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路呢?成功者的经验,方法叫路。路管不管用?管用不管用早没人走了,他管借鉴,模仿,参照的用。但是我们说他有漏,不究竟,因为成功的经验,是他那个条件的可能,你不可能完全复制他的条件,完全复制了也就不是你的人生了。见路不走就是提示,你不要拘泥于经验教条,要走因果,因为只有因果是究竟的,是无漏的。是人就会有错,但你至少要有这种意识,比起唯经验,唯教条就少出一点错。啥叫命运呢?除了不可抗拒的外力之外,剩下的不就是多出点错与少出点错的区别吗?
什么条件产生什么结果,这是规律,这个规律是怎么来的呢?不知道,因为说来就已经错了,有来必有去嘛,而因果律无所从来也,无所从去,人们就用如来这个词来表述这种性质。“见相非相,即见如来。”通俗点说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的如来当真相讲,往大里说就是了悟得道的意思。
什么条件产生什么结果,这是规律,这个规律是怎么来的呢?不知道,因为说来就已经错了,有来必有去嘛,而因果律无所从来也,无所从去,人们就用如来这个词来表述这种性质。“见相非相,即见如来。”通俗点说就是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的如来当真相讲,往大里说就是了悟得道的意思。
#佛经[超话]#人死后若要做功德超度他,为何须在七七四十九日内?(宣化上人)
人死后若要做功德超度他
须在七七四十九日内
◎ 宣化上人
“新死之者”:这些最近死去的,也就是刚刚死去的人。“经四十九日”:经是经过。四十九日是七个礼拜──七七,四十九天。所以人死后若要做功德帮助他,超度他,须在四十九日以前。
因为在四十九日以前,死者的罪业还没有定,你可以随时做功德,使他得到这种利益。要是过了四十九天,罪业就判定了,好像法院判罪似的,判决定罪后,就不能再改变了。
那么在四十九日以前,如果能为亡者念经诵咒,就可以超度他,令他得到好处。那么要是过了四十九天,亡者的罪判决了,那么你念经超度他,有没有功德呢?有,但他所得到的功德少、力量小,没有那么大,也不能说一点都没有。所以大家以后做功德,最好在四十九天前。
七七就是四十九天,在中国因为佛法的关系,人死后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会请僧、请道,为亡者超度念经。在这七七日内,也就是因为《地藏经》中讲明白了,说在七七四十九天内。
“如痴如聋”:如痴,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如聋,也听不见什么声音。“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地狱有阎罗王,阎罗王不是一个而已,有十个阎罗王──十殿阎君。每一个阎君,下又分了很多部门,所以每一个阎罗王有五个司,各有鲜官(禁杀)、水官(禁盗)、铁官(禁淫)、土官(禁两舌)、天官(禁酒)这五种官,每一个阎罗王有这五种官,所以叫五司。这五司管人一生所造的罪业,哪一个司管哪一种罪业,犯哪一种罪业的亡者就到那儿受审问,审问就是到那儿辩论。
“审定之后”:辩论业果,所造的什么业,将来要受什么果报。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根据他所造的业,就去受果报。“未测之间”:在还没有知道之前,“千万愁苦”:这时候很忧虑,很担心,不知将来自己是去做牛做马,做猪做羊,或者做人,自己也都不知道,所以千万愁苦。“何况堕于诸恶趣等”:更何况已经堕落到地狱、饿鬼、畜生这诸恶趣里了呢?
“是命终人”:临命终的这个人,“未得受生”:没有得到受生之前。
“在七七日内”:在七七四十九天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以内,他念念之间,每一念之间都希望他的一切骨肉,骨肉就是他的亲戚眷属,他家里的人。“与造福力救拔”:能帮他念念《地藏经》,或拜拜《地藏忏》,或者拜拜地藏王菩萨,造种种的福利,供养三宝,来救拔他。
“过是日后,随业受报”:过这四十九天之后,他随他自己所造的业,而去受他的果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他经过千百岁的时间,“无解脱日”:没有解脱的时候。
【编注】恭录自《地藏菩薩本願經淺釋》(宣化上人講述)
人的生死,按照自己所造的业来决定。造善业向上升,造恶业向下降。人死的时候,第八识最后才离开躯壳。从上身走,证明生三善道;从下身走,证明堕三恶道。
怎能知道?第八识所走出躯体的地方,是有热度的。例如最后足心热,这是堕地狱的象征。如果是头顶热,这是生天的现象。总而言之,生平行善,定生三善道;生平作恶,定生三恶道。这是永恒不变的因果律。
人死之后,在七七四十九天这期间内,在地府里要经过多番的审判。审判之后,善业重,就生在善道;恶业重,就生在恶道,这是人的生死大概情形。
【编注】恭录自《大方广佛华严经浅释》〈十住品第十五〉(宣化上人讲述)
人死后若要做功德超度他
须在七七四十九日内
◎ 宣化上人
“新死之者”:这些最近死去的,也就是刚刚死去的人。“经四十九日”:经是经过。四十九日是七个礼拜──七七,四十九天。所以人死后若要做功德帮助他,超度他,须在四十九日以前。
因为在四十九日以前,死者的罪业还没有定,你可以随时做功德,使他得到这种利益。要是过了四十九天,罪业就判定了,好像法院判罪似的,判决定罪后,就不能再改变了。
那么在四十九日以前,如果能为亡者念经诵咒,就可以超度他,令他得到好处。那么要是过了四十九天,亡者的罪判决了,那么你念经超度他,有没有功德呢?有,但他所得到的功德少、力量小,没有那么大,也不能说一点都没有。所以大家以后做功德,最好在四十九天前。
七七就是四十九天,在中国因为佛法的关系,人死后在七七四十九天之内,会请僧、请道,为亡者超度念经。在这七七日内,也就是因为《地藏经》中讲明白了,说在七七四十九天内。
“如痴如聋”:如痴,就像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如聋,也听不见什么声音。“或在诸司,辩论业果”:地狱有阎罗王,阎罗王不是一个而已,有十个阎罗王──十殿阎君。每一个阎君,下又分了很多部门,所以每一个阎罗王有五个司,各有鲜官(禁杀)、水官(禁盗)、铁官(禁淫)、土官(禁两舌)、天官(禁酒)这五种官,每一个阎罗王有这五种官,所以叫五司。这五司管人一生所造的罪业,哪一个司管哪一种罪业,犯哪一种罪业的亡者就到那儿受审问,审问就是到那儿辩论。
“审定之后”:辩论业果,所造的什么业,将来要受什么果报。审定之后,“据业受生”:根据他所造的业,就去受果报。“未测之间”:在还没有知道之前,“千万愁苦”:这时候很忧虑,很担心,不知将来自己是去做牛做马,做猪做羊,或者做人,自己也都不知道,所以千万愁苦。“何况堕于诸恶趣等”:更何况已经堕落到地狱、饿鬼、畜生这诸恶趣里了呢?
“是命终人”:临命终的这个人,“未得受生”:没有得到受生之前。
“在七七日内”:在七七四十九天以内,“念念之间,望诸骨肉眷属”: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以内,他念念之间,每一念之间都希望他的一切骨肉,骨肉就是他的亲戚眷属,他家里的人。“与造福力救拔”:能帮他念念《地藏经》,或拜拜《地藏忏》,或者拜拜地藏王菩萨,造种种的福利,供养三宝,来救拔他。
“过是日后,随业受报”:过这四十九天之后,他随他自己所造的业,而去受他的果报。“若是罪人”,“动经千百岁中”:他经过千百岁的时间,“无解脱日”:没有解脱的时候。
【编注】恭录自《地藏菩薩本願經淺釋》(宣化上人講述)
人的生死,按照自己所造的业来决定。造善业向上升,造恶业向下降。人死的时候,第八识最后才离开躯壳。从上身走,证明生三善道;从下身走,证明堕三恶道。
怎能知道?第八识所走出躯体的地方,是有热度的。例如最后足心热,这是堕地狱的象征。如果是头顶热,这是生天的现象。总而言之,生平行善,定生三善道;生平作恶,定生三恶道。这是永恒不变的因果律。
人死之后,在七七四十九天这期间内,在地府里要经过多番的审判。审判之后,善业重,就生在善道;恶业重,就生在恶道,这是人的生死大概情形。
【编注】恭录自《大方广佛华严经浅释》〈十住品第十五〉(宣化上人讲述)
诸法有生灭吗?
《大般若经》说:“真实理中。无有一法可生可灭。”这里指的真实理,即是指的真如法性、诸法空相和如来,就是你们本身自己的本来面目,这就指的真实理。无有一法可生可灭,何以故?世间诸法皆因缘生,无我、有情、作者、受者,因缘和合说诸法生,因缘离散说诸法灭,无一实法受生灭者,虚妄分别于三界中但有假名。这个原因,在《大般若经》说了,真实理里头啊,就没有一法生灭,原因就在于世间的诸法都是因缘生的,无因不生果,无缘不种因,所以众生全部在因果律当中套起来了。无我、有情、作者、受者,无我及有情,即三轮体空的道理。那么反观过来,落入凡夫境界,即是因缘和合说诸法生,因缘和合起来,自然诸法就会生了,就会产生具体的东西,就我刚才讲了。因缘离散说诸法灭,因缘拆散的时候、分解的时候,那么所有一切现象就不存在了。这里指的诸法,同学们又不要误解了,不是说佛法叫诸法,诸法,早就跟你们说了,法是指一切世间情器二界的,包括无色体的一切物体,这个也叫一法,这些都叫法,人也是一个法,这个房子也是法,等等等等,太多了,总的,情器二界的一切称为诸法。离散就是说诸法灭,和合就是说诸法生,这就是定义。无一实法受生灭者,实际上是没有一个法受生受灭,虚妄分别于三界中但有假名,是由于我们的虚妄、由于我们的情识分别才产生了有生灭的关系,才分别出来的。就是说自我对于诸法而分别的,情识对于诸法而分别的,如果情识空寂,六根平等,五蕴无住,哪里有什么诸法生灭呢?就没有诸法生灭了,此说明诸法实相无生灭之真谛。
完整法义详见《藉心经说真谛》p346
《大般若经》说:“真实理中。无有一法可生可灭。”这里指的真实理,即是指的真如法性、诸法空相和如来,就是你们本身自己的本来面目,这就指的真实理。无有一法可生可灭,何以故?世间诸法皆因缘生,无我、有情、作者、受者,因缘和合说诸法生,因缘离散说诸法灭,无一实法受生灭者,虚妄分别于三界中但有假名。这个原因,在《大般若经》说了,真实理里头啊,就没有一法生灭,原因就在于世间的诸法都是因缘生的,无因不生果,无缘不种因,所以众生全部在因果律当中套起来了。无我、有情、作者、受者,无我及有情,即三轮体空的道理。那么反观过来,落入凡夫境界,即是因缘和合说诸法生,因缘和合起来,自然诸法就会生了,就会产生具体的东西,就我刚才讲了。因缘离散说诸法灭,因缘拆散的时候、分解的时候,那么所有一切现象就不存在了。这里指的诸法,同学们又不要误解了,不是说佛法叫诸法,诸法,早就跟你们说了,法是指一切世间情器二界的,包括无色体的一切物体,这个也叫一法,这些都叫法,人也是一个法,这个房子也是法,等等等等,太多了,总的,情器二界的一切称为诸法。离散就是说诸法灭,和合就是说诸法生,这就是定义。无一实法受生灭者,实际上是没有一个法受生受灭,虚妄分别于三界中但有假名,是由于我们的虚妄、由于我们的情识分别才产生了有生灭的关系,才分别出来的。就是说自我对于诸法而分别的,情识对于诸法而分别的,如果情识空寂,六根平等,五蕴无住,哪里有什么诸法生灭呢?就没有诸法生灭了,此说明诸法实相无生灭之真谛。
完整法义详见《藉心经说真谛》p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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