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裸照有什么意思?请我喝酒,喝尽兴了还能乱性!”00后的金仙花就读于当地一重点大学护理专业,但是却是个经常缺课、爱喝酒、夜不归宿的“叛逆少女”。不仅如此,她还和同校学生赵南植暧昧不清,发自己不雅照片不说,还屡屡进行性暗示。
一日,赵南植与好友金宗信等一行四人喝酒,金仙花称自己馋酒主动参加。“白酒一口干”,酒桌上表现得非常开放的金仙花很快醉得一塌糊涂。几名男生将她抬上出租车,送到附近一宾馆,赵南植与好友金宗信两人支开其他人后留下。
随后二人趁金仙花熟睡,欲一前一后与其发生性关系。赵南植成功还将小视频发给室友,而金宗信则因自身原因中止犯罪。随后,三人在一张床上睡着,次日赵南植与好友金宗信先后醒来并离去,而金仙花随后则因食物返阻窒息而亡。
随后,赵南植、金宗信二人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嫌疑人辩护人认为,女孩经常在微信中发不雅照片且屡屡性暗示,认为并未违背女孩意愿。法院则认为,暧昧暗示不足以推测被害女孩允诺发生性关系,判令二人犯强奸罪且有轮奸情节。最终赵南植获刑12年,金宗信获刑8年。(九派新闻)
1、3名211高校的高材生,本有个好的前程,因为生活作风混乱,最后1人死亡、2人锒铛入狱,真是太可惜了!
2、夫妻还会构成婚内强奸,金仙花即便与赵南植曾经暧昧不清确实不能推断被害人允诺发生性行为。
换句话说,赵南植、金宗信二人趁金仙花酒醉昏迷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然构成强奸罪。
依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犯该罪的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该规定还指出,具有“两人以上轮奸”等情形的,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应当注意的是,共同犯罪按照“一人既遂,全部既遂”的原则,因客观原因未能强奸得逞的也应按既遂处理。也就是说,即便金宗信中途放弃,赵南植、金宗信两人也构成轮奸,但金宗信本人因自身原因中止犯罪,该情节也会予以考虑,鉴于以上种种情况,法院判处赵南植12年有期徒刑,金宗信8年有期徒刑并无不当。
3、此外,金仙花虽然死了,但是经鉴定是在赵南植二人实施犯罪后,因食物返阻窒息而亡,且赵南植二人离开时金仙花还正常,这种情况下,赵南植二人对金仙花的死没有过错,不应当为金仙花的死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如果金仙花的亲属要求赵南植二人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基于金仙花被性侵这点。
4、最后,因为平时暧昧不清,三名大学生死的死,入狱的入狱,这样的结局着实令人唏嘘。这个案例再次提醒大家,自重自爱!与他人相处,一定要保持适当的距离!
一日,赵南植与好友金宗信等一行四人喝酒,金仙花称自己馋酒主动参加。“白酒一口干”,酒桌上表现得非常开放的金仙花很快醉得一塌糊涂。几名男生将她抬上出租车,送到附近一宾馆,赵南植与好友金宗信两人支开其他人后留下。
随后二人趁金仙花熟睡,欲一前一后与其发生性关系。赵南植成功还将小视频发给室友,而金宗信则因自身原因中止犯罪。随后,三人在一张床上睡着,次日赵南植与好友金宗信先后醒来并离去,而金仙花随后则因食物返阻窒息而亡。
随后,赵南植、金宗信二人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嫌疑人辩护人认为,女孩经常在微信中发不雅照片且屡屡性暗示,认为并未违背女孩意愿。法院则认为,暧昧暗示不足以推测被害女孩允诺发生性关系,判令二人犯强奸罪且有轮奸情节。最终赵南植获刑12年,金宗信获刑8年。(九派新闻)
1、3名211高校的高材生,本有个好的前程,因为生活作风混乱,最后1人死亡、2人锒铛入狱,真是太可惜了!
2、夫妻还会构成婚内强奸,金仙花即便与赵南植曾经暧昧不清确实不能推断被害人允诺发生性行为。
换句话说,赵南植、金宗信二人趁金仙花酒醉昏迷没有反抗能力的情况下,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已然构成强奸罪。
依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犯该罪的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该规定还指出,具有“两人以上轮奸”等情形的,依法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应当注意的是,共同犯罪按照“一人既遂,全部既遂”的原则,因客观原因未能强奸得逞的也应按既遂处理。也就是说,即便金宗信中途放弃,赵南植、金宗信两人也构成轮奸,但金宗信本人因自身原因中止犯罪,该情节也会予以考虑,鉴于以上种种情况,法院判处赵南植12年有期徒刑,金宗信8年有期徒刑并无不当。
3、此外,金仙花虽然死了,但是经鉴定是在赵南植二人实施犯罪后,因食物返阻窒息而亡,且赵南植二人离开时金仙花还正常,这种情况下,赵南植二人对金仙花的死没有过错,不应当为金仙花的死承担责任。换句话说,如果金仙花的亲属要求赵南植二人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基于金仙花被性侵这点。
4、最后,因为平时暧昧不清,三名大学生死的死,入狱的入狱,这样的结局着实令人唏嘘。这个案例再次提醒大家,自重自爱!与他人相处,一定要保持适当的距离!
四年前的今天我的一个影评。仅评剧情故有剧透,慎看。
昨晚看了一部电影《因父之名》。这个故事取之于对英国法制史很有影响的一个真实事件,也可以说是一个著名丑闻。电影似乎是一部政治电影,其实不然,它是一部剧情和家庭伦理片。剧情始终扣人心弦,看完,让人感叹良多(所以不应该在晚上看,影响入睡)。
一个居住在贝尔法斯特的不羁青年杰瑞·康伦,无意间得罪了正在闹独立的北爱尔兰共和军,父亲不得不送他去伦敦的姑姑家避难。命运多舛,在伦敦,杰瑞·康伦又被英国警察当局误认为一起北爱共和军恐怖爆炸案的同案犯,在逼供下,他被迫承认了这个莫须有的罪名,除了他,赶赴伦敦救他的父亲,姑姑一家,以及他的小伙伴…十数人均被判刑入狱。十五年后,在女律师的努力下,冤案昭雪,原来十几年前,英国警方就清楚知道这是一个冤案!
这部电影深刻揭露了英国现代法制史上真实发生的、最黑暗的一幕,同时深刻刻画了一位父亲为了儿子不惜牺牲自己进行抗争的故事,所谓因父之名,是说,杰瑞·康伦,一个原本没有理想浑浑噩噩的青年,在与父亲共同的狱中生活中逐渐理解了父亲,在父亲的感召下终于奋起反抗,向腐败司法体系发起了猛烈挑战,为自己,为父亲,为他人申了冤仇。让我肃然起敬的是,这位父亲从来都有自己的道德准则,爱妻子,爱家人,既痛恨英国司法的腐败,也不齿与北爱共和军的恐怖分子为伍。
这部电影对北爱共和军的恐怖活动的描画非常低调,着墨点在父子之间的亲情,导演非常成功,电影获奥斯卡最佳影片。男主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及父亲的扮演者皮特·波斯尔思韦特表演都非常到位,因此片同获66届奥斯卡男主和配角奖。顺便一提,男主演曾三次获奥斯卡男主奖,除这部《因父之名》外,还在《血色将至》和《林肯》两部电影中获奖。 女律师的扮演者也是我喜欢的艾玛·汤普森。
#因父之名#
昨晚看了一部电影《因父之名》。这个故事取之于对英国法制史很有影响的一个真实事件,也可以说是一个著名丑闻。电影似乎是一部政治电影,其实不然,它是一部剧情和家庭伦理片。剧情始终扣人心弦,看完,让人感叹良多(所以不应该在晚上看,影响入睡)。
一个居住在贝尔法斯特的不羁青年杰瑞·康伦,无意间得罪了正在闹独立的北爱尔兰共和军,父亲不得不送他去伦敦的姑姑家避难。命运多舛,在伦敦,杰瑞·康伦又被英国警察当局误认为一起北爱共和军恐怖爆炸案的同案犯,在逼供下,他被迫承认了这个莫须有的罪名,除了他,赶赴伦敦救他的父亲,姑姑一家,以及他的小伙伴…十数人均被判刑入狱。十五年后,在女律师的努力下,冤案昭雪,原来十几年前,英国警方就清楚知道这是一个冤案!
这部电影深刻揭露了英国现代法制史上真实发生的、最黑暗的一幕,同时深刻刻画了一位父亲为了儿子不惜牺牲自己进行抗争的故事,所谓因父之名,是说,杰瑞·康伦,一个原本没有理想浑浑噩噩的青年,在与父亲共同的狱中生活中逐渐理解了父亲,在父亲的感召下终于奋起反抗,向腐败司法体系发起了猛烈挑战,为自己,为父亲,为他人申了冤仇。让我肃然起敬的是,这位父亲从来都有自己的道德准则,爱妻子,爱家人,既痛恨英国司法的腐败,也不齿与北爱共和军的恐怖分子为伍。
这部电影对北爱共和军的恐怖活动的描画非常低调,着墨点在父子之间的亲情,导演非常成功,电影获奥斯卡最佳影片。男主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及父亲的扮演者皮特·波斯尔思韦特表演都非常到位,因此片同获66届奥斯卡男主和配角奖。顺便一提,男主演曾三次获奥斯卡男主奖,除这部《因父之名》外,还在《血色将至》和《林肯》两部电影中获奖。 女律师的扮演者也是我喜欢的艾玛·汤普森。
#因父之名#
【北青快评 | 莫让法律关怀沦为逃避刑罚的“护身符”】已引产却仍企图以“怀孕”之名逃避惩罚,浙江省三门县一女子罗某的图谋被戳穿,在检察院的建议下,法院最终对其执行刑期重新予以计算。目前,罗某正在执行新的刑期中。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女性罪犯,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对孕妇或哺乳期女性罪犯的这种特殊保护,充分体现了对怀孕、哺乳婴儿女性罪犯的人文关怀,不但有利于保障女性罪犯的人权,更有利于感化、教育女性罪犯,促其安心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并无不妥。
然而,法律的人文关怀,也让部分女性罪犯滋生了把怀孕或哺乳婴儿作为逃避刑罚“护身符”的歪念。在上述这起案例中,罪犯罗某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后,为达到长期监外服刑并减少刑期之目的,通过冒用他人身份做引产手术、在社矫期间让他人顶替自己在医院进行超声检查、事后提交假检查报告单、甚至通过垫肚子让工作人员误认为其仍在孕期等方式,成功让自己暂予监外执行消失的期间被计算在已执行的刑期里。庆幸的是,罗某的伎俩被检察机关识破,法院重新计算了刑期,让其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实际上,已决女性罪犯以怀孕或哺乳婴儿为幌子逃避刑罚并非孤例。这种恶行,不但践踏了法律红线,让法律对女性罪犯的人文关怀沦为逃避刑罚的“护身符”,也挑战了法律权威,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因此,不论是从实至名归体现法律对女性罪犯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还是着眼于改造女性罪犯能全面体现公平正义,都必须对利用怀孕或哺乳婴儿逃避刑罚的不法行为“零容忍”。
女性罪犯以怀孕或哺乳婴儿为马甲逃避刑罚的个案时有发生,既反映了社区矫正机构在处理暂予监外执行时出现了法律适用的偏差,也折射了当前社区矫正机构对此还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让心术不正的女性罪犯利用怀孕或哺乳婴儿规避入狱服刑有机可乘。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作为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职能部门,往往机械适用《刑事诉讼法》“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只要女性罪犯举出怀孕或哺乳婴儿的相关证据,就直接以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而予以准许,显然有失偏颇。
尽管法院对已决女性罪犯是否暂予监外执行拥有最终决定权,但由于法院的最终决定是否正确,始终要以社区矫正机构掌握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基础。如果社区矫正机构不能在这方面把住真实性的关口,则必然会让法院作出维护社区矫正机构决定的误判。事实上,也正因此,不少已决女性罪犯利用怀孕或哺乳婴儿逃避刑罚的伎俩才容易得逞,亟待引起重视。
将已决犯收监,是对其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进行改造的首要环节。部分女性罪犯利用怀孕或哺乳婴儿逃避刑罚,背离了法律人文关怀的善意,不能任由为所欲为。对此,除了要求社区矫正机构正确适用法律外,监狱、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还应针对社区矫正机构存在的管理漏洞,全链条强化监督,督促、引导社区矫正机构建立起《刑事诉讼法》要求相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并严格落实暂缓执行期间不折抵刑期的规定。如此,才能让始作俑者面对无隙可乘的严密制度自觉打消歪念,确保法律对女性罪犯的人文关怀,不蜕变为逃避刑罚的“护身符”。(文/张智全 图源/视觉中国)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女性罪犯,有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对孕妇或哺乳期女性罪犯的这种特殊保护,充分体现了对怀孕、哺乳婴儿女性罪犯的人文关怀,不但有利于保障女性罪犯的人权,更有利于感化、教育女性罪犯,促其安心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并无不妥。
然而,法律的人文关怀,也让部分女性罪犯滋生了把怀孕或哺乳婴儿作为逃避刑罚“护身符”的歪念。在上述这起案例中,罪犯罗某因怀孕被暂予监外执行后,为达到长期监外服刑并减少刑期之目的,通过冒用他人身份做引产手术、在社矫期间让他人顶替自己在医院进行超声检查、事后提交假检查报告单、甚至通过垫肚子让工作人员误认为其仍在孕期等方式,成功让自己暂予监外执行消失的期间被计算在已执行的刑期里。庆幸的是,罗某的伎俩被检察机关识破,法院重新计算了刑期,让其最终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实际上,已决女性罪犯以怀孕或哺乳婴儿为幌子逃避刑罚并非孤例。这种恶行,不但践踏了法律红线,让法律对女性罪犯的人文关怀沦为逃避刑罚的“护身符”,也挑战了法律权威,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因此,不论是从实至名归体现法律对女性罪犯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还是着眼于改造女性罪犯能全面体现公平正义,都必须对利用怀孕或哺乳婴儿逃避刑罚的不法行为“零容忍”。
女性罪犯以怀孕或哺乳婴儿为马甲逃避刑罚的个案时有发生,既反映了社区矫正机构在处理暂予监外执行时出现了法律适用的偏差,也折射了当前社区矫正机构对此还存在明显的管理漏洞,让心术不正的女性罪犯利用怀孕或哺乳婴儿规避入狱服刑有机可乘。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作为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职能部门,往往机械适用《刑事诉讼法》“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只要女性罪犯举出怀孕或哺乳婴儿的相关证据,就直接以其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而予以准许,显然有失偏颇。
尽管法院对已决女性罪犯是否暂予监外执行拥有最终决定权,但由于法院的最终决定是否正确,始终要以社区矫正机构掌握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基础。如果社区矫正机构不能在这方面把住真实性的关口,则必然会让法院作出维护社区矫正机构决定的误判。事实上,也正因此,不少已决女性罪犯利用怀孕或哺乳婴儿逃避刑罚的伎俩才容易得逞,亟待引起重视。
将已决犯收监,是对其执行刑罚、实施惩罚和进行改造的首要环节。部分女性罪犯利用怀孕或哺乳婴儿逃避刑罚,背离了法律人文关怀的善意,不能任由为所欲为。对此,除了要求社区矫正机构正确适用法律外,监狱、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还应针对社区矫正机构存在的管理漏洞,全链条强化监督,督促、引导社区矫正机构建立起《刑事诉讼法》要求相适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并严格落实暂缓执行期间不折抵刑期的规定。如此,才能让始作俑者面对无隙可乘的严密制度自觉打消歪念,确保法律对女性罪犯的人文关怀,不蜕变为逃避刑罚的“护身符”。(文/张智全 图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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