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社区组织开展“送法到军人 法援在身边”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辖区退役军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近日,马桥子街道瑞松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参加主题为“送法到军人 法援在身边”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社区工作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家属讲解法律援助法、法律服务指南等信息,并针对法律援助申请的渠道、申请程序、受案范围等向现场居民一一介绍,使他们了解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办理法律服务的具体流程。同时,还就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纠纷问题,在普法小课堂上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不断地提升了他们活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此次活动,让辖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遇到问题及时联系退役军人律师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不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还可以解答服务对象涉法问题,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为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法制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辖区退役军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不断增强退役军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近日,马桥子街道瑞松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社区工作人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参加主题为“送法到军人 法援在身边”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向社区工作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家属讲解法律援助法、法律服务指南等信息,并针对法律援助申请的渠道、申请程序、受案范围等向现场居民一一介绍,使他们了解到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掌握办理法律服务的具体流程。同时,还就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纠纷问题,在普法小课堂上进行了热烈地讨论和交流,不断地提升了他们活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此次活动,让辖区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及家属遇到问题及时联系退役军人律师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不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还可以解答服务对象涉法问题,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法制日报[超话]#大美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刘文,及其他行政厅的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不作为,不担当。二零二零年四月份我经网上申请行政诉讼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一案,历下区法院书面通知我的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现将立案,我拒绝调解后,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让我等通知交诉讼费,等了很长时间没有信息,当我打电话询问他们什么时候交费时,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告诉我案件已结,他们以我没有交费为由,撤案了。我告诉他们没有收到缴费通知,经历下区法院查询后告诉我说,他们邮寄给我79岁的父亲,代签的缴费通知。我说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们就让一个79岁的老人带签收,而且我们并不再住在一起,你们这样合法吗?我举报后,历下区法院的法官让我重新申请立案,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负责通过立案,立案后有刘文法官审理,但我们的刘文法官在没有任何调查询问通知的情况下,也没有开庭,就直接出了裁定书,并且刘文法官很搞笑的,以我的诉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这样的裁定不能令我信服,立案的法官说我的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的刘文法官,又以我的诉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驳回诉讼,这令我十分不解,到底是立案的法官正确,还是审判的刘文法官正确,如果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要求,为什么要给我立案?为什么要让我打这场官司?这是刘文法官的明目张胆的循私枉法还是立案庭法官的不作为,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及行政厅的刘文法官先是采取见不得人的手段,以我没交费为由对我诉讼的案件撤案,而且我们的刘文法官不开庭,也不通知,不调查,不了解,直接下裁定书这是什么行为!这是不是人情案,关系案包庇案,请求最高院给予解释,并责令撤销一审裁定,重新开庭审理。并对相关的徇私枉法人员进行处理!
#济南[超话]#大美山东,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行政庭法官刘文,及其他行政厅的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不作为,不担当。二零二零年四月份我经网上申请行政诉讼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一案,历下区法院书面通知我的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现将立案,我拒绝调解后,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让我等通知交诉讼费,等了很长时间没有信息,当我打电话询问他们什么时候交费时,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告诉我案件已结,他们以我没有交费为由,撤案了。我告诉他们没有收到缴费通知,经历下区法院查询后告诉我说,他们邮寄给我79岁的父亲,代签的缴费通知。我说这么重要的事情,你们就让一个79岁的老人带签收,而且我们并不再住在一起,你们这样合法吗?我举报后,历下区法院的法官让我重新申请立案,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负责通过立案,立案后有刘文法官审理,但我们的刘文法官在没有任何调查询问通知的情况下,也没有开庭,就直接出了裁定书,并且刘文法官很搞笑的,以我的诉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这样的裁定不能令我信服,立案的法官说我的诉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判的刘文法官,又以我的诉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驳回诉讼,这令我十分不解,到底是立案的法官正确,还是审判的刘文法官正确,如果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要求,为什么要给我立案?为什么要让我打这场官司?这是刘文法官的明目张胆的循私枉法还是立案庭法官的不作为,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及行政厅的刘文法官先是采取见不得人的手段,以我没交费为由对我诉讼的案件撤案,而且我们的刘文法官不开庭,也不通知,不调查,不了解,直接下裁定书这是什么行为!这是不是人情案,关系案包庇案,请求最高院给予解释,并责令撤销一审裁定,重新开庭审理。并对相关的徇私枉法人员进行处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