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生活# 我郑重声明:我为我的老婆事合理合法伸冤与维权!不是你们想象中“不知足,蛇吞象”!哪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本事就跳出来…!关于我为我老婆伸冤与维权这件事,县委副书记、信访局张局长、我的局领导也知道,我向他们承诺合理合法伸冤与维权!每天坚持在国家信访局平台、省长信箱、法官违法判决举报中心、12309等,只要能举报、能投诉,立马进入,其内容如下:
湖北省高院兰飞法官没有证据枪毙一审二审判决,赤裸裸帮助事故单位.盐厂逃脱事故责任,活生生的逼迫受害人施女士又开始伸冤与维权,这不是冤案是什么,兰飞法官明目张胆制造冤案迫害受害人也成事实…我们必须坚持正义,传播正能量!
2021年6月16日受害人在盐厂工作中,被盐厂叉车撞成残疾人,叉车司机全责,经鉴定7级伤残,受害人家属已报警!据说受害人在今日头条帮助下,盐厂才给钱抢救与治疗!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兰飞法官既黑心又枉法,为了保护湖北蓝天盐化公司(盐厂)逃脱工厂事故责任(盐厂叉车致残职工事故责任),在盐厂依然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下,为了给盐厂盐厂保驾护航,暗箱操作、公权私用、玩弄法律,不通知受害人听证与申辩就直接下达(2023)鄂民申6944号裁定书,该裁定书否认一审二审正义判决,然后不顾受害人事实与证据、罔顾民法典与最高院司法解释,将一审二审正义判决踩在脚下,于2024年4月15日黑心与枉法判决“受害人状告盐厂承担叉车致残责任”败诉!赤裸裸告诉一审二审:盐厂乃我保护,盐厂违法与犯罪不是你们说了算,就算你们有事实、有证据能给盐厂定罪,但最终到我们高院,我会改判的”!
令人气愤填膺的是:受害人还没收到省高院判决书,于2024年4月18日盐厂拿着高院判决书到法院显摆与叫嚣“我们不想赢的,但高院兰飞法官要我们赢!我们盐厂叉车可以撞残受害人,不用承担责任!我们有兰飞法官保护!今天申请法院帮我要回赔偿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都写得清清楚楚,受害人施女士虽然是劳动派遣工,工作中被盐厂叉车致残,可以起诉盐厂承担责任的!
同时《民法典》1191条第二款与最高院司法解释告诉我们:叉车司机(劳动派遣工)在执行用工单位.盐厂任务中,将受害人叉车致残,其受害人侵权责任由盐厂承担!
请为受害人施女士正能量!邪不胜正,力挺好声音,正义万万岁!
湖北省高院兰飞法官没有证据枪毙一审二审判决,赤裸裸帮助事故单位.盐厂逃脱事故责任,活生生的逼迫受害人施女士又开始伸冤与维权,这不是冤案是什么,兰飞法官明目张胆制造冤案迫害受害人也成事实…我们必须坚持正义,传播正能量!
2021年6月16日受害人在盐厂工作中,被盐厂叉车撞成残疾人,叉车司机全责,经鉴定7级伤残,受害人家属已报警!据说受害人在今日头条帮助下,盐厂才给钱抢救与治疗!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兰飞法官既黑心又枉法,为了保护湖北蓝天盐化公司(盐厂)逃脱工厂事故责任(盐厂叉车致残职工事故责任),在盐厂依然没有提供新的证据下,为了给盐厂盐厂保驾护航,暗箱操作、公权私用、玩弄法律,不通知受害人听证与申辩就直接下达(2023)鄂民申6944号裁定书,该裁定书否认一审二审正义判决,然后不顾受害人事实与证据、罔顾民法典与最高院司法解释,将一审二审正义判决踩在脚下,于2024年4月15日黑心与枉法判决“受害人状告盐厂承担叉车致残责任”败诉!赤裸裸告诉一审二审:盐厂乃我保护,盐厂违法与犯罪不是你们说了算,就算你们有事实、有证据能给盐厂定罪,但最终到我们高院,我会改判的”!
令人气愤填膺的是:受害人还没收到省高院判决书,于2024年4月18日盐厂拿着高院判决书到法院显摆与叫嚣“我们不想赢的,但高院兰飞法官要我们赢!我们盐厂叉车可以撞残受害人,不用承担责任!我们有兰飞法官保护!今天申请法院帮我要回赔偿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都写得清清楚楚,受害人施女士虽然是劳动派遣工,工作中被盐厂叉车致残,可以起诉盐厂承担责任的!
同时《民法典》1191条第二款与最高院司法解释告诉我们:叉车司机(劳动派遣工)在执行用工单位.盐厂任务中,将受害人叉车致残,其受害人侵权责任由盐厂承担!
请为受害人施女士正能量!邪不胜正,力挺好声音,正义万万岁!
中国法律没这么黑暗。可是黑龙江法院法律这么黑暗的,不知黑龙江法院指的是哪国法律?有朋友能告诉我吗?谢谢朋友转发。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举报亚布力基层法院
不作为、伪造材料、程序违法、瞒上欺下、造假
请求信访领导、法院领导给予督办、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厅王厅长给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2016)黑终结备字8号》此终结手续上写(2016)年、下写2024年按年限违背常规,我认为此材料伪造。
把以下材料给我,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长时间多次回帖《受理告知》可我没接到一次通知。不知里边内容怎么写的?《对上面交代已受理,对下面叫我找其他法律途径,这叫什么?瞒上欺下、违法办案。》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颖辉、副院长刘庆林、立案厅邹厅长,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于潇、立案厅王孝群厅长、副院长李树峰立案厅厅长李芙艳、
举报人举报被举报人:怠政、惰政、不作为、乱作为、程序违法(不给我复印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复印卷宗)
事实及理由: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16日立案厅邹厅长叫我把材料邮到中院、以后打电话不接。2024年2月5日我给林区中院邹厅长打电话说:叫我去,我说我走路不行、后叫基层法院立案厅电子版发去林区中院邹厅长,过后又打电话不接我有录音为证。
一、1、大法官留言2020年11月6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批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史文负责接谈,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院长信箱2021年4月23日1次。
2、大法官留言2023年3月31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 已经批示亚布力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李树峰负责接、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法院批示2023年28次。
3、黑龙江省网上信访大厅政务公开回贴:您的信访件已从省信访局流转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流转至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流转至亚布力人民法院、共60次受理告知?
二、1、事发时间1999年4月7日,王志敏出院后。同年7月29日律师和我父亲去医院复印病历丢失,我有医院出据证明和律师出据证言。
2、法医鉴定手术刀口25公分、实际刀口15公分。
3、2006年1月6日我去公安机关找法医查看法医鉴定材料、没有医院病历我有录音为证。
4、根据基层法院复印的看:术后第一次记录1999年4月7日16时40分、同一人同一时间记录两次、笔体不同。输血单4月7日两次有涂改,3月7日两次提前输血,注:四次输血单反复复印八次。
5、手术费450元。病历无公章病历被盜、法医鉴定病历被盜鉴定结论仅盖一个法医章,篡改事实满天过海产生的重伤害变成事实。详细看证据。
三、请求为急于剥夺举报人申诉权,没做到认真审核的规定,暗箱操作不办我申诉。请求人民法院督办。重新审理、还我一个合法权益。以上如不实我负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举报人: 王建国、
身份证: 2321251966XXXXXXXX、
手机: 15846386694微信同号
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
机关小区1号楼5单元302号
2024年3月27日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举报亚布力基层法院
不作为、伪造材料、程序违法、瞒上欺下、造假
请求信访领导、法院领导给予督办、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厅王厅长给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2016)黑终结备字8号》此终结手续上写(2016)年、下写2024年按年限违背常规,我认为此材料伪造。
把以下材料给我,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长时间多次回帖《受理告知》可我没接到一次通知。不知里边内容怎么写的?《对上面交代已受理,对下面叫我找其他法律途径,这叫什么?瞒上欺下、违法办案。》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颖辉、副院长刘庆林、立案厅邹厅长,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于潇、立案厅王孝群厅长、副院长李树峰立案厅厅长李芙艳、
举报人举报被举报人:怠政、惰政、不作为、乱作为、程序违法(不给我复印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复印卷宗)
事实及理由: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16日立案厅邹厅长叫我把材料邮到中院、以后打电话不接。2024年2月5日我给林区中院邹厅长打电话说:叫我去,我说我走路不行、后叫基层法院立案厅电子版发去林区中院邹厅长,过后又打电话不接我有录音为证。
一、1、大法官留言2020年11月6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批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史文负责接谈,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院长信箱2021年4月23日1次。
2、大法官留言2023年3月31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 已经批示亚布力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李树峰负责接、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法院批示2023年28次。
3、黑龙江省网上信访大厅政务公开回贴:您的信访件已从省信访局流转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流转至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流转至亚布力人民法院、共60次受理告知?
二、1、事发时间1999年4月7日,王志敏出院后。同年7月29日律师和我父亲去医院复印病历丢失,我有医院出据证明和律师出据证言。
2、法医鉴定手术刀口25公分、实际刀口15公分。
3、2006年1月6日我去公安机关找法医查看法医鉴定材料、没有医院病历我有录音为证。
4、根据基层法院复印的看:术后第一次记录1999年4月7日16时40分、同一人同一时间记录两次、笔体不同。输血单4月7日两次有涂改,3月7日两次提前输血,注:四次输血单反复复印八次。
5、手术费450元。病历无公章病历被盜、法医鉴定病历被盜鉴定结论仅盖一个法医章,篡改事实满天过海产生的重伤害变成事实。详细看证据。
三、请求为急于剥夺举报人申诉权,没做到认真审核的规定,暗箱操作不办我申诉。请求人民法院督办。重新审理、还我一个合法权益。以上如不实我负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举报人: 王建国、
身份证: 2321251966XXXXXXXX、
手机: 15846386694微信同号
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
机关小区1号楼5单元302号
2024年3月27日
中国法律没这么黑暗。可是黑龙江法院法律这么黑暗的,不知黑龙江法院指的是哪国法律?有朋友能告诉我吗?谢谢朋友转发。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举报亚布力基层法院
不作为、伪造材料、程序违法、瞒上欺下、造假
请求信访领导、法院领导给予督办、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厅王厅长给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2016)黑终结备字8号》此终结手续上写(2016)年、下写2024年按年限违背常规,我认为此材料伪造。
把以下材料给我,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长时间多次回帖《受理告知》可我没接到一次通知。不知里边内容怎么写的?《对上面交代已受理,对下面叫我找其他法律途径,这叫什么?瞒上欺下、违法办案。》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颖辉、副院长刘庆林、立案厅邹厅长,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于潇、立案厅王孝群厅长、副院长李树峰立案厅厅长李芙艳、
举报人举报被举报人:怠政、惰政、不作为、乱作为、程序违法(不给我复印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复印卷宗)
事实及理由: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16日立案厅邹厅长叫我把材料邮到中院、以后打电话不接。2024年2月5日我给林区中院邹厅长打电话说:叫我去,我说我走路不行、后叫基层法院立案厅电子版发去林区中院邹厅长,过后又打电话不接我有录音为证。
一、1、大法官留言2020年11月6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批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史文负责接谈,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院长信箱2021年4月23日1次。
2、大法官留言2023年3月31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 已经批示亚布力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李树峰负责接、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法院批示2023年28次。
3、黑龙江省网上信访大厅政务公开回贴:您的信访件已从省信访局流转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流转至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流转至亚布力人民法院、共60次受理告知?
二、1、事发时间1999年4月7日,王志敏出院后。同年7月29日律师和我父亲去医院复印病历丢失,我有医院出据证明和律师出据证言。
2、法医鉴定手术刀口25公分、实际刀口15公分。
3、2006年1月6日我去公安机关找法医查看法医鉴定材料、没有医院病历我有录音为证。
4、根据基层法院复印的看:术后第一次记录1999年4月7日16时40分、同一人同一时间记录两次、笔体不同。输血单4月7日两次有涂改,3月7日两次提前输血,注:四次输血单反复复印八次。
5、手术费450元。病历无公章病历被盜、法医鉴定病历被盜鉴定结论仅盖一个法医章,篡改事实满天过海产生的重伤害变成事实。详细看证据。
三、请求为急于剥夺举报人申诉权,没做到认真审核的规定,暗箱操作不办我申诉。请求人民法院督办。重新审理、还我一个合法权益。以上如不实我负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举报人: 王建国、
身份证: 2321251966XXXXXXXX、
手机: 15846386694微信同号
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屯林业局
机关小区1号楼5单元302号
2024年3月27日
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举报亚布力基层法院
不作为、伪造材料、程序违法、瞒上欺下、造假
请求信访领导、法院领导给予督办、
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厅王厅长给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告知书(2016)黑终结备字8号》此终结手续上写(2016)年、下写2024年按年限违背常规,我认为此材料伪造。
把以下材料给我,黑龙江省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长时间多次回帖《受理告知》可我没接到一次通知。不知里边内容怎么写的?《对上面交代已受理,对下面叫我找其他法律途径,这叫什么?瞒上欺下、违法办案。》
被举报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颖辉、副院长刘庆林、立案厅邹厅长,亚布力林区基层法院院长于潇、立案厅王孝群厅长、副院长李树峰立案厅厅长李芙艳、
举报人举报被举报人:怠政、惰政、不作为、乱作为、程序违法(不给我复印材料、根据《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复印卷宗)
事实及理由:
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3月16日立案厅邹厅长叫我把材料邮到中院、以后打电话不接。2024年2月5日我给林区中院邹厅长打电话说:叫我去,我说我走路不行、后叫基层法院立案厅电子版发去林区中院邹厅长,过后又打电话不接我有录音为证。
一、1、大法官留言2020年11月6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经批示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史文负责接谈,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院长信箱2021年4月23日1次。
2、大法官留言2023年3月31日王建国您好,您反映的问题, 已经批示亚布力人民法院认真核研究,依法办理。现指派亚布力人民法院主管副院长李树峰负责接、给大法官留言1次、省法院批示2023年28次。
3、黑龙江省网上信访大厅政务公开回贴:您的信访件已从省信访局流转至省高级人民法院流转至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流转至亚布力人民法院、共60次受理告知?
二、1、事发时间1999年4月7日,王志敏出院后。同年7月29日律师和我父亲去医院复印病历丢失,我有医院出据证明和律师出据证言。
2、法医鉴定手术刀口25公分、实际刀口15公分。
3、2006年1月6日我去公安机关找法医查看法医鉴定材料、没有医院病历我有录音为证。
4、根据基层法院复印的看:术后第一次记录1999年4月7日16时40分、同一人同一时间记录两次、笔体不同。输血单4月7日两次有涂改,3月7日两次提前输血,注:四次输血单反复复印八次。
5、手术费450元。病历无公章病历被盜、法医鉴定病历被盜鉴定结论仅盖一个法医章,篡改事实满天过海产生的重伤害变成事实。详细看证据。
三、请求为急于剥夺举报人申诉权,没做到认真审核的规定,暗箱操作不办我申诉。请求人民法院督办。重新审理、还我一个合法权益。以上如不实我负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举报人: 王建国、
身份证: 2321251966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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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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