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阅卷系统一次性解决了所有考务管理事务
网上阅卷系统介绍:
网上阅卷系统将中国传统纸笔考试进行了电子化管理。它一次性解决了所有考务管理事务,包括答题卡智能设计、答题卡扫描、客观题自动识别、主观题网上阅卷以及自动生成题目分析和考试结果评价报告。实现了考试阅卷的电子信息化。
网上阅卷系统是基于图像处理、模式识别与人机交互工程等前沿技术而开发的大批量高效率图像处理系统,是经过多年调研、开发、优化的最新成果,广泛应用于多种行业的考试、考核、评估、调查。特别针对初、高中学校的学生适应中考、高考现代化阅卷方式、学校实现现代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师工作效率推出了学校专业版网上阅卷系统,并根据其他行业需要开发了大型考试版(高考、成考、公务员考试等)、能力考核评估版、行风评议版、社会问题调查版、档案管理等系统版本,另外还可以根据客户需要进行定做。
网上阅卷系统特点:
领导的帮手
提供详细的教育测量学参数指标,为教学管理及改革提供依据。
老师的助手
提供详细的成绩分析管理报告,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学生的辅导老师
提供详细的个人成绩报告及历次变化曲线,为学生指明努力方向。
网上阅卷系统介绍:
网上阅卷系统将中国传统纸笔考试进行了电子化管理。它一次性解决了所有考务管理事务,包括答题卡智能设计、答题卡扫描、客观题自动识别、主观题网上阅卷以及自动生成题目分析和考试结果评价报告。实现了考试阅卷的电子信息化。
网上阅卷系统是基于图像处理、模式识别与人机交互工程等前沿技术而开发的大批量高效率图像处理系统,是经过多年调研、开发、优化的最新成果,广泛应用于多种行业的考试、考核、评估、调查。特别针对初、高中学校的学生适应中考、高考现代化阅卷方式、学校实现现代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师工作效率推出了学校专业版网上阅卷系统,并根据其他行业需要开发了大型考试版(高考、成考、公务员考试等)、能力考核评估版、行风评议版、社会问题调查版、档案管理等系统版本,另外还可以根据客户需要进行定做。
网上阅卷系统特点:
领导的帮手
提供详细的教育测量学参数指标,为教学管理及改革提供依据。
老师的助手
提供详细的成绩分析管理报告,为教学改进提供依据。
学生的辅导老师
提供详细的个人成绩报告及历次变化曲线,为学生指明努力方向。
“净身出户协议”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提醒:这5种情形无效!
▌请看案情
被告陈某与周某系同乡,二人在外打工结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发现陈某一直沉溺于网游中不能自拔,夫妻双方经常因此发生口角。2017年春节期间,陈某因网游欠下不少债务,周某欲与其离婚。为挽救婚姻,陈某与周某签订协议书:如陈某因玩游戏而欠债,则“净身出户”。2017年4月,陈某因网游透支信用卡1万余元,周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且主张婚后所有财产归自己所有。
▌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净身出户”协议书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的效力问题,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净身出户”协议书乃被告陈某为挽救婚姻而不得已所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婚姻诉讼中多以出轨、家暴、吸毒等较大过错为惩罚理由,本案被告陈某仅仅是沉溺网游,“净身出户”对其处罚力度较大,显失公平,应认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净身出户”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财产分割为协议对象,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有效。
▌评析
小编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所谓的“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可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本案中,陈某与周某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平等主体,并不存在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且陈某签下“净身出户”协议书是出于挽救婚姻的目的,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故本案中“净身出户”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财产分割为对象,不涉及人身等其他问题,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律师说法:
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下5种情况,签了协议也没用!
1、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内容的生效以协议离婚为条件,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使得忠诚协议无效
这也就是说,只有在协议离婚时“忠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方案才是有效的,如果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必须要采取诉讼的手段来离婚时,忠诚协议就是无效的,双方需要做的就是提供所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一切判决将交由法院宣判。
2、“忠诚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或违背道德
协议内容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关于财产的分配也应该是在合理的范围里。比如说,协议约定男方保证不与前女友有任何联系,否则就给女方签订一张10万元的借条。这样的协议内容就是不合理合法的,首先,“任何联系”就不合理,有强烈的主观性,其次,签订借条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不合法的,此借条(借贷关系并不真实存在)不是在真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
3、“忠诚协议”本身并不平等公正
若协议本身只是对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约束,另一人则不在此协议的约束范围内。比如,夫妻双方中其中一人不能晚归不能私自外出游玩不能私下和朋友约会,违反就要交“罚金”;而另一人则完全随心所欲。这样的协议内容太过于严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财产分割方式已经严重导致受约束方生活困难。那么这样的协议执行无效,存在一种欺压的状态。
4、协议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协议无效
即财产分割并非协议签订的本意。比如,在一次争吵过后,为维护和睦,李某向王小姐签下一份协议,称婚后一切财产都无条件给予我的妻子王某,不管以后为什么事情离婚,赵某都净身出户,财产自动转为妻子王某名下,以此协议证明。这样的忠诚协议在后来就没有被支持,因为出具承诺书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和睦,为了稳定关系,而不是为了对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其有关财产的承诺都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故此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5、协议并非自愿签订
忠诚协议一般是在婚前签订,用于约定婚后两者的义务,合理约束双方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以不签就不结婚或者其他理由,以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签订协议的目的,那么此协议本身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来源:中国普法
▌请看案情
被告陈某与周某系同乡,二人在外打工结识不久便登记结婚。婚后,周某发现陈某一直沉溺于网游中不能自拔,夫妻双方经常因此发生口角。2017年春节期间,陈某因网游欠下不少债务,周某欲与其离婚。为挽救婚姻,陈某与周某签订协议书:如陈某因玩游戏而欠债,则“净身出户”。2017年4月,陈某因网游透支信用卡1万余元,周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且主张婚后所有财产归自己所有。
▌分歧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净身出户”协议书在财产分割问题上的效力问题,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净身出户”协议书乃被告陈某为挽救婚姻而不得已所为,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且婚姻诉讼中多以出轨、家暴、吸毒等较大过错为惩罚理由,本案被告陈某仅仅是沉溺网游,“净身出户”对其处罚力度较大,显失公平,应认定为无效。
第二种意见认为,“净身出户”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财产分割为协议对象,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应认定为有效。
▌评析
小编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所谓的“净身出户”是指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可见,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所谓“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本案中,陈某与周某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平等主体,并不存在权利与义务的不平等,且陈某签下“净身出户”协议书是出于挽救婚姻的目的,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故本案中“净身出户”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以财产分割为对象,不涉及人身等其他问题,既不违反法律法规,又不违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应当认定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律师说法:
净身出户是指离婚时,一方不带走任何财产。但这种行为,在中国的《婚姻法》里没有依据。在这个问题上,法律是存在争议的,目前法律还没有明文规定这类协议的效力,是否有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就目前的司法实践而言,一般情况下法律是不支持所谓的附条件的“净身出户协议”的,如一方提出离婚,则自愿净身出户。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又包括离婚自由。以协议的方式限制对方离婚自由,将放弃全部财产作为离婚的条件,本质就是限制了公民的离婚自由,是违法的。所以这种“净身出户协议”就是无效的。
同时《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例如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样的约定是有法律效力的。
▌ 但是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以下5种情况,签了协议也没用!
1、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内容的生效以协议离婚为条件,当事人选择诉讼离婚使得忠诚协议无效
这也就是说,只有在协议离婚时“忠诚协议”中关于财产的分割方案才是有效的,如果协议离婚无法达成一致,必须要采取诉讼的手段来离婚时,忠诚协议就是无效的,双方需要做的就是提供所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一切判决将交由法院宣判。
2、“忠诚协议”内容本身就不合法或违背道德
协议内容应该是合理合法的,关于财产的分配也应该是在合理的范围里。比如说,协议约定男方保证不与前女友有任何联系,否则就给女方签订一张10万元的借条。这样的协议内容就是不合理合法的,首先,“任何联系”就不合理,有强烈的主观性,其次,签订借条的财产分割方式是不合法的,此借条(借贷关系并不真实存在)不是在真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
3、“忠诚协议”本身并不平等公正
若协议本身只是对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约束,另一人则不在此协议的约束范围内。比如,夫妻双方中其中一人不能晚归不能私自外出游玩不能私下和朋友约会,违反就要交“罚金”;而另一人则完全随心所欲。这样的协议内容太过于严苛,严重影响正常的生活,财产分割方式已经严重导致受约束方生活困难。那么这样的协议执行无效,存在一种欺压的状态。
4、协议中有关财产部分的承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协议无效
即财产分割并非协议签订的本意。比如,在一次争吵过后,为维护和睦,李某向王小姐签下一份协议,称婚后一切财产都无条件给予我的妻子王某,不管以后为什么事情离婚,赵某都净身出户,财产自动转为妻子王某名下,以此协议证明。这样的忠诚协议在后来就没有被支持,因为出具承诺书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维护家庭和睦,为了稳定关系,而不是为了对婚后的财产进行约定,其有关财产的承诺都不是真实意思表示,故此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
5、协议并非自愿签订
忠诚协议一般是在婚前签订,用于约定婚后两者的义务,合理约束双方的行为。如果其中一方以不签就不结婚或者其他理由,以威胁等不正当手段来达到签订协议的目的,那么此协议本身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来源:中国普法
【诚顺和名老中医宋跃进教授治愈79岁女性痛风验案】
武汉诚顺和中医馆坐诊的名老中医宋跃进教授为原湖北省中医院主任医师、教授(退休),是国家级风湿骨病研究中心的核心专家,在治疗痛风、风湿骨病、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领域代表了国内领先水平。现报道一例宋跃进教授治疗79岁女性患者痛风验案。
病案举例
患者李某,女,79岁。2019年9月29日初诊。左手中指末节处红肿疼痛,患处皮下有一大小约5×8mm区域色黄白,按之如砂。患者无发热,二便调。医院查血尿酸827μmol/L,肌酐 133μmol/L,尿素 8.4mmol/L,球蛋白 43.4g/L,白球比 0.9。舌淡,苔薄白。脉结代。
辩证营卫不足,风寒湿痹阻化热。治法:疏风散寒,胜湿通痹,佐以清热。
分析:脾胃虚弱,不能运化,营卫之气不足,水湿内停,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成痹。风为阳邪,善行多变,易于化热。寒湿郁久,困阻阳气,亦可化热。故虽见红肿热痛,其病因多为风寒湿邪,治法以祛风散寒胜湿为主,酌加清热凉血之品。又因患者年事已高,营卫虚弱、反复感受风寒湿邪,本虚标实,故辅以益气养血、调和营卫。
处方:麻黄、桂枝、白芍、杏仁、羌活、细辛、葛根、丹皮、赤芍、木瓜、生苡仁、生地、黄芩、炙甘草、防风、7剂,水煎服。
2019年10月5日二诊:左手中指末节红肿疼痛减轻,关节处结节。无发热。舌淡,苔薄白,脉结代。治法:祛风散寒,胜湿通痹,健脾益气。处方:麻黄、桂枝、白芍、杏仁、羌活、防风、党参、白术、茯苓、葛根、淮山、黄芪、丹皮、黄芩、炙甘草。15剂,水煎服。
服药8剂后出现右脚踝关节红肿疼痛,前方加赤芍、生石膏,续服7剂。
2019年10月26日三诊:左手中指末端指节红肿热痛、右脚踝关节红肿疼痛消失,左手中指末节处结节。胃纳可,夜尿多。舌淡,苔白浊,脉结代。嘱其复查肾功及尿酸。
治法:健脾益气,祛风散寒,胜湿通痹。
分析:红肿热痛消失,法以扶正、益气养血为主,五脏方面主以补肾健脾为主。补益气血、调和营卫、祛风散寒除湿为治疗“痹”的基本方法,而温阳、健脾、活血之法则需与祛风散寒除湿相协调。
处方:党参、白术、茯苓、山药、陈皮、生苡仁、黄芪、独活、防风、盐杜仲、当归、车前草、枳壳、木瓜、丹皮、炙甘草。15剂,水煎服。
2019年11月18日四诊:左手中指末端指节疼痛消失,肿胀明显减轻,有结节。胃纳可,二便调。舌淡,苔薄白,脉结代。治法:健脾益气,温经散寒,祛风胜湿。处方:党参、白术、茯苓、山药、当归、川芎、白芍、黄芪、桂枝、陈皮、独活、生地、防风、白芷、炙甘草。15剂,水煎服
12月1日电话回访,患者述已无明显不适症状,所病关节处结节脱落。2020年1月复查尿酸 323umol/L,已下降至正常范围,肌酐83umol/l,较前下降,接近正常水平。其余检查指标皆恢复正常。
按: 痛风病名,最早见于《丹溪心法》,认为其乃“四肢百节走痛是也”,所指即是痹证。现代医学借用了“痛风”病名,将其定义为“单钠尿酸盐沉积所致的晶体相关性关节病”,仍属于中医学痹证的范畴。
现存最早对痹证的论述见于《素问•痹论》,“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病也。其风气胜者为行痹,寒气胜者为痛痹,湿气胜者为着痹也。”该病因“各以其时,重感于风寒湿之气”,预后“入脏者死,其留连筋骨间者疼久,其留皮肤间者易已。”
仲景著《金匮要略》,类似病症虽命名以湿痹、风湿、血痹、历节,并处以麻黄加术汤、麻杏薏仁汤、防己黄耆汤、桂枝附子汤、白术附子汤、桂枝芍药知母汤、乌头汤等方,但其皆有祛风散寒除湿、通阳行营之功效。
孙思邈有“诸风皆用麻黄”之说。认为麻黄有祛风、散营中寒邪之功效,为治疗痹证疼痛、麻木之主药。麻黄与附子、乌头同用,以增强祛风散寒祛湿止痛之力;与桂枝同用,温阳化气、宣通营卫;与防己、杏仁同用,祛风消肿。
宋跃进教授认为,现代医学的痛风性关节炎,发病主要因饮食不节,损伤脾胃。或素体脾胃虚弱,水谷精微不能化生气血,聚湿生痰。病变部位在中焦脾胃,日久损及肝肾,波及命门,导致命门火衰、元气不足,“守邪之神”失司,反复感受风寒湿邪,或邪郁化热而发病。其治疗的关键除祛风散寒胜湿之外,在缓解期也要注意健脾益气,温养命门。往往能起到防止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又可起到使“痛风石”自动脱落,降低血尿酸的作用。
宋跃进 主任医师 / 教授/政协洪山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委员会委员 /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风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毕业于湖北中医学院,长期从事中医药临床及科研教学工作。临床经验丰富,是省中医院主任医师,主持参与研究省科委中医专项1项,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主持参与研究省科技厅攻关项目1项、国家“十五”攻关项目2项,在省级、国家级专业杂志发表论文数篇。
擅长诊疗:1、内分泌系统疾病:痛风、糖尿病、甲亢、甲减等;2、2、风湿性疾病:风湿骨病、风湿、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3、呼吸系统疾病:慢阻肺、发热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等肺部疾患;4、其他疑难杂症:泌尿系结石、肾盂肾炎、前列腺增生、胃病等。
坐诊时间:周一下午、周五下午
武汉诚顺和中医馆坐诊的名老中医宋跃进教授为原湖北省中医院主任医师、教授(退休),是国家级风湿骨病研究中心的核心专家,在治疗痛风、风湿骨病、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领域代表了国内领先水平。现报道一例宋跃进教授治疗79岁女性患者痛风验案。
病案举例
患者李某,女,79岁。2019年9月29日初诊。左手中指末节处红肿疼痛,患处皮下有一大小约5×8mm区域色黄白,按之如砂。患者无发热,二便调。医院查血尿酸827μmol/L,肌酐 133μmol/L,尿素 8.4mmol/L,球蛋白 43.4g/L,白球比 0.9。舌淡,苔薄白。脉结代。
辩证营卫不足,风寒湿痹阻化热。治法:疏风散寒,胜湿通痹,佐以清热。
分析:脾胃虚弱,不能运化,营卫之气不足,水湿内停,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成痹。风为阳邪,善行多变,易于化热。寒湿郁久,困阻阳气,亦可化热。故虽见红肿热痛,其病因多为风寒湿邪,治法以祛风散寒胜湿为主,酌加清热凉血之品。又因患者年事已高,营卫虚弱、反复感受风寒湿邪,本虚标实,故辅以益气养血、调和营卫。
处方:麻黄、桂枝、白芍、杏仁、羌活、细辛、葛根、丹皮、赤芍、木瓜、生苡仁、生地、黄芩、炙甘草、防风、7剂,水煎服。
2019年10月5日二诊:左手中指末节红肿疼痛减轻,关节处结节。无发热。舌淡,苔薄白,脉结代。治法:祛风散寒,胜湿通痹,健脾益气。处方:麻黄、桂枝、白芍、杏仁、羌活、防风、党参、白术、茯苓、葛根、淮山、黄芪、丹皮、黄芩、炙甘草。15剂,水煎服。
服药8剂后出现右脚踝关节红肿疼痛,前方加赤芍、生石膏,续服7剂。
2019年10月26日三诊:左手中指末端指节红肿热痛、右脚踝关节红肿疼痛消失,左手中指末节处结节。胃纳可,夜尿多。舌淡,苔白浊,脉结代。嘱其复查肾功及尿酸。
治法:健脾益气,祛风散寒,胜湿通痹。
分析:红肿热痛消失,法以扶正、益气养血为主,五脏方面主以补肾健脾为主。补益气血、调和营卫、祛风散寒除湿为治疗“痹”的基本方法,而温阳、健脾、活血之法则需与祛风散寒除湿相协调。
处方:党参、白术、茯苓、山药、陈皮、生苡仁、黄芪、独活、防风、盐杜仲、当归、车前草、枳壳、木瓜、丹皮、炙甘草。15剂,水煎服。
2019年11月18日四诊:左手中指末端指节疼痛消失,肿胀明显减轻,有结节。胃纳可,二便调。舌淡,苔薄白,脉结代。治法:健脾益气,温经散寒,祛风胜湿。处方:党参、白术、茯苓、山药、当归、川芎、白芍、黄芪、桂枝、陈皮、独活、生地、防风、白芷、炙甘草。15剂,水煎服
12月1日电话回访,患者述已无明显不适症状,所病关节处结节脱落。2020年1月复查尿酸 323umol/L,已下降至正常范围,肌酐83umol/l,较前下降,接近正常水平。其余检查指标皆恢复正常。
按: 痛风病名,最早见于《丹溪心法》,认为其乃“四肢百节走痛是也”,所指即是痹证。现代医学借用了“痛风”病名,将其定义为“单钠尿酸盐沉积所致的晶体相关性关节病”,仍属于中医学痹证的范畴。
现存最早对痹证的论述见于《素问•痹论》,“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病也。其风气胜者为行痹,寒气胜者为痛痹,湿气胜者为着痹也。”该病因“各以其时,重感于风寒湿之气”,预后“入脏者死,其留连筋骨间者疼久,其留皮肤间者易已。”
仲景著《金匮要略》,类似病症虽命名以湿痹、风湿、血痹、历节,并处以麻黄加术汤、麻杏薏仁汤、防己黄耆汤、桂枝附子汤、白术附子汤、桂枝芍药知母汤、乌头汤等方,但其皆有祛风散寒除湿、通阳行营之功效。
孙思邈有“诸风皆用麻黄”之说。认为麻黄有祛风、散营中寒邪之功效,为治疗痹证疼痛、麻木之主药。麻黄与附子、乌头同用,以增强祛风散寒祛湿止痛之力;与桂枝同用,温阳化气、宣通营卫;与防己、杏仁同用,祛风消肿。
宋跃进教授认为,现代医学的痛风性关节炎,发病主要因饮食不节,损伤脾胃。或素体脾胃虚弱,水谷精微不能化生气血,聚湿生痰。病变部位在中焦脾胃,日久损及肝肾,波及命门,导致命门火衰、元气不足,“守邪之神”失司,反复感受风寒湿邪,或邪郁化热而发病。其治疗的关键除祛风散寒胜湿之外,在缓解期也要注意健脾益气,温养命门。往往能起到防止痛风性关节炎急性发作,又可起到使“痛风石”自动脱落,降低血尿酸的作用。
宋跃进 主任医师 / 教授/政协洪山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
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委员会委员 / 湖北省中西医结合风湿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毕业于湖北中医学院,长期从事中医药临床及科研教学工作。临床经验丰富,是省中医院主任医师,主持参与研究省科委中医专项1项,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主持参与研究省科技厅攻关项目1项、国家“十五”攻关项目2项,在省级、国家级专业杂志发表论文数篇。
擅长诊疗:1、内分泌系统疾病:痛风、糖尿病、甲亢、甲减等;2、2、风湿性疾病:风湿骨病、风湿、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3、呼吸系统疾病:慢阻肺、发热咳嗽、急慢性支气管炎等肺部疾患;4、其他疑难杂症:泌尿系结石、肾盂肾炎、前列腺增生、胃病等。
坐诊时间:周一下午、周五下午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