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20%?这肥肉没了确实抓狂!
今天金融市场爆出一个猛料,职业投资人洪榕博文指出,通过IPO超募,保荐机构可以分成20%以上作为回报。
以前只是隐隐约约感觉IPO是一条巨大利益链,至于参与方会有多大的收益,从来没有量化数字,今天看到还是有点吃惊,以前发行新股随随便便超募10个亿是不是很轻松的事情?那可就是2亿的“纯纯”收入,忽然有点明白新股发行为啥有那么高的市盈率和发行价格,为什么机构会互相抱团去“抬轿”。
也明白了为啥最近华泰资产王某的言论会遭到谩骂,“监管从严长期会损害一级和二级市场利益”,其更你关心的应该是一级市场利益吧?“监管从严”后这个“大肥肉”忽然就不那么好吃到嘴里了,甚至没机会吃了,换作谁也会有点抓狂吧?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博世声明#
今天金融市场爆出一个猛料,职业投资人洪榕博文指出,通过IPO超募,保荐机构可以分成20%以上作为回报。
以前只是隐隐约约感觉IPO是一条巨大利益链,至于参与方会有多大的收益,从来没有量化数字,今天看到还是有点吃惊,以前发行新股随随便便超募10个亿是不是很轻松的事情?那可就是2亿的“纯纯”收入,忽然有点明白新股发行为啥有那么高的市盈率和发行价格,为什么机构会互相抱团去“抬轿”。
也明白了为啥最近华泰资产王某的言论会遭到谩骂,“监管从严长期会损害一级和二级市场利益”,其更你关心的应该是一级市场利益吧?“监管从严”后这个“大肥肉”忽然就不那么好吃到嘴里了,甚至没机会吃了,换作谁也会有点抓狂吧?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博世声明#
#我差点死在天坛普华医院# 后续之 税务举报
今天下午,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的几位干部,专程来到我的办公室,向我送达《税收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告知书》,结论是:“暂未发现@北京天坛普华医院 有涉税违法事项。”理由是:“经查,未发现北京天坛普华医院向举报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收费价格超过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的有关情形。”
对于这个结论,我表达了强烈的反对,表示接下来会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控告,并向东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我提出,与@北京东城 区税务局杨玉杰局长对赌:
如果国税总局或者东城区法院认定他们的答复是错误的,杨局长要为东城税务机关造成国家大额税款流失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引咎辞职。
如果最终结论是我的举报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我就从此退出律师行业。
不知道杨局长是否敢跟我赌一把?
归纳一下东城税务局的观点:
1.北京市对于医疗服务行业没有制定“政府指导价”,北京天坛普华医院的收费即使比公立三甲医院贵十倍,也没有超出“政府指导价”,所以可以不交增值税;
2.即使有“政府指导价”,那也是针对公立医院的,公立医院超出部分要交增值税。民营医院是市场价,政府对民营医院没有指导价,所以收费再高也不用交增值税;
3.我在北京天坛普华医院的交费,是“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无论我交了多少钱,医院都不用交增值税。
我的问题来了:
1.北京市对医疗服务行业到底有没有“政府指导价”?
我们向东城区税务局提交了“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1999)合订本的补充通知”(文号:京价【收】字【2000】174号)以及“北京市物价局贯彻《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的意见”(文号:京价【医】字【2000】438号)等文件。这个算不算“政府指导价”?
所谓的政府指导价,必须是一字不差的表述?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如果北京市没有这样的政府指导价,那就是价格部门的严重渎职。从这两份文件来看,北京市早就有医疗服务收费的指导价格!东城区税务局为什么非要咬文嚼字?是想把我们的矛头引向北京的价格管理部门?
2.政府指导价不包括民营医院?公立医院超出部分就要交税,民营医院即使收了天价都不用交税?这种感人的逻辑,我实在是无语了。在这种脑回路的支配下,可想而知国家税款流失了多少!实在痛心!
3.“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就不用交税吗?
拜托东城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下文来分析好不好呢?这句话是在()里面的,前提是“不高于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也就是说,在这个前提下的协商价可以免征增值税。真不知道中文的阅读理解怎么可以这样差?国家多少税款因为你们的理解而损失了,你们这是在犯罪!
我语重心长地对东城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说:
按照你们的说法,你们现在是对所有的医疗服务机构免征一切增值税。如果是这么简单的操作,财政部、国税总局“营改增”36号文至于有那么大一段话、那么多限制语来表述吗?一句话就完了:“医疗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你们到底有没有认真看这段话,就对医疗服务机构一概不收增值税?
这倒是提醒我了。公立医院也有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的情况,也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既然东城区税务局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都不收增值税,那么是不是存在漏税情况?
东城区税务局举报中心的孙主任说:“公立医院不可能超出指导价收费。即使有,也是价格部门的事。”
孙主任,你说的对,说得好。
所以,就没税务机关的事了?这是首都啊,还是中心城区的东城,就存在这么多税务死角。全国该有多少税没有收上来?
难怪国家财政吃紧,我们的税务干部都是怎样的思维,都在做什么?!以后的税务干部,还是要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吧!
我还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
国家一项政策的制定,总是有一定的出发点,就像我们法律工作者常说的“立法本意”。
国家对某些行业免征税款,都是基于各种考虑。例如对残疾人免税,是为了体现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爱。对公立医疗机构指导价以下部分免税,是为了扶持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
对于公立医院的超额收费部分,国家都要征税的,凭什么暴利的民营医院可以全部免税?他们可以免税,为什么开早餐店的小老板就不能免?搬砖的打工仔就不能免?大笔大笔的钱流入民营医院投资人的口袋,都不用交税,其他行业能服吗???!!!
—————
我和东城税务局的沟通没有任何效果,只能作罢。因为“营改增”文件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的,我要求东城税务局联系国税总局制定该文件的相关人员一起座谈,对文件内容做出说明。东城税务局的答复是国税总局的层级太高,他们够不着。
好的,那我4月30号上午就去国税总局门口坐着,请求国税总局的领导来解释一下这个条款的意思。
Ps:今天下午,勇者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接到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打来的电话,了解律所股份变更情况。我认为这是巧合。当然,既然我如此高调地向税务机关举报其他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必然也要虚心接受税务机关对勇者律师事务所的税务检查。
@中国税务报 @北京税务 @新华社 @东城检察 @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日报 @CCTV今日说法 @北京发布 @北京头条 @北京日报 @北京晚报 https://t.cn/R2Wx665
今天下午,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的几位干部,专程来到我的办公室,向我送达《税收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告知书》,结论是:“暂未发现@北京天坛普华医院 有涉税违法事项。”理由是:“经查,未发现北京天坛普华医院向举报人提供医疗服务的收费价格超过政府指导价和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的有关情形。”
对于这个结论,我表达了强烈的反对,表示接下来会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控告,并向东城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我提出,与@北京东城 区税务局杨玉杰局长对赌:
如果国税总局或者东城区法院认定他们的答复是错误的,杨局长要为东城税务机关造成国家大额税款流失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引咎辞职。
如果最终结论是我的举报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我就从此退出律师行业。
不知道杨局长是否敢跟我赌一把?
归纳一下东城税务局的观点:
1.北京市对于医疗服务行业没有制定“政府指导价”,北京天坛普华医院的收费即使比公立三甲医院贵十倍,也没有超出“政府指导价”,所以可以不交增值税;
2.即使有“政府指导价”,那也是针对公立医院的,公立医院超出部分要交增值税。民营医院是市场价,政府对民营医院没有指导价,所以收费再高也不用交增值税;
3.我在北京天坛普华医院的交费,是“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无论我交了多少钱,医院都不用交增值税。
我的问题来了:
1.北京市对医疗服务行业到底有没有“政府指导价”?
我们向东城区税务局提交了“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北京市统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1999)合订本的补充通知”(文号:京价【收】字【2000】174号)以及“北京市物价局贯彻《国家计委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的意见”(文号:京价【医】字【2000】438号)等文件。这个算不算“政府指导价”?
所谓的政府指导价,必须是一字不差的表述?长达几十年的时间,如果北京市没有这样的政府指导价,那就是价格部门的严重渎职。从这两份文件来看,北京市早就有医疗服务收费的指导价格!东城区税务局为什么非要咬文嚼字?是想把我们的矛头引向北京的价格管理部门?
2.政府指导价不包括民营医院?公立医院超出部分就要交税,民营医院即使收了天价都不用交税?这种感人的逻辑,我实在是无语了。在这种脑回路的支配下,可想而知国家税款流失了多少!实在痛心!
3.“按照规定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就不用交税吗?
拜托东城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联系上下文来分析好不好呢?这句话是在()里面的,前提是“不高于医疗服务指导价格”。也就是说,在这个前提下的协商价可以免征增值税。真不知道中文的阅读理解怎么可以这样差?国家多少税款因为你们的理解而损失了,你们这是在犯罪!
我语重心长地对东城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说:
按照你们的说法,你们现在是对所有的医疗服务机构免征一切增值税。如果是这么简单的操作,财政部、国税总局“营改增”36号文至于有那么大一段话、那么多限制语来表述吗?一句话就完了:“医疗服务机构免征增值税”。你们到底有没有认真看这段话,就对医疗服务机构一概不收增值税?
这倒是提醒我了。公立医院也有超出政府指导价收费的情况,也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既然东城区税务局对辖区所有医疗机构都不收增值税,那么是不是存在漏税情况?
东城区税务局举报中心的孙主任说:“公立医院不可能超出指导价收费。即使有,也是价格部门的事。”
孙主任,你说的对,说得好。
所以,就没税务机关的事了?这是首都啊,还是中心城区的东城,就存在这么多税务死角。全国该有多少税没有收上来?
难怪国家财政吃紧,我们的税务干部都是怎样的思维,都在做什么?!以后的税务干部,还是要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吧!
我还语重心长地对他们说:
国家一项政策的制定,总是有一定的出发点,就像我们法律工作者常说的“立法本意”。
国家对某些行业免征税款,都是基于各种考虑。例如对残疾人免税,是为了体现国家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关爱。对公立医疗机构指导价以下部分免税,是为了扶持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
对于公立医院的超额收费部分,国家都要征税的,凭什么暴利的民营医院可以全部免税?他们可以免税,为什么开早餐店的小老板就不能免?搬砖的打工仔就不能免?大笔大笔的钱流入民营医院投资人的口袋,都不用交税,其他行业能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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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东城税务局的沟通没有任何效果,只能作罢。因为“营改增”文件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的,我要求东城税务局联系国税总局制定该文件的相关人员一起座谈,对文件内容做出说明。东城税务局的答复是国税总局的层级太高,他们够不着。
好的,那我4月30号上午就去国税总局门口坐着,请求国税总局的领导来解释一下这个条款的意思。
Ps:今天下午,勇者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接到北京市朝阳区税务局打来的电话,了解律所股份变更情况。我认为这是巧合。当然,既然我如此高调地向税务机关举报其他企业的税收违法行为,必然也要虚心接受税务机关对勇者律师事务所的税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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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职业投资人谈2022年房地产市场形势!
他说,他的大学同学某房地产头部企业华东区销售领导,春节聊天的时候,给他透露了一些重要信息~
今年的房地产依然很严峻,好多上市公司会继续爆雷,预计会发酵很久!他建议,上半年最好不要买房,三四五线市场的投资更加不要碰!
实在要买就买二手房,从北上资金看,还是很担心的!
他最后说,那些整天吹房地产的大V,简直太坏了,房地产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要幻想很快反转!!#定格#
他说,他的大学同学某房地产头部企业华东区销售领导,春节聊天的时候,给他透露了一些重要信息~
今年的房地产依然很严峻,好多上市公司会继续爆雷,预计会发酵很久!他建议,上半年最好不要买房,三四五线市场的投资更加不要碰!
实在要买就买二手房,从北上资金看,还是很担心的!
他最后说,那些整天吹房地产的大V,简直太坏了,房地产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要幻想很快反转!!#定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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