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防疫应急储备志愿者,开始招募】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冬春季疫情防控和春运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团浙联〔2021〕2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过节,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志愿者协会现招募疫情防控应急储备志愿者。点击链接填写报名表报名:https://t.cn/A65leh0l 报名成功后,等待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未尽事宜,请咨询团区委:0571-87702572。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赴淳安、临安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检查】2021年1月27日至28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胡伟带队赴淳安、临安督查调研森林防灭火工作。市林业水利局方鑫之,临安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赵坚伟、区农业农村局方坚勇,淳安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蔡茂恒、县林业局汪爱君以及森防工作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督查调研。
【杭州:#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最高奖励30万元#】日前,杭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钱塘新区下沙区块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制品。同时,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和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钱塘新区大江东区块,在本行政区域内确定烟花爆竹“双禁”范围。
杭州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50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军事设施所在地;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
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表示,杭州将加大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以及可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集贸市场、婚庆公司、鲜花店、原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同时,杭州重点检查运输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识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严禁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
鼓励民众举报。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的,经查实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可拨打12350;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
(浙江广电集团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夏学民)
杭州禁止在下列地点及其50米距离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军事设施所在地;
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
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
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杭州市应急管理局表示,杭州将加大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以及可能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集贸市场、婚庆公司、鲜花店、原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同时,杭州重点检查运输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严肃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以及运输车辆、警示标识和产品装载不符合国家标准等违规行为。严禁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上车。
鼓励民众举报。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违法生产经营的,经查实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决定后,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可拨打12350;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
(浙江广电集团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夏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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