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运势2024年5月19日生人婚姻家庭推断:
强调说明:精准结论需结合性别、时辰而推断。
#许个愿吧# #520怎么过# #婚姻感情预测#
★命主与申、子年生者三合,与酉年生者六合,也就是属相为猴、鼠、鸡的人婚配较为有利;与卯年生者相害,与戌年生者相冲,和此二年生者婚配不利,也就是属相为兔的人较不利,与属狗的人相冲,除此以外不必顾虑。
【配偶方向】选在自己住宅的东南方或西北方为佳。
★日支为偏官配偶之人为人严利威严,做事积极进取,对人豪迈而且十分爽快直率,有时显得偏激霸道,对人事过于猜忌,多忧少喜。
★日支对命主而言为喜主配偶多有帮助或关系密切。
★妻子身材极端,即夫妻身材不匹配型。男高大,则女矮小;男瘦则女胖。(如不应则妻有病灾)。
◆日干支相克,夫妻之间偶有矛盾。
★日支为辰戌丑未,主配偶平常。
★财星为喜用神,平身多得妻子的帮助,夫妻关系好。
★正财旺,妻不容妾。
★财星自坐生旺之地,妻寿长。
★月支有财官为喜用,曰得时为上,早配豪门或名门闺秀。
◆日坐七杀或枭,妻多小产,血气不调。
★天干有合,异性缘佳,多早婚。
强调说明:精准结论需结合性别、时辰而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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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方向】选在自己住宅的东南方或西北方为佳。
★日支为偏官配偶之人为人严利威严,做事积极进取,对人豪迈而且十分爽快直率,有时显得偏激霸道,对人事过于猜忌,多忧少喜。
★日支对命主而言为喜主配偶多有帮助或关系密切。
★妻子身材极端,即夫妻身材不匹配型。男高大,则女矮小;男瘦则女胖。(如不应则妻有病灾)。
◆日干支相克,夫妻之间偶有矛盾。
★日支为辰戌丑未,主配偶平常。
★财星为喜用神,平身多得妻子的帮助,夫妻关系好。
★正财旺,妻不容妾。
★财星自坐生旺之地,妻寿长。
★月支有财官为喜用,曰得时为上,早配豪门或名门闺秀。
◆日坐七杀或枭,妻多小产,血气不调。
★天干有合,异性缘佳,多早婚。
你女儿出轨,必须向我赔偿!”吉林桦甸,一男子在妻子的手机中发现暧昧信息后,遂向丈母娘索要50万元精神损失费,在得不到满足后,男子提刀来到大舅哥家进行挥砍,最终被反杀,如何评价此案?
(来源:九派新闻)
小莽(化名)和小芳(化名)是一对儿80后夫妻,和大多数人一样两人都出身自农村家庭,婚后育有一子。为了维持家庭生计,小莽常年外出打工,而小芳则在家里负责照顾孩子。
由于小莽与小芳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所以两人经常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吵架,渐渐地夫妻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远。小芳也经常因此回娘家,时间一长,小莽遂怀疑妻子有了外遇。
最终,小芳对生活失去了希望遂向小莽提起离婚。在办理完相关离婚申请手续后,小芳便将孩子寄养在爷爷那里,自己回到了娘家。
本以为事情尘埃落定,静等离婚冷静期过去双方好一拍两散。
不料在此期间,小莽却来到丈母娘家以小芳婚内出轨为由讨要说法,并激小芳看其手机。
小芳自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将手机打开让小莽尽情查阅,不料真的就在其手机中发现了小芳与其他男性的暧昧信息。
这样一来,拿住了把柄,小莽在盛怒之下借此提出三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其一、女方拿出50万元补偿自己;其二、小芳自己喝农药了断;其三、要杀了小芳一家。
眼看小莽快失去了理智,小莽的大舅哥从中进行调解、斡旋,最终表示愿意向小莽“赔偿”50万元。
小莽这才满意地离去。
由于50万元并非是一笔小钱,小芳一家想要筹到实在困难,故在事发当晚给小莽打去电话看能否可以适当的消减部分,随后再分期付款?
小莽对此非常生气,表示拒绝并再度爆发失去理智。
挂断电话后,本着对小莽的了解,小芳打开了家里的监控画面,发现小莽拿了一把自制长刀放入了车子的后备箱,随后又向口袋中揣了一把水果刀,而后便驱车出门。
眼看大事不妙,小芳便将此事告知了母亲和哥哥。
为了防止小莽伤害家人,小芳的哥哥便给小芳及母亲每人拿一把菜刀,自己则持杀猪刀藏在门口。
当天夜里11时许,小莽持刀破门而入,见人就砍。其首先和大舅哥进行厮打,在此过程中,举刀就向大舅哥的头部劈砍过去,大舅哥向前躲闪,刀把打在了大舅哥的肩部。
小芳和母亲见状,向前与小莽进行厮打,小芳的哥哥见此机会遂持杀猪刀向小莽的腹部刺去,最终小莽摔倒在地,失去了生命迹象。
小芳及母亲和哥哥在事后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
那么对于小芳、母亲及哥哥将小莽刺杀致死的情况又是否构成犯罪呢?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本案系因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暴力冲突。
在本案中,综合全案可以看到系小莽主动持刀驱车前往小芳家中,小莽在主观上具有杀人或伤人的故意且为实现该目的提前准备了相应的工具。
而小芳一家见状遂持工具准备防卫反击。
小莽在到达小芳家后,一言不合就持刀对其大舅哥的头部进行挥砍,可见其攻击要害部位,杀人的意图明显,还好大舅哥及时躲闪才免于丧命,但肩部还是被砍伤。
小芳及母亲见状,上前与小莽进行厮打,在如此混乱焦急紧张的情况下,小芳的哥哥持杀猪刀进行反击致使小莽死亡。
此外,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要求母子三人在面对小莽进屋就突然砍人的状态下保持高度冷静,继续与小莽协商,属实是强人所难。
根据《刑法》第20条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小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故对于小芳及母亲、哥哥任何一人,为了保障自身或亲人的人身安全,有权对小莽行使无限防卫权,即便造成了小莽死亡结果的发生,也不是防卫过当,无须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那么最终,检方同公安、法院达成了一致意见,小芳一家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无须对小莽的死亡负责。
总而言之,本案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它提醒着我们,在处理感情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能让情绪过度失控从而造成难以弥补的祸患。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界限的明确,切实保障了公民在危险境遇下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贤哥说法)
(来源:九派新闻)
小莽(化名)和小芳(化名)是一对儿80后夫妻,和大多数人一样两人都出身自农村家庭,婚后育有一子。为了维持家庭生计,小莽常年外出打工,而小芳则在家里负责照顾孩子。
由于小莽与小芳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所以两人经常因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吵架,渐渐地夫妻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远。小芳也经常因此回娘家,时间一长,小莽遂怀疑妻子有了外遇。
最终,小芳对生活失去了希望遂向小莽提起离婚。在办理完相关离婚申请手续后,小芳便将孩子寄养在爷爷那里,自己回到了娘家。
本以为事情尘埃落定,静等离婚冷静期过去双方好一拍两散。
不料在此期间,小莽却来到丈母娘家以小芳婚内出轨为由讨要说法,并激小芳看其手机。
小芳自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将手机打开让小莽尽情查阅,不料真的就在其手机中发现了小芳与其他男性的暧昧信息。
这样一来,拿住了把柄,小莽在盛怒之下借此提出三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其一、女方拿出50万元补偿自己;其二、小芳自己喝农药了断;其三、要杀了小芳一家。
眼看小莽快失去了理智,小莽的大舅哥从中进行调解、斡旋,最终表示愿意向小莽“赔偿”50万元。
小莽这才满意地离去。
由于50万元并非是一笔小钱,小芳一家想要筹到实在困难,故在事发当晚给小莽打去电话看能否可以适当的消减部分,随后再分期付款?
小莽对此非常生气,表示拒绝并再度爆发失去理智。
挂断电话后,本着对小莽的了解,小芳打开了家里的监控画面,发现小莽拿了一把自制长刀放入了车子的后备箱,随后又向口袋中揣了一把水果刀,而后便驱车出门。
眼看大事不妙,小芳便将此事告知了母亲和哥哥。
为了防止小莽伤害家人,小芳的哥哥便给小芳及母亲每人拿一把菜刀,自己则持杀猪刀藏在门口。
当天夜里11时许,小莽持刀破门而入,见人就砍。其首先和大舅哥进行厮打,在此过程中,举刀就向大舅哥的头部劈砍过去,大舅哥向前躲闪,刀把打在了大舅哥的肩部。
小芳和母亲见状,向前与小莽进行厮打,小芳的哥哥见此机会遂持杀猪刀向小莽的腹部刺去,最终小莽摔倒在地,失去了生命迹象。
小芳及母亲和哥哥在事后被警方采取了强制措施。
那么对于小芳、母亲及哥哥将小莽刺杀致死的情况又是否构成犯罪呢?
答案是否定的。首先,本案系因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暴力冲突。
在本案中,综合全案可以看到系小莽主动持刀驱车前往小芳家中,小莽在主观上具有杀人或伤人的故意且为实现该目的提前准备了相应的工具。
而小芳一家见状遂持工具准备防卫反击。
小莽在到达小芳家后,一言不合就持刀对其大舅哥的头部进行挥砍,可见其攻击要害部位,杀人的意图明显,还好大舅哥及时躲闪才免于丧命,但肩部还是被砍伤。
小芳及母亲见状,上前与小莽进行厮打,在如此混乱焦急紧张的情况下,小芳的哥哥持杀猪刀进行反击致使小莽死亡。
此外,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要求母子三人在面对小莽进屋就突然砍人的状态下保持高度冷静,继续与小莽协商,属实是强人所难。
根据《刑法》第20条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小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性犯罪,故对于小芳及母亲、哥哥任何一人,为了保障自身或亲人的人身安全,有权对小莽行使无限防卫权,即便造成了小莽死亡结果的发生,也不是防卫过当,无须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那么最终,检方同公安、法院达成了一致意见,小芳一家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无须对小莽的死亡负责。
总而言之,本案的发生值得我们深思。它提醒着我们,在处理感情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能让情绪过度失控从而造成难以弥补的祸患。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法律对于正当防卫界限的明确,切实保障了公民在危险境遇下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来源:贤哥说法)
湖南,女子在家坐月子,她让婆婆买猪蹄给她下奶水,婆婆却嫌贵没有买,女子给了200元给婆婆去买,没想到,婆婆却只买了1斤猪蹄回来。后面女子的一个举动,让婆婆万分后悔。
(案例来源: 网易新闻)
周芬在家坐月子,宝宝很瘦弱,她觉得自己太亏欠孩子了,孩子想要喝一口奶粉,家里经济又困难,而她也没有奶水来喂养孩子。
她担心孩子的缺失营养会影响他发育,听说坐月子吃猪蹄可以下奶水,于是央求婆婆赵丽琴去买猪蹄。
没想到,赵丽琴却不高兴了,毫不客气地说,一斤猪蹄都要二十六块钱,太贵了,买不起。
她以前做月子都没有吃到这么好,还怪儿媳太矫情。
周芬心里感到一阵委屈,婆婆太抠门了,想到丈夫还在外地上班,她不想在月子里跟婆婆处得不愉快。
于是就主动给了婆婆200元,让她买菜的时候,顺便买些猪蹄回来。
周芬本以为自己可以好好的实现猪蹄自由,想到孩子以后再也不会因为缺奶水而饿哭了,她心里不由得期待香喷喷的猪蹄。
没想到,婆婆只买了1斤猪蹄回来,剩下的钱,全部进到她口袋去了。
周芬气得泪水在眼眶打转,她只能把1斤猪蹄节省吃。宝宝勉强有点奶喝。
她把这件事说给了外地的丈夫莫克炳听,谁知,丈夫却不向着自己,还说她不懂节约,叫她不要刻意制造婆媳矛盾。
周芬气愤地挂断了电话,她认为错在婆婆,而丈夫不但不支持她,反而责备她,令她心中充满了怨气。
夜深人静,周芬怎么也睡不着,想起她当初嫁给丈夫莫克炳,当时候,她不嫌弃他家里一穷二白,彩礼都没有要,婚礼都没有办,就跟莫克炳结婚了。
婚后没多久, 她就怀孕了。
为了维持家里生计,丈夫外出打工挣钱,他表面上看起来很顾家,但是他自己工资大部分都没有补贴到家里,甚至很向着他母亲说话,不管家里什么事情,都要求自己多让着婆婆。
可是她对婆婆的付出,却换来婆婆冷漠的态度。
时间久了,周芬也不想搭理婆婆了。
本以为自己有了孩子,丈夫和婆婆会对自己好,现在丈夫反过来还数落自己,说他母亲不容易,多担待一些。
周芬对丈夫和婆婆已经不抱有任何希望了,出了月子,她直接把孩子交给了丈夫一家,去外面打工。
有时候她想孩子了,就打电话给婆婆,让她接电话。谁知,婆婆却不接电话,她想看孩子一眼都看不到。
但是,莫克炳觉得妻子态度不够好,每次打电话从来不叫自己母亲为妈妈,难怪母亲不愿意接电话,于是又打电话数落妻子。
气得周芬直接跟他提出离婚,反正他们分居一年了,已经没有感情了。
莫克炳却不想离婚,而婆婆得知儿媳要和儿子离婚,赶紧哭求着向儿媳认错,希望她看在孩子的份上。以后她会改正自己的态度,好好照顾孙子。
但是周芬还是坚持离婚,不想过这种没有爱的婚姻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婆婆和儿子对周芬的态度,没有体贴和支持,他们真的太糊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周芬在坐月子期间,想吃猪蹄下奶,这是为了宝宝的健康考虑。然而,婆婆和丈夫不仅没有给予理解和支持,反而批评她不懂节约,浪费钱。婆婆和丈夫都没有做到尊重、包容、理解、关爱周芬,反而伤害了她。
而且周芬给了婆婆200元,她才买了1斤猪蹄,剩下的钱却吞了,实在不道德。
2、周芬提出离婚,但丈夫不愿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周芬表示,她对婆婆和丈夫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就算面对一直求着原谅的丈夫和一直保证的婆婆,她没有心软,在外打工一年,她不想再受到婚姻的束缚了。
两人经过调解无效,丈夫同意周芬离婚要求。
3、丈夫同意离婚,但要求周芬每个月支付孩子800元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负担的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首选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将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周芬拒绝每月支付孩子800元生活费,她工资一个月才2000多,除了房租和其他开支,最多拿出600元。
但莫克炳不同意,两人闹得不欢而散。后面经过调解,莫克炳同意了。一场婚姻走到了尽头。
如果当初婆婆和丈夫能多关心妻子,妻子也不会心寒到这一步,婚姻还是要多多包容、理解才能走到最后。
(案例来源: 网易新闻)
周芬在家坐月子,宝宝很瘦弱,她觉得自己太亏欠孩子了,孩子想要喝一口奶粉,家里经济又困难,而她也没有奶水来喂养孩子。
她担心孩子的缺失营养会影响他发育,听说坐月子吃猪蹄可以下奶水,于是央求婆婆赵丽琴去买猪蹄。
没想到,赵丽琴却不高兴了,毫不客气地说,一斤猪蹄都要二十六块钱,太贵了,买不起。
她以前做月子都没有吃到这么好,还怪儿媳太矫情。
周芬心里感到一阵委屈,婆婆太抠门了,想到丈夫还在外地上班,她不想在月子里跟婆婆处得不愉快。
于是就主动给了婆婆200元,让她买菜的时候,顺便买些猪蹄回来。
周芬本以为自己可以好好的实现猪蹄自由,想到孩子以后再也不会因为缺奶水而饿哭了,她心里不由得期待香喷喷的猪蹄。
没想到,婆婆只买了1斤猪蹄回来,剩下的钱,全部进到她口袋去了。
周芬气得泪水在眼眶打转,她只能把1斤猪蹄节省吃。宝宝勉强有点奶喝。
她把这件事说给了外地的丈夫莫克炳听,谁知,丈夫却不向着自己,还说她不懂节约,叫她不要刻意制造婆媳矛盾。
周芬气愤地挂断了电话,她认为错在婆婆,而丈夫不但不支持她,反而责备她,令她心中充满了怨气。
夜深人静,周芬怎么也睡不着,想起她当初嫁给丈夫莫克炳,当时候,她不嫌弃他家里一穷二白,彩礼都没有要,婚礼都没有办,就跟莫克炳结婚了。
婚后没多久, 她就怀孕了。
为了维持家里生计,丈夫外出打工挣钱,他表面上看起来很顾家,但是他自己工资大部分都没有补贴到家里,甚至很向着他母亲说话,不管家里什么事情,都要求自己多让着婆婆。
可是她对婆婆的付出,却换来婆婆冷漠的态度。
时间久了,周芬也不想搭理婆婆了。
本以为自己有了孩子,丈夫和婆婆会对自己好,现在丈夫反过来还数落自己,说他母亲不容易,多担待一些。
周芬对丈夫和婆婆已经不抱有任何希望了,出了月子,她直接把孩子交给了丈夫一家,去外面打工。
有时候她想孩子了,就打电话给婆婆,让她接电话。谁知,婆婆却不接电话,她想看孩子一眼都看不到。
但是,莫克炳觉得妻子态度不够好,每次打电话从来不叫自己母亲为妈妈,难怪母亲不愿意接电话,于是又打电话数落妻子。
气得周芬直接跟他提出离婚,反正他们分居一年了,已经没有感情了。
莫克炳却不想离婚,而婆婆得知儿媳要和儿子离婚,赶紧哭求着向儿媳认错,希望她看在孩子的份上。以后她会改正自己的态度,好好照顾孙子。
但是周芬还是坚持离婚,不想过这种没有爱的婚姻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婆婆和儿子对周芬的态度,没有体贴和支持,他们真的太糊涂。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家庭关系。
周芬在坐月子期间,想吃猪蹄下奶,这是为了宝宝的健康考虑。然而,婆婆和丈夫不仅没有给予理解和支持,反而批评她不懂节约,浪费钱。婆婆和丈夫都没有做到尊重、包容、理解、关爱周芬,反而伤害了她。
而且周芬给了婆婆200元,她才买了1斤猪蹄,剩下的钱却吞了,实在不道德。
2、周芬提出离婚,但丈夫不愿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周芬表示,她对婆婆和丈夫已经没有任何感情了,就算面对一直求着原谅的丈夫和一直保证的婆婆,她没有心软,在外打工一年,她不想再受到婚姻的束缚了。
两人经过调解无效,丈夫同意周芬离婚要求。
3、丈夫同意离婚,但要求周芬每个月支付孩子800元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具体负担的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首选是由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将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周芬拒绝每月支付孩子800元生活费,她工资一个月才2000多,除了房租和其他开支,最多拿出600元。
但莫克炳不同意,两人闹得不欢而散。后面经过调解,莫克炳同意了。一场婚姻走到了尽头。
如果当初婆婆和丈夫能多关心妻子,妻子也不会心寒到这一步,婚姻还是要多多包容、理解才能走到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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