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修订《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10月28日,工信部修订《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全国各省(市、区)工信厅有关业务负责同志,以及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彭寿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工信部原材料司一级巡视员吕桂新进行总结讲话,表示两个文件将充分吸纳会议讨论的意见建议,尽快颁布实施。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水泥、玻璃行业明确了产能置换条件、置换比例、置换程序、产能换算比例等事项予以明确。《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错峰生产时段、错峰生产的监管、相关部门的责任等作出了要求。两个文件的制定出台,必将有效缓解水泥玻璃产能过剩矛盾,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行业效益,推动水泥玻璃行业高质量发展。
10月28日,工信部修订《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研讨会在山东济南召开。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有关行业协会、全国各省(市、区)工信厅有关业务负责同志,以及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对《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彭寿出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工信部原材料司一级巡视员吕桂新进行总结讲话,表示两个文件将充分吸纳会议讨论的意见建议,尽快颁布实施。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水泥、玻璃行业明确了产能置换条件、置换比例、置换程序、产能换算比例等事项予以明确。《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错峰生产时段、错峰生产的监管、相关部门的责任等作出了要求。两个文件的制定出台,必将有效缓解水泥玻璃产能过剩矛盾,减少环境污染,提高行业效益,推动水泥玻璃行业高质量发展。
【国金证券:耐材行业拐点已至 龙头企业有望受益】国金证券研报称,耐火材料行业属于典型的产能过剩行业,前十家企业集中度仅为15%,远低于工信部要求的45%目标集中度,未来行业集中度有望提升。9月,中国建材和中国宝武下属耐火材料企业的重组宣告耐火材料行业整合的开始,同时下游钢铁行业的整合也将加快耐材企业间的重组。由于附属耐材企业与独立耐材企业盈利相差悬殊,独立耐材企业凭借出色的成本控制能力和较低的负债率,有望在本轮整合中受益。建议关注北京利尔。#全景快讯#
强化上下游衔接和工艺装备、产品质量管理,加快建立并逐步完善机制砂石产品及应用标准规范;各地要结合实际,支持市场主体生产机制砂石洗选、破碎筛分、传输等设备,保障机制砂石生产需要;各地新建100万吨以上优质机制砂石项目,视同省重点项目予以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其中年产量达到500万吨以上的优质机制砂石生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从省级层面加强协调服务……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等14部门近日发布《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年底,全省年产量500万吨以上高质量机制砂石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河砂产量稳步增长,全省砂石市场供应基本满足省内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到2025年年底,全省砂石市场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规范有序的砂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强化工艺装备和产品质量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加快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印发的《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适应砂石资源结构变化趋势,大力发展机制砂石产业,逐步过渡到以机制砂石为主满足建设需要。强化上下游衔接和工艺装备、产品质量管理,加快建立并逐步完善机制砂石产品及应用标准规范。强化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综合利用,积极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应用优质机制砂石比例。
重点发展超500万吨机制砂石企业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梳理可供开采的砂石矿山目录,加快露天矿山剥离物有偿处置试点,释放已设露天开采矿山存量砂石矿产资源,今年8月底前完成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统筹当地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等因素,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砂石矿山目录、砂石矿山管理权限,合理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优先发展规模化、工业化、绿色化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重点支持沿铁路等主要运输通道附近建设超500万吨的现代化优质机制砂石生产基地,支持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参股、投资、组建大型机制优质砂石生产企业。鼓励合肥、池州、铜陵等有砂石矿产资源储备的市加快机制砂石开发利用,重点发展500万吨以上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在满足全省砂石需求的同时,加大对长三角地区协同联供。
加快机制砂石项目落地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机制砂石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涉及的项目备案及矿山设计审查、环评、采矿许可、用地、安全生产许可等,明确牵头部门,实行联合审批或并联审批,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土地、矿山及运输等要素保障,为合规机制砂石项目尽快落地和开工建设提供便利。各地新建100万吨以上优质机制砂石项目,视同省重点项目予以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其中年产量达到500万吨以上的优质机制砂石生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从省级层面加强协调服务。完善内河水运网络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或皮带廊道专用线。
鼓励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实施意见》规定,在严格执行生态与环境保护政策前提下,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矿区范围扩界、扩能改造、资源整合,提升生产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依法加快停建停产矿山砂石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推动大型在建、拟建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支持砂石生产企业开展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推进机制砂石生产过程清洁化、绿色化。鼓励集中连片的露天矿山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实施综合开采和资源集中利用。各地要指导砂石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生产优质机制砂石企业,在采矿权审批和延续、土地、物流、资源、资金等要素方面给予支持。根据市场化原则,推动形成优质优价市场规则,鼓励和引导砂石生产企业走品牌化之路。
支持砂石设备生产企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特别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支持市场主体生产机制砂石洗选、破碎筛分、传输等设备,保障该省机制砂石生产需要。加快机制砂成套设备研发制造,并纳入省“三重一创”建设、“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政策支持范围。注重科学布局、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砂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机制砂石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砂石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有条件的市,可结合资源型城市建设,研究建设省内机制砂石绿色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全省机制砂石产业研发中心。
此外,为科学合理利用河砂,《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加快编制河道采砂规划规范河道采砂许可、支持利用废石和尾矿生产机制砂、促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等。其中,在支持利用废石和尾矿生产机制砂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手段,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各地可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产品应用;在促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方面,《实施意见》重点指出,补齐、壮大、拓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研发、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全产业链。
来源:中国砂石协会、中国建材报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等14部门近日发布《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年底,全省年产量500万吨以上高质量机制砂石生产企业不少于10家,河砂产量稳步增长,全省砂石市场供应基本满足省内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到2025年年底,全省砂石市场供需总量实现基本平衡,规范有序的砂石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强化工艺装备和产品质量管理
根据《实施意见》,加快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印发的《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适应砂石资源结构变化趋势,大力发展机制砂石产业,逐步过渡到以机制砂石为主满足建设需要。强化上下游衔接和工艺装备、产品质量管理,加快建立并逐步完善机制砂石产品及应用标准规范。强化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综合利用,积极推动机制砂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应用优质机制砂石比例。
重点发展超500万吨机制砂石企业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梳理可供开采的砂石矿山目录,加快露天矿山剥离物有偿处置试点,释放已设露天开采矿山存量砂石矿产资源,今年8月底前完成编制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统筹当地资源禀赋、市场需求、交通运输、环境容量等因素,按照矿产资源规划、砂石矿山目录、砂石矿山管理权限,合理有序投放砂石采矿权,优先发展规模化、工业化、绿色化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重点支持沿铁路等主要运输通道附近建设超500万吨的现代化优质机制砂石生产基地,支持铁路、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参股、投资、组建大型机制优质砂石生产企业。鼓励合肥、池州、铜陵等有砂石矿产资源储备的市加快机制砂石开发利用,重点发展500万吨以上的大型机制砂石生产企业,在满足全省砂石需求的同时,加大对长三角地区协同联供。
加快机制砂石项目落地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要建立机制砂石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涉及的项目备案及矿山设计审查、环评、采矿许可、用地、安全生产许可等,明确牵头部门,实行联合审批或并联审批,优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土地、矿山及运输等要素保障,为合规机制砂石项目尽快落地和开工建设提供便利。各地新建100万吨以上优质机制砂石项目,视同省重点项目予以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其中年产量达到500万吨以上的优质机制砂石生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从省级层面加强协调服务。完善内河水运网络和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对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石企业,按规定建设铁路专用线或皮带廊道专用线。
鼓励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改造
《实施意见》规定,在严格执行生态与环境保护政策前提下,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矿山企业进行矿区范围扩界、扩能改造、资源整合,提升生产规模,优化产业结构。依法加快停建停产矿山砂石企业复工复产进度,推动大型在建、拟建机制砂石项目尽快投产达产。支持砂石生产企业开展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推进机制砂石生产过程清洁化、绿色化。鼓励集中连片的露天矿山企业开展资源整合,实施综合开采和资源集中利用。各地要指导砂石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加强全过程质量控制;对生产优质机制砂石企业,在采矿权审批和延续、土地、物流、资源、资金等要素方面给予支持。根据市场化原则,推动形成优质优价市场规则,鼓励和引导砂石生产企业走品牌化之路。
支持砂石设备生产企业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特别指出,各地要结合实际,支持市场主体生产机制砂石洗选、破碎筛分、传输等设备,保障该省机制砂石生产需要。加快机制砂成套设备研发制造,并纳入省“三重一创”建设、“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等政策支持范围。注重科学布局、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和砂石产业的深度融合,实现机制砂石生产设备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砂石生产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水平。有条件的市,可结合资源型城市建设,研究建设省内机制砂石绿色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全省机制砂石产业研发中心。
此外,为科学合理利用河砂,《实施意见》还提出加强非法采砂综合治理、加快编制河道采砂规划规范河道采砂许可、支持利用废石和尾矿生产机制砂、促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等。其中,在支持利用废石和尾矿生产机制砂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财政、税收、投资等手段,推进建筑废物集中处理、分级利用,生产高性能再生混凝土、混凝土砌块等建材产品。各地可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和再生产品应用;在促进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产业发展方面,《实施意见》重点指出,补齐、壮大、拓展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研发、设计、生产、运输、装配全产业链。
来源:中国砂石协会、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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