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超话]#本人董桂兰(简称受害人)电话13384536822实名控告:
恳请:宁安市委书记唐荣胜依法职权解决落实:
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官、恶霸势力越权违法办确权证、合同诈骗、骗领国家补贴款,至今不给赔偿,无人敢管,公安局却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受害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天理何在!
事实与理由
一,“木其村”书记夏中有伙同原村长杨荣清,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30多垧林地以19800元,低价诱惑强行卖给木其村民,搞合同经济利益贪污诈骗,凌驾于法律之上,玩转法律于股掌之间,无人敢管!
二, 村委会台账上没有地,村会计夏志伸,就给写个蚕场地,镇政府视而不见,空手套领国家补贴款,浪费国家资源!
三, 镇政府在给受害人代收承包费期间,镇里不法官员与木其村会计夏志伸官商勾结、暗香操作,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林地7.5垧,浓缩成1垧土地,上报宁安市政府,给木其村民江洪立办成了1垧地的土地确权证,;在进荣村的林地给江洪年,王永刚等人非法的办理确权证;程序违法,下发确权证15天后,才向宁安市政府递交办证申请,无视党纪国法,无法无天!
镇政府收不上来承包费怕事情败露,2019年的承包费,由沙兰镇政府垫付给受害人!
这是一场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霸、村官黑恶势力勾结,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越权、违法、诈骗的抢地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人的经营权的合法权益,经营权被剥夺,导致受害人2020年至2022年三年没有收入,造成我农民家庭经济组织经营权的丧失,政府至今不给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贪污诈骗行为,单方面违法违规,不遵守国家法令的,应当依法,按失去产值的总额直接赔偿!
受害人持有:“司法公证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经营权证、法院裁定书!
沙兰镇政府递交沙政呈【2021】296号公文(确权有错,负主要责任),宁安市政府下发宁政行决字【2022】7号裁决书:
《权属归进荣村所有》!
根据国家刑法第151、152条规定,诈骗公司财务5000元以上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月3日受害人去宁安市委找市委书记唐荣胜反应问题,保安不让上楼, 受害人无处申冤!
以上所诉附有相关证据,都是事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恳请:宁安市委书记唐荣胜依法职权解决落实:
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官、恶霸势力越权违法办确权证、合同诈骗、骗领国家补贴款,至今不给赔偿,无人敢管,公安局却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受害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天理何在!
事实与理由
一,“木其村”书记夏中有伙同原村长杨荣清,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30多垧林地以19800元,低价诱惑强行卖给木其村民,搞合同经济利益贪污诈骗,凌驾于法律之上,玩转法律于股掌之间,无人敢管!
二, 村委会台账上没有地,村会计夏志伸,就给写个蚕场地,镇政府视而不见,空手套领国家补贴款,浪费国家资源!
三, 镇政府在给受害人代收承包费期间,镇里不法官员与木其村会计夏志伸官商勾结、暗香操作,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林地7.5垧,浓缩成1垧土地,上报宁安市政府,给木其村民江洪立办成了1垧地的土地确权证,;在进荣村的林地给江洪年,王永刚等人非法的办理确权证;程序违法,下发确权证15天后,才向宁安市政府递交办证申请,无视党纪国法,无法无天!
镇政府收不上来承包费怕事情败露,2019年的承包费,由沙兰镇政府垫付给受害人!
这是一场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霸、村官黑恶势力勾结,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越权、违法、诈骗的抢地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人的经营权的合法权益,经营权被剥夺,导致受害人2020年至2022年三年没有收入,造成我农民家庭经济组织经营权的丧失,政府至今不给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贪污诈骗行为,单方面违法违规,不遵守国家法令的,应当依法,按失去产值的总额直接赔偿!
受害人持有:“司法公证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经营权证、法院裁定书!
沙兰镇政府递交沙政呈【2021】296号公文(确权有错,负主要责任),宁安市政府下发宁政行决字【2022】7号裁决书:
《权属归进荣村所有》!
根据国家刑法第151、152条规定,诈骗公司财务5000元以上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月3日受害人去宁安市委找市委书记唐荣胜反应问题,保安不让上楼, 受害人无处申冤!
以上所诉附有相关证据,都是事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董桂兰(简称受害人)电话13384536822实名控告:
恳请:宁安市委书记唐荣胜依法职权解决落实:
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官、恶霸势力越权违法办确权证、合同诈骗、骗领国家补贴款,至今不给赔偿,无人敢管,公安局却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受害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天理何在!
事实与理由
一,“木其村”书记夏中有伙同原村长杨荣清,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30多垧林地以19800元,低价诱惑强行卖给木其村民,搞合同经济利益贪污诈骗,凌驾于法律之上,玩转法律于股掌之间,无人敢管!
二, 村委会台账上没有地,村会计夏志伸,就给写个蚕场地,镇政府视而不见,空手套领国家补贴款,浪费国家资源!
三, 镇政府在给受害人代收承包费期间,镇里不法官员与木其村会计夏志伸官商勾结、暗香操作,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林地7.5垧,浓缩成1垧土地,上报宁安市政府,给木其村民江洪立办成了1垧地的土地确权证,;在进荣村的林地给江洪年,王永刚等人非法的办理确权证;程序违法,下发确权证15天后,才向宁安市政府递交办证申请,无视党纪国法,无法无天!
镇政府收不上来承包费怕事情败露,2019年的承包费,由沙兰镇政府垫付给受害人!
这是一场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霸、村官黑恶势力勾结,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越权、违法、诈骗的抢地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人的经营权的合法权益,经营权被剥夺,导致受害人2020年至2022年三年没有收入,造成我农民家庭经济组织经营权的丧失,政府至今不给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贪污诈骗行为,单方面违法违规,不遵守国家法令的,应当依法,按失去产值的总额直接赔偿!
受害人持有:“司法公证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经营权证、法院裁定书!
沙兰镇政府递交沙政呈【2021】296号公文(确权有错,负主要责任),宁安市政府下发宁政行决字【2022】7号裁决书:
《权属归进荣村所有》!
根据国家刑法第151、152条规定,诈骗公司财务5000元以上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月3日受害人去宁安市委找市委书记唐荣胜反应问题,保安不让上楼, 受害人无处申冤!
以上所诉附有相关证据,都是事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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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官、恶霸势力越权违法办确权证、合同诈骗、骗领国家补贴款,至今不给赔偿,无人敢管,公安局却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受害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天理何在!
事实与理由
一,“木其村”书记夏中有伙同原村长杨荣清,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30多垧林地以19800元,低价诱惑强行卖给木其村民,搞合同经济利益贪污诈骗,凌驾于法律之上,玩转法律于股掌之间,无人敢管!
二, 村委会台账上没有地,村会计夏志伸,就给写个蚕场地,镇政府视而不见,空手套领国家补贴款,浪费国家资源!
三, 镇政府在给受害人代收承包费期间,镇里不法官员与木其村会计夏志伸官商勾结、暗香操作,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林地7.5垧,浓缩成1垧土地,上报宁安市政府,给木其村民江洪立办成了1垧地的土地确权证,;在进荣村的林地给江洪年,王永刚等人非法的办理确权证;程序违法,下发确权证15天后,才向宁安市政府递交办证申请,无视党纪国法,无法无天!
镇政府收不上来承包费怕事情败露,2019年的承包费,由沙兰镇政府垫付给受害人!
这是一场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霸、村官黑恶势力勾结,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越权、违法、诈骗的抢地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人的经营权的合法权益,经营权被剥夺,导致受害人2020年至2022年三年没有收入,造成我农民家庭经济组织经营权的丧失,政府至今不给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贪污诈骗行为,单方面违法违规,不遵守国家法令的,应当依法,按失去产值的总额直接赔偿!
受害人持有:“司法公证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经营权证、法院裁定书!
沙兰镇政府递交沙政呈【2021】296号公文(确权有错,负主要责任),宁安市政府下发宁政行决字【2022】7号裁决书:
《权属归进荣村所有》!
根据国家刑法第151、152条规定,诈骗公司财务5000元以上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月3日受害人去宁安市委找市委书记唐荣胜反应问题,保安不让上楼, 受害人无处申冤!
以上所诉附有相关证据,都是事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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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宁安市委书记唐荣胜依法职权解决落实:
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官、恶霸势力越权违法办确权证、合同诈骗、骗领国家补贴款,至今不给赔偿,无人敢管,公安局却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受害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天理何在!
事实与理由
一,“木其村”书记夏中有伙同原村长杨荣清,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30多垧林地以19800元,低价诱惑强行卖给木其村民,搞合同经济利益贪污诈骗,凌驾于法律之上,玩转法律于股掌之间,无人敢管!
二, 村委会台账上没有地,村会计夏志伸,就给写个蚕场地,镇政府视而不见,空手套领国家补贴款,浪费国家资源!
三, 镇政府在给受害人代收承包费期间,镇里不法官员与木其村会计夏志伸官商勾结、暗香操作,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林地7.5垧,浓缩成1垧土地,上报宁安市政府,给木其村民江洪立办成了1垧地的土地确权证,;在进荣村的林地给江洪年,王永刚等人非法的办理确权证;程序违法,下发确权证15天后,才向宁安市政府递交办证申请,无视党纪国法,无法无天!
镇政府收不上来承包费怕事情败露,2019年的承包费,由沙兰镇政府垫付给受害人!
这是一场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霸、村官黑恶势力勾结,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越权、违法、诈骗的抢地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人的经营权的合法权益,经营权被剥夺,导致受害人2020年至2022年三年没有收入,造成我农民家庭经济组织经营权的丧失,政府至今不给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贪污诈骗行为,单方面违法违规,不遵守国家法令的,应当依法,按失去产值的总额直接赔偿!
受害人持有:“司法公证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经营权证、法院裁定书!
沙兰镇政府递交沙政呈【2021】296号公文(确权有错,负主要责任),宁安市政府下发宁政行决字【2022】7号裁决书:
《权属归进荣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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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受害人去宁安市委找市委书记唐荣胜反应问题,保安不让上楼, 受害人无处申冤!
以上所诉附有相关证据,都是事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恳请:宁安市委书记唐荣胜依法职权解决落实:
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官、恶霸势力越权违法办确权证、合同诈骗、骗领国家补贴款,至今不给赔偿,无人敢管,公安局却以莫须有的罪名,把受害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天理何在!
事实与理由
一,“木其村”书记夏中有伙同原村长杨荣清,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30多垧林地以19800元,低价诱惑强行卖给木其村民,搞合同经济利益贪污诈骗,凌驾于法律之上,玩转法律于股掌之间,无人敢管!
二, 村委会台账上没有地,村会计夏志伸,就给写个蚕场地,镇政府视而不见,空手套领国家补贴款,浪费国家资源!
三, 镇政府在给受害人代收承包费期间,镇里不法官员与木其村会计夏志伸官商勾结、暗香操作,把受害人承包进荣村的林地7.5垧,浓缩成1垧土地,上报宁安市政府,给木其村民江洪立办成了1垧地的土地确权证,;在进荣村的林地给江洪年,王永刚等人非法的办理确权证;程序违法,下发确权证15天后,才向宁安市政府递交办证申请,无视党纪国法,无法无天!
镇政府收不上来承包费怕事情败露,2019年的承包费,由沙兰镇政府垫付给受害人!
这是一场镇政府不法官员与村霸、村官黑恶势力勾结,有预谋,有组织,有计划,越权、违法、诈骗的抢地行为,直接侵犯了受害人的经营权的合法权益,经营权被剥夺,导致受害人2020年至2022年三年没有收入,造成我农民家庭经济组织经营权的丧失,政府至今不给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有贪污诈骗行为,单方面违法违规,不遵守国家法令的,应当依法,按失去产值的总额直接赔偿!
受害人持有:“司法公证土地承包合同书、土地经营权证、法院裁定书!
沙兰镇政府递交沙政呈【2021】296号公文(确权有错,负主要责任),宁安市政府下发宁政行决字【2022】7号裁决书:
《权属归进荣村所有》!
根据国家刑法第151、152条规定,诈骗公司财务5000元以上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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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诉附有相关证据,都是事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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