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事一定要坚定!
丢掉有害的羞耻心,不要畏首畏尾,是什么就是说什么!当你顾忌别人脸面时,往往就成了伤害你自己的行为。
事情缘由:2024年3月25日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债权的权利,对方4月份要求和解,原本拖欠48011元工资,就只说了让他第一笔先支付38000元,结果他就默认就拖欠38000元,因为不想再掰扯,我一再退让,最后变成了32000元,虽然第一笔支付了20000元,但想想心里还是很憋屈。
丢掉有害的羞耻心,不要畏首畏尾,是什么就是说什么!当你顾忌别人脸面时,往往就成了伤害你自己的行为。
事情缘由:2024年3月25日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债权的权利,对方4月份要求和解,原本拖欠48011元工资,就只说了让他第一笔先支付38000元,结果他就默认就拖欠38000元,因为不想再掰扯,我一再退让,最后变成了32000元,虽然第一笔支付了20000元,但想想心里还是很憋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八条 应收账款债权人就同一应收账款订立多个保理合同,致使多个保理人主张权利的,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取得应收账款;均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取得应收账款;均未登记的,由最先到达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转让通知中载明的保理人取得应收账款;既未登记也未通知的,按照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的比例取得应收账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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