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西宁 法官说法】房屋交易未成功 要不要给中介费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合同纠纷中,房屋出售方在中介人提供服务后与买受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售方应向中介人支付相应报酬,房屋出售方因房屋产权存在隐形共有人放弃出售,致使合同不能依约履行,并不影响房屋出售方承担中介费用。
【案件简介】
2023年4月9日,出售方韩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将自己名下一套建筑面积为81.81平方米的房屋以710000元的价格出让给买受方秦某,房产中介作为居间方促成出售方韩某与买受方秦某共同签订了《青海省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出售方和买受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房产中介各支付中介服务费10650元。协议签订当日,出售方韩某收到房屋定金20000元并出具收条一份。三方在办理房屋过户中,案涉房屋因涉及隐形共有人暂无法办理过户,出售方韩某便将房屋定金20000元退还买受方秦某。因出售方韩某自签订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后一直未支付中介服务费,房产中介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房产中介、出售方、买受方三方共同签订的《青海省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本案房产中介作为中介人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且该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卖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中介方各支付中介服务费10650元,故出售方韩某应当依约支付中介服务费10650元。本案案涉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中,虽因存在隐形共有人暂无法办理过户,但该情形并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售方韩某后续就案涉房屋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亦能说明案涉房屋并不存在阻却合同继续履行的事由,故出售方韩某在合同履行中自行退还房屋定金20000元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由此案涉房屋未实际交易成功并不影响中介费用的承担。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本案的发生提醒老百姓,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除了需要关注合同对房屋款项、交房期限、房屋过户等事项约定外,还需要仔细阅读中介服务费及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理性签订合同,不要因一时冲动或情急之下签订合同后又随意爽约,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刊登于2024年4月16日《西宁晚报》第4版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合同纠纷中,房屋出售方在中介人提供服务后与买受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售方应向中介人支付相应报酬,房屋出售方因房屋产权存在隐形共有人放弃出售,致使合同不能依约履行,并不影响房屋出售方承担中介费用。
【案件简介】
2023年4月9日,出售方韩某通过某房产中介将自己名下一套建筑面积为81.81平方米的房屋以710000元的价格出让给买受方秦某,房产中介作为居间方促成出售方韩某与买受方秦某共同签订了《青海省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出售方和买受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房产中介各支付中介服务费10650元。协议签订当日,出售方韩某收到房屋定金20000元并出具收条一份。三方在办理房屋过户中,案涉房屋因涉及隐形共有人暂无法办理过户,出售方韩某便将房屋定金20000元退还买受方秦某。因出售方韩某自签订房屋买卖居间服务合同后一直未支付中介服务费,房产中介遂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房产中介、出售方、买受方三方共同签订的《青海省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系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各方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本案房产中介作为中介人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且该合同第六条明确约定买卖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中介方各支付中介服务费10650元,故出售方韩某应当依约支付中介服务费10650元。本案案涉房屋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中,虽因存在隐形共有人暂无法办理过户,但该情形并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且出售方韩某后续就案涉房屋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亦能说明案涉房屋并不存在阻却合同继续履行的事由,故出售方韩某在合同履行中自行退还房屋定金20000元的行为明显存在过错,由此案涉房屋未实际交易成功并不影响中介费用的承担。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本案的发生提醒老百姓,在二手房买卖交易中,除了需要关注合同对房屋款项、交房期限、房屋过户等事项约定外,还需要仔细阅读中介服务费及违约责任的相关条款内容,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理性签订合同,不要因一时冲动或情急之下签订合同后又随意爽约,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刊登于2024年4月16日《西宁晚报》第4版
#寻美青海# 【青海省东部又一重要通道加快建设】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青海乐都至化隆段高速公路建成后将成为青海省东部地区又一重要出省通道。近日,乐化高速公路项目乐化隧道右洞顺利贯通,标志着该项目第一重难点控制性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为按时建成通车奠定坚实基础。
G213线乐化高速公路全长53.59公里,起点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与G6京藏高速相接,终点位于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北侧,全线桥隧比46.7%,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该项目建成后向北与S204扎碾公路和G341加西公路互通,向南与牙同高速和G310尖共高速互通,是青海省东部城市群“三纵三横”对外综合运输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乐化隧道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与化隆县巴燕镇境内,是青海省埋深最大的公路隧道及青海省第三长隧道,施工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高。隧道右线全长5933米,隧址平均海拔3500米。隧道自开工建设以来,全体参建人员克服施工现场高寒缺氧,隧道地质条件复杂、富水、施工管理难度大、环保要求高等一系列困难,用三年半的时间完成了近6千米的掘进任务,创造了省内高质量隧道施工的“乐化速度”。
此前,随着最后一片箱梁平稳落梁、精准对位,乐化高速公路项目药草台大桥双幅顺利合龙,标志着项目全部桥梁架设完成,为后续施工及实现通车奠定坚实基础。乐化隧道右洞的顺利贯通,为乐化隧道全幅贯通及项目早日通车创造了有利条件。乐化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将实现区域高速成“网”,推动海东市与各县区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网效益,对改善青海省对外发展空间,改善沿线贫困地区交通条件,增强辐射能力,促进瞿昙寺等地方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西宁晚报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青海乐都至化隆段高速公路建成后将成为青海省东部地区又一重要出省通道。近日,乐化高速公路项目乐化隧道右洞顺利贯通,标志着该项目第一重难点控制性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为按时建成通车奠定坚实基础。
G213线乐化高速公路全长53.59公里,起点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与G6京藏高速相接,终点位于化隆回族自治县巴燕镇北侧,全线桥隧比46.7%,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该项目建成后向北与S204扎碾公路和G341加西公路互通,向南与牙同高速和G310尖共高速互通,是青海省东部城市群“三纵三横”对外综合运输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悉,乐化隧道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瞿昙镇与化隆县巴燕镇境内,是青海省埋深最大的公路隧道及青海省第三长隧道,施工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高。隧道右线全长5933米,隧址平均海拔3500米。隧道自开工建设以来,全体参建人员克服施工现场高寒缺氧,隧道地质条件复杂、富水、施工管理难度大、环保要求高等一系列困难,用三年半的时间完成了近6千米的掘进任务,创造了省内高质量隧道施工的“乐化速度”。
此前,随着最后一片箱梁平稳落梁、精准对位,乐化高速公路项目药草台大桥双幅顺利合龙,标志着项目全部桥梁架设完成,为后续施工及实现通车奠定坚实基础。乐化隧道右洞的顺利贯通,为乐化隧道全幅贯通及项目早日通车创造了有利条件。乐化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后,将实现区域高速成“网”,推动海东市与各县区的互联互通,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网效益,对改善青海省对外发展空间,改善沿线贫困地区交通条件,增强辐射能力,促进瞿昙寺等地方旅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西宁晚报
【今年首趟“游西藏”旅游列车开行】
眼下,正是西藏春花竞放,踏春赏花的好时节。为方便旅客出游,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于4月14日开行今年首趟“天路格桑花·相约林芝”号旅游列车Y973次,700余名游客开启了为期11天的魅力西藏之旅。
据悉,“天路格桑花·相约林芝”号旅游列车行程将涵盖布达拉宫、大昭寺、纳木措等西藏著名景点。旅行期间,游客们将游览西藏的壮美山川,领略神秘的文化风情,感受大自然的迷人魅力,一同奔赴西藏林芝的赏花之约。为确保广大游客拥有舒适、愉悦的旅程,此次旅游列车采用空调卧铺弥漫式供氧型车厢,车厢内设有工作人员服务站、娱乐、餐饮等便民设施,并配备专业导游和服务人员为其提供周到细致温馨服务。
据了解,今年以来,青藏集团公司已先后开行了5趟省内外的旅游列车,服务运输游客达3200余人次。未来,青藏集团公司还将筹划开行前往烟台、漠河、新疆、海南等方向的旅游列车,积极做好青甘藏及省内旅游环线列车工作,努力为广大旅客推出更多精品出游线路。
来源:西宁晚报
眼下,正是西藏春花竞放,踏春赏花的好时节。为方便旅客出游,中国铁路青藏集团有限公司于4月14日开行今年首趟“天路格桑花·相约林芝”号旅游列车Y973次,700余名游客开启了为期11天的魅力西藏之旅。
据悉,“天路格桑花·相约林芝”号旅游列车行程将涵盖布达拉宫、大昭寺、纳木措等西藏著名景点。旅行期间,游客们将游览西藏的壮美山川,领略神秘的文化风情,感受大自然的迷人魅力,一同奔赴西藏林芝的赏花之约。为确保广大游客拥有舒适、愉悦的旅程,此次旅游列车采用空调卧铺弥漫式供氧型车厢,车厢内设有工作人员服务站、娱乐、餐饮等便民设施,并配备专业导游和服务人员为其提供周到细致温馨服务。
据了解,今年以来,青藏集团公司已先后开行了5趟省内外的旅游列车,服务运输游客达3200余人次。未来,青藏集团公司还将筹划开行前往烟台、漠河、新疆、海南等方向的旅游列车,积极做好青甘藏及省内旅游环线列车工作,努力为广大旅客推出更多精品出游线路。
来源:西宁晚报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