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康宝鉴》警训·戒淫格言(九)
原文:
◎黄孝直曰:《论语》云:“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圣人之于色,无时而不戒也。《礼》,庶人非五十无子,不娶妾,其不二色可知。男子三十而娶,其不杂色可知。诸侯不娶境内,其不夺人之妻可知。先王以分、至日闭关,其清心寡欲可知。乃孔子概不之及,特提出“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一语,诚重之也,抑畏之也。盖人之方少,犹草木之始萌也,百虫之在蛰也。草木当始萌之日,而即摧其芽,未有不枯槁者。百虫当藏蛰之会,而忽发其扃,未有不死亡者。圣人提醒少年,使其力制色心,悚然自爱,以保养柔嫩之驱。少年时能于此色欲一关,把得牢,截得断。他年元神不亏,气塞两间,立朝之日,精神得以运其经济,作掀天事业。真人品,真学问,皆由于此。即使不成大器,亦必克尽其天年,不致死于非命,此少年所当猛省也。
◎父母爱子甚切,自幼无不管教,唯至色欲伤身大事,则多不甚明切训诲。推原其故,盖因未婚时,以为子弟知识未开,不可明言。及既娶后,又以子弟已壮,兼碍媳面,不便尽言。不知子弟年轻,阅历未深,凡古今好色必死之事,未经目睹亲见,不甚相信,又不能详读远色戒淫之书,兼听匪友荒唐之语,每将房事,视为乐境,遂至伤身毙命,因以绝后者,不可胜数,良可叹息而堕泪也。为父母者,须于子弟十四、五岁时,先于暗中,察其动静,省其嗜好。如知识已开,则于易换衣裤时,密为周视,察有遗精斑渍,急须援引古训,与之明言,详告以好色必死之理,引证以好色已死之人,令子弟自知畏惧,即能保养精神。及既娶后,尤须不惮烦碎,婉为开导,父勉其子,婆勉其媳,急须将远色戒淫各书,为媳讲解,令媳私下规劝其夫。万不可懒于一时,碍于情面,而遗终身之痛也。
◎淫祸最大,不只邪缘,即妻妾欲事稍过,或独寝心想欲事,皆足致疾丧身,不可不戒。道书有曰:“人生欲念不兴,则精气舒布五脏,荣卫百脉。及欲念一起,欲火炽然,翕撮五脏,精髓流溢,从命门宣泄而出。即尚未泄出,而欲心既动,如以烈火烧锅内之水,立见消竭,未几则水干而锅炸矣。”此欲念尤足伤身之实据也。吾愿世人有病自疗,唯在正其心而主于敬耳。
◎少年新婚之日,欲念正盛,若不为之节,往往种死根而促其茂龄,此甚可痛也。昔有一士,婚后赴试,觉孤枕为苦,未毕遽归,一日走百余里,二鼓抵家。其父怒曰:“是必在郡生事,惧祸逃归者。”命缚而置诸空仓,疾呼觅杖,曰:“明日当痛笞之!”明日,父徐起释之,亦弗问也。其子初归,兴甚浓,突遭斥辱,惴惴终夕,既释,终莫喻父意。时有一友,与之偕归,翌日死矣,盖以百里行房而精脱也,始悟父缚之之故。
古称事亲者视于无形,听于无声。抑知父母之爱子,乃真有视听于形声之外者乎!噫!家室犹然,而况履蹈危机,风露侵逼于外,惊恐交战于中,更有什百于是者。人子知此,体亲之心以为心,则寿康可得矣。
白话文:
黄孝直《论语》中说:“人在少年时期,血气未定,一定要严戒色欲。”但古代圣贤并非只强调青少年时期要注意,在人生的整个阶段都要慎重色欲。《礼记》说,古时平民百姓,不是到了五十岁还没有生儿子的话就不会娶妾。由此可知,古人一般不娶二房。又说,男子到三十岁方才娶妻。古人的不贪色,可想而知。又说,诸侯不娶自己境内的女子为妻。古人不因贪美色而夺人之妻,这也可想而知。古时的帝王在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日子都闭关修行,古人重视清心寡欲也可想而知。可是孔子,对这些一概不说,却特别提出,人在少年时期,血气未定,应当严格戒除色欲,可见他非常重视青少年的这个问题,也非常畏惧这个问题万一处理不好,对个人乃至民族的延续十分不利。因为少年时期,和草木刚开始生长萌芽以及虫类正在潜伏冬眠的状态一样。当草木刚萌芽时,就去折断幼苗,那是没有不干枯的;当虫类在冬眠期间,去挖掘它蛰伏的洞穴,虫类没有不死亡的。圣人提醒少年之人,要他们竭力控制色欲的念头,目的是让他们知道利害关系而能够自我珍惜,从而保护正在发育成长的稚嫩身体。若少年时期,能够对色欲一关,把得固,截得断,则成年之后,由于精神没有受到亏损,则能浩气充塞天地,能精神饱满地经国治世,建功立业,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伟大事业。这些高尚的道德,广博的学问,都是仰仗于少年之时严戒色欲打好的基础呀!退一步说,即使不能有多大作为,也必定会尽享自然寿命,不会半途夭折。青少年们,要好好思考这个问题啊!
父母疼爱儿女,自小在各方面都严加管教,可是对色欲不谨会伤身害命的重要事情,大多数父母却不能明确地进行教育。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或者是因为认为孩子在没有结婚之前,年纪还小,这方面还没有开窍,不可以明说;等到儿子娶妻后,又认为他已是大人了,再说又碍媳妇的情面,不方便详说。殊不知子女年纪轻,社会经历不深,对那些从古至今由于贪淫好色而招祸死亡的报应事实,还没有亲眼目睹,广泛听闻,因而还不大相信。再加上又不去详细认真阅读远离色欲、戒除邪淫的善书,加上世俗的邪说和恶友的胡说,于是就认定性生活是快乐的事情,因此恣行淫欲,导致伤身毙命。由于不教子女而绝了后嗣的人多得不可胜数,实在是可悲、可惜,使人落泪呀!当父母的人应在子弟十四五岁时暗中留心观察,了解他的兴趣和爱好。如果子女开始进入性发育期,就要在其换洗衣裤的时候,仔细检查,是否有遗精等污迹。若发现有这种情况,马上援引古代圣贤的训诫,对他明讲,详细告诉他好色必死的道理,引证因好色而导致惨死之人的事例,使子女知道利害,这样就能保养精神了。若是已经娶妻,尤其应当不怕烦琐,婉转开导教育,父亲劝勉儿子,婆母劝勉媳妇,并且尽快将远离色欲、节制性欲、戒除邪淫的各种善书,给媳妇讲解,使其媳私下规劝丈夫。万万不可因为懒惰、怕麻烦、碍于情面等,而造成终生的痛悔啊!
淫祸最大,这不单单是指邪淫,就是与自己的配偶之间,稍有不节制,或者在独居时心中思想淫欲之事,都足以导致疾病而丧失身命,实在是不可不戒呀!道教的书上说:“如果淫欲的念头不起,则人身中的精气舒布五脏,荣卫百脉。如果淫欲的念头一生,则欲火旺盛,敛缩聚合五脏,精髓流淌,从命门宣泄而出。即使还没有泄出,由于淫欲的心念发动,就像用烈火烧锅里的水,立刻见到水迅速消失,要不了多久,就水干锅炸了!”这就是说明淫念足以伤身的确实依据呀!我愿世人自己诊断自己有无贪恋色欲之病,有的话要自己治疗自己。对治的方法主要是端正自心和敬畏天地鬼神。
青少年在新婚之时,性欲正旺盛,如果不加以节制往往就于此时种下了死亡的祸根,而缩短了自己的年华,真是太可痛惜了!从前有一青年学子,新婚不久,离家进城应考,在城里独宿几日,难耐寂寞。考完试还没有发榜,就急忙返家,一天步行百余里,直到二更天才到家。他的父亲怒斥道:“你一定是在城里惹下祸,才连夜赶回家来躲避。”说罢,命家人将他双手反绑,关在仓库里,并叫人拿来棍子,说:“明天定当以家法痛责!”第二天,父亲很迟才起床,放出儿子,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责罚。这个青年刚到家时,性欲正浓,谁知突遭父亲怒骂捆绑,一夜惴惴不安,直到天亮被放,也不明白父亲到底是什么意思。而当时与他一同赴考、一同返家的同窗好友,由于当夜与妻子同房,第二天便死了。这是因为一天步行一百多里路后行房事,虚脱而死。此时这青年才恍然大悟,父亲故意冤枉他,实是爱子心切,用心良苦啊!
古时的人说,真正孝顺父母的人,会用心去观察,在父母还未表现出来,未讲出来之前,就已经觉察出父母的意思,从而使他们心满意足;因此也可以想见,父母疼爱儿女,更是无微不至。子女平常的房事不节,尚且让父母如此忧心,更何况偷情邪淫,更是危险百出,真可谓风霜饥寒逼迫于外,惊惶恐惧交织于心。对这样的子女,做父母的更加百倍地焦虑忧愁。作儿女的人,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应当将父母的爱心,化为自我珍惜之心,远离邪淫,节制正淫,那么健康长寿肯定可以得到。
摘自《寿康宝鉴》警训章戒淫格言
原文:
◎黄孝直曰:《论语》云:“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圣人之于色,无时而不戒也。《礼》,庶人非五十无子,不娶妾,其不二色可知。男子三十而娶,其不杂色可知。诸侯不娶境内,其不夺人之妻可知。先王以分、至日闭关,其清心寡欲可知。乃孔子概不之及,特提出“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一语,诚重之也,抑畏之也。盖人之方少,犹草木之始萌也,百虫之在蛰也。草木当始萌之日,而即摧其芽,未有不枯槁者。百虫当藏蛰之会,而忽发其扃,未有不死亡者。圣人提醒少年,使其力制色心,悚然自爱,以保养柔嫩之驱。少年时能于此色欲一关,把得牢,截得断。他年元神不亏,气塞两间,立朝之日,精神得以运其经济,作掀天事业。真人品,真学问,皆由于此。即使不成大器,亦必克尽其天年,不致死于非命,此少年所当猛省也。
◎父母爱子甚切,自幼无不管教,唯至色欲伤身大事,则多不甚明切训诲。推原其故,盖因未婚时,以为子弟知识未开,不可明言。及既娶后,又以子弟已壮,兼碍媳面,不便尽言。不知子弟年轻,阅历未深,凡古今好色必死之事,未经目睹亲见,不甚相信,又不能详读远色戒淫之书,兼听匪友荒唐之语,每将房事,视为乐境,遂至伤身毙命,因以绝后者,不可胜数,良可叹息而堕泪也。为父母者,须于子弟十四、五岁时,先于暗中,察其动静,省其嗜好。如知识已开,则于易换衣裤时,密为周视,察有遗精斑渍,急须援引古训,与之明言,详告以好色必死之理,引证以好色已死之人,令子弟自知畏惧,即能保养精神。及既娶后,尤须不惮烦碎,婉为开导,父勉其子,婆勉其媳,急须将远色戒淫各书,为媳讲解,令媳私下规劝其夫。万不可懒于一时,碍于情面,而遗终身之痛也。
◎淫祸最大,不只邪缘,即妻妾欲事稍过,或独寝心想欲事,皆足致疾丧身,不可不戒。道书有曰:“人生欲念不兴,则精气舒布五脏,荣卫百脉。及欲念一起,欲火炽然,翕撮五脏,精髓流溢,从命门宣泄而出。即尚未泄出,而欲心既动,如以烈火烧锅内之水,立见消竭,未几则水干而锅炸矣。”此欲念尤足伤身之实据也。吾愿世人有病自疗,唯在正其心而主于敬耳。
◎少年新婚之日,欲念正盛,若不为之节,往往种死根而促其茂龄,此甚可痛也。昔有一士,婚后赴试,觉孤枕为苦,未毕遽归,一日走百余里,二鼓抵家。其父怒曰:“是必在郡生事,惧祸逃归者。”命缚而置诸空仓,疾呼觅杖,曰:“明日当痛笞之!”明日,父徐起释之,亦弗问也。其子初归,兴甚浓,突遭斥辱,惴惴终夕,既释,终莫喻父意。时有一友,与之偕归,翌日死矣,盖以百里行房而精脱也,始悟父缚之之故。
古称事亲者视于无形,听于无声。抑知父母之爱子,乃真有视听于形声之外者乎!噫!家室犹然,而况履蹈危机,风露侵逼于外,惊恐交战于中,更有什百于是者。人子知此,体亲之心以为心,则寿康可得矣。
白话文:
黄孝直《论语》中说:“人在少年时期,血气未定,一定要严戒色欲。”但古代圣贤并非只强调青少年时期要注意,在人生的整个阶段都要慎重色欲。《礼记》说,古时平民百姓,不是到了五十岁还没有生儿子的话就不会娶妾。由此可知,古人一般不娶二房。又说,男子到三十岁方才娶妻。古人的不贪色,可想而知。又说,诸侯不娶自己境内的女子为妻。古人不因贪美色而夺人之妻,这也可想而知。古时的帝王在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日子都闭关修行,古人重视清心寡欲也可想而知。可是孔子,对这些一概不说,却特别提出,人在少年时期,血气未定,应当严格戒除色欲,可见他非常重视青少年的这个问题,也非常畏惧这个问题万一处理不好,对个人乃至民族的延续十分不利。因为少年时期,和草木刚开始生长萌芽以及虫类正在潜伏冬眠的状态一样。当草木刚萌芽时,就去折断幼苗,那是没有不干枯的;当虫类在冬眠期间,去挖掘它蛰伏的洞穴,虫类没有不死亡的。圣人提醒少年之人,要他们竭力控制色欲的念头,目的是让他们知道利害关系而能够自我珍惜,从而保护正在发育成长的稚嫩身体。若少年时期,能够对色欲一关,把得固,截得断,则成年之后,由于精神没有受到亏损,则能浩气充塞天地,能精神饱满地经国治世,建功立业,干一番轰轰烈烈的伟大事业。这些高尚的道德,广博的学问,都是仰仗于少年之时严戒色欲打好的基础呀!退一步说,即使不能有多大作为,也必定会尽享自然寿命,不会半途夭折。青少年们,要好好思考这个问题啊!
父母疼爱儿女,自小在各方面都严加管教,可是对色欲不谨会伤身害命的重要事情,大多数父母却不能明确地进行教育。这是为什么呢?究其原因,或者是因为认为孩子在没有结婚之前,年纪还小,这方面还没有开窍,不可以明说;等到儿子娶妻后,又认为他已是大人了,再说又碍媳妇的情面,不方便详说。殊不知子女年纪轻,社会经历不深,对那些从古至今由于贪淫好色而招祸死亡的报应事实,还没有亲眼目睹,广泛听闻,因而还不大相信。再加上又不去详细认真阅读远离色欲、戒除邪淫的善书,加上世俗的邪说和恶友的胡说,于是就认定性生活是快乐的事情,因此恣行淫欲,导致伤身毙命。由于不教子女而绝了后嗣的人多得不可胜数,实在是可悲、可惜,使人落泪呀!当父母的人应在子弟十四五岁时暗中留心观察,了解他的兴趣和爱好。如果子女开始进入性发育期,就要在其换洗衣裤的时候,仔细检查,是否有遗精等污迹。若发现有这种情况,马上援引古代圣贤的训诫,对他明讲,详细告诉他好色必死的道理,引证因好色而导致惨死之人的事例,使子女知道利害,这样就能保养精神了。若是已经娶妻,尤其应当不怕烦琐,婉转开导教育,父亲劝勉儿子,婆母劝勉媳妇,并且尽快将远离色欲、节制性欲、戒除邪淫的各种善书,给媳妇讲解,使其媳私下规劝丈夫。万万不可因为懒惰、怕麻烦、碍于情面等,而造成终生的痛悔啊!
淫祸最大,这不单单是指邪淫,就是与自己的配偶之间,稍有不节制,或者在独居时心中思想淫欲之事,都足以导致疾病而丧失身命,实在是不可不戒呀!道教的书上说:“如果淫欲的念头不起,则人身中的精气舒布五脏,荣卫百脉。如果淫欲的念头一生,则欲火旺盛,敛缩聚合五脏,精髓流淌,从命门宣泄而出。即使还没有泄出,由于淫欲的心念发动,就像用烈火烧锅里的水,立刻见到水迅速消失,要不了多久,就水干锅炸了!”这就是说明淫念足以伤身的确实依据呀!我愿世人自己诊断自己有无贪恋色欲之病,有的话要自己治疗自己。对治的方法主要是端正自心和敬畏天地鬼神。
青少年在新婚之时,性欲正旺盛,如果不加以节制往往就于此时种下了死亡的祸根,而缩短了自己的年华,真是太可痛惜了!从前有一青年学子,新婚不久,离家进城应考,在城里独宿几日,难耐寂寞。考完试还没有发榜,就急忙返家,一天步行百余里,直到二更天才到家。他的父亲怒斥道:“你一定是在城里惹下祸,才连夜赶回家来躲避。”说罢,命家人将他双手反绑,关在仓库里,并叫人拿来棍子,说:“明天定当以家法痛责!”第二天,父亲很迟才起床,放出儿子,什么也没有说,也没有责罚。这个青年刚到家时,性欲正浓,谁知突遭父亲怒骂捆绑,一夜惴惴不安,直到天亮被放,也不明白父亲到底是什么意思。而当时与他一同赴考、一同返家的同窗好友,由于当夜与妻子同房,第二天便死了。这是因为一天步行一百多里路后行房事,虚脱而死。此时这青年才恍然大悟,父亲故意冤枉他,实是爱子心切,用心良苦啊!
古时的人说,真正孝顺父母的人,会用心去观察,在父母还未表现出来,未讲出来之前,就已经觉察出父母的意思,从而使他们心满意足;因此也可以想见,父母疼爱儿女,更是无微不至。子女平常的房事不节,尚且让父母如此忧心,更何况偷情邪淫,更是危险百出,真可谓风霜饥寒逼迫于外,惊惶恐惧交织于心。对这样的子女,做父母的更加百倍地焦虑忧愁。作儿女的人,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就应当将父母的爱心,化为自我珍惜之心,远离邪淫,节制正淫,那么健康长寿肯定可以得到。
摘自《寿康宝鉴》警训章戒淫格言
少知问于大公调曰:“何谓丘里之言?”大公调曰:“丘里者,合 十姓百名而为风俗也,合异以为同,散同以为异。今指马之百体而不 得马,而马系于前者,立其百体而谓之马也。是故丘山积卑而为高, 江河合水而为大,大人合并而为公。是以自外入者,有主而不执;由 中出者,有正而不距。四时殊气,天不赐,故岁成;五官殊职,君不 私,故国治;文武殊材,大人不赐,故德备;万物殊理,道不私,故 无名。无名故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时有终始,世有变化,祸福淳淳 ,至有所拂者而有所宜,自殉殊面;有所正者有所差,比于大泽,百 材皆度;观于大山,木石同坛。此之谓丘里之言。”少知曰:“然则 谓之道足乎?”大公调曰:“不然,今计物之数,不止于万,而期曰 万物者,以数之多者号而读之也。是故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阴阳者 ,气之大者也;道者为之公。因其大以号而读之则可也,已有之矣, 乃将得比哉!则若以斯辩,譬犹狗马,其不及远矣。”少知曰:“四 方之内,六合之里,万物之所生恶起?”大公调曰:“阴阳相照相盖 相治,四时相代相生相杀。欲恶去就,于是桥起。雌雄片合,于是庸 有。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缓急相摩,聚散以成。此名实之可纪,精 之可志也。随序之相理,桥运之相使,穷则反,终则始,此物之所有 。言之所尽,知之所至,极物而已。睹道之人,不随其所废,不原其 所起,此议之所止。”少知曰:“季真之莫为,接子之或使。二家之 议,孰正于其情,孰偏于其理?”大公调曰:“鸡鸣狗吠,是人之所 知。虽有大知,不能以言读其所自化,又不能以意其所将为。斯而析 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或之使,莫之为,未免于物而终以 为过。或使则实,莫为则虚。有名有实,是物之居;无名无实,在物 之虚。可言可意,言而愈疏。未生不可忌,已死不可阻。死生非远也 ,理不可睹。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吾观之本,其往无穷;吾 求之末,其来无止。无穷无止,言之无也,与物同理。或使莫为,言 之本也。与物终始。道不可有,有不可无。道之为名,所假而行。或 使莫为,在物一曲,夫胡为于大方!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言而 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有所极。”
《庄子》杂篇.则阳(9一9)
《庄子》杂篇.则阳(9-9),修心悦己,5分钟
或之使,莫之为,未免于物而终以为过。或使则实,莫为则虚。
事物的产生有所支持,还是事物的产生全出于虚无,两种看法各持一端均不能免于为物所拘滞,因而最终只能是过而不当。‘或使’的主张过于执滞,‘莫为’的观点过于虚空。
有名有实,是物之居;无名无实,在物之虚。可言可意,言而愈疏。未生不可忌,已死不可阻。死生非远也 ,理不可睹。
有名有实,这就构成物的具体形象。无名无实,事物的存在也就显得十分虚无。可以言谈也可以测度,可是越是言谈距离事物的真情也就越疏远。没有产生的不能禁止其产生,已经死亡的不能阻挡其死亡。死与生并不相距很远,其中的规律却是不易察见。
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吾观之本,其往无穷;吾求之末,其来无止。无穷无止,言之无也,与物同理。
事物的产生有所支使,还是事物的产生全都出于虚无,两者都是因为疑惑而借此生出的偏执之见。我观察事物的原本,事物的过去没有穷尽;我寻找事物的末绪,事物的将来不可限止。没有穷尽又没有限止,言语的表达不能做到,这就跟事物具有同一的规律。
或使莫为,言之本也。与物终始。道不可有,有不可无。道之为名,所假而行。
而‘或使’、‘莫为’的主张,用言谈各持一端,又跟事物一样有了外在的终始。道不可以用“有”来表达,‘有’也不可以用无来描述。大道之所以称为‘道’,只不过是借用了‘道’的名称。
或使莫为,在物一曲,夫胡为于大方!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言而 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
‘或使’和‘莫为’的主张,各自偏执于事物的一隅,怎么能称述于大道呢?言语圆满周全,那么整天说话也能符合于道;言语不能圆满周全,那么整天说话也都滞碍于物。
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 有所极。”
道是阐释万物的最高原理,言语和缄默都不足以称述;既不说话也不缄默,评议有极限而大道却是没有极限的。”
——《庄子》外篇.则阳全文结束
【感悟】或使、莫为是两种观点,从文中推测,或使主张物可感觉可理解可为的,莫为主张物不可感觉不可理解不可为的。
大公调认为两种观点均有失偏颇。鸡鸣狗吠,是人之所知,这是实的一面;不能以言读其所自化,又不能以意其所将为,这是虚的一面。死生非远也,这是实的一面;理不可睹,这是虚的一面。或使则实,莫为则虚。或使是指的实的一面,莫为是指的虚的一面。所以事物的本质就是有实有虚,或使莫为一体。
《庄子》杂篇.则阳(9-9),修心悦己,5分钟
或之使,莫之为,未免于物而终以为过。或使则实,莫为则虚。
事物的产生有所支持,还是事物的产生全出于虚无,两种看法各持一端均不能免于为物所拘滞,因而最终只能是过而不当。‘或使’的主张过于执滞,‘莫为’的观点过于虚空。
有名有实,是物之居;无名无实,在物之虚。可言可意,言而愈疏。未生不可忌,已死不可阻。死生非远也 ,理不可睹。
有名有实,这就构成物的具体形象。无名无实,事物的存在也就显得十分虚无。可以言谈也可以测度,可是越是言谈距离事物的真情也就越疏远。没有产生的不能禁止其产生,已经死亡的不能阻挡其死亡。死与生并不相距很远,其中的规律却是不易察见。
或之使,莫之为,疑之所假。吾观之本,其往无穷;吾求之末,其来无止。无穷无止,言之无也,与物同理。
事物的产生有所支使,还是事物的产生全都出于虚无,两者都是因为疑惑而借此生出的偏执之见。我观察事物的原本,事物的过去没有穷尽;我寻找事物的末绪,事物的将来不可限止。没有穷尽又没有限止,言语的表达不能做到,这就跟事物具有同一的规律。
或使莫为,言之本也。与物终始。道不可有,有不可无。道之为名,所假而行。
而‘或使’、‘莫为’的主张,用言谈各持一端,又跟事物一样有了外在的终始。道不可以用“有”来表达,‘有’也不可以用无来描述。大道之所以称为‘道’,只不过是借用了‘道’的名称。
或使莫为,在物一曲,夫胡为于大方!言而足,则终日言而尽道;言而 不足,则终日言而尽物。
‘或使’和‘莫为’的主张,各自偏执于事物的一隅,怎么能称述于大道呢?言语圆满周全,那么整天说话也能符合于道;言语不能圆满周全,那么整天说话也都滞碍于物。
道,物之极,言默不足以载。非言非默,议 有所极。”
道是阐释万物的最高原理,言语和缄默都不足以称述;既不说话也不缄默,评议有极限而大道却是没有极限的。”
——《庄子》外篇.则阳全文结束
【感悟】或使、莫为是两种观点,从文中推测,或使主张物可感觉可理解可为的,莫为主张物不可感觉不可理解不可为的。
大公调认为两种观点均有失偏颇。鸡鸣狗吠,是人之所知,这是实的一面;不能以言读其所自化,又不能以意其所将为,这是虚的一面。死生非远也,这是实的一面;理不可睹,这是虚的一面。或使则实,莫为则虚。或使是指的实的一面,莫为是指的虚的一面。所以事物的本质就是有实有虚,或使莫为一体。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