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到晚上就很感性。可能是看到了朋友圈里不熟的朋友发的在澳洲海边的照片,也可能是前几天见了一起吃了久违的白人饭:暖黄色的灯光隔壁一群聚餐的白人浓烈刺鼻的香水和时不时传到耳朵里的英语 一份意面一份薯条两杯干干净净的tap water,和半年前在堪村的每一个周末一样。
好像在澳村的生活结束的很突然。恍恍惚惚甚至想不起来到底在堪村的这一年都干了什么,好像那时每天都陷入情绪焦虑和行为躺平的割裂状态里,导致玩也没玩明白学也没学明白。只是唯一欣慰的是最终结果还不错,现在开始了当时梦寐以求的生活。
22年8月要回国的时候,我留下了悉尼的公交卡没有注销澳洲银行卡甚至连当时超市送的免费咖啡券都留着,我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我还会再回来的。23年的12月,我满心欢喜的踏上回国的飞机,兴高采烈的想要开始奔赴新的生活,但是这次似乎也有很强烈的感觉,我和澳村的缘分大概就是这样了,可能下次再去就是600身份的走马观花了。
人总是很分裂且永不满足的,确实人不能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在其中的时候我无时不刻都希望能赶快结束漂泊的日子,稳定下来之后我又开始在不经意间无限怀念之前的生活。
提到堪村我能想到什么呢,其实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刻骨铭心的故事,留在脑子里的大概只能想到:city, coles, wws, Belconnen,brunch 和无数杯flat white。这些构成了我日复一日焦虑不安的生活里最放松的日常。只是这些当时我觉得最稀松平常的小事在后来某一天的某一个相似时刻总会因为这种似曾相识而鼻子一酸。我不明白我在怀念什么,那时我好像只是在机械的过我的日子,生活平静的像一潭死水,甚至连朋友的故事都听的少之又少。
我有多爱那里呢?我不知道,我似乎也不愿意想法设法费尽心思的留下 不愿意忍受孤独。我只是喜欢那里吗?我也不知道,我会在后来每一天的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想起在那里生活的相似细节,最近每一次和见面聊天都会偷偷红了眼睛。希望这种见面有下一次再下一次,像从前那样。
我太想念了。我可能真的还是爱那里吧。
好像在澳村的生活结束的很突然。恍恍惚惚甚至想不起来到底在堪村的这一年都干了什么,好像那时每天都陷入情绪焦虑和行为躺平的割裂状态里,导致玩也没玩明白学也没学明白。只是唯一欣慰的是最终结果还不错,现在开始了当时梦寐以求的生活。
22年8月要回国的时候,我留下了悉尼的公交卡没有注销澳洲银行卡甚至连当时超市送的免费咖啡券都留着,我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我还会再回来的。23年的12月,我满心欢喜的踏上回国的飞机,兴高采烈的想要开始奔赴新的生活,但是这次似乎也有很强烈的感觉,我和澳村的缘分大概就是这样了,可能下次再去就是600身份的走马观花了。
人总是很分裂且永不满足的,确实人不能同时拥有青春和对青春的感受。在其中的时候我无时不刻都希望能赶快结束漂泊的日子,稳定下来之后我又开始在不经意间无限怀念之前的生活。
提到堪村我能想到什么呢,其实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刻骨铭心的故事,留在脑子里的大概只能想到:city, coles, wws, Belconnen,brunch 和无数杯flat white。这些构成了我日复一日焦虑不安的生活里最放松的日常。只是这些当时我觉得最稀松平常的小事在后来某一天的某一个相似时刻总会因为这种似曾相识而鼻子一酸。我不明白我在怀念什么,那时我好像只是在机械的过我的日子,生活平静的像一潭死水,甚至连朋友的故事都听的少之又少。
我有多爱那里呢?我不知道,我似乎也不愿意想法设法费尽心思的留下 不愿意忍受孤独。我只是喜欢那里吗?我也不知道,我会在后来每一天的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想起在那里生活的相似细节,最近每一次和见面聊天都会偷偷红了眼睛。希望这种见面有下一次再下一次,像从前那样。
我太想念了。我可能真的还是爱那里吧。
孤独的人孤独惯了自然也不觉得孤独了,比如我的境界已经达到了可以一个人去吃了双人餐火锅[揣手][揣手]一直被店家问要不要等会儿上锅底上菜,我说不用,上菜的嬢嬢看到我都惊了还很大声问我是不是一个人,引得前桌两位小姐姐扭头注目[允悲][允悲]这时候我才反应过来好像一个人来吃火锅确实是挺奇怪的,我会不会被当成没朋友的可怜人啊[融化][融化]不过想想之前吃火锅跟朋友一起还能聊聊天慢慢吃,这次就只能闷头苦干了[干饭人][干饭人][干饭人]
2024读书笔记Ⅳ——《百年孤独》
这是一本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著作
其实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没那么大,但在读的过程中发现,这本书一遍又一遍的刷新我的世界观。好像外国作家都很喜欢做铺垫,之前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也很喜欢做铺垫,第一章挖的坑在最后一章把坑填上。
文章开头提到乌尔拉苏的祖上有近亲结婚生出长着猪尾巴的后代,而文章最后布恩迪亚家族第七代正是近亲结婚、长着猪尾巴的“产物”。
布恩迪亚家族都在重复上一代的悲剧,但他们经历着不同的孤独。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在破译羊皮卷,弄清自己的结局之后也随着飓风消失在马孔多小镇。
我最喜欢乌尔拉苏这个角色,她是一个很有毅力的独立女性,在她刚结婚的时候她坚决不让老何塞碰她,为此作出一系列措施,而当老何塞为追求自己的“荒谬理想”而离开家庭,耗尽家财时,她也毫无怨言,依旧抚养了两个孩子健康长大,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而在大儿子离家出走的时候,她也毅然决然的去寻找孩子,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也算是收获颇丰,不排斥外来文化,并将先进技术带回自己的小镇。她是老何塞的妻子,是孩子们的母亲,但她也是她自己,她依旧从事自己的事业,并且为家庭辛苦付出。她是一个独立,坚毅,有理想,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而自力更生的伟大女性!在自己一百四十多岁,已经没有能力管教后代的时候,她也随着老何塞一起走进虚拟的世界,她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一个离世,最后在自己已经没有话语权的时候安详离开。
后面香蕉公司的到来也暗示着马孔多小镇的衰败。我将其理解为: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老何塞搬来之前马孔多一无所有,当人类开始群居生活后,一点一点的在剥削自然,消耗土地,而随着吉卜赛人带来的新工具、外地人逐渐发现马孔多并对其进行探索,以至于后来何塞第二引进的船只火车,香蕉公司等都成为马孔多“不能承受之重量”,所以四年的大雨开始洗刷掉外来物种入侵的痕迹,而此时作为最初与马孔多交织在一起的乌尔苏拉最终与其交融,成为了马孔多的一部分。
PS:好句分享
“于是她遍寻自己的内心,寻找能够助她战胜不幸的力量,找到的却是经过深思熟虑、有理有据的怒气。她怀着这怒气,发誓要重新挣出被情人挥霍、被暴雨吞噬的财富。她的决心不可动摇。”
“如果不是身染暗疾,不是遗失信件,费尔南达才不会在乎下雨,因为她的一生中本就阴雨不停。”
这是一本魔幻现实主义的文学著作
其实这本书对我的吸引力没那么大,但在读的过程中发现,这本书一遍又一遍的刷新我的世界观。好像外国作家都很喜欢做铺垫,之前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作者也很喜欢做铺垫,第一章挖的坑在最后一章把坑填上。
文章开头提到乌尔拉苏的祖上有近亲结婚生出长着猪尾巴的后代,而文章最后布恩迪亚家族第七代正是近亲结婚、长着猪尾巴的“产物”。
布恩迪亚家族都在重复上一代的悲剧,但他们经历着不同的孤独。第六代奥雷里亚诺在破译羊皮卷,弄清自己的结局之后也随着飓风消失在马孔多小镇。
我最喜欢乌尔拉苏这个角色,她是一个很有毅力的独立女性,在她刚结婚的时候她坚决不让老何塞碰她,为此作出一系列措施,而当老何塞为追求自己的“荒谬理想”而离开家庭,耗尽家财时,她也毫无怨言,依旧抚养了两个孩子健康长大,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而在大儿子离家出走的时候,她也毅然决然的去寻找孩子,虽然结果不尽如人意,但也算是收获颇丰,不排斥外来文化,并将先进技术带回自己的小镇。她是老何塞的妻子,是孩子们的母亲,但她也是她自己,她依旧从事自己的事业,并且为家庭辛苦付出。她是一个独立,坚毅,有理想,通过艰苦卓绝的奋斗而自力更生的伟大女性!在自己一百四十多岁,已经没有能力管教后代的时候,她也随着老何塞一起走进虚拟的世界,她看着自己的孩子一个一个离世,最后在自己已经没有话语权的时候安详离开。
后面香蕉公司的到来也暗示着马孔多小镇的衰败。我将其理解为:大自然的自我修复功能。老何塞搬来之前马孔多一无所有,当人类开始群居生活后,一点一点的在剥削自然,消耗土地,而随着吉卜赛人带来的新工具、外地人逐渐发现马孔多并对其进行探索,以至于后来何塞第二引进的船只火车,香蕉公司等都成为马孔多“不能承受之重量”,所以四年的大雨开始洗刷掉外来物种入侵的痕迹,而此时作为最初与马孔多交织在一起的乌尔苏拉最终与其交融,成为了马孔多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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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遍寻自己的内心,寻找能够助她战胜不幸的力量,找到的却是经过深思熟虑、有理有据的怒气。她怀着这怒气,发誓要重新挣出被情人挥霍、被暴雨吞噬的财富。她的决心不可动摇。”
“如果不是身染暗疾,不是遗失信件,费尔南达才不会在乎下雨,因为她的一生中本就阴雨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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