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一个月收入30000块,他宁可给前妻还房贷也不愿意和现在的妻子在深圳买房子。张先生甚至大方的放弃了几百万的遗产继承权,却拿不出钱跟妻子在深圳买房,这究竟是为什么?
王女士和张先生都是二婚,丈夫56岁了,妻子40岁,两个人的孩子才2岁。妻子是全职太太,张先生是在深圳工作的新加坡人,一个月收入30000块,其中交给妻子20000块。妻子想要在深圳买套房,让自己和女儿有一个安身之处的想法被丈夫拒绝了。
丈夫张先生非常不理解妻子这种强烈想买房子的想法,认为这就是想把权力牢牢抓在手里,让人没法接受。
张先生和前妻离婚多年了,本来在离婚协议写好,半年后两个人的共同房产会卖出,卖出的钱两个人分。但是因为张先生对前妻的体恤,家里四室的房子一直没有卖出。先是孩子小,后来前妻手受伤没有了收入,前妻就把大房子的房间租出去一部分当做收入。因为房子没有卖,张先生就一直用公积金还房贷,这让现在的妻子王女士非常的生气。
张先生认为,这只是公积金,又没有动用到现在的工资,和前妻房子的事迟早解决,但绝对不是现在能解决的。
两个人的矛盾还有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张先生的母亲90岁了,给子女写下遗书,她去世后把房子卖掉,子女可以平分。张先生跟兄弟姐妹表态,自己的那份不要。母亲的那套房子价值新币八九百万,折合成人民币大约有四千多万,每个子女将分到一大笔钱,但是张先生拒绝了。
张先生说,自己早年做生意失败,跟兄弟姐妹们借钱,兄弟姐妹们从来没有要求归还,这个情分他要还上。
王女士质问他,当年你和前妻借的钱,你后来又去打工赚钱为啥那时候不花钱,你那时候的欠款却要和我一起还?
张先生说,那时候和前妻一起时孩子还小,觉得偿还起来有困难。现在正好有了遗产,可以把情分和钱都还掉了。
对于买房,张先生一直不理解妻子的执著,我们已经在惠州买了一个小房子,为啥一定要卖了,贷款在深圳买房子,就是一直租房子不也挺好的吗?留下钱享受生活多好。
在花钱上王女士是能省就省,2万块的生活费她就买商场里2块钱一斤的打折菜。而张先生则给女儿报了一年二万的幼儿园,上下班打出租,他认为没必要为了买房把日子过得太紧吧。张先生说,“你一个月省两千生活费,一年才两万,啥时候能攒够买房钱,还牺牲了生活的质量。”
张先生是一个有情义的人,他看王女士和前夫的儿子在农村耳朵都生了冻疮,缺少人照顾,就干脆把孩子接过来一起住,这样家里有了两个孩子的开销。
这是《金牌调解》里关于买房问题发生争执的夫妻的故事,当然在节目最后是调解成功了,两个人避开了买房与否的话题,都各自检讨了在婚姻中的不足,表示好好经营婚姻。对于这件事我有几点不同的看法:
张先生是个好男人。我觉得张先生是个好男人,无论他看似和前妻的“藕断丝连”还是放弃遗产继承,都体现了这个男人的善良。
王女士也不是一个坏女人。王女士其实代表了千千万万个中国女性的对房子的执著。因为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全感,她更不安的是丈夫是新加坡人,总公司也在新加坡,如果某一天回了新加坡,他们她带着两个孩子怎么生活?而且作为全职太太,她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生活保障,再没有房子,她就更不安了。
两个人的婚姻矛盾,体现了异国婚姻中家庭观念上的差异。
王女士执著于小家的观念,她感激丈夫能把自己儿子接过来,但是他要求丈夫迅速隔断和前妻的来往,体现出了一种强势的态度。张先生体现出的是一种家族的观念,他重视兄弟姐妹的亲情,他要照顾前妻和孩子的生活。
两个人的危机感并不同。张先生有自己很好的福利和保障,他还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所以他没有危机感。王女士没有经济来源,带着两个孩子,先生一旦离开他们母女,她们生活将陷入困境。而且,现在家庭以后的生活如果不积极谋划那么随着年龄增大生活也会比较难。
因为危机感不同,两个人在婚姻中的态度就完全不同。王女士展现出了很强的控制欲,她渴望控制家里的经济,牢牢抓紧丈夫,抓紧房子,甚至干涉遗产分配。张先生则展现出一种无奈和厌倦,因为张女士不仅要求自己,还要求和控制他的生活,让他去做出改变。为了迎合妻子的需要,他现在只能骑电动车上下班,面对妻子省钱、省钱的要求,他感觉到不自由和窒息。
这个看似是在深圳买房的争执,但其实却是对婚姻根本态度的差异,如果不及时解决,带给婚姻的是很大的打击。
我倒觉得以他们的经济实力,其实买房可以考虑,毕竟房子是婚姻中的定心丸,还是财产的储蓄,又是养老保障。对于遗产我觉得那是张先生个人的事,应该让他自己决定取舍。
你们赞同他们在深圳买房吗?关于张先生放弃几百万遗产你怎么看?
(内容来源:阿离情感)
王女士和张先生都是二婚,丈夫56岁了,妻子40岁,两个人的孩子才2岁。妻子是全职太太,张先生是在深圳工作的新加坡人,一个月收入30000块,其中交给妻子20000块。妻子想要在深圳买套房,让自己和女儿有一个安身之处的想法被丈夫拒绝了。
丈夫张先生非常不理解妻子这种强烈想买房子的想法,认为这就是想把权力牢牢抓在手里,让人没法接受。
张先生和前妻离婚多年了,本来在离婚协议写好,半年后两个人的共同房产会卖出,卖出的钱两个人分。但是因为张先生对前妻的体恤,家里四室的房子一直没有卖出。先是孩子小,后来前妻手受伤没有了收入,前妻就把大房子的房间租出去一部分当做收入。因为房子没有卖,张先生就一直用公积金还房贷,这让现在的妻子王女士非常的生气。
张先生认为,这只是公积金,又没有动用到现在的工资,和前妻房子的事迟早解决,但绝对不是现在能解决的。
两个人的矛盾还有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张先生的母亲90岁了,给子女写下遗书,她去世后把房子卖掉,子女可以平分。张先生跟兄弟姐妹表态,自己的那份不要。母亲的那套房子价值新币八九百万,折合成人民币大约有四千多万,每个子女将分到一大笔钱,但是张先生拒绝了。
张先生说,自己早年做生意失败,跟兄弟姐妹们借钱,兄弟姐妹们从来没有要求归还,这个情分他要还上。
王女士质问他,当年你和前妻借的钱,你后来又去打工赚钱为啥那时候不花钱,你那时候的欠款却要和我一起还?
张先生说,那时候和前妻一起时孩子还小,觉得偿还起来有困难。现在正好有了遗产,可以把情分和钱都还掉了。
对于买房,张先生一直不理解妻子的执著,我们已经在惠州买了一个小房子,为啥一定要卖了,贷款在深圳买房子,就是一直租房子不也挺好的吗?留下钱享受生活多好。
在花钱上王女士是能省就省,2万块的生活费她就买商场里2块钱一斤的打折菜。而张先生则给女儿报了一年二万的幼儿园,上下班打出租,他认为没必要为了买房把日子过得太紧吧。张先生说,“你一个月省两千生活费,一年才两万,啥时候能攒够买房钱,还牺牲了生活的质量。”
张先生是一个有情义的人,他看王女士和前夫的儿子在农村耳朵都生了冻疮,缺少人照顾,就干脆把孩子接过来一起住,这样家里有了两个孩子的开销。
这是《金牌调解》里关于买房问题发生争执的夫妻的故事,当然在节目最后是调解成功了,两个人避开了买房与否的话题,都各自检讨了在婚姻中的不足,表示好好经营婚姻。对于这件事我有几点不同的看法:
张先生是个好男人。我觉得张先生是个好男人,无论他看似和前妻的“藕断丝连”还是放弃遗产继承,都体现了这个男人的善良。
王女士也不是一个坏女人。王女士其实代表了千千万万个中国女性的对房子的执著。因为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全感,她更不安的是丈夫是新加坡人,总公司也在新加坡,如果某一天回了新加坡,他们她带着两个孩子怎么生活?而且作为全职太太,她没有经济来源,没有生活保障,再没有房子,她就更不安了。
两个人的婚姻矛盾,体现了异国婚姻中家庭观念上的差异。
王女士执著于小家的观念,她感激丈夫能把自己儿子接过来,但是他要求丈夫迅速隔断和前妻的来往,体现出了一种强势的态度。张先生体现出的是一种家族的观念,他重视兄弟姐妹的亲情,他要照顾前妻和孩子的生活。
两个人的危机感并不同。张先生有自己很好的福利和保障,他还有一定的经济收入,所以他没有危机感。王女士没有经济来源,带着两个孩子,先生一旦离开他们母女,她们生活将陷入困境。而且,现在家庭以后的生活如果不积极谋划那么随着年龄增大生活也会比较难。
因为危机感不同,两个人在婚姻中的态度就完全不同。王女士展现出了很强的控制欲,她渴望控制家里的经济,牢牢抓紧丈夫,抓紧房子,甚至干涉遗产分配。张先生则展现出一种无奈和厌倦,因为张女士不仅要求自己,还要求和控制他的生活,让他去做出改变。为了迎合妻子的需要,他现在只能骑电动车上下班,面对妻子省钱、省钱的要求,他感觉到不自由和窒息。
这个看似是在深圳买房的争执,但其实却是对婚姻根本态度的差异,如果不及时解决,带给婚姻的是很大的打击。
我倒觉得以他们的经济实力,其实买房可以考虑,毕竟房子是婚姻中的定心丸,还是财产的储蓄,又是养老保障。对于遗产我觉得那是张先生个人的事,应该让他自己决定取舍。
你们赞同他们在深圳买房吗?关于张先生放弃几百万遗产你怎么看?
(内容来源:阿离情感)
NBA吐槽大会/老鹰解雇皮尔斯,并发了颗糖吃。
北京时间3月2日,老鹰主教练劳埃德-皮尔斯在率队勇夺63胜120负之后正式下课。
”感谢劳埃德夫妇所做的一切,他们都是了不起的人。”老鹰官方宣布了这一决定,“相信改变之后,我们会在后半程打出强势的表现。”
既然别人是了不起的人,那你炒什么鱿鱼啊?#体育#
北京时间3月2日,老鹰主教练劳埃德-皮尔斯在率队勇夺63胜120负之后正式下课。
”感谢劳埃德夫妇所做的一切,他们都是了不起的人。”老鹰官方宣布了这一决定,“相信改变之后,我们会在后半程打出强势的表现。”
既然别人是了不起的人,那你炒什么鱿鱼啊?#体育#
信贷业务必须按照规定,切不可自作主张
原标题:钱迷心窍!这家大行分行行长与员工收受数百万“好处费”,私开保函违规担保5.2亿贷款,结果一地鸡毛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超过5.2亿元,收受百万元“好处费”,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原行长赵某、综合管理部原主任王某以及综合管理部原秘书杨某因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获刑,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员工闫某利同时涉案。近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揭开了这起案件的始末。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银行资信好,一些企业主为了融通资金,找门道、花“好处费”搬动银行开具保函。翻阅银监部门的罚单也不难发现,涉该类案由的处罚不少;尤其是一些大行、股份行地方分支机构“一把手”,违规合谋私自开保函犯下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而获刑的“大案”也不少见诸报端。专业金融犯罪研究律师解释,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在主观上是由过失构成,比如作为银行行长,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轻信能够避免。在客观方面,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情节严重”不仅包括给金融机构造成了较大损失,还包括虽然还没有造成较大损失,但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多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情形。
大行“一把手”违规担保2.5亿元,合伙收500万“好处费”
裁判文书披露,2013年至2015年,四川攀枝花鹏申公司实控人罗某在重庆银行成都分行贷款7000余万元;然而,这时的罗某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无法偿还借款。重庆银行员工闫某利给罗某建议通过政府或国企担保再贷款。
于是,罗某找到时任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综合管理部主任王某,两人商议决定以交行攀枝花分行名义无偿为其借款出具担保,但事成之后罗某需借款1300万元给一家企业用以偿还这家企业在交行攀枝花分行的不良贷款。
期间,王某安排罗某刻制了一套交行攀枝花分行的行政公章以及时任交行攀枝花分行行长赵某的私章,用于出具保函使用。
2015年11月,重庆银行成都分行与罗某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分别签订了5600万元的借款合同,王某为两家公司出具了借款保函,并在上面盖上私刻的印章。
2016年4月,重庆银行员工闫某利准备从单位辞职,向罗某要求提前还款。然而,这时的罗某说无钱还款。
在裁判文书中,闫某利供述,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信托公司的人,得知“美的公司有资金,也有发放贷款的业务,但前提是要有银行担保,还说罗可向美的公司贷款做成后,大家不会白忙。”
在得知只要银行出具保函,美的集团就可以借款后,罗某主动找到王某商议,决定再次用交行攀枝花分行出具担保函的方式,获得美的集团资金。
此后,罗某带领美的集团员工到交行攀枝花分行找到该行行长赵某、综合管理部主任王某,确定两人同意为罗某提供暗保(也指“抽屉保函“,即保函不对外公开),美的集团与四川信托签订2.5亿元的信托合同,由四川信托将资金交付至罗某公司。
2016年4月,罗某等人到交行攀枝花分行赵某办公室面签保函,该行综合管理部秘书杨某在明知是违规保函的情况下仍在该保函上盖章。
美的置业集团财务资金部融资经理成某在的证言中称,他曾通过电话和王某联系,“王自称是交行攀分行业务部总经理,他们向领导进行了汇报。2016年4月19日,他和同事朱立明一起去攀枝花,按照公司的流程进行了相关工作,核实了赵某是交行攀分行的现任行长,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以及公章都真实存在”,“并在机要室当面盖了章,签字和盖章的过程都进行了拍照。”而在另一份供词中显示,签字盖章过程中,赵某“交代”关掉了监控录像设备。
裁判文书显示,随后美的公司在没有和鹏申公司签合同的情况下,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划转认购理财款2.5亿元人民币,利息由四川信托代收代支付。之后由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将2.5亿元人民币发放到鹏申公司账户。四川信托起到通道和中间人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从王某的供述中,罗某为了感谢交行攀枝花分行的他和赵某,按之前承诺的2%“好处费”转账了500万元到一家公司的账户。尽管两人都商量觉得“这个钱现在不能拿,等项目做好了,融资款还上了再说。”
但罗某还是将钱转到了上述公司账户。而后,赵某因需要用钱,先转走了200万;而他也用了200万用于“买房和个人消费”。另一个证词显示,罗某得到资金后,曾给予赵某80万元,给他买了辆宝马车,而在得知罗某无法归还2.5亿元欠款后,赵某将车退还给罗某。
为何银行行长数次违规担保栽跟头?
保函,又称担保函,是银行最为重要的资信文件之一,指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具的保证申请人会按照保函的规定履行某种特定的义务,一旦申请人未能履行保函所规定的义务,则由担保人代为履行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银行信用好,一些企业主为了融通资金,花“好处费”搬动银行开具保函。翻阅银监部门的罚单也不难发现,该类案由的处罚不少;尤其是一些大行、股份行地方分支机构“一把手”,违规合谋私自开保函挨罚被判刑屡屡见诸报端。
上述案件中的赵某和王某除了给罗某公司2.5亿元的违规担保之外,另经法院查明,2015年下半年,两人还私自为攀枝花市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2亿元的反担保,该行员工杨某在明知是违规保函的情况下仍在该保函上盖章,兴华房地产公司最终无力偿还债务。
裁判文书显示,赵某、王某违法为他人提供担保超过5.2亿元,杨某参与知晓金额4.7亿元。案发后,涉案人员均被攀枝花市公安局逮捕。
2020年12月,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对涉案人员进行判决。法院认为,赵某、王某、杨某三人身为国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伙同他人为兴华公司以及罗某实际控制公司出具保函的行为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罗某以及兴华公司董事长李某华等人伙同赵某等人违规出具保函,并使用该违规票据进行担保贷款的行为同样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最终,法院判处交行攀枝花分行的赵某有期徒刑7年,王某有期徒刑7年,杨某有期徒刑3年,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6年不等。
事实上,早在2019年5月26日,四川银保监局就披露〔2019〕71、72、73号三份罚单,针对此案涉案的杨某、赵某、王某作出了行政处罚。三人均因严重违反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对外开展业务,行政印章管理管理不到位等,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在主观上是由过失构成,这种过失一般表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作为银行行长,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轻信能够避免。在客观方面,本罪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上海律协刑辩委委员、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建飞解释,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情节严重”不仅包括给金融机构造成了较大损失,还包括虽然还没有造成较大损失,但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多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情形。
来源:券商中国
欢迎各家银行联系内训课程了,官方互动微信号:(名称:北京立金,微信号:bjljyhpxzx)欢迎您关注,我们期待您的加入。联系电话010-85863668/13552641410范老师
原标题:钱迷心窍!这家大行分行行长与员工收受数百万“好处费”,私开保函违规担保5.2亿贷款,结果一地鸡毛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超过5.2亿元,收受百万元“好处费”,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原行长赵某、综合管理部原主任王某以及综合管理部原秘书杨某因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获刑,重庆银行成都分行员工闫某利同时涉案。近日,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揭开了这起案件的始末。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银行资信好,一些企业主为了融通资金,找门道、花“好处费”搬动银行开具保函。翻阅银监部门的罚单也不难发现,涉该类案由的处罚不少;尤其是一些大行、股份行地方分支机构“一把手”,违规合谋私自开保函犯下金融票证罪、受贿罪而获刑的“大案”也不少见诸报端。专业金融犯罪研究律师解释,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在主观上是由过失构成,比如作为银行行长,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轻信能够避免。在客观方面,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情节严重”不仅包括给金融机构造成了较大损失,还包括虽然还没有造成较大损失,但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多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情形。
大行“一把手”违规担保2.5亿元,合伙收500万“好处费”
裁判文书披露,2013年至2015年,四川攀枝花鹏申公司实控人罗某在重庆银行成都分行贷款7000余万元;然而,这时的罗某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无法偿还借款。重庆银行员工闫某利给罗某建议通过政府或国企担保再贷款。
于是,罗某找到时任交通银行攀枝花分行综合管理部主任王某,两人商议决定以交行攀枝花分行名义无偿为其借款出具担保,但事成之后罗某需借款1300万元给一家企业用以偿还这家企业在交行攀枝花分行的不良贷款。
期间,王某安排罗某刻制了一套交行攀枝花分行的行政公章以及时任交行攀枝花分行行长赵某的私章,用于出具保函使用。
2015年11月,重庆银行成都分行与罗某实际控制的两家公司分别签订了5600万元的借款合同,王某为两家公司出具了借款保函,并在上面盖上私刻的印章。
2016年4月,重庆银行员工闫某利准备从单位辞职,向罗某要求提前还款。然而,这时的罗某说无钱还款。
在裁判文书中,闫某利供述,一次朋友聚会中认识了信托公司的人,得知“美的公司有资金,也有发放贷款的业务,但前提是要有银行担保,还说罗可向美的公司贷款做成后,大家不会白忙。”
在得知只要银行出具保函,美的集团就可以借款后,罗某主动找到王某商议,决定再次用交行攀枝花分行出具担保函的方式,获得美的集团资金。
此后,罗某带领美的集团员工到交行攀枝花分行找到该行行长赵某、综合管理部主任王某,确定两人同意为罗某提供暗保(也指“抽屉保函“,即保函不对外公开),美的集团与四川信托签订2.5亿元的信托合同,由四川信托将资金交付至罗某公司。
2016年4月,罗某等人到交行攀枝花分行赵某办公室面签保函,该行综合管理部秘书杨某在明知是违规保函的情况下仍在该保函上盖章。
美的置业集团财务资金部融资经理成某在的证言中称,他曾通过电话和王某联系,“王自称是交行攀分行业务部总经理,他们向领导进行了汇报。2016年4月19日,他和同事朱立明一起去攀枝花,按照公司的流程进行了相关工作,核实了赵某是交行攀分行的现任行长,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以及公章都真实存在”,“并在机要室当面盖了章,签字和盖章的过程都进行了拍照。”而在另一份供词中显示,签字盖章过程中,赵某“交代”关掉了监控录像设备。
裁判文书显示,随后美的公司在没有和鹏申公司签合同的情况下,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划转认购理财款2.5亿元人民币,利息由四川信托代收代支付。之后由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将2.5亿元人民币发放到鹏申公司账户。四川信托起到通道和中间人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从王某的供述中,罗某为了感谢交行攀枝花分行的他和赵某,按之前承诺的2%“好处费”转账了500万元到一家公司的账户。尽管两人都商量觉得“这个钱现在不能拿,等项目做好了,融资款还上了再说。”
但罗某还是将钱转到了上述公司账户。而后,赵某因需要用钱,先转走了200万;而他也用了200万用于“买房和个人消费”。另一个证词显示,罗某得到资金后,曾给予赵某80万元,给他买了辆宝马车,而在得知罗某无法归还2.5亿元欠款后,赵某将车退还给罗某。
为何银行行长数次违规担保栽跟头?
保函,又称担保函,是银行最为重要的资信文件之一,指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具的保证申请人会按照保函的规定履行某种特定的义务,一旦申请人未能履行保函所规定的义务,则由担保人代为履行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
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银行信用好,一些企业主为了融通资金,花“好处费”搬动银行开具保函。翻阅银监部门的罚单也不难发现,该类案由的处罚不少;尤其是一些大行、股份行地方分支机构“一把手”,违规合谋私自开保函挨罚被判刑屡屡见诸报端。
上述案件中的赵某和王某除了给罗某公司2.5亿元的违规担保之外,另经法院查明,2015年下半年,两人还私自为攀枝花市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2亿元的反担保,该行员工杨某在明知是违规保函的情况下仍在该保函上盖章,兴华房地产公司最终无力偿还债务。
裁判文书显示,赵某、王某违法为他人提供担保超过5.2亿元,杨某参与知晓金额4.7亿元。案发后,涉案人员均被攀枝花市公安局逮捕。
2020年12月,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对涉案人员进行判决。法院认为,赵某、王某、杨某三人身为国家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伙同他人为兴华公司以及罗某实际控制公司出具保函的行为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罗某以及兴华公司董事长李某华等人伙同赵某等人违规出具保函,并使用该违规票据进行担保贷款的行为同样构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最终,法院判处交行攀枝花分行的赵某有期徒刑7年,王某有期徒刑7年,杨某有期徒刑3年,其他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6年不等。
事实上,早在2019年5月26日,四川银保监局就披露〔2019〕71、72、73号三份罚单,针对此案涉案的杨某、赵某、王某作出了行政处罚。三人均因严重违反内部管理相关制度对外开展业务,行政印章管理管理不到位等,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造成较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在主观上是由过失构成,这种过失一般表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作为银行行长,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轻信能够避免。在客观方面,本罪必须情节严重才构成。”上海律协刑辩委委员、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建飞解释,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情节严重”不仅包括给金融机构造成了较大损失,还包括虽然还没有造成较大损失,但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多次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情形。
来源:券商中国
欢迎各家银行联系内训课程了,官方互动微信号:(名称:北京立金,微信号:bjljyhpxzx)欢迎您关注,我们期待您的加入。联系电话010-85863668/13552641410范老师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