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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造:庚申年,己丑月,癸卯日,甲寅时(辰巳空)
大运:戊子,丁亥,丙戌,乙酉,甲申,癸未,壬午,辛巳,7岁运
分析八字:癸水日主生在丑月失令,丑月本气为土,水退气,而丑土中有癸水弱根,力量不强,年柱庚申五行金干支一气,虽然有生助日主的作用,但月干透出己土克日主,且日支卯木,时柱甲寅泄日主的力量也是非常大的。时干与月干甲己合而不化,己土克日主也大大削弱,同时丑土在地支被申金泄,又被地支两木克,所以丑土也被虚弱,八字年柱没有直接的生助日主,时柱,日支木强旺泄耗日主太过,八字日主偏弱喜金水为用神,而木火土为忌神。
分析性格:你的八字身弱,月柱己丑七杀旺,虽然有年柱庚申正印化七杀,但印星没有直接生助日主,七杀的负面影响会避免明显,说明你会比较多的忧虑,顾虑,压力大。加上八字食伤为忌,八字日主弱,会变得神经有些敏感,有时候说话不得体,口无遮拦,容易让人不太喜欢,也不太会处理人际关系,久而久之让你抵触人际交往,喜静而不喜欢热闹,会体现出不太主动的一面。
八字印星为喜,代表自己喜欢的东西,但印星没直接生到日主,且被七杀阻隔,不容易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而食伤旺贴身泄日主为忌,食伤为行动,也代表自己不太喜欢做的事情,所以做事及发展方面有些事与愿违。
分析事业:八字中日主有弱根,又有年柱庚申印星干支一气,对日主有一定的生助作用,虽然年支申金与时支寅木相冲,但距离远冲性不太大,印星在八字中没有被强有力的冲克,是好的一面。
但是印星为用却没能直接生助到日主,所以你会比较的辛苦忙碌,付出多才有收获,同时也会有些压抑,顾虑多。
月柱己土是七杀,日支和时柱为食伤,七杀为凶神,也是忌神,喜制,而八字甲己贪合,合克也不化,七杀忌神制不全,对事业有存在不利影响,容易遇到困难阻碍,也会有小人干扰,而食伤泄日主同时也代表自己的付出,属于一种不太情愿的付出,代表自己做事容易想法多,有些事与愿违。
假如八字印星与七杀调个位置的话,就会形成杀印相生,伤官配印的好格局组合,格局层次会好很多。
而实际情况是,你的年柱庚申印星被七杀阻隔,不能很好生到日主,加上从八字大运走势看,一路走的是正偏财,食伤和比劫大运,大运组合不算很好,格局层次属于普通偏好些的八字。
你的八字以印比为用,且五行喜金水,所以可以往后勤总务,幕后策划及助理方面,和金水五行行业发展。
分析大运:
37岁-46岁走的是乙酉大运,此大运食神透出与年干乙庚合,地支卯酉冲,属于枭神夺食的组合,天干逢合,代表你会有发展计划和目标,想法也较多,但想实施起来不容易,过程曲折不是容易达成。而且八字食伤旺,会有些急躁急于求成的心态,此大运天干为忌和印,不太理想,不过地支为偏印,对事业发展还是有一点帮助,只是此大运总体属于辛苦忙碌,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运气。
47岁-56岁走的是甲申大运,八字伤官透出与七杀相合克,忌神相合拌,对事业有些小帮助,但压力也还存在的,且要注意下人际关系问题。大运地支为正印,地支寅申冲为驿马相冲,会有外出奔波走动比较多,求财过程也是来之不易的,整体运气一般稍好点。
癸未大运天干金水帮身对八字运势有所帮助,而地支丑未冲,七杀冲动,属于有动力也有压力的运气,需要自己慢慢的克服遇到的困难,多团结他人才有收获。
壬午大运天干也是金水帮身的组合,而地支寅午生助财星,属于付出有收获的运气,晚年运也还算可以。
你的八字身弱,月柱七杀旺,虽然年柱庚申为印星,但与日主距离远,且被七杀阻隔,难直接生助到日主。八字食伤在日支和时柱力量强泄日主太过也是不利,同时伤官贪合七杀也不化,属于忌神相合合拌纠缠的信息,对八字运势发展虽然有些帮助,但存在的压力和付出精力也是不小的。加上八字大运走势一般,整体格局层次不太高,属于普通偏好点的层次。
从你的运势来看,乙酉大运原局庚被合了,地支金木冲克,没有太好的学业运,重读的想法更多只是你对以前的遗憾,以及有些对现实的逃避,是不太实际的想法,从户看也不建议去重读。
人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有一定的意义,你学的每样东西,会在人生的某个不经意的时候派上用场。吃过的苦,受过的难,会在将来生命中开成美丽的花朵。但前提是自己踏踏实实的,用心的做好每件事,克服困难,不断的提升自己,质变离不开量变的过程。
诗和远方虽然美好,但眼前的面包更重要,如果还没有能力把眼前的苟且解决好,还是先把诗和远方先放一放吧。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顾了这里,就管不到那里,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中,要懂得抓住重点,解决好重点的问题,其他自然也就迎刃而解,钱财虽然不是万能的,但生活中大部分的烦恼,往往是因为钱不够,事业不好,当你把事业做好,口袋有钱了,你会发现其他事都不那么在意了。 #八字# #八字合婚#
坤造:庚申年,己丑月,癸卯日,甲寅时(辰巳空)
大运:戊子,丁亥,丙戌,乙酉,甲申,癸未,壬午,辛巳,7岁运
分析八字:癸水日主生在丑月失令,丑月本气为土,水退气,而丑土中有癸水弱根,力量不强,年柱庚申五行金干支一气,虽然有生助日主的作用,但月干透出己土克日主,且日支卯木,时柱甲寅泄日主的力量也是非常大的。时干与月干甲己合而不化,己土克日主也大大削弱,同时丑土在地支被申金泄,又被地支两木克,所以丑土也被虚弱,八字年柱没有直接的生助日主,时柱,日支木强旺泄耗日主太过,八字日主偏弱喜金水为用神,而木火土为忌神。
分析性格:你的八字身弱,月柱己丑七杀旺,虽然有年柱庚申正印化七杀,但印星没有直接生助日主,七杀的负面影响会避免明显,说明你会比较多的忧虑,顾虑,压力大。加上八字食伤为忌,八字日主弱,会变得神经有些敏感,有时候说话不得体,口无遮拦,容易让人不太喜欢,也不太会处理人际关系,久而久之让你抵触人际交往,喜静而不喜欢热闹,会体现出不太主动的一面。
八字印星为喜,代表自己喜欢的东西,但印星没直接生到日主,且被七杀阻隔,不容易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而食伤旺贴身泄日主为忌,食伤为行动,也代表自己不太喜欢做的事情,所以做事及发展方面有些事与愿违。
分析事业:八字中日主有弱根,又有年柱庚申印星干支一气,对日主有一定的生助作用,虽然年支申金与时支寅木相冲,但距离远冲性不太大,印星在八字中没有被强有力的冲克,是好的一面。
但是印星为用却没能直接生助到日主,所以你会比较的辛苦忙碌,付出多才有收获,同时也会有些压抑,顾虑多。
月柱己土是七杀,日支和时柱为食伤,七杀为凶神,也是忌神,喜制,而八字甲己贪合,合克也不化,七杀忌神制不全,对事业有存在不利影响,容易遇到困难阻碍,也会有小人干扰,而食伤泄日主同时也代表自己的付出,属于一种不太情愿的付出,代表自己做事容易想法多,有些事与愿违。
假如八字印星与七杀调个位置的话,就会形成杀印相生,伤官配印的好格局组合,格局层次会好很多。
而实际情况是,你的年柱庚申印星被七杀阻隔,不能很好生到日主,加上从八字大运走势看,一路走的是正偏财,食伤和比劫大运,大运组合不算很好,格局层次属于普通偏好些的八字。
你的八字以印比为用,且五行喜金水,所以可以往后勤总务,幕后策划及助理方面,和金水五行行业发展。
分析大运:
37岁-46岁走的是乙酉大运,此大运食神透出与年干乙庚合,地支卯酉冲,属于枭神夺食的组合,天干逢合,代表你会有发展计划和目标,想法也较多,但想实施起来不容易,过程曲折不是容易达成。而且八字食伤旺,会有些急躁急于求成的心态,此大运天干为忌和印,不太理想,不过地支为偏印,对事业发展还是有一点帮助,只是此大运总体属于辛苦忙碌,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运气。
47岁-56岁走的是甲申大运,八字伤官透出与七杀相合克,忌神相合拌,对事业有些小帮助,但压力也还存在的,且要注意下人际关系问题。大运地支为正印,地支寅申冲为驿马相冲,会有外出奔波走动比较多,求财过程也是来之不易的,整体运气一般稍好点。
癸未大运天干金水帮身对八字运势有所帮助,而地支丑未冲,七杀冲动,属于有动力也有压力的运气,需要自己慢慢的克服遇到的困难,多团结他人才有收获。
壬午大运天干也是金水帮身的组合,而地支寅午生助财星,属于付出有收获的运气,晚年运也还算可以。
你的八字身弱,月柱七杀旺,虽然年柱庚申为印星,但与日主距离远,且被七杀阻隔,难直接生助到日主。八字食伤在日支和时柱力量强泄日主太过也是不利,同时伤官贪合七杀也不化,属于忌神相合合拌纠缠的信息,对八字运势发展虽然有些帮助,但存在的压力和付出精力也是不小的。加上八字大运走势一般,整体格局层次不太高,属于普通偏好点的层次。
从你的运势来看,乙酉大运原局庚被合了,地支金木冲克,没有太好的学业运,重读的想法更多只是你对以前的遗憾,以及有些对现实的逃避,是不太实际的想法,从户看也不建议去重读。
人生的每一件事情,都有一定的意义,你学的每样东西,会在人生的某个不经意的时候派上用场。吃过的苦,受过的难,会在将来生命中开成美丽的花朵。但前提是自己踏踏实实的,用心的做好每件事,克服困难,不断的提升自己,质变离不开量变的过程。
诗和远方虽然美好,但眼前的面包更重要,如果还没有能力把眼前的苟且解决好,还是先把诗和远方先放一放吧。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顾了这里,就管不到那里,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中,要懂得抓住重点,解决好重点的问题,其他自然也就迎刃而解,钱财虽然不是万能的,但生活中大部分的烦恼,往往是因为钱不够,事业不好,当你把事业做好,口袋有钱了,你会发现其他事都不那么在意了。 #八字# #八字合婚#
有太多人的生活本可以不用那么跌宕起伏,那么艰难困苦,那么风雨飘摇,只是难以看清自己生命中的心理需求和心理动机,自己为自己设置了九九八十一难,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和妖精打斗去了,这个妖精就是每个人潜意识中的假想敌,最终自己打败了自己,还骗自己成功了,以求安慰,原本可以生活的更好更精彩更幸福!更健康!更长命的!
【被亲戚指控猥亵女童67岁老伯喝农药自杀!儿子将亲戚告上法庭】据河南商报报道:既是邻居,又是亲戚,
本是亲上加亲的两家,
因为一场事关清白的矛盾
却闹出了人命。
2019年6月22日,山东滨州56岁的于梅听孙女说同村67岁的尹海猥亵了她,于是一个电话打到了尹家,尹海矢口否认,但是两家的矛盾却愈演愈烈。
为证清白,羞愤的尹海服下农药身亡,子女将于梅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就“诽谤”所导致的死亡承担责任,法庭上,双方激辩……
以死自证清白?亲戚闹上法庭
尹海一家和于梅一家同住在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是邻居也是亲戚。2019年6月22日中午,于梅的孙女小璐说尹海猥亵了自己,于梅听闻之后很生气,随后就给尹海和其老伴张云打电话理论。电话里,于梅辱骂了尹海,尹海否认了小璐的说法。后来,尹海的女儿来到于梅家解释此事。
6月25日早上,于梅和小璐来和尹海对峙。尹海夫妇还曾经找过同村的尹强,让他调解双方的争议事宜。
当天中午11时许,尹海在家中喝下了农药。下午两点被发现后,尹海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但是第二天,根据住院病案出院情况显示,还没等治疗结束,“患者家属表示拒绝检查等治疗措施,签字办理出院手续”。
就这样,住院还不到1天,6月26日上午9点,尹海就出院了,并在出院的当天下午4时许死亡。下午,尹海的儿子报警称,因遭人诽谤,父亲喝药自杀。
9月18日,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对尹海被诽谤一案,做出不予调查处理的决定。同日,对尹海涉嫌猥亵儿童案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尹海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于梅一家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偿道歉,并要求于梅承担因其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50%责任,赔偿30万余元。
一审法院:不必然,但有关
尹海的死亡与于梅的行为是否存在关联?如果有,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比例?
法院审理认为,于梅在听闻孙女遭到猥亵后,没有通过报警来调查取证,而是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打电话进行理论,并在电话中进行辱骂。
从证据来看,并不能证明尹海存在所谓的“不轨行为”,此时由第三人尹强介入协商处理此事,法院认为此行为在客观上严重影响了公众对于尹海的人格评价,加之于梅在协商中的不当言行,加重了尹海的心理负担,让其感受到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担。
法院认为,虽然名誉损害和自杀不存在必然联系,但是尹海的死亡和于梅的不当言论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尹海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遭遇困难时应正确面对,而不应用自杀这一极端方式,因此其对自身的死亡负主要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法院酌定于梅承担10%的责任,赔偿损失6万余元。
至于尹海家属要求于梅一家进行公开道歉的诉求,仅从原告提供的一份微信聊天截图来看,不能证实尹海的社会评价被降低。按照相关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因此对于公开赔偿道歉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人之常情,并无过错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做出如此判决后,于梅表示不服并上诉。
于梅认为,自己的孙女小璐已经年满10岁,她对于自己的遭遇有感知力,也具备独立表达的能力,因此她的陈述完全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是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因为尹海的死亡才决定撤销案件,而非因无犯罪行为。因此一审法院无任何证据证明尹海存在不轨行为的认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同时,于梅也讲述了为何会有第三人尹强介入协商的缘由。于梅一方称,当时尹强正好路过尹海的家门口,看到了尹海正在将小璐拖往家中,尹海夫妇认为此事对其不利,前往尹强家中哀求,希望他能从中协调,不要将事情闹大。
于梅自述与尹海一家是同一家族的叔伯关系,双方没有任何矛盾,不会无缘由捏造事实进行诽谤,更不会赌上自己孙女的名声。她称自己当时只是通过电话核实情况,从未采取诸如上门吵闹、村内谩骂等“不当言论”,根本不会导致社会公众对尹海的人格评价降低。
此外,针对尹海的死亡原因,于梅一方也有怀疑。她认为,自己没有所谓的对外宣扬,达不到精神不堪承受导致严重后果的程度。尹海喝农药自杀后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建议继续住院治疗的情况下家属拒绝并办理出院,最终导致其死亡的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于梅在听闻孙女述说后当即找到尹海一家理论,是人之常情,况且双方是亲属与邻居,直接询问并表达不满并不超过正常的处事范围。从事情发展来看,于梅一家也并没有扩大化处理,尹海家属也没有提交相关证据,即使是出庭作证的尹强也是尹海请求进行协商。
因此,于梅并不存在通过公众宣传致使尹海人格遭受贬损的行为,也没有通过极端激烈的方式致使尹海无法正常生活,法院审理认为于梅对于尹海的死亡不存在主观过错。最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尹海家属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https://t.cn/A6t6L11k(来源|河南商报)
本是亲上加亲的两家,
因为一场事关清白的矛盾
却闹出了人命。
2019年6月22日,山东滨州56岁的于梅听孙女说同村67岁的尹海猥亵了她,于是一个电话打到了尹家,尹海矢口否认,但是两家的矛盾却愈演愈烈。
为证清白,羞愤的尹海服下农药身亡,子女将于梅一家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就“诽谤”所导致的死亡承担责任,法庭上,双方激辩……
以死自证清白?亲戚闹上法庭
尹海一家和于梅一家同住在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是邻居也是亲戚。2019年6月22日中午,于梅的孙女小璐说尹海猥亵了自己,于梅听闻之后很生气,随后就给尹海和其老伴张云打电话理论。电话里,于梅辱骂了尹海,尹海否认了小璐的说法。后来,尹海的女儿来到于梅家解释此事。
6月25日早上,于梅和小璐来和尹海对峙。尹海夫妇还曾经找过同村的尹强,让他调解双方的争议事宜。
当天中午11时许,尹海在家中喝下了农药。下午两点被发现后,尹海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但是第二天,根据住院病案出院情况显示,还没等治疗结束,“患者家属表示拒绝检查等治疗措施,签字办理出院手续”。
就这样,住院还不到1天,6月26日上午9点,尹海就出院了,并在出院的当天下午4时许死亡。下午,尹海的儿子报警称,因遭人诽谤,父亲喝药自杀。
9月18日,滨州市公安局沾化分局对尹海被诽谤一案,做出不予调查处理的决定。同日,对尹海涉嫌猥亵儿童案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尹海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于梅一家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偿道歉,并要求于梅承担因其侵权行为造成损失的50%责任,赔偿30万余元。
一审法院:不必然,但有关
尹海的死亡与于梅的行为是否存在关联?如果有,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比例?
法院审理认为,于梅在听闻孙女遭到猥亵后,没有通过报警来调查取证,而是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打电话进行理论,并在电话中进行辱骂。
从证据来看,并不能证明尹海存在所谓的“不轨行为”,此时由第三人尹强介入协商处理此事,法院认为此行为在客观上严重影响了公众对于尹海的人格评价,加之于梅在协商中的不当言行,加重了尹海的心理负担,让其感受到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担。
法院认为,虽然名誉损害和自杀不存在必然联系,但是尹海的死亡和于梅的不当言论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尹海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遭遇困难时应正确面对,而不应用自杀这一极端方式,因此其对自身的死亡负主要责任。根据实际情况,法院酌定于梅承担10%的责任,赔偿损失6万余元。
至于尹海家属要求于梅一家进行公开道歉的诉求,仅从原告提供的一份微信聊天截图来看,不能证实尹海的社会评价被降低。按照相关规定,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因此对于公开赔偿道歉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人之常情,并无过错
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法院做出如此判决后,于梅表示不服并上诉。
于梅认为,自己的孙女小璐已经年满10岁,她对于自己的遭遇有感知力,也具备独立表达的能力,因此她的陈述完全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公安局的撤销案件决定书可以看出,公安机关是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因为尹海的死亡才决定撤销案件,而非因无犯罪行为。因此一审法院无任何证据证明尹海存在不轨行为的认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同时,于梅也讲述了为何会有第三人尹强介入协商的缘由。于梅一方称,当时尹强正好路过尹海的家门口,看到了尹海正在将小璐拖往家中,尹海夫妇认为此事对其不利,前往尹强家中哀求,希望他能从中协调,不要将事情闹大。
于梅自述与尹海一家是同一家族的叔伯关系,双方没有任何矛盾,不会无缘由捏造事实进行诽谤,更不会赌上自己孙女的名声。她称自己当时只是通过电话核实情况,从未采取诸如上门吵闹、村内谩骂等“不当言论”,根本不会导致社会公众对尹海的人格评价降低。
此外,针对尹海的死亡原因,于梅一方也有怀疑。她认为,自己没有所谓的对外宣扬,达不到精神不堪承受导致严重后果的程度。尹海喝农药自杀后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建议继续住院治疗的情况下家属拒绝并办理出院,最终导致其死亡的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于梅在听闻孙女述说后当即找到尹海一家理论,是人之常情,况且双方是亲属与邻居,直接询问并表达不满并不超过正常的处事范围。从事情发展来看,于梅一家也并没有扩大化处理,尹海家属也没有提交相关证据,即使是出庭作证的尹强也是尹海请求进行协商。
因此,于梅并不存在通过公众宣传致使尹海人格遭受贬损的行为,也没有通过极端激烈的方式致使尹海无法正常生活,法院审理认为于梅对于尹海的死亡不存在主观过错。最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了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尹海家属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https://t.cn/A6t6L11k(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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