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重要通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施策、分级分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疫情、恢复生产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要尽早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各级各部门要靠前指导、主动服务,加强政策咨询和防疫物资保障服务,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提倡网上审批、证照票据邮寄等不见面服务。
二、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的原则,顶格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确定的税费优惠措施。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执行。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
五、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提高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六、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9月底前应及时足额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允许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最低不低于5%,疫情结束后企业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疫情结束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1%,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应恢复正常缴存,同时补缴相应差额。
七、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医保费率。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八、疫情防控期间,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用工网络招聘,安排满足新招聘人员职业需要的免费体检,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
九、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为复工企业提供规模化定制交通服务,对企业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外地员工的,给予适当补助。
十、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2020年4月至6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鼓励大型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户减免租金。
十一、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缴费有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同意可延期缴纳费用,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暖并返还停暖期间费用。取消“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天”等限制,实行“先办理、后补材料”服务,随时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受理。对需要办理暂停、减容、恢复等用电业务的,取消“5个工作日申请”等限制,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含节假日)。
十三、对参与国家和省、市组织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按省内调运30%、跨省调运50%的比例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十四、各金融机构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的企业减免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2019年年末水平,续贷业务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前合同。督促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服务,保障企业资金需求,促进经济恢复,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
十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期收取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政府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
十七、鼓励企业转型发展。支持餐饮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外卖送餐业务,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和团餐业务。鼓励景区、酒店在疫情期间进行经营场所改造升级,相关部门要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快速审批服务。鼓励在线旅游平台、连锁酒店集团等平台类企业减免疫情期间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管理费、加盟费等费用。
十八、支持建筑业开工复产。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采取银行保函等方式,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至6月底或根据疫情情况最长不超过疫情结束后10日。在建项目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的,即可按楼栋为最低单元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目前在建人才住房项目可参照此标准执行。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无不良记录且已复工的,疫情期间,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完成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95%。
十九、加大建设用地供给力度。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支付相应利息。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二十、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供应链末端惠民网络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年度投资20%的补助。对生猪养殖、屠宰企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加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
二十一、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
以上政策措施,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到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施策、分级分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防控疫情、恢复生产的工作要求,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前提下,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要尽早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各级各部门要靠前指导、主动服务,加强政策咨询和防疫物资保障服务,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问题,提倡网上审批、证照票据邮寄等不见面服务。
二、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照“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的原则,顶格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确定的税费优惠措施。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执行。
四、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2020年2月至6月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2020年4月30日到期后再延长1年。
五、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中小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中小企业,提高返还标准,按上年度6个月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六、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2020年6月底前,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9月底前应及时足额补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允许企业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比例最低不低于5%,疫情结束后企业自主选择恢复原比例。疫情结束后仍无法恢复正常缴存的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2020年1月以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1%,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期限届满时应恢复正常缴存,同时补缴相应差额。
七、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医保费率。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八、疫情防控期间,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帮助困难企业开展用工网络招聘,安排满足新招聘人员职业需要的免费体检,财政予以适当补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1个月。
九、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要为复工企业提供规模化定制交通服务,对企业采取包车等方式集中接回外地员工的,给予适当补助。
十、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他公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2020年4月至6月租金。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鼓励大型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户减免租金。
十一、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对缴费有困难的企业,经申请同意可延期缴纳费用,最长不超过6个月。
十二、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供暖并返还停暖期间费用。取消“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天”等限制,实行“先办理、后补材料”服务,随时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受理。对需要办理暂停、减容、恢复等用电业务的,取消“5个工作日申请”等限制,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含节假日)。
十三、对参与国家和省、市组织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按省内调运30%、跨省调运50%的比例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十四、各金融机构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的企业减免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2019年年末水平,续贷业务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前合同。督促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金融需求,做好金融服务,保障企业资金需求,促进经济恢复,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予以奖励。
十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期收取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政府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
十七、鼓励企业转型发展。支持餐饮企业通过互联网开展外卖送餐业务,引导大型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和团餐业务。鼓励景区、酒店在疫情期间进行经营场所改造升级,相关部门要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快速审批服务。鼓励在线旅游平台、连锁酒店集团等平台类企业减免疫情期间文化和旅游企业的管理费、加盟费等费用。
十八、支持建筑业开工复产。2020年上半年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前提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采取银行保函等方式,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缴纳时间自属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至6月底或根据疫情情况最长不超过疫情结束后10日。在建项目申请预售时原形象进度要求调整为按投资额计算,预售部分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25%的,即可按楼栋为最低单元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目前在建人才住房项目可参照此标准执行。项目建设主体履行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无不良记录且已复工的,疫情期间,可依企业申请提前一个节点返还商品房预售款重点监管资金,完成首次登记前累计申请额度不得超过重点监管资金的95%。
十九、加大建设用地供给力度。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含商服用地和商品住宅用地),可按起始价的50%确定竞买保证金,按照成交价的20%缴纳定金;其他用地可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至土地出让价款的50%,用地单位出具承诺书后,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并支付相应利息。疫情防控期间新出让的用地、已出让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用地,疫情防控期间均可不计入土地出让金收缴期限。
二十、支持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农产品全程冷链体系、供应链末端惠民网络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超过项目年度投资20%的补助。对生猪养殖、屠宰企业给予贷款财政贴息。加强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支持。
二十一、将“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放宽到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已落户的可享受本市购房、申请人才公寓等政策。疫情期间,各区、市政府可结合人才住房需求,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的房源作为人才住房配售,销售价格按照不高于项目预售备案价格或实际销售价格的80%确定,具体房源和价格由区(市)政府与企业协商确定。将商品住房房源纳入人才住房销售的,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在其他或未来商品住房项目中折抵人才住房配建指标。
以上政策措施,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落实到位。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20日
平安夜,一点不平安。其实并不喜欢春节快到的充满雾霾的冬天,从昆明到青岛,从青岛到济南,飞机高铁滴滴,疲惫!一直在住酒店,好难受。孩子管不好,家里一团糟。马上要考试了,又赶上生病。自己的事啥也没干好。心里一直不安稳,转换的太快,不轻松。跟这个2019年要说拜拜了,真不敢想来年怎么样,有些事一想就打怵。其实自己的未来还是很难的,努力吧。[困] https://t.cn/RCzMsUR
【市北区:智慧城区交通先行 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会要求,按照“1412”发展格局,青岛市市北区提出了加快推动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目标。
10月中旬,青岛市北区举办了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示范基地平台、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工作方案答辩,这是市北区“1412”发展格局中12个大平台的首次答辩,也拉开了市北区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的工作序幕。
发展地铁经济围绕“一核四区”布局产业
地铁经济,是依托地铁整合沿线站点的资源形成的多元化商业模式。通过对地铁附属资源合理有效地开发,不仅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促进地铁良性发展,地铁周边经济也会受地铁带动而迅速发展,出现所谓的“地铁经济带”现象。
一方面,地铁对外部相关部门和区域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利用地铁带来的人流量,形成特色鲜明的地铁站口经济商圈,继而形成商业辐射区,由点及面,带动沿线商业发展。
另一方面,轨道交通建设作为功能性的城市建设,还在客观上产生了巨大的投资,从而进一步带动城市经济发展,这边是地铁经济的衍生经济。通过上海、南京等国内典型的地铁经济发展模式,我们得以从中一窥地铁经济对于区域发展的推动作用。
来自摩根士丹利城市研究中心的莫恩,曾经在一份报告中写道:“每个城市的地铁,大约承载着该城78%的财富创造者。”作为城市的大动脉,地铁不仅是快速通勤的代名词,为人们出行提供便利,还体现一座城市、一片区域的价值。
地铁所至即人气所在,一座城市、一片区域只有拥有了人气,才能拥有持续发展的底气。而利用地铁所带来的人流,从客流到商务流,都会为所在区域发展起到极大的带动作用。
自答辩以来,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确定了围绕“一核四区”进行产业布局,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的发展定位。其中一核是指以地铁大厦为核心,四区是指黑龙江路沿线产业集聚区、常宁路配套服务区、新都心青年经济集聚区、汽车贸易大道延伸服务区。
地铁大厦位于常宁路6号,占地1.28公顷,总建筑面积8.6万平米。平台将充分利用大厦作为地铁3号线、8号线控制中心的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和现代化综合商务办公的基础设施优势。发挥大厦的吸附效应,吸引产业链要素集聚,辐射带动周边,形成地铁经济产业黄金连廊。
黑龙江路沿线产业集聚区沿线可开发用地450亩,规划16栋商务楼宇、20余万平方米产业空间。目前正在规划和建设有七色堇、双星、地理信息产业园等项目。
常宁路配套服务区拥有常宁路“城市记忆”AAA级景区古建筑旅游、文化和街区餐饮、住宿等资源,为大厦打造地铁经济商务会务中心提供配套和基础保障服务。
新都心青年经济集聚区在新都心凯德mall、台柳路1907音乐街、保利广场、鑫复盛酒店、居然之家、锦江都城宾馆等近百万平米的成型商业、宾馆、餐饮设施的基础上,为地铁产业链入驻企业和工作人员提供休闲娱乐的环境。
汽车贸易大道延伸服务区,以重庆南路汽车贸易大道两侧为重点,为城市智能交通产业提供延伸发展的资源空间和有力支撑。
依托成熟载体基础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
地铁大厦位于青岛市中心区域,紧邻地铁站点,交通便利,处在城阳地铁创新产业园、即墨城轨配套基地和西海岸新区海洋智慧小镇三大产业园的相对中心位置,是连接制造业基地、设立总部开展研发销售的优质载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会要求,按照“1412”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以地铁大厦为核心,围绕地铁经济产业链,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
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将不断深化“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现场办公,简化审批、办证流程,用一流的服务、优越的营商环境吸引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研究制定符合产业特点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针对入驻企业、招商平台在经营场所补贴、资金扶持、招商奖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提高政策的吸引力,增强政府的引导作用。
发挥金融在地铁产业链核心地位,探讨建立产业基金,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利用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进一步激活产业链成长动力。同时推进配套建设,以完善的基础配套增强对产业和人才的吸引。
自答辩结束以来,平台工作团队实行现场办公、与地铁集团、运营公司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地铁集团自身优势、地铁大厦条件优势及自身区位优势,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广泛开展招商工作,目前已有23家企业入驻地铁大厦,还有10余家企业表示有入驻意向在洽谈环节中。
众所周知,人才是一座城市最宝贵的财富,21世纪正是人才的时代,只有吸引更多的人才聚集,整个区域的发展活力及潜力才会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继而一座城市的活力和潜力也将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最终会提升一座城市的综合实力。
未来,一个以地铁产业为主导、多种产业相融合的产业集聚区,借势新都心青年经济集聚区商业氛围的提升,区域必将展现出空前的活力与潜力。
当前是青年经济的时代,90后、00后正飞速成长为消费市场的主力军。这一代年轻人追求的是速度,他们会用最快的速度选择最合理的消费。而个性化、主题化和场景化的消费形态,借助地铁产业的主导作用,可以帮助市北区打造的新都心青年经济集聚区迅速形成资源的聚集,为青年经济释放新的增长机遇。
通过地铁产业链的上下联动,在市北区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的契机之下,所有的人才、资源、资金利用同一个平台实现共享,不仅真正实践了平台思维,还通过各项目的相互赋能,以“一核四区”为起点,逐步为实现整个市北区的发展腾飞创造了条件。(来源:大众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会要求,按照“1412”发展格局,青岛市市北区提出了加快推动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的目标。
10月中旬,青岛市北区举办了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示范基地平台、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工作方案答辩,这是市北区“1412”发展格局中12个大平台的首次答辩,也拉开了市北区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的工作序幕。
发展地铁经济围绕“一核四区”布局产业
地铁经济,是依托地铁整合沿线站点的资源形成的多元化商业模式。通过对地铁附属资源合理有效地开发,不仅能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促进地铁良性发展,地铁周边经济也会受地铁带动而迅速发展,出现所谓的“地铁经济带”现象。
一方面,地铁对外部相关部门和区域产生着直接的影响,利用地铁带来的人流量,形成特色鲜明的地铁站口经济商圈,继而形成商业辐射区,由点及面,带动沿线商业发展。
另一方面,轨道交通建设作为功能性的城市建设,还在客观上产生了巨大的投资,从而进一步带动城市经济发展,这边是地铁经济的衍生经济。通过上海、南京等国内典型的地铁经济发展模式,我们得以从中一窥地铁经济对于区域发展的推动作用。
来自摩根士丹利城市研究中心的莫恩,曾经在一份报告中写道:“每个城市的地铁,大约承载着该城78%的财富创造者。”作为城市的大动脉,地铁不仅是快速通勤的代名词,为人们出行提供便利,还体现一座城市、一片区域的价值。
地铁所至即人气所在,一座城市、一片区域只有拥有了人气,才能拥有持续发展的底气。而利用地铁所带来的人流,从客流到商务流,都会为所在区域发展起到极大的带动作用。
自答辩以来,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确定了围绕“一核四区”进行产业布局,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总部基地的发展定位。其中一核是指以地铁大厦为核心,四区是指黑龙江路沿线产业集聚区、常宁路配套服务区、新都心青年经济集聚区、汽车贸易大道延伸服务区。
地铁大厦位于常宁路6号,占地1.28公顷,总建筑面积8.6万平米。平台将充分利用大厦作为地铁3号线、8号线控制中心的产业优势、区位优势和现代化综合商务办公的基础设施优势。发挥大厦的吸附效应,吸引产业链要素集聚,辐射带动周边,形成地铁经济产业黄金连廊。
黑龙江路沿线产业集聚区沿线可开发用地450亩,规划16栋商务楼宇、20余万平方米产业空间。目前正在规划和建设有七色堇、双星、地理信息产业园等项目。
常宁路配套服务区拥有常宁路“城市记忆”AAA级景区古建筑旅游、文化和街区餐饮、住宿等资源,为大厦打造地铁经济商务会务中心提供配套和基础保障服务。
新都心青年经济集聚区在新都心凯德mall、台柳路1907音乐街、保利广场、鑫复盛酒店、居然之家、锦江都城宾馆等近百万平米的成型商业、宾馆、餐饮设施的基础上,为地铁产业链入驻企业和工作人员提供休闲娱乐的环境。
汽车贸易大道延伸服务区,以重庆南路汽车贸易大道两侧为重点,为城市智能交通产业提供延伸发展的资源空间和有力支撑。
依托成熟载体基础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
地铁大厦位于青岛市中心区域,紧邻地铁站点,交通便利,处在城阳地铁创新产业园、即墨城轨配套基地和西海岸新区海洋智慧小镇三大产业园的相对中心位置,是连接制造业基地、设立总部开展研发销售的优质载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会要求,按照“1412”发展格局,加快推动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以地铁大厦为核心,围绕地铁经济产业链,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
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将不断深化“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现场办公,简化审批、办证流程,用一流的服务、优越的营商环境吸引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聚效应。
研究制定符合产业特点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针对入驻企业、招商平台在经营场所补贴、资金扶持、招商奖励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提高政策的吸引力,增强政府的引导作用。
发挥金融在地铁产业链核心地位,探讨建立产业基金,积极对接金融机构,利用国有企业股权投资,进一步激活产业链成长动力。同时推进配套建设,以完善的基础配套增强对产业和人才的吸引。
自答辩结束以来,平台工作团队实行现场办公、与地铁集团、运营公司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地铁集团自身优势、地铁大厦条件优势及自身区位优势,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广泛开展招商工作,目前已有23家企业入驻地铁大厦,还有10余家企业表示有入驻意向在洽谈环节中。
众所周知,人才是一座城市最宝贵的财富,21世纪正是人才的时代,只有吸引更多的人才聚集,整个区域的发展活力及潜力才会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继而一座城市的活力和潜力也将得到最大程度的开发,最终会提升一座城市的综合实力。
未来,一个以地铁产业为主导、多种产业相融合的产业集聚区,借势新都心青年经济集聚区商业氛围的提升,区域必将展现出空前的活力与潜力。
当前是青年经济的时代,90后、00后正飞速成长为消费市场的主力军。这一代年轻人追求的是速度,他们会用最快的速度选择最合理的消费。而个性化、主题化和场景化的消费形态,借助地铁产业的主导作用,可以帮助市北区打造的新都心青年经济集聚区迅速形成资源的聚集,为青年经济释放新的增长机遇。
通过地铁产业链的上下联动,在市北区打造城市智能交通产业集聚平台的契机之下,所有的人才、资源、资金利用同一个平台实现共享,不仅真正实践了平台思维,还通过各项目的相互赋能,以“一核四区”为起点,逐步为实现整个市北区的发展腾飞创造了条件。(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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