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不亏?”江苏南通,女子请假照顾病危丈夫。公司却频繁催她返岗。女子拍下丈夫抢救照片发给主管,表明不能按时返岗,不料公司却以旷工辞退了她。女子大怒,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判令公司支付赔偿金。谁知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2022年5月的一天,正上班的钱女士接到电话后。吓得脸都白了。
她匆忙跟领导请假,拔腿就往家跑。
刚才那个电话是家人打来的,她的丈夫突发重病被送往外地抢救。
钱女士着急忙慌地回家,跟家人一起把丈夫送往外地医院。
一路上,她看着丈夫病弱的模样,忍不住流下泪来。结婚多年,他们相依相伴,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丈夫竟然突患重病。
到外地医院后,钱女士迅速为丈夫安排住院治疗,检查等各种事项。她只盼望着丈夫能尽快康复。
可医生检查后告诉她,她丈夫的病情没有那么乐观。钱女士一颗心沉入谷底。想到丈夫,想到未来,她忍不住悄悄落泪。
尽管未来让人担忧,但她下定决心,要跟丈夫共度难关。即便倾家荡产,她也要救治他。
当初他们结婚时就说好了的,这辈子守望互助,不离不弃。
日子一天天过了下去。
6月7号这天,她手机忽然收到信息,她看后脸色变了。
原来,公司通知她,可以批假到6月13号,此后不再接受她的请假申请。如果她没有在6月13号按时返岗,将会按旷工处理。
钱女士急了,丈夫病重,家中靠她一人挣钱,如果她再失去这份工作,那以后全家人的生活就没有保障。
于是,她急忙拨打主管电话,哀求着说:“请你帮帮忙,我丈夫还在ICU治疗,等他身子缓过来,我一定回去上班。能不能请你帮我延长请假期限?”
钱女士把丈夫正在抢救的照片发给主管,以证明她说的话是真的。
尽管钱女士苦苦哀求,但公司却不同意她延长假期的申请。
不仅如此,在之后多天,公司频繁催她返岗上班。在得不到回应后,6月22号,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了她。
钱女士看着那张辞退书,又气又急。丈夫病重,工作也没了,她有心找公司说理,可她现在顾不得这些。
3天后,也就是6月25号,钱女士的丈夫永远离开了她。
安葬完丈夫的丧事后,钱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纺织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仲裁支持了钱女士的诉求,要求纺织公司支付赔偿金。
但纺织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钱女士请假,公司不支付工资,合理吗?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
钱女士所在的是纺织公司,基本上都是干一天有一天的钱,一天请假,就没有工资。
钱女士丈夫生病,她需要陪同看护。她请的是事假。因为请假不能为公司创造效益。公司不支付她工资,并无不当。
2、用人单位单方面跟钱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者在违反上述情形时,公司才可以解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公司是无权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到本案中,钱女士没有违反上面任何一条规定。她是为了照顾病重的丈夫才请假的。纺织公司不分青红皂白,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3、法院审理后认为:
钱女士丈夫处于病危状态,她作为妻子申请继续请假照顾是人之常情,公司应该对她的合理请假予以准许。
公司不但不准假,反而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通知工会。
公司的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纺织公司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给钱女士带来损失。应予赔偿。
综上,法院判决:公司向钱女士支付2倍赔偿金。
法院这个判决,获得很多老百姓的点赞。
有人说:看到法院这种判决结果,真是大快人心,真不愿意看到这种没有人性化的冷血公司,希望法法院多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也有人说:公司应该人性化,不能因为人家亲人生病就不准请假。
不管怎么说,钱女士在遭遇不公平对待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有这样的勇气,就值得点赞。
而她也用自己的执着,为自己赢得公平公正的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 https://t.cn/Ryh677g
2022年5月的一天,正上班的钱女士接到电话后。吓得脸都白了。
她匆忙跟领导请假,拔腿就往家跑。
刚才那个电话是家人打来的,她的丈夫突发重病被送往外地抢救。
钱女士着急忙慌地回家,跟家人一起把丈夫送往外地医院。
一路上,她看着丈夫病弱的模样,忍不住流下泪来。结婚多年,他们相依相伴,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丈夫竟然突患重病。
到外地医院后,钱女士迅速为丈夫安排住院治疗,检查等各种事项。她只盼望着丈夫能尽快康复。
可医生检查后告诉她,她丈夫的病情没有那么乐观。钱女士一颗心沉入谷底。想到丈夫,想到未来,她忍不住悄悄落泪。
尽管未来让人担忧,但她下定决心,要跟丈夫共度难关。即便倾家荡产,她也要救治他。
当初他们结婚时就说好了的,这辈子守望互助,不离不弃。
日子一天天过了下去。
6月7号这天,她手机忽然收到信息,她看后脸色变了。
原来,公司通知她,可以批假到6月13号,此后不再接受她的请假申请。如果她没有在6月13号按时返岗,将会按旷工处理。
钱女士急了,丈夫病重,家中靠她一人挣钱,如果她再失去这份工作,那以后全家人的生活就没有保障。
于是,她急忙拨打主管电话,哀求着说:“请你帮帮忙,我丈夫还在ICU治疗,等他身子缓过来,我一定回去上班。能不能请你帮我延长请假期限?”
钱女士把丈夫正在抢救的照片发给主管,以证明她说的话是真的。
尽管钱女士苦苦哀求,但公司却不同意她延长假期的申请。
不仅如此,在之后多天,公司频繁催她返岗上班。在得不到回应后,6月22号,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了她。
钱女士看着那张辞退书,又气又急。丈夫病重,工作也没了,她有心找公司说理,可她现在顾不得这些。
3天后,也就是6月25号,钱女士的丈夫永远离开了她。
安葬完丈夫的丧事后,钱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纺织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劳动仲裁支持了钱女士的诉求,要求纺织公司支付赔偿金。
但纺织公司不服,起诉到法院。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钱女士请假,公司不支付工资,合理吗?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
钱女士所在的是纺织公司,基本上都是干一天有一天的钱,一天请假,就没有工资。
钱女士丈夫生病,她需要陪同看护。她请的是事假。因为请假不能为公司创造效益。公司不支付她工资,并无不当。
2、用人单位单方面跟钱女士解除劳动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者在违反上述情形时,公司才可以解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公司是无权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
具体到本案中,钱女士没有违反上面任何一条规定。她是为了照顾病重的丈夫才请假的。纺织公司不分青红皂白,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3、法院审理后认为:
钱女士丈夫处于病危状态,她作为妻子申请继续请假照顾是人之常情,公司应该对她的合理请假予以准许。
公司不但不准假,反而以旷工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通知工会。
公司的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纺织公司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给钱女士带来损失。应予赔偿。
综上,法院判决:公司向钱女士支付2倍赔偿金。
法院这个判决,获得很多老百姓的点赞。
有人说:看到法院这种判决结果,真是大快人心,真不愿意看到这种没有人性化的冷血公司,希望法法院多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也有人说:公司应该人性化,不能因为人家亲人生病就不准请假。
不管怎么说,钱女士在遭遇不公平对待时,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有这样的勇气,就值得点赞。
而她也用自己的执着,为自己赢得公平公正的判决。
对此,你怎么看? https://t.cn/Ryh677g
【#主播为粉丝取藏毒快递维持无期判决#】“四川主播为粉丝跨省取藏毒快递”案已终审裁定。5月9日,记者从被告人牟某的辩护律师和家人处了解到,近期,陕西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认定牟某“明知接收的货物是毒品而代为接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无期徒刑的判决。牟某的家人向记者表示,正在准备材料,将申请再审。
1月4日,牟某的辩护律师曾告诉记者,牟某出生于1998年,四川沐川县人。案发前,牟某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主播,其负责运营的短视频账号拥有15.5万粉丝。2019年8月6日,牟某受粉丝杨某指使,从四川成都坐飞机到陕西咸阳某洗衣店取一个行李箱,随后被布控在现场的警方抓获。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从昆明向西安的快递中有毒品流转的线索后,即对该快递信息进行查询。8月4日上午,该快递到达西安市曲江新区某快递有限公司,侦查人员即在该快递公司周边进行布控。该快递包裹后经辗转多处,被存放于咸阳市一洗衣店内。
8月6日上午,警方在该洗衣店内将杨某指使前来领取快递的牟某抓获。现场从快递包裹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均检出毒品海洛因,含量为53.4%至53.9%。
2020年8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牟某犯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8月,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牟某上诉后,2022年1月,陕西省高院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5月,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牟某无期徒刑。牟某不服,再次上诉。
2022年陕西高院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当庭辩称其与杨某有短视频账号的纠纷,其来西安帮杨某取东西是因杨某事前答应为其偿还债务,系被杨某诱骗取快递,且其对行李箱内藏有毒品并不明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也提出,本案中毒品的存在、搜查、扣押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形,不得作为公诉的证据和判决的依据。不过牟某仍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1月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当日下午,牟某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这是该案第二次上诉到陕西高院,也是第四次为牟某作无罪辩护,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供述,他和杨某是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认识的,当时他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杨某经常给他捧场刷礼物,最多一次刷了近千元礼物。之后双方加了微信和QQ,互相熟络起来。牟某知道杨某外号是“雪茄”,从事开赌场、放高利贷等违法事情。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称,2019年8月5日20时许,他在四川家中接到杨某的微信电话,称其朋友在西安干洗店里放了一个东西,让他帮忙去取,可报销路费,随后通过微信向牟某转账2000元,并表示,东西取出后,可给2万元报酬。
次日5时许,牟某乘坐飞机抵达西安,并于9时许到达杨某指定的干洗店。期间,牟某一直与杨某保持着通话。其表示,杨某在电话里没有跟他说行李箱里是什么东西,但他能想到是违法的东西,因为想挣这个钱,抱有侥幸心理。
据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杨某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18年7月20日被陕西警方上网追逃。2020年6月,杨某在缅甸果敢自治区被抓获。据杨某供述,他是通过看直播认识牟某的,二人曾在四川见过面,但他否认指使过牟某参与运输毒品。自2018年逃至缅甸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杨某称自己一直跟一个老乡在一起,“平时就是吃吃喝喝,别的不干什么”。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经警方调查,牟某供述的杨某一直用于与其联系的微信号和QQ号,均无实名信息,“暂无法推定是否为同一人使用”。牟某辩称帮杨某取快递是为了要回杨某受让他的短视频账号后所欠其债务,仅系其一面之词,无相关证据予以印证。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根据牟某在侦查阶段及原审庭审中的供述,牟某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经过、侦办经过、离港数据、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足以认定牟某受“上线”指使,前往干洗店领取藏有毒品的快递。
牟某不仅在途中收取了“上线”支付的远超以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了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其在侦查阶段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想从中挣钱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南方都市报)
1月4日,牟某的辩护律师曾告诉记者,牟某出生于1998年,四川沐川县人。案发前,牟某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主播,其负责运营的短视频账号拥有15.5万粉丝。2019年8月6日,牟某受粉丝杨某指使,从四川成都坐飞机到陕西咸阳某洗衣店取一个行李箱,随后被布控在现场的警方抓获。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从昆明向西安的快递中有毒品流转的线索后,即对该快递信息进行查询。8月4日上午,该快递到达西安市曲江新区某快递有限公司,侦查人员即在该快递公司周边进行布控。该快递包裹后经辗转多处,被存放于咸阳市一洗衣店内。
8月6日上午,警方在该洗衣店内将杨某指使前来领取快递的牟某抓获。现场从快递包裹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均检出毒品海洛因,含量为53.4%至53.9%。
2020年8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牟某犯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8月,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牟某上诉后,2022年1月,陕西省高院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5月,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牟某无期徒刑。牟某不服,再次上诉。
2022年陕西高院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当庭辩称其与杨某有短视频账号的纠纷,其来西安帮杨某取东西是因杨某事前答应为其偿还债务,系被杨某诱骗取快递,且其对行李箱内藏有毒品并不明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也提出,本案中毒品的存在、搜查、扣押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形,不得作为公诉的证据和判决的依据。不过牟某仍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1月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当日下午,牟某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这是该案第二次上诉到陕西高院,也是第四次为牟某作无罪辩护,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供述,他和杨某是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认识的,当时他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杨某经常给他捧场刷礼物,最多一次刷了近千元礼物。之后双方加了微信和QQ,互相熟络起来。牟某知道杨某外号是“雪茄”,从事开赌场、放高利贷等违法事情。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称,2019年8月5日20时许,他在四川家中接到杨某的微信电话,称其朋友在西安干洗店里放了一个东西,让他帮忙去取,可报销路费,随后通过微信向牟某转账2000元,并表示,东西取出后,可给2万元报酬。
次日5时许,牟某乘坐飞机抵达西安,并于9时许到达杨某指定的干洗店。期间,牟某一直与杨某保持着通话。其表示,杨某在电话里没有跟他说行李箱里是什么东西,但他能想到是违法的东西,因为想挣这个钱,抱有侥幸心理。
据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杨某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18年7月20日被陕西警方上网追逃。2020年6月,杨某在缅甸果敢自治区被抓获。据杨某供述,他是通过看直播认识牟某的,二人曾在四川见过面,但他否认指使过牟某参与运输毒品。自2018年逃至缅甸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杨某称自己一直跟一个老乡在一起,“平时就是吃吃喝喝,别的不干什么”。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经警方调查,牟某供述的杨某一直用于与其联系的微信号和QQ号,均无实名信息,“暂无法推定是否为同一人使用”。牟某辩称帮杨某取快递是为了要回杨某受让他的短视频账号后所欠其债务,仅系其一面之词,无相关证据予以印证。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根据牟某在侦查阶段及原审庭审中的供述,牟某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经过、侦办经过、离港数据、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足以认定牟某受“上线”指使,前往干洗店领取藏有毒品的快递。
牟某不仅在途中收取了“上线”支付的远超以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了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其在侦查阶段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想从中挣钱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南方都市报)
【#主播为粉丝取藏毒快递维持无期判决#】“四川主播为粉丝跨省取藏毒快递”案已终审裁定。5月9日,记者从被告人牟某的辩护律师和家人处了解到,近期,陕西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认定牟某“明知接收的货物是毒品而代为接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无期徒刑的判决。牟某的家人向记者表示,正在准备材料,将申请再审。
1月4日,牟某的辩护律师曾告诉记者,牟某出生于1998年,四川沐川县人。案发前,牟某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主播,其负责运营的短视频账号拥有15.5万粉丝。2019年8月6日,牟某受粉丝杨某指使,从四川成都坐飞机到陕西咸阳某洗衣店取一个行李箱,随后被布控在现场的警方抓获。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从昆明向西安的快递中有毒品流转的线索后,即对该快递信息进行查询。8月4日上午,该快递到达西安市曲江新区某快递有限公司,侦查人员即在该快递公司周边进行布控。该快递包裹后经辗转多处,被存放于咸阳市一洗衣店内。
8月6日上午,警方在该洗衣店内将杨某指使前来领取快递的牟某抓获。现场从快递包裹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均检出毒品海洛因,含量为53.4%至53.9%。
2020年8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牟某犯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8月,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牟某上诉后,2022年1月,陕西省高院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5月,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牟某无期徒刑。牟某不服,再次上诉。
2022年陕西高院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当庭辩称其与杨某有短视频账号的纠纷,其来西安帮杨某取东西是因杨某事前答应为其偿还债务,系被杨某诱骗取快递,且其对行李箱内藏有毒品并不明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也提出,本案中毒品的存在、搜查、扣押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形,不得作为公诉的证据和判决的依据。不过牟某仍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1月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当日下午,牟某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这是该案第二次上诉到陕西高院,也是第四次为牟某作无罪辩护,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供述,他和杨某是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认识的,当时他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杨某经常给他捧场刷礼物,最多一次刷了近千元礼物。之后双方加了微信和QQ,互相熟络起来。牟某知道杨某外号是“雪茄”,从事开赌场、放高利贷等违法事情。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称,2019年8月5日20时许,他在四川家中接到杨某的微信电话,称其朋友在西安干洗店里放了一个东西,让他帮忙去取,可报销路费,随后通过微信向牟某转账2000元,并表示,东西取出后,可给2万元报酬。
次日5时许,牟某乘坐飞机抵达西安,并于9时许到达杨某指定的干洗店。期间,牟某一直与杨某保持着通话。其表示,杨某在电话里没有跟他说行李箱里是什么东西,但他能想到是违法的东西,因为想挣这个钱,抱有侥幸心理。
据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杨某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18年7月20日被陕西警方上网追逃。2020年6月,杨某在缅甸果敢自治区被抓获。据杨某供述,他是通过看直播认识牟某的,二人曾在四川见过面,但他否认指使过牟某参与运输毒品。自2018年逃至缅甸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杨某称自己一直跟一个老乡在一起,“平时就是吃吃喝喝,别的不干什么”。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经警方调查,牟某供述的杨某一直用于与其联系的微信号和QQ号,均无实名信息,“暂无法推定是否为同一人使用”。牟某辩称帮杨某取快递是为了要回杨某受让他的短视频账号后所欠其债务,仅系其一面之词,无相关证据予以印证。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根据牟某在侦查阶段及原审庭审中的供述,牟某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经过、侦办经过、离港数据、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足以认定牟某受“上线”指使,前往干洗店领取藏有毒品的快递。
牟某不仅在途中收取了“上线”支付的远超以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了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其在侦查阶段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想从中挣钱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南方都市报)
1月4日,牟某的辩护律师曾告诉记者,牟某出生于1998年,四川沐川县人。案发前,牟某是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的主播,其负责运营的短视频账号拥有15.5万粉丝。2019年8月6日,牟某受粉丝杨某指使,从四川成都坐飞机到陕西咸阳某洗衣店取一个行李箱,随后被布控在现场的警方抓获。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2019年8月2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到从昆明向西安的快递中有毒品流转的线索后,即对该快递信息进行查询。8月4日上午,该快递到达西安市曲江新区某快递有限公司,侦查人员即在该快递公司周边进行布控。该快递包裹后经辗转多处,被存放于咸阳市一洗衣店内。
8月6日上午,警方在该洗衣店内将杨某指使前来领取快递的牟某抓获。现场从快递包裹中查获疑似毒品5罐,共计3255.17克。经鉴定,这5罐疑似毒品中均检出毒品海洛因,含量为53.4%至53.9%。
2020年8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牟某犯运输毒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8月,西安中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处罚金10万元。牟某上诉后,2022年1月,陕西省高院认为“原判决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初审判决,发回重审。2023年5月,西安中院仍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牟某无期徒刑。牟某不服,再次上诉。
2022年陕西高院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当庭辩称其与杨某有短视频账号的纠纷,其来西安帮杨某取东西是因杨某事前答应为其偿还债务,系被杨某诱骗取快递,且其对行李箱内藏有毒品并不明知,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也提出,本案中毒品的存在、搜查、扣押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形,不得作为公诉的证据和判决的依据。不过牟某仍被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
1月4日上午,该案二审开庭审理。当日下午,牟某的辩护律师告诉记者,这是该案第二次上诉到陕西高院,也是第四次为牟某作无罪辩护,经过4个小时的庭审后,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供述,他和杨某是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认识的,当时他在短视频平台上直播,杨某经常给他捧场刷礼物,最多一次刷了近千元礼物。之后双方加了微信和QQ,互相熟络起来。牟某知道杨某外号是“雪茄”,从事开赌场、放高利贷等违法事情。
2020年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牟某称,2019年8月5日20时许,他在四川家中接到杨某的微信电话,称其朋友在西安干洗店里放了一个东西,让他帮忙去取,可报销路费,随后通过微信向牟某转账2000元,并表示,东西取出后,可给2万元报酬。
次日5时许,牟某乘坐飞机抵达西安,并于9时许到达杨某指定的干洗店。期间,牟某一直与杨某保持着通话。其表示,杨某在电话里没有跟他说行李箱里是什么东西,但他能想到是违法的东西,因为想挣这个钱,抱有侥幸心理。
据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杨某因涉嫌贩卖毒品于2018年7月20日被陕西警方上网追逃。2020年6月,杨某在缅甸果敢自治区被抓获。据杨某供述,他是通过看直播认识牟某的,二人曾在四川见过面,但他否认指使过牟某参与运输毒品。自2018年逃至缅甸到被公安机关抓获,杨某称自己一直跟一个老乡在一起,“平时就是吃吃喝喝,别的不干什么”。
发回重审后的一审判决书显示,经警方调查,牟某供述的杨某一直用于与其联系的微信号和QQ号,均无实名信息,“暂无法推定是否为同一人使用”。牟某辩称帮杨某取快递是为了要回杨某受让他的短视频账号后所欠其债务,仅系其一面之词,无相关证据予以印证。
西安中院审理认为,根据牟某在侦查阶段及原审庭审中的供述,牟某和“上线”的手机聊天记录、抓获经过、侦办经过、离港数据、登机牌及查获的毒品等证据,足以认定牟某受“上线”指使,前往干洗店领取藏有毒品的快递。
牟某不仅在途中收取了“上线”支付的远超以正常方式寄取快递所需成本的路费,且随时向“上线”汇报途中情况,其行为明显违背了物品惯常交接方式。结合其在侦查阶段供述“上线”承诺事后给其支付高额报酬,想从中挣钱的供述,足以认定其对快递包内可能藏有毒品的主观明知。(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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