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毕业,顺利回到深圳和大舅同一个医院工作后,先后承接了奶奶、二姨、老妈、老妈家族这边的同乡朋友、大舅妈的大嫂等众多亲朋好友。良好的家族资源为自己带来了优质病源的机遇,也有助于提高自身多学科诊疗水平能力,但与此同时也面临了一些争议和挑战。未来,自己即将也要面临组建家庭的情况,如何搁置分歧和争议,统筹家族优势资源,扬长避短,互惠互利,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https://t.cn/Rp71Y0Y
【#因工作与领导打架受伤算工伤吗#?#水手工作时跟船长起争执互殴受伤#】水手工作期间跟船长起争执并互殴受伤,事后经民警调解,船长也进行了赔偿,事情到这儿看似就结束了。然而,当水手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样的诉求应该被支持吗?近日,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彭某是重庆某物流公司的跟船水手,2023年3月21日,船舶临时停靠在码头,当天23时,彭某与船长交接过后,便在驾驶室值守夜班。大约20分钟后,船上的工作手机铃响,彭某便持工作手机来到距驾驶室几步之遥的船长休息室门口,敲响了船长的门。船长开门后,指责彭某敲门声太大影响他休息,两人由此发生了口角。递过工作手机后,彭某回到驾驶室,谁料船长紧随其后跟了过来,两人又在驾驶室门口就敲门声音的问题继续争执,情绪激动之下船长挥拳打向彭某,彭某也不甘示弱,在驾驶室与船长扭打在一起。互殴持续了3分多钟,彭某被打成轻微伤。后经公安机关调解,船长向彭某进行了赔偿。随后,彭某向重庆市长寿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对其作出不予认定决定,彭某不服,向长寿区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长寿法院接到这起案件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案情十分典型,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互殴被打伤,究竟属于工伤还是民事侵权? “船上的工作电话只有船长和大副有权接听,虽然船长已经交班休息,但按规定我必须将电话交给他接,不能私自接听,所以我才去敲船长休息室的门,他就是觉得我敲门声太大了才跟我吵起来的。”彭某在庭审中说,“而且平时我跟船长没有什么私交和恩怨,只是工作关系,我觉得我是工伤。”
庭审中,长寿人社局表示:彭某去敲门把工作手机给船长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但是他把手机递给船长后工作职责就已履行完毕,彭某受伤是因为他与船长互殴,是船长的故意伤害导致的,不属于工作原因。另外经长寿人社局调查,彭某和船长在此前一个月因工作分歧发生过不和,经公司调停两人才继续共事,不能排除他们是因私人恩怨互殴的可能。
长寿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彭某受到暴力伤害是否系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合议庭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法律规范的解读与类似案例的解析,认为彭某确系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且梳理明确了本案工伤认定问题的关键要素。
履行工作职责与受伤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认定暴力伤害工伤的核心因素。彭某和船长的两次争执内容围绕的都是彭某的敲门声音大小问题,也即履行工作职责的方式问题,进而由争执演变为互殴,且这一过程具有明显的连贯性,因此可认定,是彭某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导致了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彭某和船长事前发生的不和也是因工作分歧引起,且两人经公司调停已经和解,不能因此否认彭某在本案中受伤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的事实。
暴力伤害工伤不要求“纯洁受害人”。工伤保险立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受伤职工得以及时救助为根本宗旨,《工伤保险条例》对暴力伤害工伤的规定并未要求受伤职工在暴力伤害事件中没有过错。本案中,即便彭某对伤害事件的发生有一定过错,但结合视频监控录像、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以及其他证据,可确定彭某对该事件虽有一定过错,但不属于主要责任。
合议庭当庭对本案争议焦点作出评析,给出彭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明确意见。长寿人社局当庭决定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重作认定工伤的决定,用人单位亦予以认同,彭某当即申请撤回起诉,合议庭随即宣布准予撤诉,本案纠纷就此妥善终结。
彭某是重庆某物流公司的跟船水手,2023年3月21日,船舶临时停靠在码头,当天23时,彭某与船长交接过后,便在驾驶室值守夜班。大约20分钟后,船上的工作手机铃响,彭某便持工作手机来到距驾驶室几步之遥的船长休息室门口,敲响了船长的门。船长开门后,指责彭某敲门声太大影响他休息,两人由此发生了口角。递过工作手机后,彭某回到驾驶室,谁料船长紧随其后跟了过来,两人又在驾驶室门口就敲门声音的问题继续争执,情绪激动之下船长挥拳打向彭某,彭某也不甘示弱,在驾驶室与船长扭打在一起。互殴持续了3分多钟,彭某被打成轻微伤。后经公安机关调解,船长向彭某进行了赔偿。随后,彭某向重庆市长寿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对其作出不予认定决定,彭某不服,向长寿区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长寿法院接到这起案件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本案案情十分典型,因工作原因与同事打架互殴被打伤,究竟属于工伤还是民事侵权? “船上的工作电话只有船长和大副有权接听,虽然船长已经交班休息,但按规定我必须将电话交给他接,不能私自接听,所以我才去敲船长休息室的门,他就是觉得我敲门声太大了才跟我吵起来的。”彭某在庭审中说,“而且平时我跟船长没有什么私交和恩怨,只是工作关系,我觉得我是工伤。”
庭审中,长寿人社局表示:彭某去敲门把工作手机给船长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但是他把手机递给船长后工作职责就已履行完毕,彭某受伤是因为他与船长互殴,是船长的故意伤害导致的,不属于工作原因。另外经长寿人社局调查,彭某和船长在此前一个月因工作分歧发生过不和,经公司调停两人才继续共事,不能排除他们是因私人恩怨互殴的可能。
长寿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彭某受到暴力伤害是否系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合议庭通过庭审查明的事实,结合法律规范的解读与类似案例的解析,认为彭某确系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且梳理明确了本案工伤认定问题的关键要素。
履行工作职责与受伤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是认定暴力伤害工伤的核心因素。彭某和船长的两次争执内容围绕的都是彭某的敲门声音大小问题,也即履行工作职责的方式问题,进而由争执演变为互殴,且这一过程具有明显的连贯性,因此可认定,是彭某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导致了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彭某和船长事前发生的不和也是因工作分歧引起,且两人经公司调停已经和解,不能因此否认彭某在本案中受伤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导致的事实。
暴力伤害工伤不要求“纯洁受害人”。工伤保险立法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受伤职工得以及时救助为根本宗旨,《工伤保险条例》对暴力伤害工伤的规定并未要求受伤职工在暴力伤害事件中没有过错。本案中,即便彭某对伤害事件的发生有一定过错,但结合视频监控录像、公安机关调查的情况以及其他证据,可确定彭某对该事件虽有一定过错,但不属于主要责任。
合议庭当庭对本案争议焦点作出评析,给出彭某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明确意见。长寿人社局当庭决定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重作认定工伤的决定,用人单位亦予以认同,彭某当即申请撤回起诉,合议庭随即宣布准予撤诉,本案纠纷就此妥善终结。
垫付千万包工程,未签合同损失惨重
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企业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如何有效地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合同。在商业氛围中,企业与企业之间严谨的合同、恰当的法律运用、及时的权益维护等都是每一个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支撑。
案例回顾
多年来,徐先生一直经营着一家饭店,挣了不少钱,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后来经亲戚张某介绍,他被一个更挣钱的项目吸引了。
2011年4月,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的徐先生分包了北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处工程,当时口头约定,双方二八分成,徐先生投资并带人施工,分80%的工程款,北旺则分20%的工程款并承担税务。开工后,徐先生发现,这处工程有两个施工队,一个是北旺老总妻子的哥哥李某,另一队则是徐先生带领的队伍。
第一次干工程,徐先生完全没有经验,开工之前,分包方称,工程有三五十万就能完工,结果徐先生拿出来的五十万一个月就花没了,而工程离完工还遥遥无期。就这样,不仅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徐先生还向朋友借了不少钱,前前后后一共在工程上投入了一千多万,而中期回款却只有600多万。
随后,徐先生通过借贷的方式将农民工的工资全部结清,目前只差自己亲人的工资尚未发放,连同工资再加上工程的本金以及各种开销,徐先生算下来共亏空了1千多万。
2022年,实在等不起了的徐先生,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起诉北旺,讨要工程款。而此时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已经十分憔悴,甚至为了工程的事情患上了肝硬化、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身体和心理遭受着双重的折磨,令他苦不堪言。徐先生还有机会挽回自己的损失吗?他又该怎么做呢?让我们看看大理律师事务所的云鹏飞律师如何帮忙。
律师帮忙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的云鹏飞律师表示,本案中的纠纷属于很典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是具体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人员与实际承包单位之间,关于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之间产生的争议。在这样的纠纷中,最大的争议点就是到底干了多少工程量、具体结了多少工程款以及最终还欠付多少工程款。
云鹏飞律师表示,徐先生的纠纷从2019年开始,先是北旺公司起诉了两位所谓的实际施工人孙某和张某,然后将徐先生作为第三人。在这个诉讼中,认为原告并没有给付的可能,或者说给付行为不能成立而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也正是有了这个诉讼,才产生了后面2020年的诉讼,也就是孙某起诉了两个承建单位,而在这次诉讼中,法院驳回了原告对于给付部分工程款的请求。
云鹏飞律师认为,裁判核心在于,原告徐先生是否有资格向被告北旺公司或者说承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程款。从逻辑上来分析或者从合同的相对性问题来考虑,徐先生并没有被认定为实际施工人,因为他没有办法跳过他的上面一层来直接向北旺公司主张相应的合同款项,但是,法院的裁决并没有剥夺徐先生的相关责任与权利,他可以通过直接的合同相对方来主张权益。
云鹏飞律师分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确认工程到底分包给了谁,是首要任务。云鹏飞律师指出,通过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徐先生目前可以努力的方向,诉讼的被告是涉案所有当事人,如果法院驳回请求,可以对裁定再提上诉,如果高院做出终审裁定还不行,还可以尝试给最高院提再审。
编导手记
律师帮帮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咨询结束后,徐先生表示在律师的清晰分析中,自己又看到有希望。
本期编导曹宝盈表示,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应当是商业交易、社会合作等各种关系的基础,而这也是人们常说的契约精神,但不论如何,达成协议,最好还是白纸黑字、落印为安,太轻信他人的口头承诺,往往会让自己遭受损失,希望徐先生的案件能够迎来转机。
来源:北京网络广播电视台《北京时间》
原标题:垫付千万包工程,未签合同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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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复杂的商业环境中,企业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如何有效地解决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这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合同。在商业氛围中,企业与企业之间严谨的合同、恰当的法律运用、及时的权益维护等都是每一个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支撑。
案例回顾
多年来,徐先生一直经营着一家饭店,挣了不少钱,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后来经亲戚张某介绍,他被一个更挣钱的项目吸引了。
2011年4月,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的徐先生分包了北旺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处工程,当时口头约定,双方二八分成,徐先生投资并带人施工,分80%的工程款,北旺则分20%的工程款并承担税务。开工后,徐先生发现,这处工程有两个施工队,一个是北旺老总妻子的哥哥李某,另一队则是徐先生带领的队伍。
第一次干工程,徐先生完全没有经验,开工之前,分包方称,工程有三五十万就能完工,结果徐先生拿出来的五十万一个月就花没了,而工程离完工还遥遥无期。就这样,不仅拿出了自己的积蓄徐先生还向朋友借了不少钱,前前后后一共在工程上投入了一千多万,而中期回款却只有600多万。
随后,徐先生通过借贷的方式将农民工的工资全部结清,目前只差自己亲人的工资尚未发放,连同工资再加上工程的本金以及各种开销,徐先生算下来共亏空了1千多万。
2022年,实在等不起了的徐先生,以实际施工人的身份起诉北旺,讨要工程款。而此时曾经那个意气风发的男人,已经十分憔悴,甚至为了工程的事情患上了肝硬化、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身体和心理遭受着双重的折磨,令他苦不堪言。徐先生还有机会挽回自己的损失吗?他又该怎么做呢?让我们看看大理律师事务所的云鹏飞律师如何帮忙。
律师帮忙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的云鹏飞律师表示,本案中的纠纷属于很典型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是具体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人员与实际承包单位之间,关于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以及支付之间产生的争议。在这样的纠纷中,最大的争议点就是到底干了多少工程量、具体结了多少工程款以及最终还欠付多少工程款。
云鹏飞律师表示,徐先生的纠纷从2019年开始,先是北旺公司起诉了两位所谓的实际施工人孙某和张某,然后将徐先生作为第三人。在这个诉讼中,认为原告并没有给付的可能,或者说给付行为不能成立而驳回了原告的起诉。也正是有了这个诉讼,才产生了后面2020年的诉讼,也就是孙某起诉了两个承建单位,而在这次诉讼中,法院驳回了原告对于给付部分工程款的请求。
云鹏飞律师认为,裁判核心在于,原告徐先生是否有资格向被告北旺公司或者说承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程款。从逻辑上来分析或者从合同的相对性问题来考虑,徐先生并没有被认定为实际施工人,因为他没有办法跳过他的上面一层来直接向北旺公司主张相应的合同款项,但是,法院的裁决并没有剥夺徐先生的相关责任与权利,他可以通过直接的合同相对方来主张权益。
云鹏飞律师分析,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确认工程到底分包给了谁,是首要任务。云鹏飞律师指出,通过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撤销之诉,是徐先生目前可以努力的方向,诉讼的被告是涉案所有当事人,如果法院驳回请求,可以对裁定再提上诉,如果高院做出终审裁定还不行,还可以尝试给最高院提再审。
编导手记
律师帮帮忙,您身边的法律顾问。咨询结束后,徐先生表示在律师的清晰分析中,自己又看到有希望。
本期编导曹宝盈表示,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应当是商业交易、社会合作等各种关系的基础,而这也是人们常说的契约精神,但不论如何,达成协议,最好还是白纸黑字、落印为安,太轻信他人的口头承诺,往往会让自己遭受损失,希望徐先生的案件能够迎来转机。
来源:北京网络广播电视台《北京时间》
原标题:垫付千万包工程,未签合同损失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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