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简称蓉,别称蓉城、锦城,地处中国西南地区、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腹地。成都之名,据《太平寰宇记》记载,是借用西周建都历史经过,取周王迁岐三年成都而得名蜀都,蜀语成都二字读音就是蜀都,成者毕也、终也。
成都自古便有“天府之国”美誉,古蜀文明重要发源地,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2600多年建城史,境内金沙遗址有3000年历史,蜀汉、成汉、前蜀、后蜀等政权先后在此建都。成都美食闻名中外,被誉为“世界美食之都”,是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主要景点有青城山、武侯祠、杜甫草堂、都江堰、望江楼、青羊宫、文殊院、明蜀王陵、昭觉寺、大熊猫基地等。
成都自古便有“天府之国”美誉,古蜀文明重要发源地,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2600多年建城史,境内金沙遗址有3000年历史,蜀汉、成汉、前蜀、后蜀等政权先后在此建都。成都美食闻名中外,被誉为“世界美食之都”,是中国最佳旅游城市。
主要景点有青城山、武侯祠、杜甫草堂、都江堰、望江楼、青羊宫、文殊院、明蜀王陵、昭觉寺、大熊猫基地等。
春光四月,万物生长。为促进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引导教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将课题研究与班级管理、校本课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科研氛围,提升学校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推动学校科研课题工作更快、更好发展,2024年4月19日下午,成都市蜀汉外国语实验小学校开展了科研课题培训活动,学校科研室对拟申报课题的老师进行了培训。
控告申诉案件不是信访 请拿出你们的当担来不要在用信访条例处理这是在偷梁换柱欺骗忽悠老百姓的做法
控告状
控告人:熊利,女,汉族,身份证513031196305152422,电话15266698817,现与母亲张菊英同住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向阳巷一号楼二单元401。
1、被控告人:王树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电话:028-87567553
在2018年10月18日,10月28日,2019年4月2日等多次递交控告申诉没履行法定职责监督纠错本案
2、被控告人:向杜梅,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电话:028-87567553
3、被控告人:郑治,(原)广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电话:0826-2722012(立案庭)
4、被控告人:黄平,广安中级法院,审判长
地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电话:0826-2722012(立案庭)
5、被控告人:梁成,广安中级法院,审判员
地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电话:18181823451
6、被控告人:张波,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审判长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二段48号
电话:0826-3233209
手机:13541980035
案由: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在【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张菊英与张仕川,张录全,黄碧兰,第三人邻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中徇私舞弊,涉案房只有一户,不是两户。并剥夺了控告人几姊妹的诉讼权,损害了控告人的利益。控告人几姊妹没授权委托书给任何人可以代替我们的权益和主张。法官徇私舞弊还帮被告伪造《半截》不完整纸条来作为本案判决凭证。案号(2018)川民申3148号、(2017)川16民终1175号、(2017)川1623民初1133号 。
事实与理由
一、在2016年4月18日城南镇政府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故意把张菊英家8人房登记在借住客张仕川274435编号159.7平米,张录全274432编号280.14平米名下,并给他们两家签订拆迁还房安置房,而不给持有效证件张菊英8人签订。张菊英有86年登记,92年登记邻南集建11202036编号为证。
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的法规条例和国家法律。应知道一个单位只有一个组织机构,而在张菊英案件中,判决书出现两个不同组织机构,法院名称文字《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落款院印文字《邻水县人民法院》严重违反法(2016)221号之法规,制作的判决书法院名称与落款院印要冠以省文字要一致的规定,故该判决书违背三性原则,不惧合法性。二审维持一审不明确主体物审判单位,再审裁定驳回不明确主体物审判单位。检察院默契配合,一份抗诉申诉监督用两份不同案号,变化主体物和实体不予支持监督驳回。
二、实体徇私枉法,枉法判决,本案涉案房只是张菊英家一户,不是一审二审再审裁决书上写的两户张碧华根本没有涉案房。张菊英有86年登记,92年登记邻南集建编号11202036邻居是刘术华编号11202035为证。依据《民事行政诉讼法》399条第二款应依法追究涉案法官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刑事法律责任
附一个湾总共11户92年登记明细单:
(1)邻南集建(1992)11202036张菊(祝)英99.7
(2)邻南集建(1992)11202035刘术华39.6
(3)邻南集建(1992)11202034代碧珍59.71
(4)邻南集建(1992)11202033朱超云43.12
(5)邻南集建(1992)11202032张贞富38.64
(6)邻南集建(1992)11202031堂房41.04
(7)邻南集建(1992)11202030张中平86.56
(8)邻南集建(1992)11202029张德全56.13
(9)邻南集建(1992)11202028张运谷78.02
(10)邻南集建(1992)11202027梨树林31.5
(11)邻南集建(1992)11282026梨奇文33.55。
三、该案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我国实行二审终结制,还没有开庭审理就用广安市广播电视台宣传判决结果,看时间顺序,录制时间2017年7月,开庭2017年10月13日,判决2018年1月11日。联合录制单位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邻水县人民法院,广安市广播电视台。
四、根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的法规法律和国家法律,本案所有裁决没有具体主体物审判单位,主体和实体都涉嫌枉法判决,所有裁决应均都无效。
综上所述:根据《法官法》46条,宪法27条,41条等立案查处
1、诉求对被控告人监督监察立案查处,追究渎职玩忽职守,失职、失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判决刑事法律责任。
2、诉求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安置房应予持有效证件张菊英家8人签订
3、书面纸质回复控告人
2024年4月22日
控告状
控告人:熊利,女,汉族,身份证513031196305152422,电话15266698817,现与母亲张菊英同住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向阳巷一号楼二单元401。
1、被控告人:王树江,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
电话:028-87567553
在2018年10月18日,10月28日,2019年4月2日等多次递交控告申诉没履行法定职责监督纠错本案
2、被控告人:向杜梅,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265号,电话:028-87567553
3、被控告人:郑治,(原)广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电话:0826-2722012(立案庭)
4、被控告人:黄平,广安中级法院,审判长
地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电话:0826-2722012(立案庭)
5、被控告人:梁成,广安中级法院,审判员
地址:广安市城南紫金街199号
电话:18181823451
6、被控告人:张波,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法院审判长
地址: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二段48号
电话:0826-3233209
手机:13541980035
案由: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在【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张菊英与张仕川,张录全,黄碧兰,第三人邻水县城南镇人民政府房屋所有权纠纷】一案中徇私舞弊,涉案房只有一户,不是两户。并剥夺了控告人几姊妹的诉讼权,损害了控告人的利益。控告人几姊妹没授权委托书给任何人可以代替我们的权益和主张。法官徇私舞弊还帮被告伪造《半截》不完整纸条来作为本案判决凭证。案号(2018)川民申3148号、(2017)川16民终1175号、(2017)川1623民初1133号 。
事实与理由
一、在2016年4月18日城南镇政府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故意把张菊英家8人房登记在借住客张仕川274435编号159.7平米,张录全274432编号280.14平米名下,并给他们两家签订拆迁还房安置房,而不给持有效证件张菊英8人签订。张菊英有86年登记,92年登记邻南集建11202036编号为证。
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的法规条例和国家法律。应知道一个单位只有一个组织机构,而在张菊英案件中,判决书出现两个不同组织机构,法院名称文字《四川省邻水县人民法院》落款院印文字《邻水县人民法院》严重违反法(2016)221号之法规,制作的判决书法院名称与落款院印要冠以省文字要一致的规定,故该判决书违背三性原则,不惧合法性。二审维持一审不明确主体物审判单位,再审裁定驳回不明确主体物审判单位。检察院默契配合,一份抗诉申诉监督用两份不同案号,变化主体物和实体不予支持监督驳回。
二、实体徇私枉法,枉法判决,本案涉案房只是张菊英家一户,不是一审二审再审裁决书上写的两户张碧华根本没有涉案房。张菊英有86年登记,92年登记邻南集建编号11202036邻居是刘术华编号11202035为证。依据《民事行政诉讼法》399条第二款应依法追究涉案法官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刑事法律责任
附一个湾总共11户92年登记明细单:
(1)邻南集建(1992)11202036张菊(祝)英99.7
(2)邻南集建(1992)11202035刘术华39.6
(3)邻南集建(1992)11202034代碧珍59.71
(4)邻南集建(1992)11202033朱超云43.12
(5)邻南集建(1992)11202032张贞富38.64
(6)邻南集建(1992)11202031堂房41.04
(7)邻南集建(1992)11202030张中平86.56
(8)邻南集建(1992)11202029张德全56.13
(9)邻南集建(1992)11202028张运谷78.02
(10)邻南集建(1992)11202027梨树林31.5
(11)邻南集建(1992)11282026梨奇文33.55。
三、该案审判程序严重违法,我国实行二审终结制,还没有开庭审理就用广安市广播电视台宣传判决结果,看时间顺序,录制时间2017年7月,开庭2017年10月13日,判决2018年1月11日。联合录制单位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邻水县人民法院,广安市广播电视台。
四、根据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的法规法律和国家法律,本案所有裁决没有具体主体物审判单位,主体和实体都涉嫌枉法判决,所有裁决应均都无效。
综上所述:根据《法官法》46条,宪法27条,41条等立案查处
1、诉求对被控告人监督监察立案查处,追究渎职玩忽职守,失职、失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判决刑事法律责任。
2、诉求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安置房应予持有效证件张菊英家8人签订
3、书面纸质回复控告人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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