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对花钱买“外籍院士”传闻,必须严肃调查回应公众关切】#花钱买外籍院士传闻须严查# 40万元就能买个“外籍院士”头衔?据海报新闻报道,多家高校、医院、医药公司发文祝贺本单位有人当选为“欧洲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引发了社会关注。有质疑称,该“外籍院士”头衔含金量不高,花40万元就能买到。
海报新闻记者在网上搜索如何申报欧洲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并拨打了出现在某搜索平台结果第一位的一家代办机构咨询电话。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称可以申办包括“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在内的荣誉,要视申报人的学历、科研成果情况而定。
“欧洲自然科学院”是不是一家山寨机构,国内当选的该科学院入院士,是不是“花钱”买来的,这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因为这并非科学家个人行为。如果存在“花钱买头衔”问题,还涉嫌学术不端,要追问使用的是什么经费。与此同时,要反思我国学术界存在学术“头衔化”问题,破除“唯帽子”学术评价。
据报道,记者采访了多所相关高校,不少高校工作人员都表示对该校“教授当选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一事不知情。其中,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和贵州大学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荣誉是当事人个人申报,并非通过学校申报,虽然曾听说过相关传闻,但校方也无法核实。
需要注意的是,国外当选院士往往是学术性、荣誉性的,当选之后没有任何利益和学术特权,所谓的“院士”更多意味着是协会的会员。评选院士也如评诺贝尔奖一样,不要求本人申请,而是实行科学家同行推荐。这些学术机构,大多坚持严格的评选标准,以维护学术声誉。
而除了正规的学术机构外,在国外,要注册一个“山寨”的科学院并非难事,因为国外实行的是学术自治模式,一个机构的学术权威性是否得到认可,要由学术同行认证。这些“山寨”学术机构的“院士”、“会员”含金量根本得不到认可,但是,却可以做贩卖“院士”、“会员”头衔的生意,并籍此牟利。
近年来,我国科学院和工程院也在推进把院士头衔回归最高学术荣誉的工作。但是,一些人还是想着追逐获得院士头衔,似乎拥有院士头衔,就拥有更高的学术能力、学术地位。于是,有的海外机构,就把目光对准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学者,做起兜售“院士”头衔的生意。
对于不了解国外学术机构的人来说,买来的“院士”头衔还能唬住一些人。对于花钱购买“院士”头衔的人来说,就是花的是自己的钱,也是不会“亏本”的,因为可以在申请课题、项目,进行成果推广时,利用这一院士头衔。然而,只要存在花钱买头衔的行为,就属于弄虚作假,沽名钓誉。
因此,不能以这是个人行为为由,回避对这一传闻的调查。我国科技部门、教育部门要对“花钱买院士”传闻进行调查,审查相关授予院士头衔的“学术机构”究竟是怎样的性质,调查这些当选“院士”者,是否存在花钱运作、购买“院士头衔”的行为,对于“山寨科学院”面向国内学者兜售院士头衔,要给出明确的说法,回应公众的关切。
进一步则要反思运作“花钱购买院士”行为背后的学术“头衔化”与“唯帽子论”的问题,“山寨科学院”没有任何含金量的院士头衔都有人出重金购买,表明存在追逐头衔、帽子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破除“唯帽子”评价改革,这要求在开展学术活动时,不要看学者的身份、头衔,而要关注学者本身的学术能力、学术贡献,剥离与头衔、帽子相对应的学术利益。(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海报新闻记者在网上搜索如何申报欧洲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并拨打了出现在某搜索平台结果第一位的一家代办机构咨询电话。据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称可以申办包括“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在内的荣誉,要视申报人的学历、科研成果情况而定。
“欧洲自然科学院”是不是一家山寨机构,国内当选的该科学院入院士,是不是“花钱”买来的,这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因为这并非科学家个人行为。如果存在“花钱买头衔”问题,还涉嫌学术不端,要追问使用的是什么经费。与此同时,要反思我国学术界存在学术“头衔化”问题,破除“唯帽子”学术评价。
据报道,记者采访了多所相关高校,不少高校工作人员都表示对该校“教授当选欧洲自然科学院院士”一事不知情。其中,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和贵州大学工作人员回应称,该荣誉是当事人个人申报,并非通过学校申报,虽然曾听说过相关传闻,但校方也无法核实。
需要注意的是,国外当选院士往往是学术性、荣誉性的,当选之后没有任何利益和学术特权,所谓的“院士”更多意味着是协会的会员。评选院士也如评诺贝尔奖一样,不要求本人申请,而是实行科学家同行推荐。这些学术机构,大多坚持严格的评选标准,以维护学术声誉。
而除了正规的学术机构外,在国外,要注册一个“山寨”的科学院并非难事,因为国外实行的是学术自治模式,一个机构的学术权威性是否得到认可,要由学术同行认证。这些“山寨”学术机构的“院士”、“会员”含金量根本得不到认可,但是,却可以做贩卖“院士”、“会员”头衔的生意,并籍此牟利。
近年来,我国科学院和工程院也在推进把院士头衔回归最高学术荣誉的工作。但是,一些人还是想着追逐获得院士头衔,似乎拥有院士头衔,就拥有更高的学术能力、学术地位。于是,有的海外机构,就把目光对准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学者,做起兜售“院士”头衔的生意。
对于不了解国外学术机构的人来说,买来的“院士”头衔还能唬住一些人。对于花钱购买“院士”头衔的人来说,就是花的是自己的钱,也是不会“亏本”的,因为可以在申请课题、项目,进行成果推广时,利用这一院士头衔。然而,只要存在花钱买头衔的行为,就属于弄虚作假,沽名钓誉。
因此,不能以这是个人行为为由,回避对这一传闻的调查。我国科技部门、教育部门要对“花钱买院士”传闻进行调查,审查相关授予院士头衔的“学术机构”究竟是怎样的性质,调查这些当选“院士”者,是否存在花钱运作、购买“院士头衔”的行为,对于“山寨科学院”面向国内学者兜售院士头衔,要给出明确的说法,回应公众的关切。
进一步则要反思运作“花钱购买院士”行为背后的学术“头衔化”与“唯帽子论”的问题,“山寨科学院”没有任何含金量的院士头衔都有人出重金购买,表明存在追逐头衔、帽子的问题。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破除“唯帽子”评价改革,这要求在开展学术活动时,不要看学者的身份、头衔,而要关注学者本身的学术能力、学术贡献,剥离与头衔、帽子相对应的学术利益。(文/熊丙奇 图源/视觉中国)
【锡林浩特市:扎实开展警示宣传 筑牢反邪教防火墙】为继续深化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识邪、辩邪、防邪的能力,自觉提高抵制邪教的意识,营造追求文明、崇尚科学的良好氛围,4月30日,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南郊街道、希日塔拉街道相继开展了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
南郊街道以“锡林浩特全民健身日--南郊徒步行”活动为契机开展反邪教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反邪教宣传材料,讲解邪教的性质、特点、危害等,号召居民及参加活动的广大群众对邪教歪理邪说做到不听、不信、不传,提醒居民要提高警惕,防止邪教势力的渗透,自觉抵制邪教,增强居民预防和抵制邪教的能力,让“远离邪教、拒绝邪教”的理念深入人心。
希日塔拉街道联合一棵树社区、盟老干部局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向他们讲解什么是邪教的本质、邪教有哪些特征、邪教骗人的手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用典型案例让大家了解邪教的特征,认识邪教的危害。引导大家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发挥好带头作用,自觉承担起教育身边亲人朋友的责任。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大家对邪教有关的知识加深了解,增强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意识。
下一步,锡林浩特市委政法委、锡林浩特市反邪教协会将组织各责任部门持续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彻底消除邪教阴霾,引导群众携手共唱反邪教主旋律,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邪教的信念和决心,努力营造崇尚科学、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来源:北疆风韵 作者:孙建兵) #反邪动态# #珍爱生命远离邪教#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对邪教说不#
南郊街道以“锡林浩特全民健身日--南郊徒步行”活动为契机开展反邪教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反邪教宣传材料,讲解邪教的性质、特点、危害等,号召居民及参加活动的广大群众对邪教歪理邪说做到不听、不信、不传,提醒居民要提高警惕,防止邪教势力的渗透,自觉抵制邪教,增强居民预防和抵制邪教的能力,让“远离邪教、拒绝邪教”的理念深入人心。
希日塔拉街道联合一棵树社区、盟老干部局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的同时向他们讲解什么是邪教的本质、邪教有哪些特征、邪教骗人的手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并用典型案例让大家了解邪教的特征,认识邪教的危害。引导大家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发挥好带头作用,自觉承担起教育身边亲人朋友的责任。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让大家对邪教有关的知识加深了解,增强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意识。
下一步,锡林浩特市委政法委、锡林浩特市反邪教协会将组织各责任部门持续开展反邪教宣传活动,彻底消除邪教阴霾,引导群众携手共唱反邪教主旋律,增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邪教的信念和决心,努力营造崇尚科学、敬畏法律的良好氛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奠定坚实基础。(来源:北疆风韵 作者:孙建兵) #反邪动态# #珍爱生命远离邪教# #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对邪教说不#
【博罗1案例入选广东2023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记者从惠州市律师协会获悉,近日,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联合通报了“广东省2023年民事、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的评选结果,其中,惠州市博罗县法律援助处王剑荣律师承办的《对李某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脱颖而出,入选“广东省2023年民事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
在《对李某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中,王剑荣律师秉持法治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宗旨,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倾心倾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他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使得受援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得到法院的认可,助力受援人获得最大程度的赔偿,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惠州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不仅体现了王剑荣律师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具有显著的典型性、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
这是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的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出的10宗民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具有受援群体广、办理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典型性指导性强等特点,良好展示了法律援助“接地气”“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性质和价值追求。
王剑荣表示,这份荣誉不仅是对他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惠州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力推动和鼓舞。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以来,博罗县法律援助处深化法援惠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1宗,帮助务工人员争取劳动报酬760余万元,有效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3月,司法部公布《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王剑荣律师因其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优秀表现,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在《对李某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提供法律援助案》中,王剑荣律师秉持法治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宗旨,以法律为准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倾心倾力为受援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他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使得受援人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得到法院的认可,助力受援人获得最大程度的赔偿,切实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惠州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不仅体现了王剑荣律师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具有显著的典型性、示范性、借鉴性和指导性。
这是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连续三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的评选活动。此次评选出的10宗民事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具有受援群体广、办理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典型性指导性强等特点,良好展示了法律援助“接地气”“解民忧”“暖民心”的工作性质和价值追求。
王剑荣表示,这份荣誉不仅是对他个人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惠州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力推动和鼓舞。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以来,博罗县法律援助处深化法援惠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91宗,帮助务工人员争取劳动报酬760余万元,有效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在今年3月,司法部公布《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王剑荣律师因其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优秀表现,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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