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民以食为天”,粮食是支撑着人类能够世世代代繁衍生息的重要基础。诗中有云:“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农业的发展不仅仅依靠着大自然的赐予,也蕴含着劳动人民的辛勤与智慧。
自古以来,中国农民都是以这种“靠天吃饭”的小农经济维系着生活,他们在春天辛勤播种,认真耕耘,将万千期盼寄托于收获的那一日。若遇到丰年的秋收时节,那便是他们一年当中最为喜悦的时刻。在稻谷飘香的金秋里,他们总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庆祝“大自然的恩赐”,其中最常见、最经典的一种便是——“踏歌”。
踏歌,这一传统的舞蹈形式流行于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兴盛于唐代,宋元时期亦未断绝,始终在民间非常流行。中国现存的元代铜女舞俑便是古代劳动人民“垅上踏歌”的生动证明之一,它将农民丰收的喜悦情态刻画的栩栩如生,让人不禁心向神往。今天我们就将思绪穿越回千年之前,共同对古代舞娘踏歌而舞之姿细细探寻一番。
一、踏歌的起源
踏歌,顾名思义,随着悠扬的歌声翩翩起舞。
想象一下,在金秋送爽的好时节里,一群农民们结束了一整天的忙碌生活,齐聚在月夜之下,他们围着篝火,并肩而坐;他们时而饮酒赏月,闲聊家常,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他们时而异口同声,唱着当地那首妇孺皆知的民歌,无论男女老少,手拉着手,和着歌声翩翩起舞。一边庆祝着五谷丰登,忙碌一年总算有个好收成,一边感慨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辛勤劳作总算没有付之东流,足以感受到丰收的喜悦弥漫在空气中,画面感十足。
年年播种,年年收获,因而常常会有风调雨顺的丰收年份。久而久之,踏歌成为了民间最流行的庆祝丰收的方式。
提到踏歌的起源,最早要追溯到刀耕火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人类的文明刚刚萌芽,农业发展并不成熟,因此踏歌起初并非指舞蹈,更不是作为一种庆祝和祈求丰收的方式登上历史舞台的。而在当时,“踏歌”是一种常见的农业生产方式。相传,三五人为一组在田地中耕作,耕作者手持牛尾,脚踏着地作为节拍,这种手脚并用的形态,久而久之发展成了一种特殊的、伴着祈福的歌曲而跳的舞,并流传下来被后人所沿用。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踏歌的形式和内涵也被赋予新的定义。它从简易单一的歌和舞转变成了有动人的情节的故事,例如隋唐时期的踏歌表演《踏摇娘》就取材于真实的民间故事。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黄河以北地区有一位姓苏的“渣男”,虽然容貌很丑陋,却自负狂妄,明明平平无奇却自信的不得了;苏某刚愎自用且趾高气扬,虽然只是个布衣百姓,从未做过官,但他却常常自称为“郎中”,幻想自己有朝一日定能发达起来;不仅如此,他还是个十足的酒鬼,整日里不务正业,只知道胡吃海喝,每次喝得烂醉回到家里都会对妻子进行殴打。
长此以往,妻子苦不堪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遂将满腔悲伤与怨恨化作动人的旋律,借此来倾诉自己的不幸遭遇。很快,这字字泣血的《踏摇娘》在民间得到传唱,女子悲惨的遭遇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与关怀。经过时间的推移,这首歌谣得到了丰富的发展,最终形成了精彩的歌舞表演。
二、“踏歌”舞风的盛行
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至宋元时期,“踏歌”从一种小众的歌舞表演,真正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尤其是元代,“踏歌”成为大曲表演的一部分,之后又进入转踏及歌舞表演,再后来成了杂剧表演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踏歌”舞风渐渐在青楼教坊也十分盛行。
1.“踏歌”舞进入大曲表演
从元代舞女俑婀娜之姿间我们可以发现,“踏歌”舞融入到了大曲表演中。舞者在进行大曲表演之时,踏节为拍,前期舞蹈节奏舒缓柔和,至表演的关键点时,即“入破”之时,多种乐器合作演奏,随着乐声的急促,舞者所踏节拍越来越频繁,舞蹈节奏越来越快。舞者举足扬袖,俯仰皆舞,舞姿轻妙敏捷,好似身侧疾风呼啸而过。“踏歌”舞的融入,给观看者带来了更加极致的视听享受以及更为独特的体验。
2.“踏歌”进入转踏及歌舞表演
“转踏”,又被称作“传踏”,由于舞者连手踏足而得名。它是宋代歌舞表演中较为特殊的一种类型,是由“说唱”和“踏歌”组合而成的表演形式。
当然,此处的“说唱”与我们现代意义的“说唱”截然不同,可不是充满嘻哈风的“药药切克闹”,这里所说、所唱的“歌词”指的是宋词和元诗。
“转踏”表演分成若干个小节,每节配有一首诗一首词,有时还配有一个小故事。这些用来表演的诗词非常讲究,绝不是随随便便拿来一首诗词就能滥竽充数的。
比如表演之前所唱的词称为“引子”,也称为“勾队词”,大多由骈体文句构成;再比如表演结束所唱的词称为“尾声”,也称作“放队词”,大多由七言绝句组成。在表演过程中,舞者伴随着诗词的说唱踏着节拍翩翩起舞,一舞便是一故事,引人入胜,这种表演形式在北宋时期最为流行,深受百姓们的喜爱。
3.“踏歌”舞进入杂剧表演
杂剧,是宋元时期兴盛的一种传统艺术形式,是将歌曲、宾白、舞蹈结合起来呈现在观众面前的一种表演方式。杂剧内容丰富,有歌舞、有音乐、有杂技等多种表演形式,正因其内容“杂”故而命名为“杂剧”。
在此时期,“踏歌”舞与杂剧融合,二者互相汲取精华,促进自身艺术形式发展壮大。在杂剧中有一种非正剧的舞段,称作“踏舞”,正是以“踏歌”舞为基础所改编的舞种。
在表演之时,舞者需要用脚踏地,作出节奏,勾肩搭背边唱边舞。每逢杂剧表演,“踏舞”必作为开场舞蹈出现,待到“踏舞”表演完毕之后,再正式上演杂剧。“踏歌”舞与杂剧的结合,不仅促进了“踏歌”舞的发展,也丰富了杂剧表演的内容。
4.“踏歌”舞进入青楼教坊
伎者,以唱歌跳舞为业,出卖才艺为主的女子;妓者,以容貌为资本,出卖色相为主的女子。这两类人是古代青楼教坊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元代,这两类人的界限划分的并不是那么清晰,娼妓、歌舞、戏艺人大多混杂在一起。因此在青楼教坊的女性需得努力修炼自身技艺,使得自己说唱、歌舞、戏曲、演奏、容貌俱佳。如果她们才艺平平,容貌平平,就很难达到招揽生意的目的,这便给“踏歌”舞的传入创建了便利条件。
就这样,“踏歌”从市井之中来到了青楼教坊,成为了达官贵人、纨绔子弟们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舞者巾袖飞舞,帛带飘扬,舞姿动人,谁人见了不说句美哉?
三、踏歌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流行
古代中国以农耕立国,因而中原地区大多土壤肥沃,良田众多,百姓以农业耕作为主;而周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多以一望无垠的草原为主,百姓以游牧为生。“踏歌”这一民间舞蹈形式在中原农耕民族间流行的同时,也受到了周边以游牧为生的广大少数民族的喜爱。在匈奴、突厥民族内尤其盛行,他们将“踏歌”加以“民族特色化”的处理,在舞蹈动作、曲调等方面进行改编,最终发展成为了族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
羌胡踏舞,共同讴歌。匈奴人和突厥人每逢重大场合会举行“踏歌”,他们或四人列队,或十几人为一队,或是勾肩搭背,或是手拉着手,双腿微曲,顿足踏地,和歌而舞,与中原人的踏歌形式虽有小异,但大体上仍是相近的。
四、结语
“踏歌”这一传统的舞蹈形式之所以能盛行,原因在于其自身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与其他歌舞交融渗透,取之精华去之糟粕,因而才能够一步一步从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成了故事情节生动、载歌载舞的民间庆典形式,不仅得到了中原人民的广泛喜爱,也能够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十分流行。
踏歌作为农业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见证着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勤劳与智慧,给后世留下了宝贵而真实的民间舞蹈艺术,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书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值得世世代代的后人去探寻、去传承。
自古以来,中国农民都是以这种“靠天吃饭”的小农经济维系着生活,他们在春天辛勤播种,认真耕耘,将万千期盼寄托于收获的那一日。若遇到丰年的秋收时节,那便是他们一年当中最为喜悦的时刻。在稻谷飘香的金秋里,他们总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庆祝“大自然的恩赐”,其中最常见、最经典的一种便是——“踏歌”。
踏歌,这一传统的舞蹈形式流行于两千多年前的汉代,兴盛于唐代,宋元时期亦未断绝,始终在民间非常流行。中国现存的元代铜女舞俑便是古代劳动人民“垅上踏歌”的生动证明之一,它将农民丰收的喜悦情态刻画的栩栩如生,让人不禁心向神往。今天我们就将思绪穿越回千年之前,共同对古代舞娘踏歌而舞之姿细细探寻一番。
一、踏歌的起源
踏歌,顾名思义,随着悠扬的歌声翩翩起舞。
想象一下,在金秋送爽的好时节里,一群农民们结束了一整天的忙碌生活,齐聚在月夜之下,他们围着篝火,并肩而坐;他们时而饮酒赏月,闲聊家常,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他们时而异口同声,唱着当地那首妇孺皆知的民歌,无论男女老少,手拉着手,和着歌声翩翩起舞。一边庆祝着五谷丰登,忙碌一年总算有个好收成,一边感慨着“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辛勤劳作总算没有付之东流,足以感受到丰收的喜悦弥漫在空气中,画面感十足。
年年播种,年年收获,因而常常会有风调雨顺的丰收年份。久而久之,踏歌成为了民间最流行的庆祝丰收的方式。
提到踏歌的起源,最早要追溯到刀耕火种的时代。在那个时代,人类的文明刚刚萌芽,农业发展并不成熟,因此踏歌起初并非指舞蹈,更不是作为一种庆祝和祈求丰收的方式登上历史舞台的。而在当时,“踏歌”是一种常见的农业生产方式。相传,三五人为一组在田地中耕作,耕作者手持牛尾,脚踏着地作为节拍,这种手脚并用的形态,久而久之发展成了一种特殊的、伴着祈福的歌曲而跳的舞,并流传下来被后人所沿用。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踏歌的形式和内涵也被赋予新的定义。它从简易单一的歌和舞转变成了有动人的情节的故事,例如隋唐时期的踏歌表演《踏摇娘》就取材于真实的民间故事。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黄河以北地区有一位姓苏的“渣男”,虽然容貌很丑陋,却自负狂妄,明明平平无奇却自信的不得了;苏某刚愎自用且趾高气扬,虽然只是个布衣百姓,从未做过官,但他却常常自称为“郎中”,幻想自己有朝一日定能发达起来;不仅如此,他还是个十足的酒鬼,整日里不务正业,只知道胡吃海喝,每次喝得烂醉回到家里都会对妻子进行殴打。
长此以往,妻子苦不堪言,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遂将满腔悲伤与怨恨化作动人的旋律,借此来倾诉自己的不幸遭遇。很快,这字字泣血的《踏摇娘》在民间得到传唱,女子悲惨的遭遇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与关怀。经过时间的推移,这首歌谣得到了丰富的发展,最终形成了精彩的歌舞表演。
二、“踏歌”舞风的盛行
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发展,至宋元时期,“踏歌”从一种小众的歌舞表演,真正发展到了鼎盛时期。尤其是元代,“踏歌”成为大曲表演的一部分,之后又进入转踏及歌舞表演,再后来成了杂剧表演的一部分,与此同时,“踏歌”舞风渐渐在青楼教坊也十分盛行。
1.“踏歌”舞进入大曲表演
从元代舞女俑婀娜之姿间我们可以发现,“踏歌”舞融入到了大曲表演中。舞者在进行大曲表演之时,踏节为拍,前期舞蹈节奏舒缓柔和,至表演的关键点时,即“入破”之时,多种乐器合作演奏,随着乐声的急促,舞者所踏节拍越来越频繁,舞蹈节奏越来越快。舞者举足扬袖,俯仰皆舞,舞姿轻妙敏捷,好似身侧疾风呼啸而过。“踏歌”舞的融入,给观看者带来了更加极致的视听享受以及更为独特的体验。
2.“踏歌”进入转踏及歌舞表演
“转踏”,又被称作“传踏”,由于舞者连手踏足而得名。它是宋代歌舞表演中较为特殊的一种类型,是由“说唱”和“踏歌”组合而成的表演形式。
当然,此处的“说唱”与我们现代意义的“说唱”截然不同,可不是充满嘻哈风的“药药切克闹”,这里所说、所唱的“歌词”指的是宋词和元诗。
“转踏”表演分成若干个小节,每节配有一首诗一首词,有时还配有一个小故事。这些用来表演的诗词非常讲究,绝不是随随便便拿来一首诗词就能滥竽充数的。
比如表演之前所唱的词称为“引子”,也称为“勾队词”,大多由骈体文句构成;再比如表演结束所唱的词称为“尾声”,也称作“放队词”,大多由七言绝句组成。在表演过程中,舞者伴随着诗词的说唱踏着节拍翩翩起舞,一舞便是一故事,引人入胜,这种表演形式在北宋时期最为流行,深受百姓们的喜爱。
3.“踏歌”舞进入杂剧表演
杂剧,是宋元时期兴盛的一种传统艺术形式,是将歌曲、宾白、舞蹈结合起来呈现在观众面前的一种表演方式。杂剧内容丰富,有歌舞、有音乐、有杂技等多种表演形式,正因其内容“杂”故而命名为“杂剧”。
在此时期,“踏歌”舞与杂剧融合,二者互相汲取精华,促进自身艺术形式发展壮大。在杂剧中有一种非正剧的舞段,称作“踏舞”,正是以“踏歌”舞为基础所改编的舞种。
在表演之时,舞者需要用脚踏地,作出节奏,勾肩搭背边唱边舞。每逢杂剧表演,“踏舞”必作为开场舞蹈出现,待到“踏舞”表演完毕之后,再正式上演杂剧。“踏歌”舞与杂剧的结合,不仅促进了“踏歌”舞的发展,也丰富了杂剧表演的内容。
4.“踏歌”舞进入青楼教坊
伎者,以唱歌跳舞为业,出卖才艺为主的女子;妓者,以容貌为资本,出卖色相为主的女子。这两类人是古代青楼教坊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元代,这两类人的界限划分的并不是那么清晰,娼妓、歌舞、戏艺人大多混杂在一起。因此在青楼教坊的女性需得努力修炼自身技艺,使得自己说唱、歌舞、戏曲、演奏、容貌俱佳。如果她们才艺平平,容貌平平,就很难达到招揽生意的目的,这便给“踏歌”舞的传入创建了便利条件。
就这样,“踏歌”从市井之中来到了青楼教坊,成为了达官贵人、纨绔子弟们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舞者巾袖飞舞,帛带飘扬,舞姿动人,谁人见了不说句美哉?
三、踏歌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的流行
古代中国以农耕立国,因而中原地区大多土壤肥沃,良田众多,百姓以农业耕作为主;而周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大多以一望无垠的草原为主,百姓以游牧为生。“踏歌”这一民间舞蹈形式在中原农耕民族间流行的同时,也受到了周边以游牧为生的广大少数民族的喜爱。在匈奴、突厥民族内尤其盛行,他们将“踏歌”加以“民族特色化”的处理,在舞蹈动作、曲调等方面进行改编,最终发展成为了族人们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
羌胡踏舞,共同讴歌。匈奴人和突厥人每逢重大场合会举行“踏歌”,他们或四人列队,或十几人为一队,或是勾肩搭背,或是手拉着手,双腿微曲,顿足踏地,和歌而舞,与中原人的踏歌形式虽有小异,但大体上仍是相近的。
四、结语
“踏歌”这一传统的舞蹈形式之所以能盛行,原因在于其自身具有一定的优越性,更重要的是它能够与其他歌舞交融渗透,取之精华去之糟粕,因而才能够一步一步从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成了故事情节生动、载歌载舞的民间庆典形式,不仅得到了中原人民的广泛喜爱,也能够在周边少数民族地区十分流行。
踏歌作为农业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见证着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勤劳与智慧,给后世留下了宝贵而真实的民间舞蹈艺术,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书写下了光辉灿烂的一页,值得世世代代的后人去探寻、去传承。
#文人墨客# 黄仲则(1749~1783)清代诗人。名景仁,字汉镛,号鹿菲子,阳湖(今江苏省常州市)人。四岁而孤,家境清贫,少年时即负诗名,为谋生计,曾四方奔波。一生怀才不遇,穷困潦倒,后授县丞,未及补官即在贫病交加中客死他乡,年仅35岁。诗负盛名,为“毗陵七子”之一。诗学李白,所作多抒发穷愁不遇、寂寞凄怆之情怀,也有愤世嫉俗的篇章。七言诗极有特色。亦能词。著有《两当轩全集》。生平简介
黄仲则为北宋诗人黄庭坚的后裔。祖黄大乐,为高淳校官。父黄之掞,为县学生。黄 仲则4岁丧父,十二岁祖父去世,十六岁时唯一的哥哥罹病身亡。黄仲则自幼依赖母亲屠氏养成,八岁能文,16岁应童子试,三千人中名列第一,“前常州府知府潘君恂、武进县知县王君祖肃,尤奇赏之”。17岁补博士弟子员,于宜兴氿里读书,与汪中友好,但从此屡应乡试都不中。乾隆三十一年,于江阴遇同邑洪亮吉,各为诗歌,人们评价说,黄诗似李白,洪诗学杜甫,因此时称“洪黄”。次年,黄仲则娶赵夫人。乾隆三十三年(1768),20岁时即开始浪游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等地。曾在湖南按察使王太岳、太平知府沈业富、安徽学政朱筠幕中为客。在朱筠幕,于采石矶的太白楼宴会上即席所赋《笥河先生偕宴太白楼醉中作歌》诗传诵一时。乾隆四十年(1775),27岁时赴北京,次年应乾隆帝东巡召试取二等,授武英殿书签官。乾隆四十三年,受业于鸿胪寺少卿王昶门下。家境日贫,在北京从伶人乞食,粉墨登场,入陕西巡抚毕沅幕府,毕沅替他捐补县丞。乾隆四十八年(1783),黄仲则35岁,为债家所迫,乃北走太行,抱病赴西安,至山西解州运城,病逝于河东盐运使沈业富官署中。友人洪亮吉持其丧以归。
黄仲则著有有《两当轩集》。除诗词负盛名外,黄仲则行楷在苏轼、黄庭坚之间,分隶极古质,亦工画,擅山水,兼长鉴古,旁通篆刻。
现代作家郁达夫的小说《采石矶》系以黄景仁为故事主角。
众人评价
黄仲则才高气傲,学遍古今,“沉酣经藉,融液子史,”在朱筠门徒中,数他年龄最小,但才高志深。吴兰雪云:“仲则诗无奇不有,无妙不臻,……吾尝论海内诗人,能从古人出而不为古人所囿者,藏园而外,必推仲则第一。……”张维屏云:“古今诗人,……众人共有之意,入此手而独超;众人同有之情,出之此笔而独?……有味外之味,……有音外之音,……夫是之谓天才,夫是之谓仙才,自古一代无几人,近求之,百余年以来,其惟黄仲则乎。”
舒铁云的《乾嘉诗坛点将录》把黄仲则比为行者武松,王峰说,很是莫名其妙。黄诗哀婉流丽,何曾有“血溅画楼,尸横灯影”的杀气!还是洪亮吉《北江诗话》里的“咽露秋虫,舞风病鹤”八个字来得贴切。
乾嘉时期考据学盛行,影响及于诗坛,以学问、典故、古辞为能的“学人之诗”成为诗坛主流。黄仲则的诗是当时少有的“诗人之诗”,晚清包世臣称赞他说:“乾隆六十年间,论诗者推为第一。”
李泽厚最喜其“ 悄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句。又有“全家都在风声里,九月衣裳未剪裁。”句,突显文人之轻,之不合作;悲歌慷慨,抒尽胸中孤愤之气。
史籍文载
《清史稿》列传二百七十二 黄景仁传
黄景仁,字仲则,武进人。九岁应学使者试,临试犹蒙被索句。后以母老客游四方,觅升斗为养。朱筠督学安徽,招入幕。上巳修禊,赋诗太白楼。景仁年最少,著白袷立日影中,顷刻成数百言,坐客咸辍笔。时士子试当涂,闻使者高会,毕集楼下,咸从奚童乞白袷少年诗竞写,名大噪。尝自恨其诗无幽、并豪士气,遂游京师。高宗四十一年东巡,召试二等。武英殿书签,例得主簿。陕西巡抚毕沅奇其才,厚赀之,援例为县丞,铨有日矣,为债家所迫,抱病逾太行,道卒。亮吉持其丧归,年三十五。著两当轩集。子乙生,通郑氏礼,善书,早卒。
人物自叙
景仁四岁而孤,鲜伯仲,家壁立,太夫人督之读。稍长,从塾师授制艺,心块然不知其可好。先是,应试无韵语,老生宿儒,鲜谈及五字学者。旧藏一二古今诗集,束置高阁,尘寸许积,窃取翻视,不甚解。偶以为可解,则栩栩自得曰:“可好者在是矣。”间一为之,人且笑姗,且以其好作幽苦语,益唾弃之,而好益甚也。岁丙戌,常熟邵先生齐焘主讲龙城书院,矜其苦吟无师,且末学,循循诱之。景仁亦感所知遇,遂守弗去。三年,公卒,益无有知之者,乃为浪游。由武林而四明,观海;溯钱塘,登黄山;复经豫章,泛湘水,登衡岳,观日出;浮洞庭,由大江以归。是游凡三年,积诗若干首。中渐于嘉兴郑先生虎文、定兴王先生太岳之教。家益贫,出为负米游;客太平知府沈既堂先生业富。时大兴朱先生筠督学安庆,招入幕,从游三年,尽观江上诸山水,得诗若干首。体赢疲役,年甫二十七耳,气喘喘然有若不能举其躯者。自念乡所游处,举凡可喜可愕之境,悉于是乎寄。恐贫病漂泊,脱有遗失,因检所积,十存其二三,聊命故人编次之。夫幼之所作,稍长辄悔,后之视今,何独不然?辄为数语,以自策励,且述辛苦。时乾隆乙未季春月之十一日。
黄仲则为北宋诗人黄庭坚的后裔。祖黄大乐,为高淳校官。父黄之掞,为县学生。黄 仲则4岁丧父,十二岁祖父去世,十六岁时唯一的哥哥罹病身亡。黄仲则自幼依赖母亲屠氏养成,八岁能文,16岁应童子试,三千人中名列第一,“前常州府知府潘君恂、武进县知县王君祖肃,尤奇赏之”。17岁补博士弟子员,于宜兴氿里读书,与汪中友好,但从此屡应乡试都不中。乾隆三十一年,于江阴遇同邑洪亮吉,各为诗歌,人们评价说,黄诗似李白,洪诗学杜甫,因此时称“洪黄”。次年,黄仲则娶赵夫人。乾隆三十三年(1768),20岁时即开始浪游浙江、安徽、江西、湖南等地。曾在湖南按察使王太岳、太平知府沈业富、安徽学政朱筠幕中为客。在朱筠幕,于采石矶的太白楼宴会上即席所赋《笥河先生偕宴太白楼醉中作歌》诗传诵一时。乾隆四十年(1775),27岁时赴北京,次年应乾隆帝东巡召试取二等,授武英殿书签官。乾隆四十三年,受业于鸿胪寺少卿王昶门下。家境日贫,在北京从伶人乞食,粉墨登场,入陕西巡抚毕沅幕府,毕沅替他捐补县丞。乾隆四十八年(1783),黄仲则35岁,为债家所迫,乃北走太行,抱病赴西安,至山西解州运城,病逝于河东盐运使沈业富官署中。友人洪亮吉持其丧以归。
黄仲则著有有《两当轩集》。除诗词负盛名外,黄仲则行楷在苏轼、黄庭坚之间,分隶极古质,亦工画,擅山水,兼长鉴古,旁通篆刻。
现代作家郁达夫的小说《采石矶》系以黄景仁为故事主角。
众人评价
黄仲则才高气傲,学遍古今,“沉酣经藉,融液子史,”在朱筠门徒中,数他年龄最小,但才高志深。吴兰雪云:“仲则诗无奇不有,无妙不臻,……吾尝论海内诗人,能从古人出而不为古人所囿者,藏园而外,必推仲则第一。……”张维屏云:“古今诗人,……众人共有之意,入此手而独超;众人同有之情,出之此笔而独?……有味外之味,……有音外之音,……夫是之谓天才,夫是之谓仙才,自古一代无几人,近求之,百余年以来,其惟黄仲则乎。”
舒铁云的《乾嘉诗坛点将录》把黄仲则比为行者武松,王峰说,很是莫名其妙。黄诗哀婉流丽,何曾有“血溅画楼,尸横灯影”的杀气!还是洪亮吉《北江诗话》里的“咽露秋虫,舞风病鹤”八个字来得贴切。
乾嘉时期考据学盛行,影响及于诗坛,以学问、典故、古辞为能的“学人之诗”成为诗坛主流。黄仲则的诗是当时少有的“诗人之诗”,晚清包世臣称赞他说:“乾隆六十年间,论诗者推为第一。”
李泽厚最喜其“ 悄立市桥人不识,一星如月看多时”句。又有“全家都在风声里,九月衣裳未剪裁。”句,突显文人之轻,之不合作;悲歌慷慨,抒尽胸中孤愤之气。
史籍文载
《清史稿》列传二百七十二 黄景仁传
黄景仁,字仲则,武进人。九岁应学使者试,临试犹蒙被索句。后以母老客游四方,觅升斗为养。朱筠督学安徽,招入幕。上巳修禊,赋诗太白楼。景仁年最少,著白袷立日影中,顷刻成数百言,坐客咸辍笔。时士子试当涂,闻使者高会,毕集楼下,咸从奚童乞白袷少年诗竞写,名大噪。尝自恨其诗无幽、并豪士气,遂游京师。高宗四十一年东巡,召试二等。武英殿书签,例得主簿。陕西巡抚毕沅奇其才,厚赀之,援例为县丞,铨有日矣,为债家所迫,抱病逾太行,道卒。亮吉持其丧归,年三十五。著两当轩集。子乙生,通郑氏礼,善书,早卒。
人物自叙
景仁四岁而孤,鲜伯仲,家壁立,太夫人督之读。稍长,从塾师授制艺,心块然不知其可好。先是,应试无韵语,老生宿儒,鲜谈及五字学者。旧藏一二古今诗集,束置高阁,尘寸许积,窃取翻视,不甚解。偶以为可解,则栩栩自得曰:“可好者在是矣。”间一为之,人且笑姗,且以其好作幽苦语,益唾弃之,而好益甚也。岁丙戌,常熟邵先生齐焘主讲龙城书院,矜其苦吟无师,且末学,循循诱之。景仁亦感所知遇,遂守弗去。三年,公卒,益无有知之者,乃为浪游。由武林而四明,观海;溯钱塘,登黄山;复经豫章,泛湘水,登衡岳,观日出;浮洞庭,由大江以归。是游凡三年,积诗若干首。中渐于嘉兴郑先生虎文、定兴王先生太岳之教。家益贫,出为负米游;客太平知府沈既堂先生业富。时大兴朱先生筠督学安庆,招入幕,从游三年,尽观江上诸山水,得诗若干首。体赢疲役,年甫二十七耳,气喘喘然有若不能举其躯者。自念乡所游处,举凡可喜可愕之境,悉于是乎寄。恐贫病漂泊,脱有遗失,因检所积,十存其二三,聊命故人编次之。夫幼之所作,稍长辄悔,后之视今,何独不然?辄为数语,以自策励,且述辛苦。时乾隆乙未季春月之十一日。
水问
——简嫃
台大的醉月湖记载着一个故事,关于一名困情女子投水的传说。我想,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而这种死也是最纯洁的。我是名弱者,欣赏了悲剧也扮演过悲剧,却在最后一幕潜逃,人是活着,热情已死。因此我写下水问,纪念那位女子并追悼自己。
那年的杜鹃已化做次年的春泥,为何,为何你的湖水碧绿依然如今?
那年的人事已散成凡间的风尘,为何,为何你的春闺依旧年年年轻?
是不是柳烟太浓密,你寻不着春日的门扉?
是不是栏杆太纵横,你潜不出涕泣的沼泽?
是不是湖中无堤无桥,你泅不到芳香的草岸?
传说太多,也太粗糙:说你只不过是曾经花城的孤单女子,因不慎而溺于爱的歧流断脉之中,说你的失足只是一种意外。说有人见你午夜低徊于水陆的边缘,羞怯的向陌生的行人诉说你破碎的心肠,说你千里迢迢要来赴那人的盟约,然而千里迢迢怎是你所能跋涉?日夜的次序又怎能容你轻易嵌入?你已不属于时间空间,你因而被镇于湖心水湄,再不敢向人间,向你钟爱的人间殷殷探询。你于是成了一只冷僵了的蝴蝶标本,在图鉴上注明因求偶不成而自戕,被传阅于唇齿残香的茶余饭后。
要问你:
天空这么温柔的包容着大地,为何你不送走今日且待明日?
大地这么宽厚的载育着万物,为何你不掏穴别居另成家室?
人间婚姻的手续这么简单,为何你独独择水为你最后的归宿?
是不是你信念着,有一种无缘由而起的宇宙最初要持续到无缘由而去的宇宙最后的一种约誓,让你飘零过千万年的混沌,于此生此身为人,要在人间相寻相觅?你是离群的雁,甘愿于人间的尘网,折翅敛羽,要寻百年前流散于洪流乱烟中的另一只孤雁?你走过多少个春去秋来,多少丈人间红尘,你来到那人面前,虽然人间铸他以泥沤,你依旧认出那疲惫的面容正是你的魂梦所系,那沙哑的嗓音正是你所盼望的清脆。你从他的眼眸看出你最原始的身影,你知道,那是你们唯一的辨认。
人间的鹊桥,虽不如天庭的绚丽,而你们愿意一砖一瓦的建筑。
人间的气候,虽不如天庭的清朗,而你们羽翼同飞要共地坼天裂的风暴。
人间的箪食瓢饮,虽不如天庭的琼浆玉液,而你们饭蔬食饮甘之如饴。
生命的意义原本就模糊不清,在纷杂的爱之向度中,你们愿意凸显爱情为你们心中的殿堂。以千年的姻缘,作最坚固的奠基,以信任与尊敬,作不朽的钢架,深挚的痴爱,是你们的铜墙铁壁。不渝的贞操,是避风的屋顶是挡雨的门窗。人们只能依你们的声音容貌,批评这样的茅茨土屋。而你们温婉地相待,且让人们去追求他们所谓的富与美,在你们崇高的人格花园里,自然生长着四季繁花,清风朗月。此去,此去经年,千山万水,永不相离,生老病死,永不相弃。
而是不是今日的下弦曾是十五的月圆?
是不是眼前的沧海曾是无际的桑田?
是不是来自于生的终归于死,痴守于爱的终将成恨?
是不是春到芳菲春将淡,情到深处情转薄?
你坚信的约誓,是四月残缺的柳絮。你溯回的记忆,是荆刺丛毛的刑地。你眼见手成茧足结痂,而人间的鹊桥已成废墟。你于是放眼苍茫,要天地为你卜一卜“天长地久”:山川静默蜿蜒,说这一卦,不在人间,只在天上。你披发行吟,踉踉跄跄去熙攘的市井探询,你说:“借问,借问怎么回去我的殿堂,我的恋之初......?"好心的行人摇摇头,说没有这样一条路,没听说过这个方向......。你想起了千年前的流离。盼到今生才又聚,为何不能同羽同翼?为何曾经的约誓之佚成短简残篇的流离?为何地能久天能长,人间的爱情却离了又聚聚了又散?
当太阳再升起,所有的杜鹃萎身谢礼,化成声声的杜宇,唤你不如,不如归去,你仰首看着今日的天空,似乎和昨日并无差别:你舒开手中的书卷,一样的道理,一样的铅字。而你的殿堂已是前尘,你的爱情已成往事。就把一款款的道理还给线装的书架,把一滴滴的泣血流给春泥,把一身姿态给验尸的风雨,夜半湖心,秋虫唧唧......当太阳再升起,所有的杜宇声声唤你,所有的人间恩爱,你已双手归还而去。
是不是湖水如翡翠,依然是你不死的柔情,涨潮于干旱的季节?
是不是满湖莲韵,是你含辞吐语,字字的叮咛?
是不是一帙帙的书卷,有你不忍撕毁的,海市唇楼的模型,要给另一对情偶的注解的提醒。
是不是年年杜鹃的鲜红,是你遗传的爱情的色泽?当那一对对的足印踏过花冢春泥,你是不是愿意他们在举足之间,牢牢记取,聚与散在人间,都要相待以礼。
且守护无源的川流。爱字不易写,但愿你湖心风纹,勾勒一笔一划。且让萍水相逢的,在湖畔栏杆,拟下他们的约誓。且让相识的,用你的神话湘绣成他们的嫁纱。
让常年分离的,偶然相聚。
让幽怨的,冰释所有的尘土泥沙,让他们知晓,聚是一瓢三千水,散是覆水难收......而今夜,且让我来冠冕你,花城曾经痴守爱情的女子,魂归来兮。 https://t.cn/A6ztIOYl
——简嫃
台大的醉月湖记载着一个故事,关于一名困情女子投水的传说。我想,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得以死来句读。而这种死也是最纯洁的。我是名弱者,欣赏了悲剧也扮演过悲剧,却在最后一幕潜逃,人是活着,热情已死。因此我写下水问,纪念那位女子并追悼自己。
那年的杜鹃已化做次年的春泥,为何,为何你的湖水碧绿依然如今?
那年的人事已散成凡间的风尘,为何,为何你的春闺依旧年年年轻?
是不是柳烟太浓密,你寻不着春日的门扉?
是不是栏杆太纵横,你潜不出涕泣的沼泽?
是不是湖中无堤无桥,你泅不到芳香的草岸?
传说太多,也太粗糙:说你只不过是曾经花城的孤单女子,因不慎而溺于爱的歧流断脉之中,说你的失足只是一种意外。说有人见你午夜低徊于水陆的边缘,羞怯的向陌生的行人诉说你破碎的心肠,说你千里迢迢要来赴那人的盟约,然而千里迢迢怎是你所能跋涉?日夜的次序又怎能容你轻易嵌入?你已不属于时间空间,你因而被镇于湖心水湄,再不敢向人间,向你钟爱的人间殷殷探询。你于是成了一只冷僵了的蝴蝶标本,在图鉴上注明因求偶不成而自戕,被传阅于唇齿残香的茶余饭后。
要问你:
天空这么温柔的包容着大地,为何你不送走今日且待明日?
大地这么宽厚的载育着万物,为何你不掏穴别居另成家室?
人间婚姻的手续这么简单,为何你独独择水为你最后的归宿?
是不是你信念着,有一种无缘由而起的宇宙最初要持续到无缘由而去的宇宙最后的一种约誓,让你飘零过千万年的混沌,于此生此身为人,要在人间相寻相觅?你是离群的雁,甘愿于人间的尘网,折翅敛羽,要寻百年前流散于洪流乱烟中的另一只孤雁?你走过多少个春去秋来,多少丈人间红尘,你来到那人面前,虽然人间铸他以泥沤,你依旧认出那疲惫的面容正是你的魂梦所系,那沙哑的嗓音正是你所盼望的清脆。你从他的眼眸看出你最原始的身影,你知道,那是你们唯一的辨认。
人间的鹊桥,虽不如天庭的绚丽,而你们愿意一砖一瓦的建筑。
人间的气候,虽不如天庭的清朗,而你们羽翼同飞要共地坼天裂的风暴。
人间的箪食瓢饮,虽不如天庭的琼浆玉液,而你们饭蔬食饮甘之如饴。
生命的意义原本就模糊不清,在纷杂的爱之向度中,你们愿意凸显爱情为你们心中的殿堂。以千年的姻缘,作最坚固的奠基,以信任与尊敬,作不朽的钢架,深挚的痴爱,是你们的铜墙铁壁。不渝的贞操,是避风的屋顶是挡雨的门窗。人们只能依你们的声音容貌,批评这样的茅茨土屋。而你们温婉地相待,且让人们去追求他们所谓的富与美,在你们崇高的人格花园里,自然生长着四季繁花,清风朗月。此去,此去经年,千山万水,永不相离,生老病死,永不相弃。
而是不是今日的下弦曾是十五的月圆?
是不是眼前的沧海曾是无际的桑田?
是不是来自于生的终归于死,痴守于爱的终将成恨?
是不是春到芳菲春将淡,情到深处情转薄?
你坚信的约誓,是四月残缺的柳絮。你溯回的记忆,是荆刺丛毛的刑地。你眼见手成茧足结痂,而人间的鹊桥已成废墟。你于是放眼苍茫,要天地为你卜一卜“天长地久”:山川静默蜿蜒,说这一卦,不在人间,只在天上。你披发行吟,踉踉跄跄去熙攘的市井探询,你说:“借问,借问怎么回去我的殿堂,我的恋之初......?"好心的行人摇摇头,说没有这样一条路,没听说过这个方向......。你想起了千年前的流离。盼到今生才又聚,为何不能同羽同翼?为何曾经的约誓之佚成短简残篇的流离?为何地能久天能长,人间的爱情却离了又聚聚了又散?
当太阳再升起,所有的杜鹃萎身谢礼,化成声声的杜宇,唤你不如,不如归去,你仰首看着今日的天空,似乎和昨日并无差别:你舒开手中的书卷,一样的道理,一样的铅字。而你的殿堂已是前尘,你的爱情已成往事。就把一款款的道理还给线装的书架,把一滴滴的泣血流给春泥,把一身姿态给验尸的风雨,夜半湖心,秋虫唧唧......当太阳再升起,所有的杜宇声声唤你,所有的人间恩爱,你已双手归还而去。
是不是湖水如翡翠,依然是你不死的柔情,涨潮于干旱的季节?
是不是满湖莲韵,是你含辞吐语,字字的叮咛?
是不是一帙帙的书卷,有你不忍撕毁的,海市唇楼的模型,要给另一对情偶的注解的提醒。
是不是年年杜鹃的鲜红,是你遗传的爱情的色泽?当那一对对的足印踏过花冢春泥,你是不是愿意他们在举足之间,牢牢记取,聚与散在人间,都要相待以礼。
且守护无源的川流。爱字不易写,但愿你湖心风纹,勾勒一笔一划。且让萍水相逢的,在湖畔栏杆,拟下他们的约誓。且让相识的,用你的神话湘绣成他们的嫁纱。
让常年分离的,偶然相聚。
让幽怨的,冰释所有的尘土泥沙,让他们知晓,聚是一瓢三千水,散是覆水难收......而今夜,且让我来冠冕你,花城曾经痴守爱情的女子,魂归来兮。 https://t.cn/A6ztIO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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