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发现今天注册刚好满一年,建这个耗就是专门用来追韩维辰的,真的没想到会喜欢一个男豆这么久(应该是我追星以来追过最久的爱豆了吧?!)因为我真的是一个三分热度的人,真的很容易就跑路下一个人,虽然现在也到处乱tour,但自从喜欢上小孩以后,好像对其他人更加提不上来兴趣,最多喜欢一俩个月,就开始对他们的物料置若罔闻,一年来见证了很多次粉圈更替,经常深夜因为dys的zy内耗到睡不着,也会因为公司的不公平对待而被气哭,会因为你那么优秀的业务能力得不到应有的歌曲分量对着手机大骂半天,也会因为你长期无曝光无个人行程却贴心的来泡泡安慰我们而心疼,但是一看到你在舞台上发光的样子好像瞬间什么都不重要了。。好友圈的人来来去去,感谢那些曾经喜欢过小孩的人,也更加替那些还在好友圈里继续喜欢小孩的人高兴,这样珍贵的小孩应该值得我们陪他好久好久呢
重庆,一男子嫖娼时,多次想要亲嘴,却均被女子严厉拒绝。男子恼羞成怒之下,直接开始殴打女子,不料女子随手拿起一把刀,对着男子的要害部位就捅了进去。
(来源:红星新闻)
据悉,女子蒙某的老家在广西,为了能够赚快钱,蒙某便在重庆租了一间出租屋,而后专门用来接待客人。
事发当天晚上,蒙某穿的花枝招展后,便来到一个巷子等业务,结果恰巧遇到了想要嫖娼的男子郑某。
双方商谈好价格以后,蒙某将郑某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可令蒙某意外的是,在交易的过程中,郑某竟然提出了亲嘴等无理请求。
蒙某予以明确拒绝后,郑某开始出言辱骂蒙某,并数次对蒙某实施扇耳光,殴打头部等行为。哪知蒙某也不受郑某的气,二人便开始大声的对骂起来,一直吵到了门外。
此时的郑某认为自己出了钱,就应当享受该有的服务,便坚持不离开,而后一脚又将蒙某踹到了屋内的地上,试图冲上去再度殴打蒙某。
然而,被打怕的蒙某直接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向着冲过来的郑某捅刺,郑某没有预料,便被对方捅了个结结实实。
随后,蒙某因为捅刺到了要害部位,致使郑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蒙某也被警方列为了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机关后,又被起诉到人民法院。
蒙某辩解称,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己被郑某数次无故殴打,当时蒙某又要冲过来继续殴打自己,所以自己才迫于无奈反击,故自己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首先,蒙某的行为虽然造成了郑某死亡的结果,但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事实上,犯罪讲究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即不仅客观上要求有行为,主观上还必须有故意。在这个案件里,蒙某与郑某往日无冤、近日无丑,不具备故意杀人的动机,但肯定的是,蒙某具有故意伤害他人的动机。
综上,蒙某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定的减轻、从轻情节的话,蒙的刑期起步就是10年。
其次,关于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问题。从案发当时的情况来看,蒙某被郑某踹倒在地以后,郑某仍然欲上前殴打蒙某。
那么对于已经遭受暴力的蒙某来讲,就已经形成了一种现实、紧迫的危害,故蒙某此时的情况符合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
但同时,虽然蒙某的反击可以视为防卫行为,但在郑某造成的危害有限的情况下,蒙某直接捅向郑某的要害部位,致使郑某死亡,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所以最终,人民法院认定蒙某构成防卫过当,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最后,一起非常有警示意义的案例,通过本案例提醒我们,任何时候,违法乱纪的事情都做不得。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来源:红星新闻)
据悉,女子蒙某的老家在广西,为了能够赚快钱,蒙某便在重庆租了一间出租屋,而后专门用来接待客人。
事发当天晚上,蒙某穿的花枝招展后,便来到一个巷子等业务,结果恰巧遇到了想要嫖娼的男子郑某。
双方商谈好价格以后,蒙某将郑某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可令蒙某意外的是,在交易的过程中,郑某竟然提出了亲嘴等无理请求。
蒙某予以明确拒绝后,郑某开始出言辱骂蒙某,并数次对蒙某实施扇耳光,殴打头部等行为。哪知蒙某也不受郑某的气,二人便开始大声的对骂起来,一直吵到了门外。
此时的郑某认为自己出了钱,就应当享受该有的服务,便坚持不离开,而后一脚又将蒙某踹到了屋内的地上,试图冲上去再度殴打蒙某。
然而,被打怕的蒙某直接顺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向着冲过来的郑某捅刺,郑某没有预料,便被对方捅了个结结实实。
随后,蒙某因为捅刺到了要害部位,致使郑某因抢救无效死亡,蒙某也被警方列为了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到检察机关后,又被起诉到人民法院。
蒙某辩解称,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己被郑某数次无故殴打,当时蒙某又要冲过来继续殴打自己,所以自己才迫于无奈反击,故自己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
首先,蒙某的行为虽然造成了郑某死亡的结果,但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事实上,犯罪讲究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即不仅客观上要求有行为,主观上还必须有故意。在这个案件里,蒙某与郑某往日无冤、近日无丑,不具备故意杀人的动机,但肯定的是,蒙某具有故意伤害他人的动机。
综上,蒙某的行为应当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法定的减轻、从轻情节的话,蒙的刑期起步就是10年。
其次,关于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问题。从案发当时的情况来看,蒙某被郑某踹倒在地以后,郑某仍然欲上前殴打蒙某。
那么对于已经遭受暴力的蒙某来讲,就已经形成了一种现实、紧迫的危害,故蒙某此时的情况符合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
但同时,虽然蒙某的反击可以视为防卫行为,但在郑某造成的危害有限的情况下,蒙某直接捅向郑某的要害部位,致使郑某死亡,已经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所以最终,人民法院认定蒙某构成防卫过当,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最后,一起非常有警示意义的案例,通过本案例提醒我们,任何时候,违法乱纪的事情都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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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个专贴骂极米,极米z6x陪了我四年,用起来是非常不错的,但这并不影响极米售后服务是真的垃圾,非常糟糕的售后体验!!
1.维修报价不合理
我2020年买的极米Z6X,已过保。前一阵子摔了一下无法正常开机,就准备寄回极米自费检修,厂家4.7收到后4.8出维修清单要800块,我四年前买新机才3000块,并且用了这么长时间,无法接受这么高的维修费用。
2.旧机回收
因为官方维修报价太高,和客服沟通的时候给我推荐了回收换新,我这个机子客服回收估价400元,并且是以极米积分的方式打到账上,也就是说这400块只能用来再买他们极米商城里的产品,无法提现,我拒绝了。
(以上两个阶段售后服务都非常高效)
3.放弃维修要求寄回
客服4.8来电沟通,我要求寄回产品,不修了,客服同意寄回。这时候出现了体验最差的环节,在产品维修状态页面一直是等待仓库寄出。等到10号依然没有动静,这时候我开始联系客服催促仓库寄回,之后每天都在催促客服,客服回复总是说加急加急,直到4.15我生气说要投诉才开始有动作,仓库4.15晚上安排了发货,最终于4.19收到了姗姗来迟的京东快递。此时,距我要求寄回产品的日期已经过去了整整11天。
最后,找了其他专门维修投影仪的人,三百块钱一天修好,想想更生气了遂有此帖!!
1.维修报价不合理
我2020年买的极米Z6X,已过保。前一阵子摔了一下无法正常开机,就准备寄回极米自费检修,厂家4.7收到后4.8出维修清单要800块,我四年前买新机才3000块,并且用了这么长时间,无法接受这么高的维修费用。
2.旧机回收
因为官方维修报价太高,和客服沟通的时候给我推荐了回收换新,我这个机子客服回收估价400元,并且是以极米积分的方式打到账上,也就是说这400块只能用来再买他们极米商城里的产品,无法提现,我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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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4.8来电沟通,我要求寄回产品,不修了,客服同意寄回。这时候出现了体验最差的环节,在产品维修状态页面一直是等待仓库寄出。等到10号依然没有动静,这时候我开始联系客服催促仓库寄回,之后每天都在催促客服,客服回复总是说加急加急,直到4.15我生气说要投诉才开始有动作,仓库4.15晚上安排了发货,最终于4.19收到了姗姗来迟的京东快递。此时,距我要求寄回产品的日期已经过去了整整11天。
最后,找了其他专门维修投影仪的人,三百块钱一天修好,想想更生气了遂有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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