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案宣判:6人获刑,是否贩卖人口未被认定】据上游新闻报道:2019年10月21日,一则云南昭通市巧家县“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的消息在网络热传,称村干部刘华明被“人贩子打死”,凶手逍遥法外多年。
上游新闻以《“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调查:祸起拐卖人口还是债务纠纷?》为题报道后,案件迅速进入司法程序。2020年12月、2021年1月,昭通市巧家县法院先后5次开庭审理“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案。
3月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巧家县法院获悉,该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伍某付、朱某明等6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6至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没有对刘华明家属及其代理人所称的“刘华明之死牵涉人口贩卖”等细节作出明确认定。
网传“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调查:祸起拐卖人口还是债务纠纷?》显示,死者刘华明家属对媒体表示,2000年2月,巧家县荒田村村干部刘华明因举报村里拐卖人口的事情,被人贩子一伙8人打死,其另外两个亲兄弟也被打成残疾,案发后近20年,“凶手没有一人被绳之以法”。昭通警方曾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这起近20年前的事故是因债务纠纷引发,涉案当事人也曾被抓获但因证据不足获释,该案被昭通市公安局列入重点积案,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指挥侦办。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多次庭审中,对于事故起因多方各执一词。巧家检方指控,伍某付、朱某云等人的杀人原因是朱某珍被打,被告人一方则认为案件是由25元债务纠纷引发,而被害人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则认为刘华明是“被人贩子打死的”,对于检方以“聚众斗殴”提起公诉表示不认同。
检方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2月3日下午6时许,巧家县炉房乡荒田村大花地社刘华高、刘华开兄弟二人因琐事与朱某珍、伍某章发生争执,随后刘华高、刘华开将朱某珍、伍某章打伤,伍某章兄弟伍某义去劝架也被打伤,刘华高、刘华开的父亲刘开贵在此过程中也受伤。
2月5日,朱某珍的兄弟朱家富得知其姐被打的消息后,即邀约被告人朱某明、朱某云、朱某国、谢成荣、伍某明、伍某华,当晚到荒田村伍某龙家,并将朱某珍的丈夫伍某付叫到伍某龙家商量。
2月6日10时许,朱加富、谢成荣等人在伍某付家,准备吃了早饭去找刘华高讨要说法。正在吃饭的时候,刘开贵之子刘华明提着一根铁棒到伍某付家门外,叫伍某付出来把打伤他老人的事情说清楚。此时在屋里吃饭的朱家富、谢成荣拿着工具先冲出去,对刘华明实施殴打,将刘华明打倒在伍某付家门口。
随即,朱某云、朱某明、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伍某付也拿着工其冲出门,刘华开和刘华元听见其母喊叫后,持工具前来帮忙,但也被朱加富、朱某云、朱某明等人打伤。朱加富、朱某云等人又到刘华高家找刘华高,因刘华高当天不在家,朱加富、朱某云等人便用石头等物品,将刘华高家的房屋瓦片打烂。伍某付、朱加富等人随后逃离现场,途中伍某付将自家牛卖后,用卖得的钱用作大家外逃的路费。
经巧家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刘华明系颅脑损伤死亡;刘华开、刘华元为轻伤。针对指控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伍某付、朱某云、朱某明、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为泄私愤纠集参与打架斗殴,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的结果,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建议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5--8年有期徒刑。
被害人律师坚称与“人贩子”有关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刘华明亲属称,2000年,村子里“被人贩子拐卖”的冷某重回故乡后,被指参与了人口贩卖的朱家人坐立不安。刘华明的侄女刘平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00年2月6日,吃过早饭的刘华明准备到村里开会,经过朱家珍、伍某付夫妻家门口时,朱家8个男性亲属突然拿着棍棒和刀从家里冲出,将刘华明打翻在地。
当时自称在场的刘华明母亲唐兴毕曾表示,“冲出来的人什么话都没说,直接把他(刘华明)打倒在地,棍棒和刀都落在他身上。”刘华明亲属认为,刘华明是因为人口贩卖一事被朱家人故意殴打致死。
巧家县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刘华明母亲唐兴毕等5人放弃了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判处6名被告人死刑。案件5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刘洪明发表意见认为,不认可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起诉,不认可公诉机关对6名被告人区分主从的认定,不认可公诉机关对6名被告人量刑情节的认定。该律师在法庭辩论环节发表意见认为,案件拖延近20多年,巧家县当地政法机关存在“保护伞”。
对于刘华明是否因为涉及贩卖人口而被殴打致死这一细节,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巧家检方的起诉书中认为,刘华明主动携带“工具”上门找朱家人“讨说法”。庭审中的证言显示,冷某就被朱某珍等人卖到河南一事作证称,没有向刘华明反映过被拐卖一事。“事情都过去30多年了,我现在生活得很好,生了娃,不想过问早前被拐卖的事情了。我事后也从未找过刘华明,也没向任何单位反映过。刘华明几个人打架事情,我不清楚。”
一审判决6人获刑
巧家法院审理后查明,伍某付的妻子朱某珍,父亲伍某章与刘华高、刘华开兄弟因琐事争执打架后,朱某珍的兄弟朱加富邀约谢成荣、伍某付、伍某华商量报复刘家弟兄,朱加富、谢成荣持械将刘华明打伤致死,伍某付、朱某明、朱某云、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持械将刘华开、刘华元打致轻伤。朱加富、谢成荣等8人主观上有针对刘家弟兄这一特定对象实施伤害的共同犯意,客观上对刘华明、刘华开、刘华元兄弟实施了伤害行为,因刘华高未在家致8人伤害刘华高的犯意未能实现。朱加富、谢成荣等8人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朱加富、谢成荣二人已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刘华明家属以及委托代理人刘洪明通过媒体对外透露的刘华明死亡和“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有关的内容,巧家县法院、巧家县检察院在相关法律文书中均未作出明确认定。
巧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伍某付等6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6-11年有期徒刑。其中,朱某云犯故意伤害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https://t.cn/A6t9JLta(来源|上游新闻)
上游新闻以《“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调查:祸起拐卖人口还是债务纠纷?》为题报道后,案件迅速进入司法程序。2020年12月、2021年1月,昭通市巧家县法院先后5次开庭审理“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案。
3月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巧家县法院获悉,该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伍某付、朱某明等6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6至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没有对刘华明家属及其代理人所称的“刘华明之死牵涉人口贩卖”等细节作出明确认定。
网传“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调查:祸起拐卖人口还是债务纠纷?》显示,死者刘华明家属对媒体表示,2000年2月,巧家县荒田村村干部刘华明因举报村里拐卖人口的事情,被人贩子一伙8人打死,其另外两个亲兄弟也被打成残疾,案发后近20年,“凶手没有一人被绳之以法”。昭通警方曾回应上游新闻记者表示,这起近20年前的事故是因债务纠纷引发,涉案当事人也曾被抓获但因证据不足获释,该案被昭通市公安局列入重点积案,由分管副局长负责指挥侦办。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案多次庭审中,对于事故起因多方各执一词。巧家检方指控,伍某付、朱某云等人的杀人原因是朱某珍被打,被告人一方则认为案件是由25元债务纠纷引发,而被害人家属及其代理律师则认为刘华明是“被人贩子打死的”,对于检方以“聚众斗殴”提起公诉表示不认同。
检方以聚众斗殴罪提起公诉
巧家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2月3日下午6时许,巧家县炉房乡荒田村大花地社刘华高、刘华开兄弟二人因琐事与朱某珍、伍某章发生争执,随后刘华高、刘华开将朱某珍、伍某章打伤,伍某章兄弟伍某义去劝架也被打伤,刘华高、刘华开的父亲刘开贵在此过程中也受伤。
2月5日,朱某珍的兄弟朱家富得知其姐被打的消息后,即邀约被告人朱某明、朱某云、朱某国、谢成荣、伍某明、伍某华,当晚到荒田村伍某龙家,并将朱某珍的丈夫伍某付叫到伍某龙家商量。
2月6日10时许,朱加富、谢成荣等人在伍某付家,准备吃了早饭去找刘华高讨要说法。正在吃饭的时候,刘开贵之子刘华明提着一根铁棒到伍某付家门外,叫伍某付出来把打伤他老人的事情说清楚。此时在屋里吃饭的朱家富、谢成荣拿着工具先冲出去,对刘华明实施殴打,将刘华明打倒在伍某付家门口。
随即,朱某云、朱某明、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伍某付也拿着工其冲出门,刘华开和刘华元听见其母喊叫后,持工具前来帮忙,但也被朱加富、朱某云、朱某明等人打伤。朱加富、朱某云等人又到刘华高家找刘华高,因刘华高当天不在家,朱加富、朱某云等人便用石头等物品,将刘华高家的房屋瓦片打烂。伍某付、朱加富等人随后逃离现场,途中伍某付将自家牛卖后,用卖得的钱用作大家外逃的路费。
经巧家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刘华明系颅脑损伤死亡;刘华开、刘华元为轻伤。针对指控事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伍某付、朱某云、朱某明、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为泄私愤纠集参与打架斗殴,造成一人死亡、两人轻伤的结果,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建议以聚众斗殴罪判处被告人5--8年有期徒刑。
被害人律师坚称与“人贩子”有关
上游新闻此前报道显示,刘华明亲属称,2000年,村子里“被人贩子拐卖”的冷某重回故乡后,被指参与了人口贩卖的朱家人坐立不安。刘华明的侄女刘平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2000年2月6日,吃过早饭的刘华明准备到村里开会,经过朱家珍、伍某付夫妻家门口时,朱家8个男性亲属突然拿着棍棒和刀从家里冲出,将刘华明打翻在地。
当时自称在场的刘华明母亲唐兴毕曾表示,“冲出来的人什么话都没说,直接把他(刘华明)打倒在地,棍棒和刀都落在他身上。”刘华明亲属认为,刘华明是因为人口贩卖一事被朱家人故意殴打致死。
巧家县法院对案件审理中,刘华明母亲唐兴毕等5人放弃了民事赔偿请求,要求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判处6名被告人死刑。案件5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委托代理人刘洪明发表意见认为,不认可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起诉,不认可公诉机关对6名被告人区分主从的认定,不认可公诉机关对6名被告人量刑情节的认定。该律师在法庭辩论环节发表意见认为,案件拖延近20多年,巧家县当地政法机关存在“保护伞”。
对于刘华明是否因为涉及贩卖人口而被殴打致死这一细节,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巧家检方的起诉书中认为,刘华明主动携带“工具”上门找朱家人“讨说法”。庭审中的证言显示,冷某就被朱某珍等人卖到河南一事作证称,没有向刘华明反映过被拐卖一事。“事情都过去30多年了,我现在生活得很好,生了娃,不想过问早前被拐卖的事情了。我事后也从未找过刘华明,也没向任何单位反映过。刘华明几个人打架事情,我不清楚。”
一审判决6人获刑
巧家法院审理后查明,伍某付的妻子朱某珍,父亲伍某章与刘华高、刘华开兄弟因琐事争执打架后,朱某珍的兄弟朱加富邀约谢成荣、伍某付、伍某华商量报复刘家弟兄,朱加富、谢成荣持械将刘华明打伤致死,伍某付、朱某明、朱某云、朱某国、伍某明、伍某华持械将刘华开、刘华元打致轻伤。朱加富、谢成荣等8人主观上有针对刘家弟兄这一特定对象实施伤害的共同犯意,客观上对刘华明、刘华开、刘华元兄弟实施了伤害行为,因刘华高未在家致8人伤害刘华高的犯意未能实现。朱加富、谢成荣等8人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构成故意伤害罪。朱加富、谢成荣二人已死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刘华明家属以及委托代理人刘洪明通过媒体对外透露的刘华明死亡和“村干部被人贩子打死”有关的内容,巧家县法院、巧家县检察院在相关法律文书中均未作出明确认定。
巧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伍某付等6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6-11年有期徒刑。其中,朱某云犯故意伤害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https://t.cn/A6t9JLta(来源|上游新闻)
#情感故事# 1932年,一个13岁的女孩暗恋隔壁的邻居。16年后的冬天,男人41岁生日的时候,他收到了女孩的来信,“从13岁到29岁,我只做了一件事,就是爱了你16年,我还给你生了一个儿子。”“你的儿子死了,如今我也要死了。”男人对这件事却一无所知。
在一个大院里,女孩生活在这里,她从小失去父亲,母亲天天郁郁寡欢。一天,隔壁搬来了一个邻居。管家先把行李和书籍都搬过来,书真多啊,在院子里堆成了一堵墙。而女孩只有几本书,她开始想象邻居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一位白胡子带着眼镜的老爷爷吗?
邻居搬来了,女孩躲在人群中看了他一眼,那是一位英俊风流的男子,穿着时髦的皮大衣,带着飞行帽,举止新潮有风度,就是这一眼,女孩就彻底沦陷了。
女孩和这位徐先生当了三年邻居,这三年里,女孩一直偷偷的观察他,从来没有勇气和他交谈。她唯一去过一次他的房间,是帮他送晾晒在院子里的被子。女孩激动的走入他的房间,房间里慵懒、暗淡,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烟草味,女孩觉得自己一定是醉了,整个人都晕晕的。
母亲改嫁了,女孩离开了大院。18岁时,女孩不顾母亲的反对,又回到了这个地方。此时的女孩已经出落的非常标志漂亮,女大十八变,徐先生根本没有认出她是谁。作为一位常年在花丛中留恋,却片叶不沾身的浪子,女孩变成了他追逐的猎物。两个人生活了三个昼夜,男人心满意足。他告诉女孩,他要出差了,出差回来再去找她,单方面结束了这场艳遇。
女孩痴痴的等徐先生来找她,后来,她知道他回来了,并没有来找她。在徐先生的感情里,女孩已经离场了。
几个月以后,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那是徐先生的,她终于把徐先生的一部分留在了自己的身边,也好像和他有了永远的连接。
女孩坚信,徐先生的孩子值得最好的,最好的教育,最好的衣食。
于是,女孩成了交际花,周旋在不同的男人身边,那些男人给了她想要的——钱。也有男人爱她、骄纵她,向她求婚。女孩一一拒绝了他们,她要等徐先生回来。
女孩和俆先生第三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那是在一次舞会上。女孩又变成了男人的猎奇对象,男人早就忘了当年那个少女,如今沉沦在这个艳丽妖娆的女人怀里,他不知道,这两个女人就是一个人,当然,也许他早忘了那个少女。
徐先生把女孩当做舞女带回了家,他的管家一眼认出了女人,而徐先生却一直把她当做陌生人。
女人在给男人的信中写到,“孩子死了,我们的孩子死了。”两个人的孩子因为得了流感,医治无效死亡了。后来,女人也即将离开人世。
在离开人世之前,女人写下了她16年的暗恋。而收到信的徐先生懊恼不已,因为他脑海中有多个女人的面孔闪过,他不知道这个写信的陌生女人到底是哪一个.......
@阿离情感这是《一个陌生女人来信》的故事,这是一个有关于暗恋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并不美。
女孩的暗恋就是她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把自己置身于尘埃,把爱情开成一朵白玫瑰,但是欣赏和感动的人都是她自己。
我们都感动于女孩爱情的炽烈,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把自己化为灰烬。这样的爱情是最纯粹的爱情,从一个小女孩爱到了生命的尽头。她把一生的情都留给了那个他心中的男人,即使交际场中,她本有机会脱离暗恋的苦海,去寻觅新的生活,她却放弃了,她仍在孤独的等待。
我为女孩的爱情惋惜。这样的爱情不要也罢,她爱的是她13岁的时候遇到的那个男人,她看见了他的才华、风度、幽默。即使看他不缺女人,即使暗暗伤心,却不想回头。因为,她相信,自己是最爱他的那一个,她相信自己对他来说是最不同的那一个。
也许她写完这封信,寄给徐先生,她的内心是满足的,她可能以为徐先生会终于将所有的记忆串联起来,会突然发现那个很爱她的女孩,也会心中满是伤心和懊恼。好在,她没有看见徐先生的懊恼,因为,徐先生确实懊恼了,懊恼的却是,到底是哪个女人呢?这真是一个谜。这次徐先生真的记住她了,不是因为爱慕,而是因为疑惑。
所以,男人也好,女人也好。暗恋是最美的花,它是我们一段痴迷,这朵花注定无法开在阳光照耀之下。所以,收好它,你可以搭上一段年华,却不要搭上半生幸福。就让它在自己心底的某个角落静静开放,有人牵挂也是一种幸福。也许你会牵挂他(她)十天半月,你也许会牵挂它一年、十年,也许你终究发现那是人生的一段特别记忆,也许你一直还是牵挂.........
前尘往事断肠诗,亦为君痴君不知。劝自己也劝大家,花看半开,酒饮微醉,于爱有度,于情莫恨,持中有弃,莫伤了自己。
你们觉得这样的爱情值得吗?你也曾坠入暗恋的泥沼不能自拔吗?
(内容来源:阿离情感)
在一个大院里,女孩生活在这里,她从小失去父亲,母亲天天郁郁寡欢。一天,隔壁搬来了一个邻居。管家先把行李和书籍都搬过来,书真多啊,在院子里堆成了一堵墙。而女孩只有几本书,她开始想象邻居将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一位白胡子带着眼镜的老爷爷吗?
邻居搬来了,女孩躲在人群中看了他一眼,那是一位英俊风流的男子,穿着时髦的皮大衣,带着飞行帽,举止新潮有风度,就是这一眼,女孩就彻底沦陷了。
女孩和这位徐先生当了三年邻居,这三年里,女孩一直偷偷的观察他,从来没有勇气和他交谈。她唯一去过一次他的房间,是帮他送晾晒在院子里的被子。女孩激动的走入他的房间,房间里慵懒、暗淡,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烟草味,女孩觉得自己一定是醉了,整个人都晕晕的。
母亲改嫁了,女孩离开了大院。18岁时,女孩不顾母亲的反对,又回到了这个地方。此时的女孩已经出落的非常标志漂亮,女大十八变,徐先生根本没有认出她是谁。作为一位常年在花丛中留恋,却片叶不沾身的浪子,女孩变成了他追逐的猎物。两个人生活了三个昼夜,男人心满意足。他告诉女孩,他要出差了,出差回来再去找她,单方面结束了这场艳遇。
女孩痴痴的等徐先生来找她,后来,她知道他回来了,并没有来找她。在徐先生的感情里,女孩已经离场了。
几个月以后,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那是徐先生的,她终于把徐先生的一部分留在了自己的身边,也好像和他有了永远的连接。
女孩坚信,徐先生的孩子值得最好的,最好的教育,最好的衣食。
于是,女孩成了交际花,周旋在不同的男人身边,那些男人给了她想要的——钱。也有男人爱她、骄纵她,向她求婚。女孩一一拒绝了他们,她要等徐先生回来。
女孩和俆先生第三次见面,也是最后一次,那是在一次舞会上。女孩又变成了男人的猎奇对象,男人早就忘了当年那个少女,如今沉沦在这个艳丽妖娆的女人怀里,他不知道,这两个女人就是一个人,当然,也许他早忘了那个少女。
徐先生把女孩当做舞女带回了家,他的管家一眼认出了女人,而徐先生却一直把她当做陌生人。
女人在给男人的信中写到,“孩子死了,我们的孩子死了。”两个人的孩子因为得了流感,医治无效死亡了。后来,女人也即将离开人世。
在离开人世之前,女人写下了她16年的暗恋。而收到信的徐先生懊恼不已,因为他脑海中有多个女人的面孔闪过,他不知道这个写信的陌生女人到底是哪一个.......
@阿离情感这是《一个陌生女人来信》的故事,这是一个有关于暗恋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并不美。
女孩的暗恋就是她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把自己置身于尘埃,把爱情开成一朵白玫瑰,但是欣赏和感动的人都是她自己。
我们都感动于女孩爱情的炽烈,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把自己化为灰烬。这样的爱情是最纯粹的爱情,从一个小女孩爱到了生命的尽头。她把一生的情都留给了那个他心中的男人,即使交际场中,她本有机会脱离暗恋的苦海,去寻觅新的生活,她却放弃了,她仍在孤独的等待。
我为女孩的爱情惋惜。这样的爱情不要也罢,她爱的是她13岁的时候遇到的那个男人,她看见了他的才华、风度、幽默。即使看他不缺女人,即使暗暗伤心,却不想回头。因为,她相信,自己是最爱他的那一个,她相信自己对他来说是最不同的那一个。
也许她写完这封信,寄给徐先生,她的内心是满足的,她可能以为徐先生会终于将所有的记忆串联起来,会突然发现那个很爱她的女孩,也会心中满是伤心和懊恼。好在,她没有看见徐先生的懊恼,因为,徐先生确实懊恼了,懊恼的却是,到底是哪个女人呢?这真是一个谜。这次徐先生真的记住她了,不是因为爱慕,而是因为疑惑。
所以,男人也好,女人也好。暗恋是最美的花,它是我们一段痴迷,这朵花注定无法开在阳光照耀之下。所以,收好它,你可以搭上一段年华,却不要搭上半生幸福。就让它在自己心底的某个角落静静开放,有人牵挂也是一种幸福。也许你会牵挂他(她)十天半月,你也许会牵挂它一年、十年,也许你终究发现那是人生的一段特别记忆,也许你一直还是牵挂.........
前尘往事断肠诗,亦为君痴君不知。劝自己也劝大家,花看半开,酒饮微醉,于爱有度,于情莫恨,持中有弃,莫伤了自己。
你们觉得这样的爱情值得吗?你也曾坠入暗恋的泥沼不能自拔吗?
(内容来源:阿离情感)
【子宫道德还是生育自由】
滑雪回来了。不幸的是,又重重摔了一跤,还是之前摔过的那半拉屁股,还是只能用另半拉屁股着座。不过,为了兑现承诺,我还是要坚持把这篇剖析文章写出来。
看了一下大家的评论,基本是戳中要害了。我就算是帮大家总结一下吧!
原博的推理大概是这样的,道德不是好东西;所以子宫道德不是好东西;自由是好东西,所以应该用“生育自由”代替“子宫道德”。那我就按这个思路一个个来剖析,只不过是按我的逻辑顺序。
首先,原博认为子宫道德不是好东西。这话当然可以说,任何人都有批评的自由,何况是道德。但问题在于,他为什么只批评女权提出的子宫道德?就像网友@川A1234567 在https://t.cn/A6to0CBl一文中指出的,“子宫道德”不是什么新发明,亘古就有,区别只在于,以前的“子宫道德”是由父权制定的。确实,三从四德是不是子宫道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是不是子宫道德?媒妁之言门当户对是不是子宫道德?为了国家利益外嫁和亲是不是子宫道德?
即便是现在不再讲三从四德了,那女人不生孩子就不完整了是不是子宫道德?女人过了一定年龄就被看作生育资源贬值然后被逼嫁是不是子宫道德?公然宣传漂亮小姑娘找老公要看才华不要看颜值是不是子宫道德?嫁了老外的女性被看做肥水外流是不是子宫道德?用嫁闺女收取的彩礼为儿子换媳妇是不是子宫道德?虽然所有这些都没有被冠名子宫道德,但当女人被当做生育工具被当作一个“行走的子宫”时,这些都是赤裸裸的子宫道德。那么,为什么这些真正限制女性生育自由由父权定义的“子宫道德”你不批评,偏偏在代表女性权益的女权主义者提出自己定义的子宫道德时,你站出来充当打碎道德枷锁的正义使者了?哦,是因为女性提出的“子宫道德”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而是对父权制定的吃人道德的针锋相对和反抗,而你又恰恰站在父权那一边吗?
其次,原博认为自由是好东西,所以应该用“生育自由”代替“子宫道德”。嗯,确实没错,谁都向往自由,痛恨虚伪道德。但问题是,你得弄清楚这儿所说的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而我们讨论的道德又是什么样的道德。生育自由,中国的女性有吗?当然有,宪法上写着呢!但,现实中做到了吗?被逼婚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被下嫁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被逼着生二三四五六胎为夫家续香火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被逼着流掉女娃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连离个婚试图摆脱生育工具的命运都要被设立冷静期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所以,当你嘴里的这些冠冕堂皇的自由仅限于法律文书上的时候,你高调唱起的这个生育自由对女性又有什么实质意义呢?
正相反,女权提出的“子宫道德”才是真正立足于女性的生育自主赋权。这是一种警醒女性不要做行走子宫的道德,是一种苦劝女性不要被生育绑架的道德,是一种想生就可以选择生不想生就可以对所有那些劝婚劝嫁大声说不的道德。这是真正能实现的生育自由,这是女性群体内部达成的撕破法律文书的虚伪面目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的独立宣言。在女性事实上被剥夺了生育自由而你却依然大力宣扬的时候,那感觉就像你一脸慈祥的鼓励一个被茧房层层包裹的蚕蛹,你有飞的自由,你怎么不飞啊!而子宫道德则是在鼓励这个蚕蛹用自己的力量打破这层层的枷锁,化茧成蝶,因为突破了这些枷锁,你就拥有了飞翔的翅膀,拥有了自由的天空。
三,道德真的都是坏的吗?真的会因为它有惩罚性会“鞭笞向下”就需要用“自由”的主张来代替它吗?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难道没听说过自由是相对的这句话吗?符合公众利益的道德就是通过约束个体的自由以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最大化。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公共场合不能抽烟是不是道德规范?宣扬这样的道德是不是一件坏事?而我们是不是因为是他人制定了这样的标准侵犯了你的自由就应该批判不用?所以,看来并不是道德本身的问题,也不是你忌惮的“道德的标准制定权掌握在一部分人手里”的问题,而是因为制定了子宫道德的人没有入你的法眼。
子宫道德当然不仅仅是鼓励向上,更是鞭笞向下。但是,这两者是又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鞭笞向下也是为了鼓励向上。子宫道德会不会成为鞭笞女性同胞的工具?当然会,是道德就会。但,就像指责在公共场合抽烟的人会给大家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一样,以子宫道德为名指责不负责任生养后代的人同样可以起到为女性,甚至为全人类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的作用。因为,子宫道德是为后代着想的道德,是为后代营造一个安全富足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的道德,遵循这样的道德的女性就是值得鼓励的,而不遵循这样的道德不为子女的福祉考虑的人就是应该被批评的。
是的,我知道这时候你又要搬出“自由”一词了,任何道德都不应该干涉个人的生育自由。只是,就像网友指出的,你捍卫的确实只是向下的自由,而这个自由又恰恰是符合父权利益的自由。而子宫道德宣扬的是向上的自由,这是符合全体女性利益的自由。所以,如果你一定要为子宫道德按个罪名的话,请不要打着“干涉自由”的旗号,请打着“反叛罪”的旗号,因为子宫道德就是对父权社会的反叛,这个道德是女性自己的道德,就像五四运动提倡的新道德一样,“相爱,互助,公共心”这是属于进步人士的道德观,与秉持旧礼教的封建遗老遗少无关。而子宫道德褒贬的是女性自己这个利益共同体的成员,与秉持父权道德的男性群体无关,请不要越界。
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之前写的那篇热文,《科学是有立场的》。但那篇文章指出的只是男性很难跨出性别立场给予女性同理心,而截图的文章进一步补充说明了,其实男性也能跨越立场共情女性,但,他们只会对那些顺从父权意志的女性共情,而不会站在女性的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对进步女性共情。这也是这篇文章为什么每个段落每句话听上去都很有道理,但读完了你却只能得出“子宫道德就是一个欺压女性的概念”的结论。因为,他什么都呈现给了你,就是没有呈现给你最重要的,真正的女性立场。
滑雪回来了。不幸的是,又重重摔了一跤,还是之前摔过的那半拉屁股,还是只能用另半拉屁股着座。不过,为了兑现承诺,我还是要坚持把这篇剖析文章写出来。
看了一下大家的评论,基本是戳中要害了。我就算是帮大家总结一下吧!
原博的推理大概是这样的,道德不是好东西;所以子宫道德不是好东西;自由是好东西,所以应该用“生育自由”代替“子宫道德”。那我就按这个思路一个个来剖析,只不过是按我的逻辑顺序。
首先,原博认为子宫道德不是好东西。这话当然可以说,任何人都有批评的自由,何况是道德。但问题在于,他为什么只批评女权提出的子宫道德?就像网友@川A1234567 在https://t.cn/A6to0CBl一文中指出的,“子宫道德”不是什么新发明,亘古就有,区别只在于,以前的“子宫道德”是由父权制定的。确实,三从四德是不是子宫道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是不是子宫道德?媒妁之言门当户对是不是子宫道德?为了国家利益外嫁和亲是不是子宫道德?
即便是现在不再讲三从四德了,那女人不生孩子就不完整了是不是子宫道德?女人过了一定年龄就被看作生育资源贬值然后被逼嫁是不是子宫道德?公然宣传漂亮小姑娘找老公要看才华不要看颜值是不是子宫道德?嫁了老外的女性被看做肥水外流是不是子宫道德?用嫁闺女收取的彩礼为儿子换媳妇是不是子宫道德?虽然所有这些都没有被冠名子宫道德,但当女人被当做生育工具被当作一个“行走的子宫”时,这些都是赤裸裸的子宫道德。那么,为什么这些真正限制女性生育自由由父权定义的“子宫道德”你不批评,偏偏在代表女性权益的女权主义者提出自己定义的子宫道德时,你站出来充当打碎道德枷锁的正义使者了?哦,是因为女性提出的“子宫道德”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而是对父权制定的吃人道德的针锋相对和反抗,而你又恰恰站在父权那一边吗?
其次,原博认为自由是好东西,所以应该用“生育自由”代替“子宫道德”。嗯,确实没错,谁都向往自由,痛恨虚伪道德。但问题是,你得弄清楚这儿所说的自由是什么样的自由,而我们讨论的道德又是什么样的道德。生育自由,中国的女性有吗?当然有,宪法上写着呢!但,现实中做到了吗?被逼婚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被下嫁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被逼着生二三四五六胎为夫家续香火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被逼着流掉女娃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连离个婚试图摆脱生育工具的命运都要被设立冷静期的人享有这些自由了吗?所以,当你嘴里的这些冠冕堂皇的自由仅限于法律文书上的时候,你高调唱起的这个生育自由对女性又有什么实质意义呢?
正相反,女权提出的“子宫道德”才是真正立足于女性的生育自主赋权。这是一种警醒女性不要做行走子宫的道德,是一种苦劝女性不要被生育绑架的道德,是一种想生就可以选择生不想生就可以对所有那些劝婚劝嫁大声说不的道德。这是真正能实现的生育自由,这是女性群体内部达成的撕破法律文书的虚伪面目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的独立宣言。在女性事实上被剥夺了生育自由而你却依然大力宣扬的时候,那感觉就像你一脸慈祥的鼓励一个被茧房层层包裹的蚕蛹,你有飞的自由,你怎么不飞啊!而子宫道德则是在鼓励这个蚕蛹用自己的力量打破这层层的枷锁,化茧成蝶,因为突破了这些枷锁,你就拥有了飞翔的翅膀,拥有了自由的天空。
三,道德真的都是坏的吗?真的会因为它有惩罚性会“鞭笞向下”就需要用“自由”的主张来代替它吗?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难道没听说过自由是相对的这句话吗?符合公众利益的道德就是通过约束个体的自由以保障每个人的自由最大化。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公共场合不能抽烟是不是道德规范?宣扬这样的道德是不是一件坏事?而我们是不是因为是他人制定了这样的标准侵犯了你的自由就应该批判不用?所以,看来并不是道德本身的问题,也不是你忌惮的“道德的标准制定权掌握在一部分人手里”的问题,而是因为制定了子宫道德的人没有入你的法眼。
子宫道德当然不仅仅是鼓励向上,更是鞭笞向下。但是,这两者是又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鞭笞向下也是为了鼓励向上。子宫道德会不会成为鞭笞女性同胞的工具?当然会,是道德就会。但,就像指责在公共场合抽烟的人会给大家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一样,以子宫道德为名指责不负责任生养后代的人同样可以起到为女性,甚至为全人类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环境的作用。因为,子宫道德是为后代着想的道德,是为后代营造一个安全富足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的道德,遵循这样的道德的女性就是值得鼓励的,而不遵循这样的道德不为子女的福祉考虑的人就是应该被批评的。
是的,我知道这时候你又要搬出“自由”一词了,任何道德都不应该干涉个人的生育自由。只是,就像网友指出的,你捍卫的确实只是向下的自由,而这个自由又恰恰是符合父权利益的自由。而子宫道德宣扬的是向上的自由,这是符合全体女性利益的自由。所以,如果你一定要为子宫道德按个罪名的话,请不要打着“干涉自由”的旗号,请打着“反叛罪”的旗号,因为子宫道德就是对父权社会的反叛,这个道德是女性自己的道德,就像五四运动提倡的新道德一样,“相爱,互助,公共心”这是属于进步人士的道德观,与秉持旧礼教的封建遗老遗少无关。而子宫道德褒贬的是女性自己这个利益共同体的成员,与秉持父权道德的男性群体无关,请不要越界。
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之前写的那篇热文,《科学是有立场的》。但那篇文章指出的只是男性很难跨出性别立场给予女性同理心,而截图的文章进一步补充说明了,其实男性也能跨越立场共情女性,但,他们只会对那些顺从父权意志的女性共情,而不会站在女性的根本利益的立场上对进步女性共情。这也是这篇文章为什么每个段落每句话听上去都很有道理,但读完了你却只能得出“子宫道德就是一个欺压女性的概念”的结论。因为,他什么都呈现给了你,就是没有呈现给你最重要的,真正的女性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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