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典型案例】12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七部门召开“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农牧厅、商务厅、文旅厅、供销社等部门,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市场领域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稳步有序的开展“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净化了市场经营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呼伦贝尔市某医院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案
2019年8月12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院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医院在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4.18万元,罚款471.27万元,罚没款合计785.4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未执行政府定价案
2020年3月31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的转供电收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物业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度向某商业楼转供电终端用户供电并代收电费,未执行政府定价规定,双方合同约定电价高于政府定价,两年总计多收电费38.28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的电费38.28万元并处罚款114.8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冒用认证标志玻璃案
2020年4月10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呼伦贝尔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玻璃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3C强制性认证证书,擅自在加工的玻璃上印制“CCC”强制性认证标志。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将印有“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玻璃提供给相关建设工程和装修工程使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已加工还未销售的玻璃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冒用认证标志违法经营行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冒用认证标志的玻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人民币49.98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白酒虚假宣传案
2020年1月12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某酒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白酒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利用其用粮食加工生产的库存原酒和从黑龙江某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玉米散装白酒,将水净化后添加到上述白酒中降度处理,用于灌装印制有“纯粮酿造无勾兑零添加”字样标签的桶装和瓶装酒,当事人的生产加工工艺不符合其宣传的固态发酵法酿酒流程,属于液态勾兑白酒工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6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价格欺诈行为案
2020年4月13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赤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进行商品房销售中涉嫌存在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扣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6日在新城区国际会展中心进行的开盘售楼活动中,与部分认购人签订认购书时超出公示价格虚构销售原价并在虚构认购总价的基础上,规定不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不同的折扣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6.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机械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
2020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疗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份从山东省临沂市某工业园购进KM95防护口罩29000个,将其中的14400个口罩以每个15.5元的价格销售给某健康用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万元,罚款24.1万元,罚没款合计30万元的处罚决定。
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5月15日,根据举报线索,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对乌兰浩特市某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互联网注册的单位公众号上宣传公司简介时称该粮油工业集团是国家级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当事人无法提供其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
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和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违约责任案
2020年5月14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售楼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未公示正在销售的房屋销售单价和销售总价,执法人员在现场提取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没有规定甲方的违约责任,只规定了乙方的违约责任。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17日开始对其公司商品房进行销售,在对外销售的过程中,未对其中的201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另外,当事人和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没有规定自己的违约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1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5月14日,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该分公司话务人员正使用 “招生话术”材料对有考取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法律资格意愿的人员进行电话招生,宣称该公司消防工程师主讲老师都是参加往年相关考试命题和阅卷的老师;本公司被评定为中国教育培训行业前三十强;内定了50个直取证书的名额等宣传用语,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招生话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
2020年5月25日,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对某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监督检查并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放弃复检。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7万元,罚款10.15万元,罚没款合计11.33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0年7月24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赤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营销业务室工作人员正在拨打电话,每名工作人员面前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数量不等的印有购房人信息的电子表格打印纸,表格内容包括楼盘名称、楼房号、电话号码、购房人姓名及该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的备注信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记录有个人信息的电子表格114份,总计约2000多条个人信息以及电话营销话务话术脚本共计16页。当事人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推销公司业务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此案移送赤峰市公安局。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用品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案
2020年2月3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东河区某酒店用品批发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查,当事人2019年10月从山东临沂某劳保市场以9450元的价格购进20件,每件500包,共计10000包“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经鉴定均为假冒“飘安”商标口罩。2020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共售出19件零100包,库存400包,销售金额为52200元,非法获利427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处罚决定。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19年8月12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从2019年1月份开始至6月份进行汽车销售时,要求贷款购车的消费者缴纳金融服务费,用于为客户办理购车贷款、收集上传客户材料时的人工费、服务费等。当事人与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当事人为客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行为是其应承担的应尽义务,在合作中,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已经向当事人支付了相应的劳务报酬,而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却向消费者隐瞒了其已收取相关服务费的事实。当事人隐瞒汽车交易相关信息,向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人民币14.13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殷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0年5月26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殷某经销的8种某品牌白酒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涉嫌违法白酒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涉案白酒进行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扎兰屯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假冒白酒评估价格为13.2万元。经查,当事人殷某经销的假冒白酒购自于哈尔滨市某批发市场,未索要发票,截止执法人员查获时,当事人已售出白酒货值金额1.28万元。2020年8月5日,扎兰屯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扎兰屯市公安局。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提供便利条件案
2020年10月20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配合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对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生产厂区进行联合检查,在生产车间内发现有中频炉、连铸机、废钢铁等生产设备及生产加工的产品钢坯,经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研究院专家鉴定,涉案钢坯属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地条钢”。经查,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为乌兰察布某钢材有限公司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提供厂房、设备及水电,乌兰察布某钢材有限公司向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支付300元/吨的费用,共计收取费用4.434万元。当事人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3.3万元的处罚决定。
(名城早报记者宋彦慧)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呼伦贝尔市某医院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案
2019年8月12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院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医院在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4.18万元,罚款471.27万元,罚没款合计785.4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未执行政府定价案
2020年3月31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的转供电收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物业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度向某商业楼转供电终端用户供电并代收电费,未执行政府定价规定,双方合同约定电价高于政府定价,两年总计多收电费38.28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的电费38.28万元并处罚款114.8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冒用认证标志玻璃案
2020年4月10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呼伦贝尔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玻璃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3C强制性认证证书,擅自在加工的玻璃上印制“CCC”强制性认证标志。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将印有“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玻璃提供给相关建设工程和装修工程使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已加工还未销售的玻璃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冒用认证标志违法经营行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冒用认证标志的玻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人民币49.98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白酒虚假宣传案
2020年1月12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某酒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白酒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利用其用粮食加工生产的库存原酒和从黑龙江某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玉米散装白酒,将水净化后添加到上述白酒中降度处理,用于灌装印制有“纯粮酿造无勾兑零添加”字样标签的桶装和瓶装酒,当事人的生产加工工艺不符合其宣传的固态发酵法酿酒流程,属于液态勾兑白酒工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6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价格欺诈行为案
2020年4月13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赤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进行商品房销售中涉嫌存在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扣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6日在新城区国际会展中心进行的开盘售楼活动中,与部分认购人签订认购书时超出公示价格虚构销售原价并在虚构认购总价的基础上,规定不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不同的折扣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6.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机械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
2020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疗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份从山东省临沂市某工业园购进KM95防护口罩29000个,将其中的14400个口罩以每个15.5元的价格销售给某健康用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万元,罚款24.1万元,罚没款合计30万元的处罚决定。
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5月15日,根据举报线索,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对乌兰浩特市某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互联网注册的单位公众号上宣传公司简介时称该粮油工业集团是国家级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当事人无法提供其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
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和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违约责任案
2020年5月14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售楼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未公示正在销售的房屋销售单价和销售总价,执法人员在现场提取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没有规定甲方的违约责任,只规定了乙方的违约责任。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17日开始对其公司商品房进行销售,在对外销售的过程中,未对其中的201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另外,当事人和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没有规定自己的违约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1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5月14日,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该分公司话务人员正使用 “招生话术”材料对有考取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法律资格意愿的人员进行电话招生,宣称该公司消防工程师主讲老师都是参加往年相关考试命题和阅卷的老师;本公司被评定为中国教育培训行业前三十强;内定了50个直取证书的名额等宣传用语,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招生话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
2020年5月25日,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对某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监督检查并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放弃复检。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7万元,罚款10.15万元,罚没款合计11.33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0年7月24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赤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营销业务室工作人员正在拨打电话,每名工作人员面前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数量不等的印有购房人信息的电子表格打印纸,表格内容包括楼盘名称、楼房号、电话号码、购房人姓名及该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的备注信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记录有个人信息的电子表格114份,总计约2000多条个人信息以及电话营销话务话术脚本共计16页。当事人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推销公司业务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此案移送赤峰市公安局。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用品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案
2020年2月3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东河区某酒店用品批发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查,当事人2019年10月从山东临沂某劳保市场以9450元的价格购进20件,每件500包,共计10000包“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经鉴定均为假冒“飘安”商标口罩。2020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共售出19件零100包,库存400包,销售金额为52200元,非法获利427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处罚决定。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19年8月12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从2019年1月份开始至6月份进行汽车销售时,要求贷款购车的消费者缴纳金融服务费,用于为客户办理购车贷款、收集上传客户材料时的人工费、服务费等。当事人与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当事人为客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行为是其应承担的应尽义务,在合作中,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已经向当事人支付了相应的劳务报酬,而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却向消费者隐瞒了其已收取相关服务费的事实。当事人隐瞒汽车交易相关信息,向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人民币14.13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殷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0年5月26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殷某经销的8种某品牌白酒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涉嫌违法白酒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涉案白酒进行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扎兰屯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假冒白酒评估价格为13.2万元。经查,当事人殷某经销的假冒白酒购自于哈尔滨市某批发市场,未索要发票,截止执法人员查获时,当事人已售出白酒货值金额1.28万元。2020年8月5日,扎兰屯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扎兰屯市公安局。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提供便利条件案
2020年10月20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配合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对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生产厂区进行联合检查,在生产车间内发现有中频炉、连铸机、废钢铁等生产设备及生产加工的产品钢坯,经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研究院专家鉴定,涉案钢坯属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地条钢”。经查,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为乌兰察布某钢材有限公司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提供厂房、设备及水电,乌兰察布某钢材有限公司向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支付300元/吨的费用,共计收取费用4.434万元。当事人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3.3万元的处罚决定。
(名城早报记者宋彦慧)
【网媒暖津·我为中小企业代言】还记得那杯奶吗?有家国情怀!
《小康》 ● 中国小康网2020-05-25 10:54:59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天津梦得集团不计得失收购原奶、生产奶粉,不计成本落实防疫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集团董事长于静说:“真正的履职尽责,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
不计得失收购滞销奶
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梦得集团旗下乳制品加工企业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控预案并严格落实,始终秉持“好牛好奶、滴滴精彩,天天新鲜、人人信赖”的宗旨,持续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为确保食品安全和人员健康,他们用一张张口罩作为抗击疫情的盾牌,用上千次的体温测试阻断疫情传播,用酒精和消毒水传递爱与关怀。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突然,受其影响,运输周期加长,市场需求量变小,导致周边奶农的牛奶销售困难,损失巨大。得知情况后,企业不计得失收购原奶,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开启奶粉生产线。在中国小康网对她进行采访时,于静说,奶牛每天都是要产奶的,作为企业,我们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疫情当前,光明梦得不拒收一滴奶。公司一线员工放弃春节休假,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条件下,加班加点忙生产,每天解决天津市及周边奶源200吨,保证了多家牧场正常运营,解决了疫情时期牧场鲜奶滞销问题,保证了广大奶农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做出了贡献。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于静带领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在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地全面复工生产,真正实现“双胜双赢”。
疫情彰显民企担当
除了保生产,梦得集团心系身处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经多方奔走联络,通过天津市慈善协会、北辰区红十字会、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北辰区防疫指挥部等部门捐赠了市场总价值达1000余万元11万5千余箱奶制品,发往湖北、甘肃和天津的抗疫一线,为一线抗疫工作者送去营养,送去温暖,期待他们功成凯旋。通过天津慈善协会捐赠价值500多万元奶制品52000多箱。通过北辰区红十字会和防疫指挥部捐赠市场价值近400万奶制品50000箱。于静表示“新冠无情,光明有爱,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众志成城,人人献出一份爱,定能战胜疫情,打赢这场新冠肺炎战疫阻击战”。
致力科技创新发展
天津梦得集团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循环经济、从农田到餐桌的奶业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集团下属七家子公司,主要涉及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科技研发、物流配送、国际贸易等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国家农业(奶牛)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饲料安全评价基地。企业品牌“梦得”被认定为天津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90年代初期,于静在北辰经济开发区组建了天津梦得公司,生产销售“梦思得露”品牌食品和饮料,一度成为长江以北最大的乳酸菌生产企业。十几年前,《今晚报》提出送奶上楼的设想,但当时的几家大的乳品企业并不看好这种新的营销渠道,而于静认为这是一条大有可为的创新之路,是一条使企业走出低谷的最佳路径,当年订户就达到了10万个,第二年就达到了16万订户。
之后,梦得逐步走入正轨,也真正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战略定位。投资2000多万元引进瑞典全自动生产线,推出了梦得企业自己制造的国际高端瑞典利乐枕牛奶系列。同时推出了送奶进学校、送奶进军营的举措,与送奶上楼形成梦得公司独有的三大营销网络。独辟蹊径、锐意创新,使“梦思得露”一步步成为家喻户晓的天津市著名品牌,继而红遍大江南北。梦得公司从一个地方品牌走向全国。
几十年来,梦得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其科研项目中,国家级立项18个,省市级立项56个。实现了多个“第一”:天津市第一家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奶牛场;天津市第一家通过与欧盟互认的GAP认证企业;天津第一家引进娟姗牛的牧场。研发课题“优质乳生产的奶牛营养调控技术及应用”获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天津农业系统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级最高奖项。天津市首例体细胞克隆牛的诞生、天津中优乳研究院的成立、天津滨海奶牛科技园的建设等一项项科技成果靓丽面世。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如今,梦得正源源不断地收获着累累硕果。
响应号召“帮万村”
最近几年,梦得集团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中,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保底收益+分红”的模式,创新实施了“3+1”带动模式,3是租金、股金和薪金,1是公益带动,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的联农带农新模式。
于静介绍,以天津梦得集团为龙头,推出了土地种植带动模式。梦得集团参股合作社,投资兴建排涝和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对土壤进行改良、购买现代化播种、收割设备并收购种植的饲草;农民进入合作社,有土地保底收益+分红;合作社为梦得集团种植奶牛所需的苜蓿和玉米等饲草;梦得集团奶牛场内粪便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实现了种养结合及循环利用。截止去年年底,已经整合大道口村土地10000余亩,发放土地租金2268.32万元。
另外,为了进一步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园区协助农民成立奶牛养殖合作社,每户农民投资2万元,由梦得出资10万元作为匹配资金购买奶牛,统一放到梦得集团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饲养,由梦得集团承付每年保底收益6000元+分红,期限三年,天津市农委给予贴息支持。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周边500户农户的奶牛托养带动工作,累计分红717.05万元。
通过以上两种联农带农方式,农民基本解决了农业生产和收入问题。“我们与村里协商,建议以村集体牵头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将村里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通过培训后安排到企业工作,既可以从事机械化种植等技术工种,也承担保安、保洁等后勤工作,享受和梦得集团员工同工同筹薪金待遇。总之,只要他们愿意,梦得集团都愿意接纳,切实帮助村里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于静说。
“危机”中找到机遇
疫情发生以来,梦得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尤其疫情发生之初,饲料原料运输遇到困难,饲料保障供应一旦跟不上,上游各个环节也会受到影响。为此梦得第一时间联系了市农业农村委,通过协调,在保障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梦得的饲料厂及时复工复产,才保障了天津市养殖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市场供应。
在复工复产时期,梦得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恢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水平。“我们农业养殖以及加工厂的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提高,但因为整个疫情期间,养殖方面的奶价是下降的,因此利润仍然是亏损,企业面临现金流的极大短缺。就在最危难的时候,一大批支持农业,支持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下来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也是紧急启动工作程序,不但帮我们申请增加贷款,还帮我们调整了贷款额度和利息。”于静动情的说,“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如沐春风。”
“疫情原因,我们企业虽然受了一些影响,但是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到正常。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享受到了政府部门出台的支持政策,降准降息、项目支持、社保减负等等,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支持。人们常说‘危机’,我们争取在危险中也能找到梦得自己的机遇,同时,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天津农业打造出一个新的亮点。”
《小康》 ● 中国小康网2020-05-25 10:54:59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天津梦得集团不计得失收购原奶、生产奶粉,不计成本落实防疫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集团董事长于静说:“真正的履职尽责,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
不计得失收购滞销奶
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梦得集团旗下乳制品加工企业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控预案并严格落实,始终秉持“好牛好奶、滴滴精彩,天天新鲜、人人信赖”的宗旨,持续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为确保食品安全和人员健康,他们用一张张口罩作为抗击疫情的盾牌,用上千次的体温测试阻断疫情传播,用酒精和消毒水传递爱与关怀。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突然,受其影响,运输周期加长,市场需求量变小,导致周边奶农的牛奶销售困难,损失巨大。得知情况后,企业不计得失收购原奶,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开启奶粉生产线。在中国小康网对她进行采访时,于静说,奶牛每天都是要产奶的,作为企业,我们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疫情当前,光明梦得不拒收一滴奶。公司一线员工放弃春节休假,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条件下,加班加点忙生产,每天解决天津市及周边奶源200吨,保证了多家牧场正常运营,解决了疫情时期牧场鲜奶滞销问题,保证了广大奶农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做出了贡献。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于静带领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在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地全面复工生产,真正实现“双胜双赢”。
疫情彰显民企担当
除了保生产,梦得集团心系身处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经多方奔走联络,通过天津市慈善协会、北辰区红十字会、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北辰区防疫指挥部等部门捐赠了市场总价值达1000余万元11万5千余箱奶制品,发往湖北、甘肃和天津的抗疫一线,为一线抗疫工作者送去营养,送去温暖,期待他们功成凯旋。通过天津慈善协会捐赠价值500多万元奶制品52000多箱。通过北辰区红十字会和防疫指挥部捐赠市场价值近400万奶制品50000箱。于静表示“新冠无情,光明有爱,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众志成城,人人献出一份爱,定能战胜疫情,打赢这场新冠肺炎战疫阻击战”。
致力科技创新发展
天津梦得集团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循环经济、从农田到餐桌的奶业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集团下属七家子公司,主要涉及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科技研发、物流配送、国际贸易等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国家农业(奶牛)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饲料安全评价基地。企业品牌“梦得”被认定为天津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90年代初期,于静在北辰经济开发区组建了天津梦得公司,生产销售“梦思得露”品牌食品和饮料,一度成为长江以北最大的乳酸菌生产企业。十几年前,《今晚报》提出送奶上楼的设想,但当时的几家大的乳品企业并不看好这种新的营销渠道,而于静认为这是一条大有可为的创新之路,是一条使企业走出低谷的最佳路径,当年订户就达到了10万个,第二年就达到了16万订户。
之后,梦得逐步走入正轨,也真正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战略定位。投资2000多万元引进瑞典全自动生产线,推出了梦得企业自己制造的国际高端瑞典利乐枕牛奶系列。同时推出了送奶进学校、送奶进军营的举措,与送奶上楼形成梦得公司独有的三大营销网络。独辟蹊径、锐意创新,使“梦思得露”一步步成为家喻户晓的天津市著名品牌,继而红遍大江南北。梦得公司从一个地方品牌走向全国。
几十年来,梦得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其科研项目中,国家级立项18个,省市级立项56个。实现了多个“第一”:天津市第一家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奶牛场;天津市第一家通过与欧盟互认的GAP认证企业;天津第一家引进娟姗牛的牧场。研发课题“优质乳生产的奶牛营养调控技术及应用”获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天津农业系统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级最高奖项。天津市首例体细胞克隆牛的诞生、天津中优乳研究院的成立、天津滨海奶牛科技园的建设等一项项科技成果靓丽面世。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如今,梦得正源源不断地收获着累累硕果。
响应号召“帮万村”
最近几年,梦得集团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中,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保底收益+分红”的模式,创新实施了“3+1”带动模式,3是租金、股金和薪金,1是公益带动,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的联农带农新模式。
于静介绍,以天津梦得集团为龙头,推出了土地种植带动模式。梦得集团参股合作社,投资兴建排涝和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对土壤进行改良、购买现代化播种、收割设备并收购种植的饲草;农民进入合作社,有土地保底收益+分红;合作社为梦得集团种植奶牛所需的苜蓿和玉米等饲草;梦得集团奶牛场内粪便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实现了种养结合及循环利用。截止去年年底,已经整合大道口村土地10000余亩,发放土地租金2268.32万元。
另外,为了进一步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园区协助农民成立奶牛养殖合作社,每户农民投资2万元,由梦得出资10万元作为匹配资金购买奶牛,统一放到梦得集团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饲养,由梦得集团承付每年保底收益6000元+分红,期限三年,天津市农委给予贴息支持。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周边500户农户的奶牛托养带动工作,累计分红717.05万元。
通过以上两种联农带农方式,农民基本解决了农业生产和收入问题。“我们与村里协商,建议以村集体牵头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将村里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通过培训后安排到企业工作,既可以从事机械化种植等技术工种,也承担保安、保洁等后勤工作,享受和梦得集团员工同工同筹薪金待遇。总之,只要他们愿意,梦得集团都愿意接纳,切实帮助村里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于静说。
“危机”中找到机遇
疫情发生以来,梦得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尤其疫情发生之初,饲料原料运输遇到困难,饲料保障供应一旦跟不上,上游各个环节也会受到影响。为此梦得第一时间联系了市农业农村委,通过协调,在保障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梦得的饲料厂及时复工复产,才保障了天津市养殖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市场供应。
在复工复产时期,梦得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恢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水平。“我们农业养殖以及加工厂的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提高,但因为整个疫情期间,养殖方面的奶价是下降的,因此利润仍然是亏损,企业面临现金流的极大短缺。就在最危难的时候,一大批支持农业,支持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下来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也是紧急启动工作程序,不但帮我们申请增加贷款,还帮我们调整了贷款额度和利息。”于静动情的说,“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如沐春风。”
“疫情原因,我们企业虽然受了一些影响,但是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到正常。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享受到了政府部门出台的支持政策,降准降息、项目支持、社保减负等等,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支持。人们常说‘危机’,我们争取在危险中也能找到梦得自己的机遇,同时,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天津农业打造出一个新的亮点。”
#网媒暖津·我为中小企业代言# 【还记得那杯奶吗?有家国情怀!】“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安以质为本,质以诚为根。”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天津梦得集团不计得失收购原奶、生产奶粉,不计成本落实防疫措施,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集团董事长于静说:“真正的履职尽责,必须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
不计得失收购滞销奶
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梦得集团旗下乳制品加工企业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控预案并严格落实,始终秉持“好牛好奶、滴滴精彩,天天新鲜、人人信赖”的宗旨,持续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为确保食品安全和人员健康,他们用一张张口罩作为抗击疫情的盾牌,用上千次的体温测试阻断疫情传播,用酒精和消毒水传递爱与关怀。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突然,受其影响,运输周期加长,市场需求量变小,导致周边奶农的牛奶销售困难,损失巨大。得知情况后,企业不计得失收购原奶,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开启奶粉生产线。在中国小康网对她进行采访时,于静说,奶牛每天都是要产奶的,作为企业,我们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疫情当前,光明梦得不拒收一滴奶。公司一线员工放弃春节休假,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条件下,加班加点忙生产,每天解决天津市及周边奶源200吨,保证了多家牧场正常运营,解决了疫情时期牧场鲜奶滞销问题,保证了广大奶农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做出了贡献。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于静带领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在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地全面复工生产,真正实现“双胜双赢”。
疫情彰显民企担当
除了保生产,梦得集团心系身处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经多方奔走联络,通过天津市慈善协会、北辰区红十字会、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北辰区防疫指挥部等部门捐赠了市场总价值达1000余万元11万5千余箱奶制品,发往湖北、甘肃和天津的抗疫一线,为一线抗疫工作者送去营养,送去温暖,期待他们功成凯旋。通过天津慈善协会捐赠价值500多万元奶制品52000多箱。通过北辰区红十字会和防疫指挥部捐赠市场价值近400万奶制品50000箱。于静表示“新冠无情,光明有爱,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众志成城,人人献出一份爱,定能战胜疫情,打赢这场新冠肺炎战疫阻击战”。
致力科技创新发展
天津梦得集团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循环经济、从农田到餐桌的奶业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集团下属七家子公司,主要涉及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科技研发、物流配送、国际贸易等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国家农业(奶牛)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饲料安全评价基地。企业品牌“梦得”被认定为天津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90年代初期,于静在北辰经济开发区组建了天津梦得公司,生产销售“梦思得露”品牌食品和饮料,一度成为长江以北最大的乳酸菌生产企业。十几年前,《今晚报》提出送奶上楼的设想,但当时的几家大的乳品企业并不看好这种新的营销渠道,而于静认为这是一条大有可为的创新之路,是一条使企业走出低谷的最佳路径,当年订户就达到了10万个,第二年就达到了16万订户。
之后,梦得逐步走入正轨,也真正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战略定位。投资2000多万元引进瑞典全自动生产线,推出了梦得企业自己制造的国际高端瑞典利乐枕牛奶系列。同时推出了送奶进学校、送奶进军营的举措,与送奶上楼形成梦得公司独有的三大营销网络。独辟蹊径、锐意创新,使“梦思得露”一步步成为家喻户晓的天津市著名品牌,继而红遍大江南北。梦得公司从一个地方品牌走向全国。
几十年来,梦得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其科研项目中,国家级立项18个,省市级立项56个。实现了多个“第一”:天津市第一家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奶牛场;天津市第一家通过与欧盟互认的GAP认证企业;天津第一家引进娟姗牛的牧场。研发课题“优质乳生产的奶牛营养调控技术及应用”获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天津农业系统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级最高奖项。天津市首例体细胞克隆牛的诞生、天津中优乳研究院的成立、天津滨海奶牛科技园的建设等一项项科技成果靓丽面世。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如今,梦得正源源不断地收获着累累硕果。
响应号召“帮万村”
最近几年,梦得集团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中,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保底收益+分红”的模式,创新实施了“3+1”带动模式,3是租金、股金和薪金,1是公益带动,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的联农带农新模式。
于静介绍,以天津梦得集团为龙头,推出了土地种植带动模式。梦得集团参股合作社,投资兴建排涝和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对土壤进行改良、购买现代化播种、收割设备并收购种植的饲草;农民进入合作社,有土地保底收益+分红;合作社为梦得集团种植奶牛所需的苜蓿和玉米等饲草;梦得集团奶牛场内粪便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实现了种养结合及循环利用。截止去年年底,已经整合大道口村土地10000余亩,发放土地租金2268.32万元。
另外,为了进一步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园区协助农民成立奶牛养殖合作社,每户农民投资2万元,由梦得出资10万元作为匹配资金购买奶牛,统一放到梦得集团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饲养,由梦得集团承付每年保底收益6000元+分红,期限三年,天津市农委给予贴息支持。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周边500户农户的奶牛托养带动工作,累计分红717.05万元。
通过以上两种联农带农方式,农民基本解决了农业生产和收入问题。“我们与村里协商,建议以村集体牵头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将村里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通过培训后安排到企业工作,既可以从事机械化种植等技术工种,也承担保安、保洁等后勤工作,享受和梦得集团员工同工同筹薪金待遇。总之,只要他们愿意,梦得集团都愿意接纳,切实帮助村里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于静说。
“危机”中找到机遇
疫情发生以来,梦得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尤其疫情发生之初,饲料原料运输遇到困难,饲料保障供应一旦跟不上,上游各个环节也会受到影响。为此梦得第一时间联系了市农业农村委,通过协调,在保障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梦得的饲料厂及时复工复产,才保障了天津市养殖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市场供应。
在复工复产时期,梦得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恢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水平。“我们农业养殖以及加工厂的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提高,但因为整个疫情期间,养殖方面的奶价是下降的,因此利润仍然是亏损,企业面临现金流的极大短缺。就在最危难的时候,一大批支持农业,支持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下来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也是紧急启动工作程序,不但帮我们申请增加贷款,还帮我们调整了贷款额度和利息。”于静动情的说,“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如沐春风。”
“疫情原因,我们企业虽然受了一些影响,但是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到正常。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享受到了政府部门出台的支持政策,降准降息、项目支持、社保减负等等,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支持。人们常说‘危机’,我们争取在危险中也能找到梦得自己的机遇,同时,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天津农业打造出一个新的亮点。” https://t.cn/A62tOxMT
不计得失收购滞销奶
在疫情防控期间,天津梦得集团旗下乳制品加工企业制定科学完善的防控预案并严格落实,始终秉持“好牛好奶、滴滴精彩,天天新鲜、人人信赖”的宗旨,持续生产,保障市场供应。为确保食品安全和人员健康,他们用一张张口罩作为抗击疫情的盾牌,用上千次的体温测试阻断疫情传播,用酒精和消毒水传递爱与关怀。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突然,受其影响,运输周期加长,市场需求量变小,导致周边奶农的牛奶销售困难,损失巨大。得知情况后,企业不计得失收购原奶,充分发挥产能优势,开启奶粉生产线。在中国小康网对她进行采访时,于静说,奶牛每天都是要产奶的,作为企业,我们应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疫情当前,光明梦得不拒收一滴奶。公司一线员工放弃春节休假,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前提条件下,加班加点忙生产,每天解决天津市及周边奶源200吨,保证了多家牧场正常运营,解决了疫情时期牧场鲜奶滞销问题,保证了广大奶农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为市场供应及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做出了贡献。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关系到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物质保障,关系到民生保障和社会稳定。于静带领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在严格各项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积极推动企业有序地全面复工生产,真正实现“双胜双赢”。
疫情彰显民企担当
除了保生产,梦得集团心系身处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经多方奔走联络,通过天津市慈善协会、北辰区红十字会、滨海新区红十字会、北辰区防疫指挥部等部门捐赠了市场总价值达1000余万元11万5千余箱奶制品,发往湖北、甘肃和天津的抗疫一线,为一线抗疫工作者送去营养,送去温暖,期待他们功成凯旋。通过天津慈善协会捐赠价值500多万元奶制品52000多箱。通过北辰区红十字会和防疫指挥部捐赠市场价值近400万奶制品50000箱。于静表示“新冠无情,光明有爱,在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众志成城,人人献出一份爱,定能战胜疫情,打赢这场新冠肺炎战疫阻击战”。
致力科技创新发展
天津梦得集团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循环经济、从农田到餐桌的奶业全产业链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集团下属七家子公司,主要涉及饲草种植、奶牛养殖、乳制品加工、科技研发、物流配送、国际贸易等产业,是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也是国家农业(奶牛)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饲料安全评价基地。企业品牌“梦得”被认定为天津市知名农产品品牌。
90年代初期,于静在北辰经济开发区组建了天津梦得公司,生产销售“梦思得露”品牌食品和饮料,一度成为长江以北最大的乳酸菌生产企业。十几年前,《今晚报》提出送奶上楼的设想,但当时的几家大的乳品企业并不看好这种新的营销渠道,而于静认为这是一条大有可为的创新之路,是一条使企业走出低谷的最佳路径,当年订户就达到了10万个,第二年就达到了16万订户。
之后,梦得逐步走入正轨,也真正找到了适合自己发展的战略定位。投资2000多万元引进瑞典全自动生产线,推出了梦得企业自己制造的国际高端瑞典利乐枕牛奶系列。同时推出了送奶进学校、送奶进军营的举措,与送奶上楼形成梦得公司独有的三大营销网络。独辟蹊径、锐意创新,使“梦思得露”一步步成为家喻户晓的天津市著名品牌,继而红遍大江南北。梦得公司从一个地方品牌走向全国。
几十年来,梦得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其科研项目中,国家级立项18个,省市级立项56个。实现了多个“第一”:天津市第一家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奶牛场;天津市第一家通过与欧盟互认的GAP认证企业;天津第一家引进娟姗牛的牧场。研发课题“优质乳生产的奶牛营养调控技术及应用”获 “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天津农业系统近年来获得的国家级最高奖项。天津市首例体细胞克隆牛的诞生、天津中优乳研究院的成立、天津滨海奶牛科技园的建设等一项项科技成果靓丽面世。通过多年来的努力,如今,梦得正源源不断地收获着累累硕果。
响应号召“帮万村”
最近几年,梦得集团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战略和“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工作中,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和“保底收益+分红”的模式,创新实施了“3+1”带动模式,3是租金、股金和薪金,1是公益带动,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的联农带农新模式。
于静介绍,以天津梦得集团为龙头,推出了土地种植带动模式。梦得集团参股合作社,投资兴建排涝和灌溉等农田水利设施对土壤进行改良、购买现代化播种、收割设备并收购种植的饲草;农民进入合作社,有土地保底收益+分红;合作社为梦得集团种植奶牛所需的苜蓿和玉米等饲草;梦得集团奶牛场内粪便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料还田,实现了种养结合及循环利用。截止去年年底,已经整合大道口村土地10000余亩,发放土地租金2268.32万元。
另外,为了进一步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园区协助农民成立奶牛养殖合作社,每户农民投资2万元,由梦得出资10万元作为匹配资金购买奶牛,统一放到梦得集团现代化良种繁育基地饲养,由梦得集团承付每年保底收益6000元+分红,期限三年,天津市农委给予贴息支持。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周边500户农户的奶牛托养带动工作,累计分红717.05万元。
通过以上两种联农带农方式,农民基本解决了农业生产和收入问题。“我们与村里协商,建议以村集体牵头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将村里剩余劳动力组织起来,通过培训后安排到企业工作,既可以从事机械化种植等技术工种,也承担保安、保洁等后勤工作,享受和梦得集团员工同工同筹薪金待遇。总之,只要他们愿意,梦得集团都愿意接纳,切实帮助村里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于静说。
“危机”中找到机遇
疫情发生以来,梦得也遇到了诸多问题,尤其疫情发生之初,饲料原料运输遇到困难,饲料保障供应一旦跟不上,上游各个环节也会受到影响。为此梦得第一时间联系了市农业农村委,通过协调,在保障防疫安全的情况下,梦得的饲料厂及时复工复产,才保障了天津市养殖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市场供应。
在复工复产时期,梦得用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恢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水平。“我们农业养殖以及加工厂的产量与去年同期相比都提高,但因为整个疫情期间,养殖方面的奶价是下降的,因此利润仍然是亏损,企业面临现金流的极大短缺。就在最危难的时候,一大批支持农业,支持中小企业,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下来了,天津市农业农村委也是紧急启动工作程序,不但帮我们申请增加贷款,还帮我们调整了贷款额度和利息。”于静动情的说,“当时的感觉真的是如沐春风。”
“疫情原因,我们企业虽然受了一些影响,但是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到正常。尤其在这个特殊时期,我们享受到了政府部门出台的支持政策,降准降息、项目支持、社保减负等等,让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政府部门对企业的支持。人们常说‘危机’,我们争取在危险中也能找到梦得自己的机遇,同时,通过我们的努力为天津农业打造出一个新的亮点。” https://t.cn/A62tOx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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