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报》创刊70周年、CJME创刊35周年纪念大会暨两刊新一届编委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机械工程学报》创刊70周年、CJME创刊35周年纪念大会暨两刊新一届编委会成立大会于2023年12月9日在北京友谊宾馆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作为指导单位,《机械工程学报》编辑部、CJME编辑部主办,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和JME学院联合承办。
大会开幕式由《机械工程学报》主编陈学东院士主持。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秘书长、《机械工程学报》副主编陈超志宣读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荣誉理事长、《机械工程学报》荣誉主任路甬祥院士的贺信。
更多详情请见https://t.cn/A6lqFAG9
《机械工程学报》创刊70周年、CJME创刊35周年纪念大会暨两刊新一届编委会成立大会于2023年12月9日在北京友谊宾馆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作为指导单位,《机械工程学报》编辑部、CJME编辑部主办,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和JME学院联合承办。
大会开幕式由《机械工程学报》主编陈学东院士主持。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副秘书长、《机械工程学报》副主编陈超志宣读了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荣誉理事长、《机械工程学报》荣誉主任路甬祥院士的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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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诗歌写作知识和技巧》讲座进行中……
主讲人:姜群(社长)
姜群,沈阳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发表文学作品 ,已在(诗刊)(星星诗刊)(解放军报)(诗歌月刊)(鸭绿江)(诗选刊)(诗潮)(延河)(天津文学)(海燕)(中国诗人)(辽宁日报)(辽河)(湛江文学)等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公开发表作品近千个并著有两部个人诗集。偶有作品获国家省市诗歌奖,并有多首诗歌入选年度诗歌选刊。 现任中国微信诗歌学会辽宁分会会长,辽宁诗人微刊执行主编,沈阳市和平区作家协会副主席,驼铃诗社社长。
主讲人:姜群(社长)
姜群,沈阳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发表文学作品 ,已在(诗刊)(星星诗刊)(解放军报)(诗歌月刊)(鸭绿江)(诗选刊)(诗潮)(延河)(天津文学)(海燕)(中国诗人)(辽宁日报)(辽河)(湛江文学)等国家省市级报刊杂志公开发表作品近千个并著有两部个人诗集。偶有作品获国家省市诗歌奖,并有多首诗歌入选年度诗歌选刊。 现任中国微信诗歌学会辽宁分会会长,辽宁诗人微刊执行主编,沈阳市和平区作家协会副主席,驼铃诗社社长。
惇安法令雙週刊 (第429期)
發行日期: 2023.12.7
法規期間: 2023.11.16~2023.11.30
主編: 蔡嘉政 律師
勞動
一、 預告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草案
勞動部於2023年11月28日預告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草案。茲摘要重點如下:
(一) 依不同事業單位規模定明雇主防治義務;及定明僱用受僱者未達三十人之雇主,得參照本準則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之依據。
(二) 工作場所性騷擾之行為樣態。
(三) 政府機關(構)、學校、各級軍事機關(構)、部隊、行政法人及公營事業機構於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時,如申訴人為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或軍職人員,其申訴及處理程序。
(四) 分依雇主「因接獲申訴」及「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雇主所應採行之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五) 被害人及行為人分屬不同事業單位時,被害人及行為人之雇主應共同協商解決或補救辦法。
(六) 一定規模以上之雇主,應定期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以及優先實施之對象。
(七) 雇主或參與性騷擾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及決議人員,對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並善盡保全義務。
(八) 強化多元申訴管道之建立,及雇主接獲申訴時,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九) 符合一定規模之雇主,於處理性騷擾申訴事件時,應設申訴處理單位,及其組成成員與性別比例之規定。
(十) 雇主對性騷擾事件之查證原則,以及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者,於調查性騷擾申訴事件時,應組成申訴調查小組調查之,其成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外部專業人士,並得自中央主管機關建立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庫遴選之。
(十一) 雇主調查性騷擾申訴事件之結果應包括之事項及後續處理程序。
(十二) 雇主或參與性騷擾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及決議人員之迴避原則。
(十三) 申訴處理單位或調查小組召開會議時,應給予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機會,並應避免重複詢問。
(十四) 申訴處理單位應參考申訴調查小組所為調查結果處理之。
(十五) 取消現行向雇主內部申復之機制,增訂申訴人對調查或懲戒結果不服,以及雇主未盡防治義務時,受僱者或求職者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十六) 經調查認定性騷擾行為屬實之案件,雇主應將處理結果通知地方主管機
(十七) 雇主應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心理輔導或法律扶助等適當協助,並定明僱用受僱者達五百人以上之雇主,得視申訴人或被害人需要,應提供心理諮商協助最低次數之依據。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魏心純律師
本期內容連結:https://t.cn/A6l4PJOK
English version please refer:https://t.cn/A6l4PJO9
發行日期: 2023.12.7
法規期間: 2023.11.16~2023.11.30
主編: 蔡嘉政 律師
勞動
一、 預告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草案
勞動部於2023年11月28日預告修正「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草案。茲摘要重點如下:
(一) 依不同事業單位規模定明雇主防治義務;及定明僱用受僱者未達三十人之雇主,得參照本準則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之依據。
(二) 工作場所性騷擾之行為樣態。
(三) 政府機關(構)、學校、各級軍事機關(構)、部隊、行政法人及公營事業機構於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時,如申訴人為公務人員、教育人員或軍職人員,其申訴及處理程序。
(四) 分依雇主「因接獲申訴」及「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雇主所應採行之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五) 被害人及行為人分屬不同事業單位時,被害人及行為人之雇主應共同協商解決或補救辦法。
(六) 一定規模以上之雇主,應定期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以及優先實施之對象。
(七) 雇主或參與性騷擾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及決議人員,對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並善盡保全義務。
(八) 強化多元申訴管道之建立,及雇主接獲申訴時,應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九) 符合一定規模之雇主,於處理性騷擾申訴事件時,應設申訴處理單位,及其組成成員與性別比例之規定。
(十) 雇主對性騷擾事件之查證原則,以及僱用受僱者一百人以上者,於調查性騷擾申訴事件時,應組成申訴調查小組調查之,其成員應有具備性別意識之外部專業人士,並得自中央主管機關建立之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庫遴選之。
(十一) 雇主調查性騷擾申訴事件之結果應包括之事項及後續處理程序。
(十二) 雇主或參與性騷擾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及決議人員之迴避原則。
(十三) 申訴處理單位或調查小組召開會議時,應給予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機會,並應避免重複詢問。
(十四) 申訴處理單位應參考申訴調查小組所為調查結果處理之。
(十五) 取消現行向雇主內部申復之機制,增訂申訴人對調查或懲戒結果不服,以及雇主未盡防治義務時,受僱者或求職者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
(十六) 經調查認定性騷擾行為屬實之案件,雇主應將處理結果通知地方主管機
(十七) 雇主應對申訴人提供或轉介心理輔導或法律扶助等適當協助,並定明僱用受僱者達五百人以上之雇主,得視申訴人或被害人需要,應提供心理諮商協助最低次數之依據。
報告人:蔡嘉政律師/魏心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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