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猫事件不予立案#
胖猫这个事情非常直白的展现了当前一个颇具魔幻的现实
那就是目前我国法律对女性的保护其实是超越许多女性自己想象的
但可能因为某些账号长年累月的洗脑宣传,许多女性不但没意识到,甚至还觉得自己被压迫。
胖猫事件出来之初,你会发现很多博主从法律角度得到的结论基本一致,这个事情追究女方责任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法律层面是男方自杀,且备注自愿转账。
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觉得能追究女方责任?是这些人不懂法?
NO
因为之前也有一起涉及PUA,且致人自杀的案件,那就是轰动一时,被称为我国PUA第一案的北大包丽被牟林翰虐待案。男方PUA女方导致其自杀,最后判决男方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赔偿被害人母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
这个案子是无数人讨论,无数媒体报道,最后直接上了最高法报告的标杆案例。许多人自然会下意识觉得,这是标准答案,同类案件都会遵循类似逻辑。
既然男方PUA导致女方自杀该负责,那么女方PUA导致男方自杀显然也该负责。
你说法律层面有些细节可能不成立,但巧了,北大包丽案最被关注的就是法律层面的延伸。
比如,按过往法律条文,包丽案里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是无法支撑诉求的,但这个案子特地对“家庭成员”作了扩大解释。
双方婚前同居关系应认定为虐待罪里的家庭成员关系。
这是颠覆许多人认知的,
你看之前的订婚强奸案,婚也订了彩礼也交了,订婚宴都开完了,最后认为不算婚姻关系。许多人信誓旦旦,没有结婚就是没结婚,差一天都不行,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着呢!!!
但包丽案就直接推翻了这些说法,对“家庭成员”作扩大解释就是可行的。
那边都走完订婚环节了,最后不算
这边男女朋友婚前同居,却按家庭成员算
怎么一会儿算一会儿不算呢?
只能说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所以从之前包丽案来看,法律条文其实是有解读空间的,没有人可以拿着刻板的法律条文打包票说一定算或者一定不算。
大部分人的潜意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类似案件一定是遵循类似判决的。
诚然,你可以拿出万能句式,那能一样吗,然后表示什么时间不一样,涉及金额不一样,双方关系不一样,但大众来说,哪怕细节不一样,但整体逻辑不会偏太远。
男方PUA女方自杀,最后男方判三年赔70万
那现在女方PUA男方自杀,女方也判三年赔70万很合理吧?
再退一步,不奢求女方进去,女方赔偿没问题吧?
再退再退一步,不求女方进去,也不求女方赔偿,那至少归还男方财产吧?
我觉得这应该是这次事件中许多人的想法,哪怕你说案情不一样,哪怕你说金额有差异,再给你算上50%法抗,不说刑事责任,最后判下来女方赔钱是没什么疑问的吧?
这也是这两天大家争议极多的原因,因为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个案子上下限差距极大。不予立案是可能的,参考包丽案来个延伸解释也不是不可能。
但关键就在这里,你要如何理解北大包丽案,这究竟是一个PUA案,还是一个女性权益保护案。不同的理解答案会完全不同。
理解为PUA案,那么结论可能是,不论男女谁PUA都不对,类似判罚有参考性。
但如果理解为女性权益保护案件,那你的结论可就天差地别了,保护女性权益的案件处罚,对男性案件有指导性吗?
这个说法有点绕,但你参考强奸类案件判罚就理解了
男性强奸女性死刑
那么女性强奸男性该怎么判呢?
有的人可能信誓旦旦,这还不简单,也死刑
聪明的人可能会算法抗,男性死刑对应女方五年十年。
但真正的答案是,目前我国强奸类案件仅限女方,也就是法律意义上其实并不存在男方被强奸这个说法。
你都不用论证什么金额不一样,案情不一样,细节不一样,你就直接说就是不一样就行了。之前女老师和16岁男高中生的事,但凡换成男老师和女高中生,你猜结果会是什么?还有人敢扯什么学生自愿的吗?
这个逻辑是如此违背直觉,以至于不但把站男方一边的绕进去了,很多站女方的也被绕进去了。你会发现很多帮谭竹洗地的人,观点基本是聊天记录没有可信度,或者事情是假的伪造的。
因为连她们的潜意识都是围着包丽案的处罚标准来的,女方PUA导致男方自杀,不说刑事责任,大额赔偿是少不掉的。所以前两天洗地方向都往证明事情是假的去了。
认为事情是假的,本质是认为如果是真的压根没法洗,只能胡搅蛮缠说是假的。
这个论证方向完全错误,真正最快的论证思路是
哪怕是真的,你又能怎么样?
法律层面有没有问题?是不是自杀的,是不是自愿赠予?
法律层面没有问题,那你还扯那么多干什么?
这个论证应该直接参考上岸第一剑
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道德层面有没有问题?有
但法律层面有没有问题?没有
那你扯那么多干什么?你都不用编什么谎话说没有干,你就直接说,
女方考公上岸就该甩了工具人,完完全全没有问题。没有任何地方值得指责,新时代独立女性就是这样的,新时代就是这么玩的,你要再指责那就是网暴了啊。
你要敢说道德,你懂不懂什么叫不被定义!
所以扯什么我没干,我没有,我有不在场证明都是弱势英雄的操作,
版本T0不用考虑这些,直接甩出专用句式,那能一样吗就行了。
真要这么论证,这件事不至于来来回回吵这么久。
胖猫这个事情非常直白的展现了当前一个颇具魔幻的现实
那就是目前我国法律对女性的保护其实是超越许多女性自己想象的
但可能因为某些账号长年累月的洗脑宣传,许多女性不但没意识到,甚至还觉得自己被压迫。
胖猫事件出来之初,你会发现很多博主从法律角度得到的结论基本一致,这个事情追究女方责任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法律层面是男方自杀,且备注自愿转账。
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觉得能追究女方责任?是这些人不懂法?
NO
因为之前也有一起涉及PUA,且致人自杀的案件,那就是轰动一时,被称为我国PUA第一案的北大包丽被牟林翰虐待案。男方PUA女方导致其自杀,最后判决男方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赔偿被害人母亲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
这个案子是无数人讨论,无数媒体报道,最后直接上了最高法报告的标杆案例。许多人自然会下意识觉得,这是标准答案,同类案件都会遵循类似逻辑。
既然男方PUA导致女方自杀该负责,那么女方PUA导致男方自杀显然也该负责。
你说法律层面有些细节可能不成立,但巧了,北大包丽案最被关注的就是法律层面的延伸。
比如,按过往法律条文,包丽案里男女双方没有婚姻关系,是无法支撑诉求的,但这个案子特地对“家庭成员”作了扩大解释。
双方婚前同居关系应认定为虐待罪里的家庭成员关系。
这是颠覆许多人认知的,
你看之前的订婚强奸案,婚也订了彩礼也交了,订婚宴都开完了,最后认为不算婚姻关系。许多人信誓旦旦,没有结婚就是没结婚,差一天都不行,法律条文白纸黑字写着呢!!!
但包丽案就直接推翻了这些说法,对“家庭成员”作扩大解释就是可行的。
那边都走完订婚环节了,最后不算
这边男女朋友婚前同居,却按家庭成员算
怎么一会儿算一会儿不算呢?
只能说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所以从之前包丽案来看,法律条文其实是有解读空间的,没有人可以拿着刻板的法律条文打包票说一定算或者一定不算。
大部分人的潜意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类似案件一定是遵循类似判决的。
诚然,你可以拿出万能句式,那能一样吗,然后表示什么时间不一样,涉及金额不一样,双方关系不一样,但大众来说,哪怕细节不一样,但整体逻辑不会偏太远。
男方PUA女方自杀,最后男方判三年赔70万
那现在女方PUA男方自杀,女方也判三年赔70万很合理吧?
再退一步,不奢求女方进去,女方赔偿没问题吧?
再退再退一步,不求女方进去,也不求女方赔偿,那至少归还男方财产吧?
我觉得这应该是这次事件中许多人的想法,哪怕你说案情不一样,哪怕你说金额有差异,再给你算上50%法抗,不说刑事责任,最后判下来女方赔钱是没什么疑问的吧?
这也是这两天大家争议极多的原因,因为从法律层面来说,这个案子上下限差距极大。不予立案是可能的,参考包丽案来个延伸解释也不是不可能。
但关键就在这里,你要如何理解北大包丽案,这究竟是一个PUA案,还是一个女性权益保护案。不同的理解答案会完全不同。
理解为PUA案,那么结论可能是,不论男女谁PUA都不对,类似判罚有参考性。
但如果理解为女性权益保护案件,那你的结论可就天差地别了,保护女性权益的案件处罚,对男性案件有指导性吗?
这个说法有点绕,但你参考强奸类案件判罚就理解了
男性强奸女性死刑
那么女性强奸男性该怎么判呢?
有的人可能信誓旦旦,这还不简单,也死刑
聪明的人可能会算法抗,男性死刑对应女方五年十年。
但真正的答案是,目前我国强奸类案件仅限女方,也就是法律意义上其实并不存在男方被强奸这个说法。
你都不用论证什么金额不一样,案情不一样,细节不一样,你就直接说就是不一样就行了。之前女老师和16岁男高中生的事,但凡换成男老师和女高中生,你猜结果会是什么?还有人敢扯什么学生自愿的吗?
这个逻辑是如此违背直觉,以至于不但把站男方一边的绕进去了,很多站女方的也被绕进去了。你会发现很多帮谭竹洗地的人,观点基本是聊天记录没有可信度,或者事情是假的伪造的。
因为连她们的潜意识都是围着包丽案的处罚标准来的,女方PUA导致男方自杀,不说刑事责任,大额赔偿是少不掉的。所以前两天洗地方向都往证明事情是假的去了。
认为事情是假的,本质是认为如果是真的压根没法洗,只能胡搅蛮缠说是假的。
这个论证方向完全错误,真正最快的论证思路是
哪怕是真的,你又能怎么样?
法律层面有没有问题?是不是自杀的,是不是自愿赠予?
法律层面没有问题,那你还扯那么多干什么?
这个论证应该直接参考上岸第一剑
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道德层面有没有问题?有
但法律层面有没有问题?没有
那你扯那么多干什么?你都不用编什么谎话说没有干,你就直接说,
女方考公上岸就该甩了工具人,完完全全没有问题。没有任何地方值得指责,新时代独立女性就是这样的,新时代就是这么玩的,你要再指责那就是网暴了啊。
你要敢说道德,你懂不懂什么叫不被定义!
所以扯什么我没干,我没有,我有不在场证明都是弱势英雄的操作,
版本T0不用考虑这些,直接甩出专用句式,那能一样吗就行了。
真要这么论证,这件事不至于来来回回吵这么久。
捞女教父被网友暴料是"好色之徒"的真相
昨天,小作者看到微信视频号网友暴料捞女教父是好色之徒,
我在猜测,这是捞女教父自导自演的剧本,主要推理如下,暴料的人据说是捞女教父的社区邻居,亲眼目睹捞女教父与众多年青漂亮的女子有不正行为,是裤裆内上的那回事,而且十几天换一个女人,连他的妻子也被精神控制,家丑不敢外扬,有的女性被掉入捞女教父布局的陷阱后,不敢报警,甚至是有自杀念头。但是,我自始至终观看后,该网友并没有拿出有效的法律证据,如监控摄像画片,照片,或录音及网上互聊信,来证明捞女教父不正常行为,法律是讲证据的,不是口头上的一排胡言乱语(诽谤),法官就诊断是非。
如果这个网暴的人是头脑正常的,肯定是有法律认可的证据,如果拿不出证据,到时,该网暴的女子肯定被认为精神病患者,法院可以免去她的诽谤责任。此时,被亿万网友骂为捞女教父的矛盾也潜移默化转移到更多网友认为,涂磊情感导师是被冤枉的,同时,他主张的爱情观的双标准是被社会认可的,更加激化男女矛盾,中国社会离婚率反而快速上升,大量剩男剩女及不婚主义的丁克族只会有增无减,甚至是危及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
这个网暴他的人是不是他用重金请来的替死鬼(转移矛盾)目前还是问号,值得博主怀疑是,
如果网暴他的人可以拿到法律认可的证据,我代表亿万网友谢谢这个伸张正义的勇敢女士。
昨天,小作者看到微信视频号网友暴料捞女教父是好色之徒,
我在猜测,这是捞女教父自导自演的剧本,主要推理如下,暴料的人据说是捞女教父的社区邻居,亲眼目睹捞女教父与众多年青漂亮的女子有不正行为,是裤裆内上的那回事,而且十几天换一个女人,连他的妻子也被精神控制,家丑不敢外扬,有的女性被掉入捞女教父布局的陷阱后,不敢报警,甚至是有自杀念头。但是,我自始至终观看后,该网友并没有拿出有效的法律证据,如监控摄像画片,照片,或录音及网上互聊信,来证明捞女教父不正常行为,法律是讲证据的,不是口头上的一排胡言乱语(诽谤),法官就诊断是非。
如果这个网暴的人是头脑正常的,肯定是有法律认可的证据,如果拿不出证据,到时,该网暴的女子肯定被认为精神病患者,法院可以免去她的诽谤责任。此时,被亿万网友骂为捞女教父的矛盾也潜移默化转移到更多网友认为,涂磊情感导师是被冤枉的,同时,他主张的爱情观的双标准是被社会认可的,更加激化男女矛盾,中国社会离婚率反而快速上升,大量剩男剩女及不婚主义的丁克族只会有增无减,甚至是危及中华民族的生死存亡。
这个网暴他的人是不是他用重金请来的替死鬼(转移矛盾)目前还是问号,值得博主怀疑是,
如果网暴他的人可以拿到法律认可的证据,我代表亿万网友谢谢这个伸张正义的勇敢女士。
为什么说在#最被低估的新能源品牌# 里面最不该上榜的是蔚来ET5和阿维塔11?
蔚来ET5车系已经被ET5T盘活了,ET5和ET5T加起来的销量已经接近7000台/月,这销量已经比特斯拉Model 3还高了。
当然,从斌子的角度来看,ET5和ET5T还没有对宝马3系实现暴击,那确实还没完成销量目标。
【我不认可阿维塔11上榜的原因,是因为这车纯纯的,没有价值】
我第一次开到能让我晕车的主驾驶座位,每一个动作我都不能揣测悬架为什么要晃来晃去,不安分的弹簧让车身无时无刻在做布朗运动,每一次对方向盘的扭矩输入都是我劫难的开始。
除了用最狠毒的语言咒骂长安汽车的标定工程师之外,我做不到任何事。
那种无力感伴随着整个试驾过程,我发誓,我在30万左右就没见过那么烂的底盘,哪怕是纳智捷都没有。
我这么跟你说吧,你看我喷了那么久华为问界M7,但实际上M7这车勉强能开,某种意义上来说,华为问界M7比阿维塔11要好,起码前者不会让主驾驶晕车。
你要说智驾,都是华为ADS 2.0,问界和阿维塔能有多大区别呢?
所以我觉得阿维塔11根本不是低估,是高估了,这种浪费资源的厂子就该原地破产。
这车去海外我都嫌丢中国人的脸。
#大v聊车##微博新知博主#
蔚来ET5车系已经被ET5T盘活了,ET5和ET5T加起来的销量已经接近7000台/月,这销量已经比特斯拉Model 3还高了。
当然,从斌子的角度来看,ET5和ET5T还没有对宝马3系实现暴击,那确实还没完成销量目标。
【我不认可阿维塔11上榜的原因,是因为这车纯纯的,没有价值】
我第一次开到能让我晕车的主驾驶座位,每一个动作我都不能揣测悬架为什么要晃来晃去,不安分的弹簧让车身无时无刻在做布朗运动,每一次对方向盘的扭矩输入都是我劫难的开始。
除了用最狠毒的语言咒骂长安汽车的标定工程师之外,我做不到任何事。
那种无力感伴随着整个试驾过程,我发誓,我在30万左右就没见过那么烂的底盘,哪怕是纳智捷都没有。
我这么跟你说吧,你看我喷了那么久华为问界M7,但实际上M7这车勉强能开,某种意义上来说,华为问界M7比阿维塔11要好,起码前者不会让主驾驶晕车。
你要说智驾,都是华为ADS 2.0,问界和阿维塔能有多大区别呢?
所以我觉得阿维塔11根本不是低估,是高估了,这种浪费资源的厂子就该原地破产。
这车去海外我都嫌丢中国人的脸。
#大v聊车##微博新知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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