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纪委[超话]# 控告申诉材料
被控告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事实与理由:
1996年7月23日上午,在厂区篮球场,我被厂工会主席(蒲建祥)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致残(当时有两男两女四个人站在旁边观看,我动都没有动对方一下,蒲建祥饿狼似的扑向我;他抓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头在地上连续撞击……之后又叫来保卫科长给我戴手铐……蒲建祥故意伤害已触犯刑法第234条;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至今未公诉)为了证明对方的暴行,我连续做了两次司法鉴定(甘高院和兰州市公安局)均定为重伤,但案件在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压不处。有一天我去询问案情,派出所所长对我吼道:“不是我们你已死了,这是你们单位内部的事,又不是歹徒打的你”。由于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拖不决;把我一家的生活逼向绝境。案件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我上诉到甘肃省人大,原人大副主任(胡慧娥)作出过批示:“先解决受害人的生活问题,刑事部分公、检、法三家定”。而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偏斧头砍”不走正义程序,为了帮歹徒开脱罪责,违背事实,轻描淡写(在对方没有向我赔理道歉;我没有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以无人作证为由将此案敷衍了事--只在民事上做了简单的调解(调解的一些费用还是公款,打人者没有受任何处罚)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调解时我不同意,办案人员(周建业)当着对方的面质问我:“你是不是要让蒲建祥养你一辈子?"我没有打算让对方养一辈子,我只想得到公正处理!(注:调解后不几天,我在厂长办公室桌上发现了我交在公安机关的票据。办案人员与厂方勾结狼狈为奸)在办案过程中少数公安人员对我恶语相向,甚至喝令让我给他们买早餐!他们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二次伤害!在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的纵容下,蒲建祥对我多次殴打,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002年6月30日,我向兰州市安宁检察院递交了材料,接着我做了司法伤残鉴定(重伤九级)可后来又不了了之!我受伤的头有严重的后遗症,经常疼痛,多年来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作为;案件进不了司法程序,所以问题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秉公执法,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也不解决我“九级伤残”问题。而且推卸责任,踢皮球!
梁赋征
2024年5月4日
被控告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事实与理由:
1996年7月23日上午,在厂区篮球场,我被厂工会主席(蒲建祥)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致残(当时有两男两女四个人站在旁边观看,我动都没有动对方一下,蒲建祥饿狼似的扑向我;他抓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头在地上连续撞击……之后又叫来保卫科长给我戴手铐……蒲建祥故意伤害已触犯刑法第234条;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至今未公诉)为了证明对方的暴行,我连续做了两次司法鉴定(甘高院和兰州市公安局)均定为重伤,但案件在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压不处。有一天我去询问案情,派出所所长对我吼道:“不是我们你已死了,这是你们单位内部的事,又不是歹徒打的你”。由于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拖不决;把我一家的生活逼向绝境。案件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我上诉到甘肃省人大,原人大副主任(胡慧娥)作出过批示:“先解决受害人的生活问题,刑事部分公、检、法三家定”。而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偏斧头砍”不走正义程序,为了帮歹徒开脱罪责,违背事实,轻描淡写(在对方没有向我赔理道歉;我没有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以无人作证为由将此案敷衍了事--只在民事上做了简单的调解(调解的一些费用还是公款,打人者没有受任何处罚)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调解时我不同意,办案人员(周建业)当着对方的面质问我:“你是不是要让蒲建祥养你一辈子?"我没有打算让对方养一辈子,我只想得到公正处理!(注:调解后不几天,我在厂长办公室桌上发现了我交在公安机关的票据。办案人员与厂方勾结狼狈为奸)在办案过程中少数公安人员对我恶语相向,甚至喝令让我给他们买早餐!他们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二次伤害!在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的纵容下,蒲建祥对我多次殴打,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002年6月30日,我向兰州市安宁检察院递交了材料,接着我做了司法伤残鉴定(重伤九级)可后来又不了了之!我受伤的头有严重的后遗症,经常疼痛,多年来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作为;案件进不了司法程序,所以问题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秉公执法,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也不解决我“九级伤残”问题。而且推卸责任,踢皮球!
梁赋征
2024年5月4日
控告申诉材料
被控告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事实与理由:
1996年7月23日上午,在厂区篮球场,我被厂工会主席(蒲建祥)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致残(当时有两男两女四个人站在旁边观看,我动都没有动对方一下,蒲建祥饿狼似的扑向我;他抓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头在地上连续撞击……之后又叫来保卫科长给我戴手铐……蒲建祥故意伤害已触犯刑法第234条;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至今未公诉)为了证明对方的暴行,我连续做了两次司法鉴定(甘高院和兰州市公安局)均定为重伤,但案件在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压不处。有一天我去询问案情,派出所所长对我吼道:“不是我们你已死了,这是你们单位内部的事,又不是歹徒打的你”。由于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拖不决;把我一家的生活逼向绝境。案件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我上诉到甘肃省人大,原人大副主任(胡慧娥)作出过批示:“先解决受害人的生活问题,刑事部分公、检、法三家定”。而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偏斧头砍”不走正义程序,为了帮歹徒开脱罪责,违背事实,轻描淡写(在对方没有向我赔理道歉;我没有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以无人作证为由将此案敷衍了事--只在民事上做了简单的调解(调解的一些费用还是公款,打人者没有受任何处罚)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调解时我不同意,办案人员(周建业)当着对方的面质问我:“你是不是要让蒲建祥养你一辈子?"我没有打算让对方养一辈子,我只想得到公正处理!(注:调解后不几天,我在厂长办公室桌上发现了我交在公安机关的票据。办案人员与厂方勾结狼狈为奸)在办案过程中少数公安人员对我恶语相向,甚至喝令让我给他们买早餐!他们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二次伤害!在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的纵容下,蒲建祥对我多次殴打,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002年6月30日,我向兰州市安宁检察院递交了材料,接着我做了司法伤残鉴定(重伤九级)可后来又不了了之!我受伤的头有严重的后遗症,经常疼痛,多年来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作为;案件进不了司法程序,所以问题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秉公执法,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也不解决我“九级伤残”问题。而且推卸责任,踢皮球!
梁赋征
2024年5月4日
被控告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事实与理由:
1996年7月23日上午,在厂区篮球场,我被厂工会主席(蒲建祥)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致残(当时有两男两女四个人站在旁边观看,我动都没有动对方一下,蒲建祥饿狼似的扑向我;他抓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头在地上连续撞击……之后又叫来保卫科长给我戴手铐……蒲建祥故意伤害已触犯刑法第234条;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至今未公诉)为了证明对方的暴行,我连续做了两次司法鉴定(甘高院和兰州市公安局)均定为重伤,但案件在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压不处。有一天我去询问案情,派出所所长对我吼道:“不是我们你已死了,这是你们单位内部的事,又不是歹徒打的你”。由于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拖不决;把我一家的生活逼向绝境。案件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我上诉到甘肃省人大,原人大副主任(胡慧娥)作出过批示:“先解决受害人的生活问题,刑事部分公、检、法三家定”。而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偏斧头砍”不走正义程序,为了帮歹徒开脱罪责,违背事实,轻描淡写(在对方没有向我赔理道歉;我没有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以无人作证为由将此案敷衍了事--只在民事上做了简单的调解(调解的一些费用还是公款,打人者没有受任何处罚)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调解时我不同意,办案人员(周建业)当着对方的面质问我:“你是不是要让蒲建祥养你一辈子?"我没有打算让对方养一辈子,我只想得到公正处理!(注:调解后不几天,我在厂长办公室桌上发现了我交在公安机关的票据。办案人员与厂方勾结狼狈为奸)在办案过程中少数公安人员对我恶语相向,甚至喝令让我给他们买早餐!他们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二次伤害!在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的纵容下,蒲建祥对我多次殴打,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002年6月30日,我向兰州市安宁检察院递交了材料,接着我做了司法伤残鉴定(重伤九级)可后来又不了了之!我受伤的头有严重的后遗症,经常疼痛,多年来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作为;案件进不了司法程序,所以问题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秉公执法,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也不解决我“九级伤残”问题。而且推卸责任,踢皮球!
梁赋征
2024年5月4日
#国家纪委监委网站[超话]# 控告申诉材料
被控告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事实与理由:
1996年7月23日上午,在厂区篮球场,我被厂工会主席(蒲建祥)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致残(当时有两男两女四个人站在旁边观看,我动都没有动对方一下,蒲建祥饿狼似的扑向我;他抓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头在地上连续撞击……之后又叫来保卫科长给我戴手铐……蒲建祥故意伤害已触犯刑法第234条;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至今未公诉)为了证明对方的暴行,我连续做了两次司法鉴定(甘高院和兰州市公安局)均定为重伤,但案件在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压不处。有一天我去询问案情,派出所所长对我吼道:“不是我们你已死了,这是你们单位内部的事,又不是歹徒打的你”。由于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拖不决;把我一家的生活逼向绝境。案件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我上诉到甘肃省人大,原人大副主任(胡慧娥)作出过批示:“先解决受害人的生活问题,刑事部分公、检、法三家定”。而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偏斧头砍”不走正义程序,为了帮歹徒开脱罪责,违背事实,轻描淡写(在对方没有向我赔理道歉;我没有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以无人作证为由将此案敷衍了事--只在民事上做了简单的调解(调解的一些费用还是公款,打人者没有受任何处罚)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调解时我不同意,办案人员(周建业)当着对方的面质问我:“你是不是要让蒲建祥养你一辈子?"我没有打算让对方养一辈子,我只想得到公正处理!(注:调解后不几天,我在厂长办公室桌上发现了我交在公安机关的票据。办案人员与厂方勾结狼狈为奸)在办案过程中少数公安人员对我恶语相向,甚至喝令让我给他们买早餐!他们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二次伤害!在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的纵容下,蒲建祥对我多次殴打,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002年6月30日,我向兰州市安宁检察院递交了材料,接着我做了司法伤残鉴定(重伤九级)可后来又不了了之!我受伤的头有严重的后遗症,经常疼痛,多年来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作为;案件进不了司法程序,所以问题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秉公执法,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也不解决我“九级伤残”问题。而且推卸责任,踢皮球!
梁赋征
2024年5月4日
被控告单位: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
事实与理由:
1996年7月23日上午,在厂区篮球场,我被厂工会主席(蒲建祥)在众目睽睽之下殴打致残(当时有两男两女四个人站在旁边观看,我动都没有动对方一下,蒲建祥饿狼似的扑向我;他抓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头在地上连续撞击……之后又叫来保卫科长给我戴手铐……蒲建祥故意伤害已触犯刑法第234条;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至今未公诉)为了证明对方的暴行,我连续做了两次司法鉴定(甘高院和兰州市公安局)均定为重伤,但案件在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压不处。有一天我去询问案情,派出所所长对我吼道:“不是我们你已死了,这是你们单位内部的事,又不是歹徒打的你”。由于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久拖不决;把我一家的生活逼向绝境。案件在公安机关滞留期间,我上诉到甘肃省人大,原人大副主任(胡慧娥)作出过批示:“先解决受害人的生活问题,刑事部分公、检、法三家定”。而兰州市安宁公安分局“偏斧头砍”不走正义程序,为了帮歹徒开脱罪责,违背事实,轻描淡写(在对方没有向我赔理道歉;我没有出具谅解书的情况下)以无人作证为由将此案敷衍了事--只在民事上做了简单的调解(调解的一些费用还是公款,打人者没有受任何处罚)不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调解时我不同意,办案人员(周建业)当着对方的面质问我:“你是不是要让蒲建祥养你一辈子?"我没有打算让对方养一辈子,我只想得到公正处理!(注:调解后不几天,我在厂长办公室桌上发现了我交在公安机关的票据。办案人员与厂方勾结狼狈为奸)在办案过程中少数公安人员对我恶语相向,甚至喝令让我给他们买早餐!他们的行为给我造成了二次伤害!在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的纵容下,蒲建祥对我多次殴打,我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2002年6月30日,我向兰州市安宁检察院递交了材料,接着我做了司法伤残鉴定(重伤九级)可后来又不了了之!我受伤的头有严重的后遗症,经常疼痛,多年来我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由于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作为;案件进不了司法程序,所以问题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解决。兰州市公安局安宁分局不秉公执法,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也不解决我“九级伤残”问题。而且推卸责任,踢皮球!
梁赋征
202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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