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
出生年月:90年6月
身 高:161cm
体 重:48kg
学 历:大专
职 业:私企上班
年 薪:8万+
爱 好:健身,逛街
性 格:爱笑,善良
家庭成员:父母,哥哥
婚姻状况:未婚
父母职业:经商
房车状况:无
宗教信仰:无
对方宗教信仰要求:无
自我介绍
瓯海上班
性格好相处
耿直爱笑
有健身
爱情观+心动对象要求
三观合得来
有相同的兴趣爱好
在一起能够促进对方进步
171cm+
爱宠物
工作稳定上进
长相干净好相处
嘉宾的联系方式
1.关注公众号:温州壹嘉壹婚介
发重要资料
2.添加微信号:(13758722187)
3.关注小程序:温州壹嘉壹婚介
4.关注官网:
https://t.cn/A62Tn34e
5.关注订阅号:温州婚介壹嘉壹
每天发送会员资料
将你喜欢的人才编号发送给红娘
在获得对方的同意后
红娘将会为你牵线搭桥,助其喜结良缘。
在这个最美好的人间四月天
来一场最美好的约会
门店地址:
鹿城店:人民西路43-45号
龙湾店:建设中
瓯海店:建设中
邀请函
壹嘉壹婚介1+1
微信号:13738319379
公众号 :1375872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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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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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后续来了:网络诽谤,追究刑责!】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众微信号消息,2021年2月26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根据余杭区人民检察院建议,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于2020年12月25日立案侦查,2021年1月20日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郎某、何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二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https://t.cn/A6tXmudr
【#造谣取快递女子出轨两人被提起公诉# 】今天,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被告人郎某、何某涉嫌诽谤一案向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郎某在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后被告人郎某伙同被告人何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的目的,使用各自微信号假冒快递员和被害人谷某,捏造谷某因取快递结识快递员、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二被告人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同年7月7日至7月16日,被告人郎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评论。
上述偷拍的视频、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多个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后,引发大量点击、阅读以及低俗评论,引起网络热议。被害人谷某因被诽谤导致无法正常履职被公司劝退,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
检察机关起诉认定,被告人郎某、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损害被害人的人格权,而且经网络得以广泛、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以公诉程序追究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浙江检察)
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7月7日18时许,被告人郎某在余杭区良渚街道某快递驿站内,使用手机偷拍正在等待取快递的被害人谷某,并将视频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后被告人郎某伙同被告人何某出于寻求刺激、博取关注的目的,使用各自微信号假冒快递员和被害人谷某,捏造谷某因取快递结识快递员、二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微信聊天记录。二被告人为增强聊天记录的可信度,还捏造“赴约途中”“约会现场”等视频、图片。同年7月7日至7月16日,被告人郎某将上述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视频、图片陆续发布在某车队微信群,引发群内大量低俗评论。
上述偷拍的视频、捏造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被他人合并转发,并相继扩散到多个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后,引发大量点击、阅读以及低俗评论,引起网络热议。被害人谷某因被诽谤导致无法正常履职被公司劝退,后被医院诊断为抑郁状态。
检察机关起诉认定,被告人郎某、何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仅损害被害人的人格权,而且经网络得以广泛、迅速传播,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给广大公众造成不安全感,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以公诉程序追究其诽谤罪的刑事责任。(浙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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