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汉中# 【#一图读懂#汉中市《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为加大对基层一线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各类人才向镇村、企业、急难险重和招商引资等特殊岗位流动,汉中市出台《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重点围绕创新创业、人才流动、留住用好人才等方面,鼓励优秀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
#汉中发布#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长江重要支流汉中段水域禁捕的通告】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促进水域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农长渔发〔2020〕12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长江重要支流陕西段水域禁捕的通告》(陕农发〔2020〕1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汉中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捕范围和时间
《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公布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湑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褒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西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流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陕西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汉江、嘉陵江干流汉中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汉江、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和通江水库、湖泊的禁捕范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划定。
汉中市域内没有划定禁捕范围和时间的天然水域,按照国家现行的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继续实施。
二、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水库、湖泊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或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申报专项(特许)审批,避免对禁捕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执法监督管理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护鱼员”协管巡护制度,做好禁捕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渔政执法监管,确保禁捕制度顺利实施;对在汉江、嘉陵江干流汉中段及其他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开展休闲垂钓误捕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参与在禁捕水域和禁捕期限内从事非法捕捞等违法活动,并有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局)、12315(市场监管局)、0916-2100224(汉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施行。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5日
一、禁捕范围和时间
《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公布的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湑水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褒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汉江西乡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西流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陕西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汉江、嘉陵江干流汉中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汉江、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和通江水库、湖泊的禁捕范围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划定。
汉中市域内没有划定禁捕范围和时间的天然水域,按照国家现行的禁渔区、禁渔期制度继续实施。
二、专项(特许)捕捞
禁捕期间,因育种、科研、监测等特殊需要采集水生生物的,或在通江水库、湖泊针对特定渔业资源进行专项(特许)捕捞的,或在特定水域开展增殖渔业资源利用和管理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申报专项(特许)审批,避免对禁捕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三、执法监督管理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护鱼员”协管巡护制度,做好禁捕宣传教育引导,强化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严格渔政执法监管,确保禁捕制度顺利实施;对在汉江、嘉陵江干流汉中段及其他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开展休闲垂钓误捕误钓小于最低可捕标准的幼体及禁捕品种,必须及时放回原水体(外来入侵物种除外)。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参与在禁捕水域和禁捕期限内从事非法捕捞等违法活动,并有权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局)、12315(市场监管局)、0916-2100224(汉中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施行。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5日
#汉中招商事# 【杭州华清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一行到汉台区考察】12月26日,杭州华清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汤玉金一行到汉台区考察,在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琳存,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刚和相关部门、镇办主要负责人的陪同下到武乡镇实地考察省级重点镇连片建设、城市规划展览馆、天台山森林公园、哑姑山景区等多个项目。
12月27日,在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琳存及高新区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到汉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察3D打印、新材料研发、航空配套等项目。
随后,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围绕文旅产业开发运营、模拟飞行产业建设等拟合作领域召开座谈交流会,区委书记曹宇,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琳存,区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柏海成,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刚出席,相关区级部门、镇办负责人参会。
会上播放了汉台区招商引资宣传片,汤玉金董事长高度赞誉武乡镇厚重的历史底蕴和天台山独特的资源禀赋,对汉台打造文旅名城、千亿级别高新产业充满信心。并提出从市场角度挖掘开发天台山文旅产业价值的理念思路,即一方面综合利用交通区位优势,整合景区交通旅游专线、接驳车、缆车资源,提升游览体验;另一方面借助历史文化底蕴、生态环境优势,动静结合,丰富文旅产品层次。同时配套产业基金,加快产业化速度,助力本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品牌效应,打造休闲度假餐饮娱乐健身一体化的文旅“网红”地。
曹宇表示,杭州华清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参与浙江省“十三五”旅游规划的重点单位,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与经营理念。而汉台区具备独特的区位优势、优质资源与高标准产业园区,双方发展定位匹配度较高,于“学研在汉中”、“旅居在汉中”等战略方向上达成高度一致。此前多次沟通交流成果初显,需在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科学搭建运营架构的基础上细化落实,尽快启动项目。最后曹宇强调全体领导干部要有“坐不住”、“等不起”、"分秒必争"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力争未来在汉台建立起宏大的产业体系。(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12月27日,在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琳存及高新区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到汉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考察3D打印、新材料研发、航空配套等项目。
随后,在区委常委会议室围绕文旅产业开发运营、模拟飞行产业建设等拟合作领域召开座谈交流会,区委书记曹宇,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琳存,区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柏海成,区委常委、副区长杨刚出席,相关区级部门、镇办负责人参会。
会上播放了汉台区招商引资宣传片,汤玉金董事长高度赞誉武乡镇厚重的历史底蕴和天台山独特的资源禀赋,对汉台打造文旅名城、千亿级别高新产业充满信心。并提出从市场角度挖掘开发天台山文旅产业价值的理念思路,即一方面综合利用交通区位优势,整合景区交通旅游专线、接驳车、缆车资源,提升游览体验;另一方面借助历史文化底蕴、生态环境优势,动静结合,丰富文旅产品层次。同时配套产业基金,加快产业化速度,助力本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激发品牌效应,打造休闲度假餐饮娱乐健身一体化的文旅“网红”地。
曹宇表示,杭州华清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参与浙江省“十三五”旅游规划的重点单位,具有成熟的商业模式与经营理念。而汉台区具备独特的区位优势、优质资源与高标准产业园区,双方发展定位匹配度较高,于“学研在汉中”、“旅居在汉中”等战略方向上达成高度一致。此前多次沟通交流成果初显,需在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科学搭建运营架构的基础上细化落实,尽快启动项目。最后曹宇强调全体领导干部要有“坐不住”、“等不起”、"分秒必争"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力争未来在汉台建立起宏大的产业体系。(汉台区经济合作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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