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推极品小说《纪安宁闻泽辛》纪安宁闻泽辛~小说全文阅读~完本《纪安宁闻泽辛》【已完结】笔趣阁
❗书名:《纪安宁闻泽辛》
❗主角:纪安宁闻泽辛
全文请到#公#众#号#〖益华文苑〗回个 纪安宁闻泽辛,就行了
证。”
可明明在我们分手前,浩南就因为生病不在了,为什么闻泽辛还没换掉头像?
通过好友申请后,鬼使神差的,我点进了闻泽辛的朋友圈。
却看见他唯一一条朋友圈,是铺满鲜花的露天草坪。
配文是:【求婚成功,即将迈入新阶段】
时间在两天前,我刚决定找律师离婚的那一天。
第3章
我看着那唯美的求婚场地,手指下意识捏紧手机。
不知道为什么,我舌尖突然有些发苦。
其实跟闻泽辛在一起时,我们也一起做了很多事。
求婚现场,布置新房,甚至实地考察婚礼场地……
现在想起来,只觉得恍若隔世。
我下意识放大了照片,却又在下一秒僵住了动作。
我在干什么?窥探前任的朋友圈?
我一个激灵,立马将手机丢到了一边。
靠着座椅看着外面的雨幕,我眼底突然划过一丝自嘲。
即便分手了那么久,只要遇到和闻泽辛有关的事情,我还是会变得不像自己。
我好不容易收拾好那些零碎的情绪正要发动车子时,手机却响了起来。
看着屏幕上闪烁的‘季颂恩’三个字,我顿时觉得头疼。
犹豫两秒,我还是接了电话:“我和你说过,没有正事,不要总是给我打电话。”
那头静默半秒,传出季颂恩暧昧揶揄的声音。
“在姐姐心里,除了校队之外,跟我还有正事谈吗?”
季颂恩是帝都大学篮球队队长,一次偶然的机会,拉到了我的工作室对校队的投资。
却不想干净清朗的外表下,是个裹着糖衣的人形炸弹。
我深吸口气:“季颂恩,你再这样混不吝,我就撤销对校篮球队的赞助。”
季颂恩倒也识趣,三言两语交代了正事。
“纪姐姐,我刚才看见你老公带着一个女人在滨海湾看房。”
季颂恩加我的微信时,我的朋友圈还有她和谢聿丞的合影
全文请到#公#众#号#〖益华文苑〗回个 纪安宁闻泽辛,就行了
❗书名:《纪安宁闻泽辛》
❗主角:纪安宁闻泽辛
全文请到#公#众#号#〖益华文苑〗回个 纪安宁闻泽辛,就行了
证。”
可明明在我们分手前,浩南就因为生病不在了,为什么闻泽辛还没换掉头像?
通过好友申请后,鬼使神差的,我点进了闻泽辛的朋友圈。
却看见他唯一一条朋友圈,是铺满鲜花的露天草坪。
配文是:【求婚成功,即将迈入新阶段】
时间在两天前,我刚决定找律师离婚的那一天。
第3章
我看着那唯美的求婚场地,手指下意识捏紧手机。
不知道为什么,我舌尖突然有些发苦。
其实跟闻泽辛在一起时,我们也一起做了很多事。
求婚现场,布置新房,甚至实地考察婚礼场地……
现在想起来,只觉得恍若隔世。
我下意识放大了照片,却又在下一秒僵住了动作。
我在干什么?窥探前任的朋友圈?
我一个激灵,立马将手机丢到了一边。
靠着座椅看着外面的雨幕,我眼底突然划过一丝自嘲。
即便分手了那么久,只要遇到和闻泽辛有关的事情,我还是会变得不像自己。
我好不容易收拾好那些零碎的情绪正要发动车子时,手机却响了起来。
看着屏幕上闪烁的‘季颂恩’三个字,我顿时觉得头疼。
犹豫两秒,我还是接了电话:“我和你说过,没有正事,不要总是给我打电话。”
那头静默半秒,传出季颂恩暧昧揶揄的声音。
“在姐姐心里,除了校队之外,跟我还有正事谈吗?”
季颂恩是帝都大学篮球队队长,一次偶然的机会,拉到了我的工作室对校队的投资。
却不想干净清朗的外表下,是个裹着糖衣的人形炸弹。
我深吸口气:“季颂恩,你再这样混不吝,我就撤销对校篮球队的赞助。”
季颂恩倒也识趣,三言两语交代了正事。
“纪姐姐,我刚才看见你老公带着一个女人在滨海湾看房。”
季颂恩加我的微信时,我的朋友圈还有她和谢聿丞的合影
全文请到#公#众#号#〖益华文苑〗回个 纪安宁闻泽辛,就行了
【#成都警方再通报吉普车老太太事件#,列出七条回应热点】#警方回应吉普车老太太事件7条热点问题#据成都成华公安微信公众号,2024年5月12日16时22分,成华区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发生一起纠纷警情。经我局依法调查处置,当事人罗某(女,65岁)、张某某(男,41岁)已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现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通报。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成都警方再通报吉普车老太太事件#,列出七条回应热点】#警方回应吉普车老太太事件7条热点问题#据成都成华公安微信公众号,2024年5月12日16时22分,成华区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发生一起纠纷警情。经我局依法调查处置,当事人罗某(女,65岁)、张某某(男,41岁)已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现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通报。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