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讲讲一部对我影响深远的著作。
第一次看到简体版《万丈》的书封设计时,我的反应如图2。
《飘》,"Gone with the Wind",在遥远的高中时代,中译本原著我看了三遍,英文原著看了一遍,电影看了约十七遍。
大学时出于热爱,我曾将书里的片段改编成舞台剧。
如今在我脑海里,想到这本书,出现的色彩依旧是浓郁而荡气回肠的一片红色晚霞,亦或战火,辉映着“陶乐”那一片红色泥土,如女主的名字:Scarlett,赤红。夹杂着金色的余晖,渐渐隐去的庄园及树木的轮廓——记得国内家里的书封是这样的。图1是我现在书架上的。
难以形容最初读到这本书时的震撼,最开始我是当一部通俗小说读的,可越往后看,越感觉到在那之前所读到的所有女性题材小说:《红字》《简爱》《德伯家的苔丝》......都变得小门小户起来。
高中时的我,也没见过多少世面,确实第一次读到一部将女主命运与一场战争、一场运动如此紧密相连的著作。
包括书里大量的关于战争细节的描写,那种写作手法,都印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
少年时我就知道,或许我将来不会靠笔为生,但一定会写一本书出来。痴迷于这本著作后,年少的我渐渐有了一个方向。
其实这就是我的初衷。
可惜的是,秉持着初衷去书写的那本,触犯了天条,一直被锁。有时我觉得,维度不同,很难沟通。
一切都将随风而逝,之后留下的究竟是什么?
十年前还是十一年前,我选择公路驾驶,一路南下,先去了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出生和逝世地,也就是女主的故乡,佐治亚州,又往东,去了男主故乡,海岸线边的南卡罗莱纳,查尔斯顿。
我一直记得书里描写山区和海岸线的不同口音。
选择公路驾驶,是想体会自这场战争的一端(北方州)向另一端(传统南方州)深入时文化氛围的渐变。
在亚特兰大时,我特意住在作家写书时居住的桃树街上,她出车祸去世也是那条街。
我去看了她的故居,那里的工作人员非常友好善良,而且由于文化时代差异,美国和我同辈的人已经不再关注这本书或改编的电影了,那里有很多中国人,跟我一样,因为热爱不远万里去亲身体会。
在一间卧室里,解说的小姐姐指着柜子上一张照片,那是作家爷爷的照片,她问:你们看出什么没有?
我抢答:He looks just like Rhett Butler!!
小姐姐会心地笑了,说后世很多人说,那是男主的原型。
亚特兰大还有很多纪念品店,这么多年我还记得那不愉快的观感:缺少维护的一排排的道具服装,积灰的小纪念品,满脸写着“收入微薄”的店主。
我随便买了点什么表示支持,又在博物馆淘了一本关于老南方女性服饰演变的书。
然后我驱车到乡野,在书中描写过的曾经种满棉花的那片红土地上,斯嘉丽曾经举拳发誓要誓死捍卫的红土地上,挖了一袋红土,作为那趟旅程的真正纪念品。至今它还被收藏在我的柜子里。
至于那部作品,从诞生起就饱受争议,直到近两年再次被略畸形的社会形态裹挟。
没事,真正好的东西一定会被曲解,也一定不会被所有人接受。
那部电影也是我看过的所有电影衍生中,唯一拍出了原著精髓的。
以上,致敬。
#四百八十寺作品[超话]#
第一次看到简体版《万丈》的书封设计时,我的反应如图2。
《飘》,"Gone with the Wind",在遥远的高中时代,中译本原著我看了三遍,英文原著看了一遍,电影看了约十七遍。
大学时出于热爱,我曾将书里的片段改编成舞台剧。
如今在我脑海里,想到这本书,出现的色彩依旧是浓郁而荡气回肠的一片红色晚霞,亦或战火,辉映着“陶乐”那一片红色泥土,如女主的名字:Scarlett,赤红。夹杂着金色的余晖,渐渐隐去的庄园及树木的轮廓——记得国内家里的书封是这样的。图1是我现在书架上的。
难以形容最初读到这本书时的震撼,最开始我是当一部通俗小说读的,可越往后看,越感觉到在那之前所读到的所有女性题材小说:《红字》《简爱》《德伯家的苔丝》......都变得小门小户起来。
高中时的我,也没见过多少世面,确实第一次读到一部将女主命运与一场战争、一场运动如此紧密相连的著作。
包括书里大量的关于战争细节的描写,那种写作手法,都印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
少年时我就知道,或许我将来不会靠笔为生,但一定会写一本书出来。痴迷于这本著作后,年少的我渐渐有了一个方向。
其实这就是我的初衷。
可惜的是,秉持着初衷去书写的那本,触犯了天条,一直被锁。有时我觉得,维度不同,很难沟通。
一切都将随风而逝,之后留下的究竟是什么?
十年前还是十一年前,我选择公路驾驶,一路南下,先去了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出生和逝世地,也就是女主的故乡,佐治亚州,又往东,去了男主故乡,海岸线边的南卡罗莱纳,查尔斯顿。
我一直记得书里描写山区和海岸线的不同口音。
选择公路驾驶,是想体会自这场战争的一端(北方州)向另一端(传统南方州)深入时文化氛围的渐变。
在亚特兰大时,我特意住在作家写书时居住的桃树街上,她出车祸去世也是那条街。
我去看了她的故居,那里的工作人员非常友好善良,而且由于文化时代差异,美国和我同辈的人已经不再关注这本书或改编的电影了,那里有很多中国人,跟我一样,因为热爱不远万里去亲身体会。
在一间卧室里,解说的小姐姐指着柜子上一张照片,那是作家爷爷的照片,她问:你们看出什么没有?
我抢答:He looks just like Rhett Butler!!
小姐姐会心地笑了,说后世很多人说,那是男主的原型。
亚特兰大还有很多纪念品店,这么多年我还记得那不愉快的观感:缺少维护的一排排的道具服装,积灰的小纪念品,满脸写着“收入微薄”的店主。
我随便买了点什么表示支持,又在博物馆淘了一本关于老南方女性服饰演变的书。
然后我驱车到乡野,在书中描写过的曾经种满棉花的那片红土地上,斯嘉丽曾经举拳发誓要誓死捍卫的红土地上,挖了一袋红土,作为那趟旅程的真正纪念品。至今它还被收藏在我的柜子里。
至于那部作品,从诞生起就饱受争议,直到近两年再次被略畸形的社会形态裹挟。
没事,真正好的东西一定会被曲解,也一定不会被所有人接受。
那部电影也是我看过的所有电影衍生中,唯一拍出了原著精髓的。
以上,致敬。
#四百八十寺作品[超话]#
“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
4.1 我回来了
有一条被时间轻轻拂过的街道,藏匿着我的童年。拐角处,伫立着的'翁不倒'是我心中最深刻的味道记忆。
每当回忆涌上心头,我便不禁想起那浓浓的香味,从店门散发出来,弥漫在整个街道。那是一种独特的香气,似乎能穿越时光。炒货店前的台阶上,几个少年围坐在一起,脸上洋溢着童真的笑容,眼中闪烁着无尽的快乐。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们头顶,投下斑驳的光影。在这一片温暖的光芒中,仿佛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我耳边仿佛响起了当年街道上的声音。
那是儿时的欢笑声,是朋友们一起嬉戏时的欢呼声;是炒货店里传来的炸瓜子的哗啦声,是老板娘慈祥的笑声;是家长和孩子匆匆而过时的脚步声,是车辆行驶时的轰鸣声。
这些声音似乎回荡在我的耳边,勾起了我无尽的回忆。它们熟悉而又温暖,我曾经的小伙伴们啊,你们现在还好吗?
夕阳渐渐西沉,天空染上了一抹淡淡的粉红色,仿佛是对这一天美好时光的最后祝福。少年们朝着家的方向走去。他们知道,无论前方有多少困难和挑战,他们都会勇敢地面对,因为他们背负着太阳般的希望,迎接着未来可期的光明。
或许,童年的我们已经不复存在,但那份美好的回忆却永远都不会褪色。愿我们能够永远保持着心中的童真,勇敢地面对未来的挑战,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
或许,那家炒货店不再是我心中的宝藏,但它却是我无法忘怀的味道记忆,是我心中永远的一道风景线。因为,在那里,我找到了儿时最真实的味道,找到了一份珍贵的情感寄托,让我感受到了岁月的温柔与深情。#长沙##回忆# https://t.cn/A6cc9wNt
有一条被时间轻轻拂过的街道,藏匿着我的童年。拐角处,伫立着的'翁不倒'是我心中最深刻的味道记忆。
每当回忆涌上心头,我便不禁想起那浓浓的香味,从店门散发出来,弥漫在整个街道。那是一种独特的香气,似乎能穿越时光。炒货店前的台阶上,几个少年围坐在一起,脸上洋溢着童真的笑容,眼中闪烁着无尽的快乐。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在他们头顶,投下斑驳的光影。在这一片温暖的光芒中,仿佛回到了那个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
我耳边仿佛响起了当年街道上的声音。
那是儿时的欢笑声,是朋友们一起嬉戏时的欢呼声;是炒货店里传来的炸瓜子的哗啦声,是老板娘慈祥的笑声;是家长和孩子匆匆而过时的脚步声,是车辆行驶时的轰鸣声。
这些声音似乎回荡在我的耳边,勾起了我无尽的回忆。它们熟悉而又温暖,我曾经的小伙伴们啊,你们现在还好吗?
夕阳渐渐西沉,天空染上了一抹淡淡的粉红色,仿佛是对这一天美好时光的最后祝福。少年们朝着家的方向走去。他们知道,无论前方有多少困难和挑战,他们都会勇敢地面对,因为他们背负着太阳般的希望,迎接着未来可期的光明。
或许,童年的我们已经不复存在,但那份美好的回忆却永远都不会褪色。愿我们能够永远保持着心中的童真,勇敢地面对未来的挑战,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
或许,那家炒货店不再是我心中的宝藏,但它却是我无法忘怀的味道记忆,是我心中永远的一道风景线。因为,在那里,我找到了儿时最真实的味道,找到了一份珍贵的情感寄托,让我感受到了岁月的温柔与深情。#长沙##回忆# https://t.cn/A6cc9w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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