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台山气象站防雷安全监管通告
为切实做好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山西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2号)等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五台山风景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有关企事业单位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防雷安全隐患,主动委托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并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杜绝责任性雷击事故发生。防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应制定整治方案和防雷安全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依照《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规定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向受检测单位提供规范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内含资质证复印件),保证服务质量,并对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在五台山风景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的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单位,应当到五台山气象站进行单位信息登记;在实施防雷装置检测后,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单位应向五台山气象站登记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项目,以备接受五台山气象站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五、监管部门
五台山气象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更新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对象、监管活动、监管进度等相关信息。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行政许可,气象站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六、法律责任
对防雷装置使用单位(企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监督电话:0350-6542085
https://t.cn/A6taep5J#五台山##五台山新闻#
山西省五台山气象站
2021年2月27日
为切实做好五台山风景名胜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落实防雷安全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山西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2号)等规定,现就开展2021年五台山风景区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雷安全监管重点单位
(一)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
(二)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三)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
二、有关企事业单位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防雷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防雷安全隐患,主动委托具有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进行防雷装置检测,并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杜绝责任性雷击事故发生。防雷装置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应制定整治方案和防雷安全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
依照《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并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规定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活动,向受检测单位提供规范的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内含资质证复印件),保证服务质量,并对出具的防雷装置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在五台山风景区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装置检测服务的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单位,应当到五台山气象站进行单位信息登记;在实施防雷装置检测后,防雷装置检测服务单位应向五台山气象站登记防雷装置检测服务项目,以备接受五台山气象站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五、监管部门
五台山气象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防雷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原则,更新完善防雷安全监管对象、监管活动、监管进度等相关信息。
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由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行政许可,气象站负责事中事后监管。
六、法律责任
对防雷装置使用单位(企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使用不符合使用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改正,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监督电话:0350-6542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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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五台山气象站
2021年2月27日
#一起来看看,有停靠在你家门口的“专车”吗?# 商业楼宇即将拔地而起,蠡塘河两岸生态廊道延伸中日樱花园将芬芳满城,澄阳邻里中心即将开业城市更新带来新气象。经开区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公共交通服务也随之不断升级当前,在建的轨交7号线、8号线呈“十”字贯穿相城区境内交汇于澄阳片区。公交车也是不少人出行的“专车”,为了方便更多人出行,经开区公交线网正在陆续更新。一起看看,线网更新后有停靠在你家门口的“专车”吗?[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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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禁飞小型航空器具#天津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本市禁止小型通用航空器具和空飘物起降、飞行。现通告如下:
一、自3月1日起至3月12日止,全市行政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通用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起降和对空射击(不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施放气球等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在全国“两会”期间需要利用小型通用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须经中部战区空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在飞行限制期内,民航、体育、气象以及其他涉及小型通用航空器、航空器材的单位,要强化对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市场监管、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气象、公安等部门做好对“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及使用者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妨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航、体育、气象、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晚报)
一、自3月1日起至3月12日止,全市行政区域为临时空中限制区。在空中限制区内,禁止一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低空慢速小型通用航空器具和空飘物在地面以及空中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起降和对空射击(不含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施放气球等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在全国“两会”期间需要利用小型通用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的,须经中部战区空军、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在飞行限制期内,民航、体育、气象以及其他涉及小型通用航空器、航空器材的单位,要强化对小型航空器具和空飘物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公安、市场监管、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民航、体育、气象、公安等部门做好对“低慢小”航空器拥有者及使用者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同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对不遵守临时空中限制规定、妨害空中安全的单位和个人,由民航、体育、气象、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对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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