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西宁 法官说法】租期内承租人单方面搬离,出租人不同意收房,房屋空置期间损失谁承担?
2023年4月,苏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苏某名下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自2023年4月起至2024年4月止,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李某向苏某支付了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房屋租金。2023年10月,李某单方面提出不再继续承租并搬离该房屋,苏某不予认可并一直拒绝接收房屋。2023年12月,苏某起诉要求李某支付退租后至起诉之日案涉房屋空置产生的房屋租金、物业费、采暖费,并要求李某支付提前解除合同产生的违约金。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苏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现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未到期,李某提前搬离案涉房屋并退租,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李某的行为构成违约。苏某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但苏某亦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放任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本案中,李某已于9月提前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告知苏某,租赁期满半年后,不再继续承租,苏某因一时置气而拒绝收房,造成案涉房屋的长期空置。据此,法院认为,对于苏某主张因李某提前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于苏某要求李某支付退租后至起诉之日案涉房屋空置期间产生的房屋租金、物业费及采暖期的诉讼请求,因苏某拒绝收房的行为存在过错且放任损失扩大,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当前社会中,承租人在租期之内人去楼空,出租人拒绝收回房屋,放任房屋长期空置的情形屡见不鲜,此时,对于空置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由谁承担,该如何认定?法官用案例告诉您:当今文明社会,契约精神、诚实守信为基本原则、立人之本。合同依法成立后,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恪守,切实履行。但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造成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时,合同双方均负有“减损义务”,合同履行的守约方应当积极面对、依法善后,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不可一味不予理睬,切记长期空置已不值当,扩大损失更加得不偿失,“佛系心态”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刊登于2024年4月9日《西宁晚报》第5版
2023年4月,苏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李某承租苏某名下位于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的房屋一套,租赁期限自2023年4月起至2024年4月止,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合同签订后,李某向苏某支付了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期间的房屋租金。2023年10月,李某单方面提出不再继续承租并搬离该房屋,苏某不予认可并一直拒绝接收房屋。2023年12月,苏某起诉要求李某支付退租后至起诉之日案涉房屋空置产生的房屋租金、物业费、采暖费,并要求李某支付提前解除合同产生的违约金。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苏某与李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现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未到期,李某提前搬离案涉房屋并退租,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李某的行为构成违约。苏某有权按照《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要求李某承担违约责任,但苏某亦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放任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本案中,李某已于9月提前通过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告知苏某,租赁期满半年后,不再继续承租,苏某因一时置气而拒绝收房,造成案涉房屋的长期空置。据此,法院认为,对于苏某主张因李某提前单方解除合同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于苏某要求李某支付退租后至起诉之日案涉房屋空置期间产生的房屋租金、物业费及采暖期的诉讼请求,因苏某拒绝收房的行为存在过错且放任损失扩大,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之一。当前社会中,承租人在租期之内人去楼空,出租人拒绝收回房屋,放任房屋长期空置的情形屡见不鲜,此时,对于空置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应当由谁承担,该如何认定?法官用案例告诉您:当今文明社会,契约精神、诚实守信为基本原则、立人之本。合同依法成立后,合同当事人应当严格恪守,切实履行。但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造成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时,合同双方均负有“减损义务”,合同履行的守约方应当积极面对、依法善后,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不可一味不予理睬,切记长期空置已不值当,扩大损失更加得不偿失,“佛系心态”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刊登于2024年4月9日《西宁晚报》第5版
真的搞笑了,gwt当年作为中考状元,有到辽宁借读然后回青海高考的机会,但是他放弃了这个机会,选择留在青海读书,所以最后考取状元的时候,他被称为“本土培养考生”。这是因为,当地的教育水平比较落后,能在这个水平下考取状元的考生可以说十分难得了,而gwt就是这么一个难的得状元。所以当地贴 吧上关于他的讨论那么多,所以他甚至登上了西宁晚报。
gwt的成长轨迹其实早就被大家扒完了,不怕再拿出来讨论的[吃馕]
gwt的成长轨迹其实早就被大家扒完了,不怕再拿出来讨论的[吃馕]
【今年底西宁市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将达到90%】
为扎实落实“十四五”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规划部署,健全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体系、保障制度,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日前,西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西宁市2024年度残疾预防及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年底,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0%,有辅助器具需求的适配率达90%。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1000人次以上,精准康复5000人次以上,辅助器具适配2000人以上。
据了解,此次实施残疾预防的对象为西宁市户籍全人群。其中,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的为:0—17周岁持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户籍(居住证发放地)在西宁的残疾儿童,并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相应类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要求,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残疾儿童。参与精准康复的为:17岁以上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持证残疾人。参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的为:17岁以上有辅助器具需求的视力、听力、肢体持证残疾人。
(来源:西宁晚报)
为扎实落实“十四五”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规划部署,健全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体系、保障制度,提升残疾预防和康复服务水平,日前,西宁市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印发《西宁市2024年度残疾预防及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年底,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0%,有辅助器具需求的适配率达90%。全年实施残疾儿童康复1000人次以上,精准康复5000人次以上,辅助器具适配2000人以上。
据了解,此次实施残疾预防的对象为西宁市户籍全人群。其中,参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及早期干预的为:0—17周岁持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户籍(居住证发放地)在西宁的残疾儿童,并持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相应类别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要求,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残疾儿童。参与精准康复的为:17岁以上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持证残疾人。参与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的为:17岁以上有辅助器具需求的视力、听力、肢体持证残疾人。
(来源:西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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