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明延寿大师:宗镜录卷第二十八(一)
夫宗镜缘起自在法门。皆谈如理实德。法如是故。非约变化对治权巧。所说。一一法皆得全力。非是分力。尽为法界体。各住真如位。如大宝积经云。若人欲解一切法相。欲知一切众生心界皆悉同等。当学般若波罗蜜。故知不归宗镜。何以照明。斯即无碍法门。无有一毫所隔。
夫宗镜缘起自在法门。皆谈如理实德。法如是故。非约变化对治权巧。所说。一一法皆得全力。非是分力。尽为法界体。各住真如位。如大宝积经云。若人欲解一切法相。欲知一切众生心界皆悉同等。当学般若波罗蜜。故知不归宗镜。何以照明。斯即无碍法门。无有一毫所隔。
一念觉,无有一法不正。一念迷,无有一法不邪。佛教化众生,是帮助众生破迷开悟而已,所以我们懂得这个道理啊!理事本无碍,觉心化六尘。这是《华严经》上讲的事无碍的法界。尤其讲到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啊!能够入无障碍的境界,就是法身菩萨了,法身大士啊!
所以我们必须要认清楚,我们常讲宇宙人生的真相,宇宙人生真相,般若经里面说得最清楚、最透彻,也说得最懂。总结在三心不可得,万法无所有啊!所谓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种宇宙人生观就是法身大士,就是诸佛如来的宇宙人生观。所以他们在十法界,在六道应化普度众生,确确实实心里头不留痕迹。为什么不留痕迹呢?因为三心无所有,诸法毕竟空啊!不留痕迹,他得大自在呀!我们今天起心动念,都是妄想执著,所以生活在烦恼里,生活在忧虑里面不得自在,原因在此地啊!
他这个学佛不错,学得境界都很好,很难得。”
老耄枯木依岩林 几度严寒不变心
逢缘则弘如来法 无缘任凭苦追寻
一息尚存皆如此 何虑身后论古今
今朝圆满今朝走 留下心法予后人
时刻不忘众生得法益,盼众生破迷开悟、当生得度之心,就是菩提心。发菩提心有两大目标:向上成佛是发心者的目标;向下度生亦是发心者极为重要的目标。没有度生之心,总虑及自身的安危、利益,纵然佛法理解得再多,不能利益一切众生,不能成就诸佛功德,则摆脱不了轮回。“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发菩提心就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
有菩提心即入大乘不二法门。入小乘的门路是发对娑婆的厌离心,没有厌离心,不去掉“我执”不会走上声闻的解脱道。若入大乘门,必须发菩提心,不发菩提心则不能走上菩萨道,菩萨道修圆满即是佛。
菩提心,不论什么时候在心中生起,纵然其它功德尚未发生,而你已进入大乘之门,失菩提心即失大乘行者的资格。
佛在华严经中讲:“菩提心者,如一切佛法种子。”菩提心的种子,是佛法因中的不共因,是成佛主要因素。“信解大乘为种子,慧是能生佛法母。”其意是说:信解大乘而发的菩提心,犹如父本,通达诸法无我的殊胜慧,犹如母本。父本是不共因,不可改变,母本是共因,可以改变。种子为因,入地为母,子系依父,绝非依母。所以唯依般若慧,不能判别大小乘。大小乘均依般若慧,声闻缘觉无不依于般若波罗蜜。要想入大乘门,非发菩提心不可,除此无余门可入。
当然生子,父母双亲缺一不可。但大乘佛法的道支圆满,则须以方便为父,以智慧为母。方便即菩提心,智慧即证空性慧,所以入大乘门而不发菩提心者无有是处。念佛乃大乘佛法,菩提心是否生起至关重要,无菩提心、无度众生之念、无度众生之愿,虽然闭门念佛、拜佛,亦非大乘!此心之有无,只须自家问自家。
所以我们必须要认清楚,我们常讲宇宙人生的真相,宇宙人生真相,般若经里面说得最清楚、最透彻,也说得最懂。总结在三心不可得,万法无所有啊!所谓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这种宇宙人生观就是法身大士,就是诸佛如来的宇宙人生观。所以他们在十法界,在六道应化普度众生,确确实实心里头不留痕迹。为什么不留痕迹呢?因为三心无所有,诸法毕竟空啊!不留痕迹,他得大自在呀!我们今天起心动念,都是妄想执著,所以生活在烦恼里,生活在忧虑里面不得自在,原因在此地啊!
他这个学佛不错,学得境界都很好,很难得。”
老耄枯木依岩林 几度严寒不变心
逢缘则弘如来法 无缘任凭苦追寻
一息尚存皆如此 何虑身后论古今
今朝圆满今朝走 留下心法予后人
时刻不忘众生得法益,盼众生破迷开悟、当生得度之心,就是菩提心。发菩提心有两大目标:向上成佛是发心者的目标;向下度生亦是发心者极为重要的目标。没有度生之心,总虑及自身的安危、利益,纵然佛法理解得再多,不能利益一切众生,不能成就诸佛功德,则摆脱不了轮回。“忘失菩提心,修诸善法,是名魔业。”发菩提心就是“上求佛道,下化众生。”
有菩提心即入大乘不二法门。入小乘的门路是发对娑婆的厌离心,没有厌离心,不去掉“我执”不会走上声闻的解脱道。若入大乘门,必须发菩提心,不发菩提心则不能走上菩萨道,菩萨道修圆满即是佛。
菩提心,不论什么时候在心中生起,纵然其它功德尚未发生,而你已进入大乘之门,失菩提心即失大乘行者的资格。
佛在华严经中讲:“菩提心者,如一切佛法种子。”菩提心的种子,是佛法因中的不共因,是成佛主要因素。“信解大乘为种子,慧是能生佛法母。”其意是说:信解大乘而发的菩提心,犹如父本,通达诸法无我的殊胜慧,犹如母本。父本是不共因,不可改变,母本是共因,可以改变。种子为因,入地为母,子系依父,绝非依母。所以唯依般若慧,不能判别大小乘。大小乘均依般若慧,声闻缘觉无不依于般若波罗蜜。要想入大乘门,非发菩提心不可,除此无余门可入。
当然生子,父母双亲缺一不可。但大乘佛法的道支圆满,则须以方便为父,以智慧为母。方便即菩提心,智慧即证空性慧,所以入大乘门而不发菩提心者无有是处。念佛乃大乘佛法,菩提心是否生起至关重要,无菩提心、无度众生之念、无度众生之愿,虽然闭门念佛、拜佛,亦非大乘!此心之有无,只须自家问自家。
圭峰宗密禅师《注华严法界观门》4
【三依理成事门 】
【谓事无别体。要因真理而得成立】
上宗下因
【以诸缘起】
此有二因
【皆无自性故】
一也
【由无性理事方成故。】
真如随缘故中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大品云。若诸法不空。即无道无果
【如波要因於水能成立故。依如来藏得有诸法。当知亦尔。思之。】
胜鬘云。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有涅盘。楞伽亦说。如来藏造业受报。起信论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等。问明品云。法性本无生。示现而有生等
【四。事能显理门】
如影像表镜明。识智表本性。起信云。因无明能知名义。为说真觉等
【谓由事揽理故。则事虚而理实。以事虚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现。犹如波相虚。令水体露现。当知此中道理亦尔。思之。】
须弥偈云。了知一切法。自性无所有。如是解法性。即见卢舍那
【五。以理夺事门】
由前门理显故此夺也
【谓事既揽理。遂令事相皆尽。唯一真理平等显现】
上宗。下因
【以离真理外。无片事可得故。如水夺波。波无不尽。此则水存以坏波令尽】
出现品云。设一切众生於念念中悉成正觉。与不成正觉。亦无有异。如化人化心。化成正觉也
【六。事能隐理门】
由第三成事故即隐理也
【谓真理随缘成诸事法。然此事法既违于理。遂令事显理不显也。如水成波。动显静隐。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故令众生现时。法身不现也】
问明品亦云。未曾有一法。得入於法性
【七。真理即事门 】
【谓凡是真理。必非事外】
上宗下因
【以是法无我理故。事必依理虚无体故】
若但是空。出於事外。则不即事。今以即法为无我理。离事何有理耶
【是故此理举体皆事。方为真理。如水即波。无动而非湿故即水是波。思之 】
八事法即理门
【谓缘起事法必无自性。无自性故。举体即真。故说众生即如。不待灭也】
净名云。一切众生皆如也。又云。一切众生即寂灭相。不复更灭
【如波动相。举体即水。无异相也】
前门法身流转。名曰众生。此门众生寂灭。即是法身。法身众生。义一名异
九真理非事门
【谓即事之理而非是事。以真妄异故。实非虚故。所依非能依故】
後门义。应一一反此三对。但文小异尔
【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动湿异故】
十事法非理门
【谓全理之事。事恒非理。相性异故】
前云。真妄虚实。今但有一对
【能依非所依故。是故举体全理而事相宛然。如全水之波非水。以动义非湿故】
七八於解常一。九十於谛常二。此下结劝也。先结束前义云
【此上十义。同一缘起。】
真空四义。一废己同他。第三门也。二泯他存己。五也。三自他俱存。九也。四自他俱泯。七也。妙有四义。一隐他存己。六也。二显他自尽。四也。三即十也。四即八也。一二是总故不配之。上结束。下别收十门。
【约理望事。则有成(三也)有坏(五也)。有即(七也)有离(九也)。事望於理。有显(四也)有隐。(六也)有一(八也)有异(十也) 。】
【逆】
五六九十
【顺】
三四七八
【自在】
即成即坏等
【无障无碍】
成不碍坏等
【同时顿起】
非前後也。又事无体藉缘。可言成坏等。不可言隐显等。理性本有。可言隐显等。不可言成坏等。不会初二者。是总相故。余之八门。依此成也。又相遍门无别异相。非如隐现等殊故。此下劝修云
【深思令观明现。是谓理事圆融无碍观】
【三依理成事门 】
【谓事无别体。要因真理而得成立】
上宗下因
【以诸缘起】
此有二因
【皆无自性故】
一也
【由无性理事方成故。】
真如随缘故中论云。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大品云。若诸法不空。即无道无果
【如波要因於水能成立故。依如来藏得有诸法。当知亦尔。思之。】
胜鬘云。依如来藏故有生死。依如来藏故有涅盘。楞伽亦说。如来藏造业受报。起信论云。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等。问明品云。法性本无生。示现而有生等
【四。事能显理门】
如影像表镜明。识智表本性。起信云。因无明能知名义。为说真觉等
【谓由事揽理故。则事虚而理实。以事虚故。全事中之理挺然露现。犹如波相虚。令水体露现。当知此中道理亦尔。思之。】
须弥偈云。了知一切法。自性无所有。如是解法性。即见卢舍那
【五。以理夺事门】
由前门理显故此夺也
【谓事既揽理。遂令事相皆尽。唯一真理平等显现】
上宗。下因
【以离真理外。无片事可得故。如水夺波。波无不尽。此则水存以坏波令尽】
出现品云。设一切众生於念念中悉成正觉。与不成正觉。亦无有异。如化人化心。化成正觉也
【六。事能隐理门】
由第三成事故即隐理也
【谓真理随缘成诸事法。然此事法既违于理。遂令事显理不显也。如水成波。动显静隐。经云。法身流转五道名曰众生。故令众生现时。法身不现也】
问明品亦云。未曾有一法。得入於法性
【七。真理即事门 】
【谓凡是真理。必非事外】
上宗下因
【以是法无我理故。事必依理虚无体故】
若但是空。出於事外。则不即事。今以即法为无我理。离事何有理耶
【是故此理举体皆事。方为真理。如水即波。无动而非湿故即水是波。思之 】
八事法即理门
【谓缘起事法必无自性。无自性故。举体即真。故说众生即如。不待灭也】
净名云。一切众生皆如也。又云。一切众生即寂灭相。不复更灭
【如波动相。举体即水。无异相也】
前门法身流转。名曰众生。此门众生寂灭。即是法身。法身众生。义一名异
九真理非事门
【谓即事之理而非是事。以真妄异故。实非虚故。所依非能依故】
後门义。应一一反此三对。但文小异尔
【如即波之水非波。以动湿异故】
十事法非理门
【谓全理之事。事恒非理。相性异故】
前云。真妄虚实。今但有一对
【能依非所依故。是故举体全理而事相宛然。如全水之波非水。以动义非湿故】
七八於解常一。九十於谛常二。此下结劝也。先结束前义云
【此上十义。同一缘起。】
真空四义。一废己同他。第三门也。二泯他存己。五也。三自他俱存。九也。四自他俱泯。七也。妙有四义。一隐他存己。六也。二显他自尽。四也。三即十也。四即八也。一二是总故不配之。上结束。下别收十门。
【约理望事。则有成(三也)有坏(五也)。有即(七也)有离(九也)。事望於理。有显(四也)有隐。(六也)有一(八也)有异(十也) 。】
【逆】
五六九十
【顺】
三四七八
【自在】
即成即坏等
【无障无碍】
成不碍坏等
【同时顿起】
非前後也。又事无体藉缘。可言成坏等。不可言隐显等。理性本有。可言隐显等。不可言成坏等。不会初二者。是总相故。余之八门。依此成也。又相遍门无别异相。非如隐现等殊故。此下劝修云
【深思令观明现。是谓理事圆融无碍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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