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化竞争的法官才能保证公正
法官和医生、教师等一样是一种职业,为了卖好“公正”这个产品,他必须不断钻研法律,提高审判水平,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如果判决不公,没有信誉,就会被市场淘汰。但目前各国的司法都被国家权力干预,无法完全独立和保持公正,甚至产生腐败。像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一样,司法服务也必须完全市场化竞争。法官的信誉和饭碗才最能保证司法公正。
二、无政资才是法治社会
一切纠纷都是源于对人身和财产的侵犯,因此财产权三原则(身体自有不可侵犯、无主财产先用先得、有主财产自愿交换)是法律的基础。法官根据这三个原则,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大家认可的判决。法官的市场化竞争,最大限度确保了裁决的公正。这种公正的判决是英美普通法(判例法)的由来,罗马私法和欧洲大陆法典也有相似的来源。法官(或法官协会)将人们普遍认可、公正解决纠纷的判例编纂成法律,这才是法律的正确来源。这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判例法又叫私法。所以,法律是法官在财产权三原则基础上探索和发现出来的。因此,无政资社会有健全的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这是市场运作的基础,也是无政资与其他无政府主义的区别。
无政资社会财产全部私有(含共有),各业主在其产权范围内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包括管理通过契约纳入自己范围的人和物,比如公司老板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管理进入公司的员工。无政资社会在法治下,只存在财产业主的管理权力,不存在任何的公权力,因为无政资社会没有民主立法。目前各国民主(议会)立的法,只是多数人同意,违背了不同意的人的意愿,因此才需要公权力去强制执行,公权力的本质就是可以合“法”地侵犯人的财产和自由,这个“法”的来源就是民主(议会)立法。所以民主立法本质上是人治,只有无政资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废除了议会的“人定法”)。
你可能对废除“人定法”有疑虑?只有存在产权不清晰的“公共财产”时,才需要“人定法”。财产完全私有或共有(本质上是私有,因为产权是清晰的),就不需要“人定法”。因为,所有的行为都发生在某一场所,谁的地盘谁做主,你要遵守产权人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或交换,按契约。这些都是在私法的规范范围之内。
三、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
人人都有自卫的权力,遇到侵犯时,你才可以马上进行反击。执法权是从自卫反击引申出来的,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目前由政府垄断执法权是错的。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法官裁决后,个人也就可以授权任何保险公司代为执法。因此,无政资社会,执法也是市场化竞争的。
综上,安保、司法、执法等都可以市场化,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而且市场化意味着专业化和竞争,必然导致物美价廉,推陈出新。因此,只有无政资才是法律健全、司法公正、执法有力的法治社会。
法官和医生、教师等一样是一种职业,为了卖好“公正”这个产品,他必须不断钻研法律,提高审判水平,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如果判决不公,没有信誉,就会被市场淘汰。但目前各国的司法都被国家权力干预,无法完全独立和保持公正,甚至产生腐败。像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一样,司法服务也必须完全市场化竞争。法官的信誉和饭碗才最能保证司法公正。
二、无政资才是法治社会
一切纠纷都是源于对人身和财产的侵犯,因此财产权三原则(身体自有不可侵犯、无主财产先用先得、有主财产自愿交换)是法律的基础。法官根据这三个原则,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大家认可的判决。法官的市场化竞争,最大限度确保了裁决的公正。这种公正的判决是英美普通法(判例法)的由来,罗马私法和欧洲大陆法典也有相似的来源。法官(或法官协会)将人们普遍认可、公正解决纠纷的判例编纂成法律,这才是法律的正确来源。这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判例法又叫私法。所以,法律是法官在财产权三原则基础上探索和发现出来的。因此,无政资社会有健全的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这是市场运作的基础,也是无政资与其他无政府主义的区别。
无政资社会财产全部私有(含共有),各业主在其产权范围内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包括管理通过契约纳入自己范围的人和物,比如公司老板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管理进入公司的员工。无政资社会在法治下,只存在财产业主的管理权力,不存在任何的公权力,因为无政资社会没有民主立法。目前各国民主(议会)立的法,只是多数人同意,违背了不同意的人的意愿,因此才需要公权力去强制执行,公权力的本质就是可以合“法”地侵犯人的财产和自由,这个“法”的来源就是民主(议会)立法。所以民主立法本质上是人治,只有无政资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废除了议会的“人定法”)。
你可能对废除“人定法”有疑虑?只有存在产权不清晰的“公共财产”时,才需要“人定法”。财产完全私有或共有(本质上是私有,因为产权是清晰的),就不需要“人定法”。因为,所有的行为都发生在某一场所,谁的地盘谁做主,你要遵守产权人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或交换,按契约。这些都是在私法的规范范围之内。
三、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
人人都有自卫的权力,遇到侵犯时,你才可以马上进行反击。执法权是从自卫反击引申出来的,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目前由政府垄断执法权是错的。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法官裁决后,个人也就可以授权任何保险公司代为执法。因此,无政资社会,执法也是市场化竞争的。
综上,安保、司法、执法等都可以市场化,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而且市场化意味着专业化和竞争,必然导致物美价廉,推陈出新。因此,只有无政资才是法律健全、司法公正、执法有力的法治社会。
南油高仿:细节至上南油高仿,这个词汇在现代社会已经不再陌生。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日益追求,高仿已经成为一种流行的消费方式。而南油高仿,则在其同类中脱颖而出,以其精湛的细节工艺,赢得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的信赖。南油高仿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对细节的极致追求。很多人都会想到,高仿是质量不好的“假货”,绝对没有真货精致。但是如果你曾经亲手拿过一款南油高仿的手袋或者鞋子,你就会明白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看法。因为南油高仿的做法,是对细节的一种完美演绎。举个例子,南油高仿的手袋。与其他高仿品牌不同,南油高仿非常注重产品的细节之处。在手袋质感、大小、标识、钩扣、拉链以及包装的每一个细节上,都严格以原品作为标准来制作,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和耐用度。而且,南油高仿制作的包装盒,甚至可以做到与真品无异。在这种情况下,购买南油高仿的手袋与购买真货唯一的不同点,便是价钱。但就品质来看,这两者是非常相似的。南油高仿也非常注重产品的面料以及做工。南油高仿制作的鞋子,外观上与品牌真品没什么区别。不过,它也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在面料的选择以及做工上,做的超出了很多普通人的想象力。南油高仿的高端鞋款,会对面料的选取十分严格,确保它符合真品的质感和外观。尽管南油高仿的高端鞋款价格相对其他产品稍高,但作为一款一流的高仿品牌,它的做工和面料选择都可以代表着这个行业的最高标准。还有一点,南油高仿对每个细节的处理都是非常认真的。这不仅体现在产品的面料和做工上,也展现在每个包装盒的制作上。南油高仿的包装盒,不仅能够漂亮地包装商品,而且还印有原品的标志和说明,使得辨识度非常高。在南油高仿的工厂,每一个工匠都以自己的职业精神来对待手上的每一个产品。他们不断探索,细心钻研,不断优化每一个环节,使得南油高仿的每一个产品不仅仅是高仿,更是精致的艺术品。总之,南油高仿凭借着自身对于细节的精湛工艺,成为了消费者信赖的品牌。在南油高仿的工厂里,每个工匠都尊重自己的职业,每一个细节的创造均是对于原品的极致向往。
一、市场化竞争的法官才能保证公正
法官和医生、教师等一样是一种职业,为了卖好“公正”这个产品,他必须不断钻研法律,提高审判水平,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如果判决不公,没有信誉,就会被市场淘汰。但目前各国的司法都被国家权力干预,无法完全独立和保持公正,甚至产生腐败。像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一样,司法服务也必须完全市场化竞争。法官的信誉和饭碗才最能保证司法公正。
二、无政资才是法治社会
一切纠纷都是源于对人身和财产的侵犯,因此财产权三原则(身体自有不可侵犯、无主财产先用先得、有主财产自愿交换)是法律的基础。法官根据这三个原则,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大家认可的判决。法官的市场化竞争,最大限度确保了裁决的公正。这种公正的判决是英美普通法(判例法)的由来,罗马私法和欧洲大陆法典也有相似的来源。法官(或法官协会)将人们普遍认可、公正解决纠纷的判例编纂成法律,这才是法律的正确来源。这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判例法又叫私法。所以,法律是法官在财产权三原则基础上探索和发现出来的。因此,无政资社会有健全的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这是市场运作的基础,也是无政资与其他无政府主义的区别。
无政资社会财产全部私有(含共有),各业主在其产权范围内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包括管理通过契约纳入自己范围的人和物,比如公司老板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管理进入公司的员工。无政资社会在法治下,只存在财产业主的管理权力,不存在任何的公权力,因为无政资社会没有民主立法。目前各国民主(议会)立的法,只是多数人同意,违背了不同意的人的意愿,因此才需要公权力去强制执行,公权力的本质就是可以合“法”地侵犯人的财产和自由,这个“法”的来源就是民主(议会)立法。所以民主立法本质上是人治,只有无政资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废除了议会的“人定法”)。
你可能对废除“人定法”有疑虑?只有存在产权不清晰的“公共财产”时,才需要“人定法”。财产完全私有或共有(本质上是私有,因为产权是清晰的),就不需要“人定法”。因为,所有的行为都发生在某一场所,谁的地盘谁做主,你要遵守产权人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或交换,按契约。这些都是在私法的规范范围之内。
三、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
人人都有自卫的权力,遇到侵犯时,你才可以马上进行反击。执法权是从自卫反击引申出来的,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目前由政府垄断执法权是错的。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法官裁决后,个人也就可以授权任何保险公司代为执法。因此,无政资社会,执法也是市场化竞争的。
综上,安保、司法、执法等都可以市场化,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而且市场化意味着专业化和竞争,必然导致物美价廉,推陈出新。因此,只有无政资才是法律健全、司法公正、执法有力的法治社会。
法官和医生、教师等一样是一种职业,为了卖好“公正”这个产品,他必须不断钻研法律,提高审判水平,才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如果判决不公,没有信誉,就会被市场淘汰。但目前各国的司法都被国家权力干预,无法完全独立和保持公正,甚至产生腐败。像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一样,司法服务也必须完全市场化竞争。法官的信誉和饭碗才最能保证司法公正。
二、无政资才是法治社会
一切纠纷都是源于对人身和财产的侵犯,因此财产权三原则(身体自有不可侵犯、无主财产先用先得、有主财产自愿交换)是法律的基础。法官根据这三个原则,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大家认可的判决。法官的市场化竞争,最大限度确保了裁决的公正。这种公正的判决是英美普通法(判例法)的由来,罗马私法和欧洲大陆法典也有相似的来源。法官(或法官协会)将人们普遍认可、公正解决纠纷的判例编纂成法律,这才是法律的正确来源。这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判例法又叫私法。所以,法律是法官在财产权三原则基础上探索和发现出来的。因此,无政资社会有健全的私有财产权保护法律,这是市场运作的基础,也是无政资与其他无政府主义的区别。
无政资社会财产全部私有(含共有),各业主在其产权范围内自行制定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包括管理通过契约纳入自己范围的人和物,比如公司老板通过劳动合同的约定,管理进入公司的员工。无政资社会在法治下,只存在财产业主的管理权力,不存在任何的公权力,因为无政资社会没有民主立法。目前各国民主(议会)立的法,只是多数人同意,违背了不同意的人的意愿,因此才需要公权力去强制执行,公权力的本质就是可以合“法”地侵犯人的财产和自由,这个“法”的来源就是民主(议会)立法。所以民主立法本质上是人治,只有无政资才是真正的法治社会(废除了议会的“人定法”)。
你可能对废除“人定法”有疑虑?只有存在产权不清晰的“公共财产”时,才需要“人定法”。财产完全私有或共有(本质上是私有,因为产权是清晰的),就不需要“人定法”。因为,所有的行为都发生在某一场所,谁的地盘谁做主,你要遵守产权人的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或交换,按契约。这些都是在私法的规范范围之内。
三、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
人人都有自卫的权力,遇到侵犯时,你才可以马上进行反击。执法权是从自卫反击引申出来的,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里。目前由政府垄断执法权是错的。执法权包含在个人的自卫权,法官裁决后,个人也就可以授权任何保险公司代为执法。因此,无政资社会,执法也是市场化竞争的。
综上,安保、司法、执法等都可以市场化,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而且市场化意味着专业化和竞争,必然导致物美价廉,推陈出新。因此,只有无政资才是法律健全、司法公正、执法有力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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