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热文推荐《蓝心田陈维英》蓝心田陈维英(小说全章完本大结局)《蓝心田陈维英》全文阅读笔趣阁
❗书名:《蓝心田陈维英》
❗主角:蓝心田陈维英
❗❗要全文看图〖益华文苑〗回个 蓝心田陈维英,就行了
想抵赖,野男人的衣服都在这儿!”
“不,我没有!维英,你相信我!”
“那你怎么解释这衣服?”陈维英凝着她,目光含着冰锥。
蓝心田的解释还没来得及说,就被陈雪琳破口大骂打断:“从前只以为你是个娇气的小姐,没想到是个放浪的破鞋!”
“哥,这种女人你还留她在家干什么?赶紧离婚,不把她赶出去,还不知道别人怎么笑话我们陈家。”
凝着男人阴沉的眸子,蓝心田心揪成了一团,流着泪拼命摇头。
“雪琳,你先出去。”陈维英薄唇轻动。
陈雪琳愣住:“哥……”
“我让你出去!”
盛怒的声音像雷鸣,让人头皮发麻。
陈雪琳收敛脾气,瞪了眼蓝心田后,不情愿地转身出去。
蓝心田见状,以为他这是愿意给她机会解释,忙冲他说:“你听我说,我昨天晚上很早就睡——”
话没说完,一只大手便狠狠钳住她的下颚,迫使她仰着头,直面对方的怒火。
“那个男人是谁?”
陈维英声调平稳,可每个字就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1
她看着眼前的男人,委屈压的眼眶骤红。
他又不信她。
蓝心田嚅动着唇,眼泪滑下,尾音发颤:“昨晚我一个人在家,很早就睡了,根本没有什么男人。”
“蓝心田,你觉得我该信你吗?”
嘲讽的口吻刺的蓝心田呼吸一窒。
她白着脸,松开紧揪的毯子:“如果你不信,可以亲自检查。”
陈维英眸色一沉,重重甩开手,又避开脏东西般挪开了眼:“我会跟上级申请,加急批下我们的离婚报告,等一批准,你立刻从陈家消失!”
说完,陈维英大步离去。
“陈维英,你等等……”
蓝心田想追过去,却被衣服绊倒在地,掌心擦伤,疼痛却远不及他那些话来的重。
望着男人冷决的背影,她鼻头发酸:“你为什么总是不肯相信我……”
这时,陈雪琳慢悠悠走进来:“蓝心田,我早就警告过你,谁让你不知好歹,现在尝到苦头了吧。”
蓝心田见她一脸幸灾乐祸,怔了瞬后恍悟,愤然握拳:“
❗❗要全文看图〖益华文苑〗回个 蓝心田陈维英,就行了
❗书名:《蓝心田陈维英》
❗主角:蓝心田陈维英
❗❗要全文看图〖益华文苑〗回个 蓝心田陈维英,就行了
想抵赖,野男人的衣服都在这儿!”
“不,我没有!维英,你相信我!”
“那你怎么解释这衣服?”陈维英凝着她,目光含着冰锥。
蓝心田的解释还没来得及说,就被陈雪琳破口大骂打断:“从前只以为你是个娇气的小姐,没想到是个放浪的破鞋!”
“哥,这种女人你还留她在家干什么?赶紧离婚,不把她赶出去,还不知道别人怎么笑话我们陈家。”
凝着男人阴沉的眸子,蓝心田心揪成了一团,流着泪拼命摇头。
“雪琳,你先出去。”陈维英薄唇轻动。
陈雪琳愣住:“哥……”
“我让你出去!”
盛怒的声音像雷鸣,让人头皮发麻。
陈雪琳收敛脾气,瞪了眼蓝心田后,不情愿地转身出去。
蓝心田见状,以为他这是愿意给她机会解释,忙冲他说:“你听我说,我昨天晚上很早就睡——”
话没说完,一只大手便狠狠钳住她的下颚,迫使她仰着头,直面对方的怒火。
“那个男人是谁?”
陈维英声调平稳,可每个字就像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1
她看着眼前的男人,委屈压的眼眶骤红。
他又不信她。
蓝心田嚅动着唇,眼泪滑下,尾音发颤:“昨晚我一个人在家,很早就睡了,根本没有什么男人。”
“蓝心田,你觉得我该信你吗?”
嘲讽的口吻刺的蓝心田呼吸一窒。
她白着脸,松开紧揪的毯子:“如果你不信,可以亲自检查。”
陈维英眸色一沉,重重甩开手,又避开脏东西般挪开了眼:“我会跟上级申请,加急批下我们的离婚报告,等一批准,你立刻从陈家消失!”
说完,陈维英大步离去。
“陈维英,你等等……”
蓝心田想追过去,却被衣服绊倒在地,掌心擦伤,疼痛却远不及他那些话来的重。
望着男人冷决的背影,她鼻头发酸:“你为什么总是不肯相信我……”
这时,陈雪琳慢悠悠走进来:“蓝心田,我早就警告过你,谁让你不知好歹,现在尝到苦头了吧。”
蓝心田见她一脸幸灾乐祸,怔了瞬后恍悟,愤然握拳:“
❗❗要全文看图〖益华文苑〗回个 蓝心田陈维英,就行了
路政宣传月|这些涉路违法行为要注意五月的初夏,伴随着日渐蒸腾的暑气,我们迎来了第十个“路政宣传月”,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公路人人护,路畅心舒畅”。道路通、百业兴,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公路,做公路安全畅通的守护者。为了保护路产路权不受损坏,为公众出行提供更好服务,以下这些涉路违法行为要注意,切莫触碰法律红线!一、禁止在公路路面打谷晒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二、不得占用公路路面施工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三、不得随意搭接道口,搭接道口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四、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得修建违法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五、公路两侧禁止设置非交通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严禁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七、禁止占用、挖掘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八、架设、埋设、穿越、跨越公路杆线和管线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九、严禁砍伐、采伐公路行道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十、严禁破坏公路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十一、严禁超限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十二、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拖移、抛洒、滴漏、飘散等不规范装载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人员发现公路上有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的,也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清除掉落、遗洒、飘散在公路上的障碍物。
十三、铁轮车、履带车等机具不得违法在公路上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除上述几种常见行为外,以下行为也不允许
一、禁止在规定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二、禁止在规定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三、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规定范围内采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四、禁止在规定范围内抽取地下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五、新公共场所应当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保持规定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执法部门提醒
公路连接千万家,保护需要你我他!爱路护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大家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发现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进行举报,执法部门将会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切实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二、不得占用公路路面施工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三、不得随意搭接道口,搭接道口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并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六)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四、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不得修建违法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不得扩建,因公路建设或者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五、公路两侧禁止设置非交通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
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五)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
六、严禁以路为市,占道经营
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
七、禁止占用、挖掘公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因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占用、挖掘公路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改建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一)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八、架设、埋设、穿越、跨越公路杆线和管线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所修建、架设或者埋设的设施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三)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四)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九、严禁砍伐、采伐公路行道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路绿化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破坏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物。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十、严禁破坏公路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
前款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十一、严禁超限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超过汽车渡船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十二、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拖移、抛洒、滴漏、飘散等不规范装载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车辆应当规范装载,装载物不得触地拖行。车辆装载物易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应当采取厢式密闭等有效防护措施方可在公路上行驶。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装载物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的,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无法处理的,应当在掉落、遗洒或者飘散物来车方向适当距离外设置警示标志,并迅速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其他人员发现公路上有影响交通安全的障碍物的,也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等违法行为;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及时清除掉落、遗洒、飘散在公路上的障碍物。
十三、铁轮车、履带车等机具不得违法在公路上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或者军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但是应当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除上述几种常见行为外,以下行为也不允许
一、禁止在规定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在下列范围内从事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动:
(一)国道、省道、县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乡道的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5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二、禁止在规定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
(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
(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
(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
三、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规定范围内采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禁止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的下列范围内采砂:
(一)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
(二)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
(三)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
四、禁止在规定范围内抽取地下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禁止擅自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以及修建其他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设施。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会同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进行。
五、新公共场所应当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保持规定距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一)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二)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执法部门提醒
公路连接千万家,保护需要你我他!爱路护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大家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发现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进行举报,执法部门将会根据举报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切实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在韩国成立公司可以申请什么签证?
在韩国,外籍雇员大致分为两类:外籍移民雇员,通常持有 E-9 签证,在就业许可制度下从事建筑️、制造和农业等行业;第二种为持有E1至E7签证,并拥有专门知识的外国专业雇员,如大学教师、研究人员、英语教师等。
就业许可制度包括针对从事基本技能工作的非专业外国工人的E-9签证和针对居住在国外的韩国公民的访问就业签证 (H-2)。该框架旨在为面临严重劳动力短缺的部门提供稳定,同时保护当地劳动力市场。
韩国还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其他签证选择供考虑:
1. D-7(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签证:申请人必须在外国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并随后调往韩国的分公司或代表处。
2. D-8(企业投资者)签证:申请人对韩国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韩元。在申请D-8签证之前,申请人必须在韩国成立一家公司,这一过程通常需要2️⃣周左右的时间。
3. E-7(特殊能力外国人)签证:申请人有在韩国从事专门工作的合同,并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1️⃣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 在相关领域积累至少5️⃣年的工作经验。
- 拥有其专业领域的硕士学位或更高学位。
⚠️一般来说,公司应雇用至少5名韩国员工并工作3个月以上,才有资格为员工获得E7签证。然而,某些职业,例如IT行业的职业,即使公司员工人数少于5人,也可能获得批准。
如果你想获取在韩申请签证的更多帮助,快来滴滴我![微笑]#韩国[超话]##韩国签证##韩国##外国人工作签证##韩国公司注册# https://t.cn/A6xAB2bK
在韩国,外籍雇员大致分为两类:外籍移民雇员,通常持有 E-9 签证,在就业许可制度下从事建筑️、制造和农业等行业;第二种为持有E1至E7签证,并拥有专门知识的外国专业雇员,如大学教师、研究人员、英语教师等。
就业许可制度包括针对从事基本技能工作的非专业外国工人的E-9签证和针对居住在国外的韩国公民的访问就业签证 (H-2)。该框架旨在为面临严重劳动力短缺的部门提供稳定,同时保护当地劳动力市场。
韩国还为外国投资者提供其他签证选择供考虑:
1. D-7(公司内部调动工作)签证:申请人必须在外国公司工作一年以上,并随后调往韩国的分公司或代表处。
2. D-8(企业投资者)签证:申请人对韩国企业进行直接投资,金额不低于1亿韩元。在申请D-8签证之前,申请人必须在韩国成立一家公司,这一过程通常需要2️⃣周左右的时间。
3. E-7(特殊能力外国人)签证:申请人有在韩国从事专门工作的合同,并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拥有学士学位以及至少1️⃣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 在相关领域积累至少5️⃣年的工作经验。
- 拥有其专业领域的硕士学位或更高学位。
⚠️一般来说,公司应雇用至少5名韩国员工并工作3个月以上,才有资格为员工获得E7签证。然而,某些职业,例如IT行业的职业,即使公司员工人数少于5人,也可能获得批准。
如果你想获取在韩申请签证的更多帮助,快来滴滴我![微笑]#韩国[超话]##韩国签证##韩国##外国人工作签证##韩国公司注册# https://t.cn/A6xAB2bK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