逐渐显现,矛盾纠纷数量不断下降。
“以前,我们将太多的精力用在解决矛盾纠纷上,没有精力谋发展。有了‘法律诊所’后,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处理,村干部可以一门心思抓发展,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了。”在重庆市南川区红锋村当了22年村支书的姚成云感叹道。
专家学者高度肯定
针对部分山区距离城区较远、律师和市民时间错位的情况,延庆区的“法律门诊”增加“预约+分诊”服务,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和时间安排,使受惠群体更加广泛。
不仅如此,有的“法律门诊”还开进了企业园区。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内企业众多,有职工近30万人。近年来,园区所在的虹梅街道结合辖区实际,探索出“企业法务沙龙”“午间法律门诊”“法治共建委员会”等法律服务形式,有效推动各方法律服务资源进园区、进企业、进楼宇,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扎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门诊’作为法律服务的基层延伸,可以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又能减轻因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带来的司法办案压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认为。
刘静坤告诉记者,“法律门诊”是新时代“送法下乡”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这种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创新已然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南省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刘云雷认为,“法律门诊”在新形势下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需求,使受惠群体更加广泛,法律服务覆盖面越来越广,服务质量越来越高,更加精准地为村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增强村民“遇事找律师”的意识。
刘静坤建议,各地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法律门诊”,为当地群众送上更多法治关爱与温暖。
责任编辑:刘一鸣
发布时间:2021-02-22 03:50 星期一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 专业法律人面向基层创新服务
◆ 按需定制解决群众身边小纠纷
◆ 成国家法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
◆ 满足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需求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长春
“受伤后连赔偿都没有,我该怎么办?”2020年7月的一天,叶某满面愁容地来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法律门诊”进行咨询。原来,不久前叶某乘坐摩的与一辆小汽车相撞,受伤后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正在“坐诊”的律师充分了解情况后,帮助叶某厘清了其中的法律关系,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叶某争取到1万余元赔偿款,一场矛盾纠纷消解于无形。
生了病要去医院看医生,有了法律问题该去哪里“医治”?《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北京、江苏、山东、重庆、湖南等地纷纷推出“法律门诊”“法律诊所”等法律服务形式,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律师、法官、公证员等专业法律人士“坐诊”“出诊”,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有效打通了法治惠民“最后一公里”。
创新形式服务群众
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所长孙先进介绍说,2020年6月,沙子口街道司法所“法律门诊”首次开门迎“客”,由律师定期“坐诊”为群众排忧解难,至今已接待法律咨询100多人次。
“‘法律门诊’借鉴医院的服务模式和操作流程,以‘广场义诊’‘律师坐诊’‘专家门诊’‘上门巡诊’‘综合会诊’等形式,将优质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江苏省常州市司法局局长张加林告诉记者。
据张加林介绍,早在1999年,常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就在青果巷38号设立“法律诊室”,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2017年6月,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一楼大厅正式设立“法律门诊”;2018年4月,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华阳村委会与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联合共建“法律诊所”,成为常州首个村级“法律诊所”;2019年6月,又在全市2300多名律师中选拔组建60人的“名优律师团”,在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专家门诊”。
“随着探索的深入,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如今常州的‘法律门诊’已包括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讲座、法律援助、参与网格服务等多项服务。”张加林介绍说。
如何让法律服务打破时空限制更贴身更及时?山区面积超7成的北京市延庆区给出答案——打造“法律门诊”。
延庆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何中文告诉记者,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可以在司法所“预约挂号”,工作人员会为其精准对接专业律师解决问题,目前已有16家律师事务所的85名村居顾问律师与延庆正式签约。
针对村民为小问题往返“法律门诊”成本过高的问题,各司法所充分利用线上平台开展“网诊”服务;对于复杂的涉法难题,安排资深律师提供“专家坐诊”服务;对行动不便或确需上门实地解决的,提供“出诊”服务;对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提供“巡诊”服务……如今,按需定制的“门诊”“坐诊”“出诊”“会诊”“网诊”逐渐成为延庆区法律服务的新景象。
记者注意到,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近年来也纷纷设立“法律诊所”,推动教学改革创新的同时,积极投身实践,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湘潭大学‘法律诊所’是由湘潭大学法学学部研究生组成的公益性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自2010年成立至今,一直坚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诉讼代理和公益诉讼等活动。”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欧爱民告诉记者。
服务水平广受认可
在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门口的名优律师“法律专家门诊”公示牌上看到王建军的名字时,钟楼区市民徐卫民有些不敢相信。
王建军是江苏友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常州市委法律顾问,曾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一直专注政府、企业法律顾问领域,同时对充满“人间烟火味”的“法律门诊”服务也很有热情。
“王建军名气大水平高,说话和气又在理,按他说的去做,我终于可以安心退休了。”徐卫民对记者说。
徐卫民今年到了退休年龄,但因公司缴纳的社保年限不足,导致他无法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正是在王建军的帮助下,徐卫民依据有关法律条款与公司进行协商,最终顺利拿到待遇补偿。
“变化的是形式,不变的是初心。我们优中选优,不仅注重律师业务能力,更重视公益心和耐心。”常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许冬梅介绍说,名优律师团“法律门诊”成立以来,先后接待群众来电来访500多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百件,广受群众好评。
何中文告诉记者,截至2021年1月,延庆区85名“法律门诊”律师已累计服务62497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39件,提供法律援助46件,协助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73条,审查村居经济类合同147份,一系列法律服务获得村民广泛认可。
针对群众身边的诸多烦心事,重庆市把大量“法律诊所”设在农村和社区,提前介入矛盾纠纷处理,功效逐渐显现,矛盾纠纷数量不断下降。
“以前,我们将太多的精力用在解决矛盾纠纷上,没有精力谋发展。有了‘法律诊所’后,大量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处理,村干部可以一门心思抓发展,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了。”在重庆市南川区红锋村当了22年村支书的姚成云感叹道。
专家学者高度肯定
针对部分山区距离城区较远、律师和市民时间错位的情况,延庆区的“法律门诊”增加“预约+分诊”服务,精准定位服务对象和时间安排,使受惠群体更加广泛。
不仅如此,有的“法律门诊”还开进了企业园区。
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开发区内企业众多,有职工近30万人。近年来,园区所在的虹梅街道结合辖区实际,探索出“企业法务沙龙”“午间法律门诊”“法治共建委员会”等法律服务形式,有效推动各方法律服务资源进园区、进企业、进楼宇,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扎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门诊’作为法律服务的基层延伸,可以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将其化解在萌芽状态,既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又能减轻因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带来的司法办案压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静坤认为。
刘静坤告诉记者,“法律门诊”是新时代“送法下乡”的重要体现,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这种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创新已然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南省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秘书长刘云雷认为,“法律门诊”在新形势下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多样化、个性化、多层次的需求,使受惠群体更加广泛,法律服务覆盖面越来越广,服务质量越来越高,更加精准地为村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增强村民“遇事找律师”的意识。
刘静坤建议,各地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法律门诊”,为当地群众送上更多法治关爱与温暖。
责任编辑:刘一鸣
#身边的党员##正能量# 婺城大山里的人民调解员:心有大爱 老有“新招”
走进塔石乡塔石村,提起人民调解员老胡,许多人都会竖起大拇指:“有矛盾纠纷要调解?找老胡就对了!”老胡名叫胡根生,是一名老党员,现年64岁,原是塔石乡塘头村党支部书记。2020年10月,塔石乡矛调中心揭牌成立,胡根生被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了老胡调解工作室,继续奉献余热,为群众排忧解难。农村基层矛盾往往琐碎、类型复杂、非理性因素多,调处难度较大。在调解工作中,胡根生始终坚持二十字方针——“明之以法、析之以理、动之以情、比之以心、借古喻今”,耐心倾听调解对象的心声,以委婉有力的言语分析解答,成为了值得大山百姓信任的解忧者。老胡从事农村基层调解工作30余年,先后成功调解邻里纠纷、侵权赔偿、婚姻矛盾等大小案件200余起。#陪你过年#
走进塔石乡塔石村,提起人民调解员老胡,许多人都会竖起大拇指:“有矛盾纠纷要调解?找老胡就对了!”老胡名叫胡根生,是一名老党员,现年64岁,原是塔石乡塘头村党支部书记。2020年10月,塔石乡矛调中心揭牌成立,胡根生被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了老胡调解工作室,继续奉献余热,为群众排忧解难。农村基层矛盾往往琐碎、类型复杂、非理性因素多,调处难度较大。在调解工作中,胡根生始终坚持二十字方针——“明之以法、析之以理、动之以情、比之以心、借古喻今”,耐心倾听调解对象的心声,以委婉有力的言语分析解答,成为了值得大山百姓信任的解忧者。老胡从事农村基层调解工作30余年,先后成功调解邻里纠纷、侵权赔偿、婚姻矛盾等大小案件200余起。#陪你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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