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户车可以买吗,有哪些法律风险?】
背户车,是指可以正常使用、相关车辆手续可能齐全、年审保险正常,但无法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名下的车辆。
风险点1 买卖双方协议无效,买房使用该车辆不受法律保护(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3条和第6条的规定: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31条: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背户车交易行为,明显违反上述规定,扰乱了北京市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风险点2:车辆可能存在抵押或者被执行的情形。
因背户车仍登记在原车主名下,如该车主成为被执行人,法院执行登记在该车主名下的车辆,即便买方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也无法支持。或者由于车辆未办理过户登记,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被抵押权人强制拖走。在上述情况下会出现购买人付出购车款却无车可用。
风险点3:买方可通过买卖协议无效要求卖方返还购车款,但如果卖方无力返还,买方依然面临钱车两空的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故购买人支付购车款时,尽量不选择现金方式,使用银行转账更为稳妥,在转账时,需要备注购车款,购买的车辆型号,来证明买卖合同的实质存在。后续一旦发生纠纷,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出卖人返还购车款。
买受人往往因为背户车价格较低,或者不具有购车资质而选择购买背户车,但背户车经过多次转手,存在较高风险,买受人一定要谨慎签订购买合同,明确约定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购车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防止发生车财两空的情况。
#打卡 #律师 #独立律师
背户车,是指可以正常使用、相关车辆手续可能齐全、年审保险正常,但无法过户登记至买受人名下的车辆。
风险点1 买卖双方协议无效,买房使用该车辆不受法律保护(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3条和第6条的规定:小客车配置指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不得转让。《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31条: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背户车交易行为,明显违反上述规定,扰乱了北京市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
风险点2:车辆可能存在抵押或者被执行的情形。
因背户车仍登记在原车主名下,如该车主成为被执行人,法院执行登记在该车主名下的车辆,即便买方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也无法支持。或者由于车辆未办理过户登记,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被抵押权人强制拖走。在上述情况下会出现购买人付出购车款却无车可用。
风险点3:买方可通过买卖协议无效要求卖方返还购车款,但如果卖方无力返还,买方依然面临钱车两空的风险。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故购买人支付购车款时,尽量不选择现金方式,使用银行转账更为稳妥,在转账时,需要备注购车款,购买的车辆型号,来证明买卖合同的实质存在。后续一旦发生纠纷,买受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出卖人返还购车款。
买受人往往因为背户车价格较低,或者不具有购车资质而选择购买背户车,但背户车经过多次转手,存在较高风险,买受人一定要谨慎签订购买合同,明确约定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购车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防止发生车财两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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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了名儿反悔了怎么办?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不得随意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自愿再房屋的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对另一方产权份额的赠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若赠与房产已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则因财产权利的转移已完成,一般难以撤销。
✅✅✅赠与合同能够撤销的特殊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撤销赠与的特殊情形有:
1. 若受赠人系以欺诈手段使赠与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赠与,则赠与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赠与。
2. 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婚姻家事 #法律咨询 #律师 #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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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自愿再房屋的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对另一方产权份额的赠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份额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若赠与房产已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则因财产权利的转移已完成,一般难以撤销。
✅✅✅赠与合同能够撤销的特殊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撤销赠与的特殊情形有:
1. 若受赠人系以欺诈手段使赠与人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赠与,则赠与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赠与。
2. 若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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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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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帮别人是一条死路
我想向你揭示这个残酷的世界真相:没有人值得你无偿地付出。回想小时候观看《动物世界》,我总是困惑为什么国家地理的摄影师不去帮助那些即将被捕食的小鹿,或是那些被其他狮子击败的狮王。难道眼睁睁看着它们遭受痛苦,不是一种残忍吗?然而,随着成长,我逐渐理解这些场景反映了自然界残酷的生存真相。为了整个群体的生存,不能轻易介入自然的秩序。每一个生物都必须遵循自然法则,弱肉强食。只有变得更强大、更具攻击性,才能避免成为他人的食物。自然选择的法则简单而直接:弱者被淘汰,这不过是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你可能觉得自己在帮助别人时是在行善,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往往缺乏界限感和适度。重要的是要明白: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宰。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由他们自己所做的选择堆砌而成的。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不需要你的建议或参与。许多人喜欢假设性地说,如果人生能重来,他们不会错过发财的机会。这样的说法往往用来掩饰自身的错误决策。如果真的能时光倒流重新选择,这些人可能仍旧不会做出更合理或更周全的决定。这与性格有关,不是单纯的理性分析就能改变的。这类人常常将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外部条件。稍遇不顺,就觉得是别人在绊脚、运气不好或缺乏帮助。要他们从自身找原因,往往支支吾吾说不出具体的点。而你,这个喜欢帮助别人的人,实际上可能和他们没什么两样,关键问题上也太随意。你既看不清别人的实际情况,也看不清自己的处境,轻率地干涉他人的生活,自以为是地为他人好。试图扮演菩萨或救世主的角色,希望能救治每一个与你擦肩而过的人,这是不切实际的。人的命运由他们自己决定,你最多只能是一个旁观者。即使是再世华佗,情况也大抵如此。最终,你可能连自己都无法看清。没有足够实力的菩萨,总是心慈手软,结果常常承担起他人的责任和后果。把时间、精力和金钱都投入到无偿帮助别人上,你就会失去探索和理解真正自我的机会,不能专注于自身发展。久而久之,你甚至可能误以为自己只是他人的影子,在阳光下也无法照见自己。失去自我认识是致命的,因为你失去的是整个价值体系的核心。个人的内在力量源自于自我认知,变得更强大必须不断地升级自己的内心世界,锤炼心力和心态。无偿地帮助他人,等于让自己处于被动,他们随时可能将你推倒,并且不会手软。如果你确实想帮助别人,应该选择那些能力强、资源丰富、潜力大的人,这样的帮助在将来可能会得到回报。但如果对方缺乏回馈意识,你应该在第一次帮助后吸取教训,尽早与其保持距离。人性本就复杂,大多数人都不喜欢被人指点。想想那些喜欢指手画脚的人,他们不是很像那些一事无成的老艺术家吗?在村口指点江山,生活中的失败常归咎于别人。他们可能整天忙于无偿帮助别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感激,因此也无法实现真正的利益交换。最后的两个提醒:1、切勿无偿帮助别人,这往往代价沉重。2、同样,也不要接受别人的无偿帮助,因为没有利益交换的情况下风险难以预测。
陆毅然易学文化
我想向你揭示这个残酷的世界真相:没有人值得你无偿地付出。回想小时候观看《动物世界》,我总是困惑为什么国家地理的摄影师不去帮助那些即将被捕食的小鹿,或是那些被其他狮子击败的狮王。难道眼睁睁看着它们遭受痛苦,不是一种残忍吗?然而,随着成长,我逐渐理解这些场景反映了自然界残酷的生存真相。为了整个群体的生存,不能轻易介入自然的秩序。每一个生物都必须遵循自然法则,弱肉强食。只有变得更强大、更具攻击性,才能避免成为他人的食物。自然选择的法则简单而直接:弱者被淘汰,这不过是优胜劣汰的必然结果。你可能觉得自己在帮助别人时是在行善,但实际上这种行为往往缺乏界限感和适度。重要的是要明白:每个人都是自己命运的主宰。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由他们自己所做的选择堆砌而成的。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都不需要你的建议或参与。许多人喜欢假设性地说,如果人生能重来,他们不会错过发财的机会。这样的说法往往用来掩饰自身的错误决策。如果真的能时光倒流重新选择,这些人可能仍旧不会做出更合理或更周全的决定。这与性格有关,不是单纯的理性分析就能改变的。这类人常常将失败的原因归咎于外部条件。稍遇不顺,就觉得是别人在绊脚、运气不好或缺乏帮助。要他们从自身找原因,往往支支吾吾说不出具体的点。而你,这个喜欢帮助别人的人,实际上可能和他们没什么两样,关键问题上也太随意。你既看不清别人的实际情况,也看不清自己的处境,轻率地干涉他人的生活,自以为是地为他人好。试图扮演菩萨或救世主的角色,希望能救治每一个与你擦肩而过的人,这是不切实际的。人的命运由他们自己决定,你最多只能是一个旁观者。即使是再世华佗,情况也大抵如此。最终,你可能连自己都无法看清。没有足够实力的菩萨,总是心慈手软,结果常常承担起他人的责任和后果。把时间、精力和金钱都投入到无偿帮助别人上,你就会失去探索和理解真正自我的机会,不能专注于自身发展。久而久之,你甚至可能误以为自己只是他人的影子,在阳光下也无法照见自己。失去自我认识是致命的,因为你失去的是整个价值体系的核心。个人的内在力量源自于自我认知,变得更强大必须不断地升级自己的内心世界,锤炼心力和心态。无偿地帮助他人,等于让自己处于被动,他们随时可能将你推倒,并且不会手软。如果你确实想帮助别人,应该选择那些能力强、资源丰富、潜力大的人,这样的帮助在将来可能会得到回报。但如果对方缺乏回馈意识,你应该在第一次帮助后吸取教训,尽早与其保持距离。人性本就复杂,大多数人都不喜欢被人指点。想想那些喜欢指手画脚的人,他们不是很像那些一事无成的老艺术家吗?在村口指点江山,生活中的失败常归咎于别人。他们可能整天忙于无偿帮助别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感激,因此也无法实现真正的利益交换。最后的两个提醒:1、切勿无偿帮助别人,这往往代价沉重。2、同样,也不要接受别人的无偿帮助,因为没有利益交换的情况下风险难以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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