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医的精诚力量##中医式生活#
昨天去儿子幼儿园接他放学,听到一个老师和一位家长的对话。内容是这孩子在幼儿园里面频繁眨眼,眨了一天,老师看不过去了,让家长带去医院看看。我不禁想起儿子曾经也发生过频繁眨眼,一次是上幼儿园前,刚给他报了AI线上课之后不久。另一次是幼儿园大班刚开学,分别持续了1-2个月后缓解。今天就来聊聊孩子频繁眨眼睛的事情。
儿童频繁眨眼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包括眼睛干燥、倒睫、结膜炎、沙眼、干眼症等眼部问题,以及视力疲劳、屈光不正等视力问题。此外,抽动症和精神因素(如情绪不稳定、精神紧张等)也可能导致儿童频繁眨眼。比较常见的是过敏性结膜炎、屈光不正及精神因素引起的抽动症。
过敏性结膜炎:这种频繁眨眼有明显的季节特性,春季(三月底至五月)和秋季(十月初至十一月底),除了频繁眨眼外还有眼睛痒揉眼睛,鼻子痒揉鼻子的表现。眼科在裂隙镜下可以看到结膜有滤泡,用抗过敏滴眼液可以缓解。
屈光不正:现在的孩子用眼不当,很多幼儿园的孩子已经远视储备不足,屈光不正(如散光、近视、远视)也可能导致儿童频繁眨眼。
抽动症: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儿童抽动症患者会出现频繁眨眼等症状。同时,精神因素如情绪不稳定、精神紧张等也可能导致儿童频繁眨眼。孩子在情绪紧张、恐惧的时候眨眼频率会明显增加。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放松心情,若情况严重需要抽动专科就诊。
昨天去儿子幼儿园接他放学,听到一个老师和一位家长的对话。内容是这孩子在幼儿园里面频繁眨眼,眨了一天,老师看不过去了,让家长带去医院看看。我不禁想起儿子曾经也发生过频繁眨眼,一次是上幼儿园前,刚给他报了AI线上课之后不久。另一次是幼儿园大班刚开学,分别持续了1-2个月后缓解。今天就来聊聊孩子频繁眨眼睛的事情。
儿童频繁眨眼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包括眼睛干燥、倒睫、结膜炎、沙眼、干眼症等眼部问题,以及视力疲劳、屈光不正等视力问题。此外,抽动症和精神因素(如情绪不稳定、精神紧张等)也可能导致儿童频繁眨眼。比较常见的是过敏性结膜炎、屈光不正及精神因素引起的抽动症。
过敏性结膜炎:这种频繁眨眼有明显的季节特性,春季(三月底至五月)和秋季(十月初至十一月底),除了频繁眨眼外还有眼睛痒揉眼睛,鼻子痒揉鼻子的表现。眼科在裂隙镜下可以看到结膜有滤泡,用抗过敏滴眼液可以缓解。
屈光不正:现在的孩子用眼不当,很多幼儿园的孩子已经远视储备不足,屈光不正(如散光、近视、远视)也可能导致儿童频繁眨眼。
抽动症:是一种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儿童抽动症患者会出现频繁眨眼等症状。同时,精神因素如情绪不稳定、精神紧张等也可能导致儿童频繁眨眼。孩子在情绪紧张、恐惧的时候眨眼频率会明显增加。减少电子产品使用,放松心情,若情况严重需要抽动专科就诊。
夏光在戏外肯定爱逗黄捷的,对标黄捷叫他光光,我觉得他很可能也叫过捷捷,为什么这么认为呢,夏光说过夏姐应该是他俩的夏和捷。
可能一开始的确是叫的捷捷,黄捷听到就眯个眼有点无语看他也不说话,像阿姐鼓里那样,然后夏光喊着喊着喊变味了,夹带私货叫姐姐,黄捷自己也听乐了,没忍住上手就是一锤子。
夏光边捂着被打的地方边爽了笑个没完,还要往上凑去贴着。
面对这种小惹跟你没事,大惹跟你没完的重庆辣捷,夏光也很对他着迷吧[揣手]怪不得想续一百天,天天惹完就哄,哄完继续惹的舒服日子算是被他过明白了。
可能一开始的确是叫的捷捷,黄捷听到就眯个眼有点无语看他也不说话,像阿姐鼓里那样,然后夏光喊着喊着喊变味了,夹带私货叫姐姐,黄捷自己也听乐了,没忍住上手就是一锤子。
夏光边捂着被打的地方边爽了笑个没完,还要往上凑去贴着。
面对这种小惹跟你没事,大惹跟你没完的重庆辣捷,夏光也很对他着迷吧[揣手]怪不得想续一百天,天天惹完就哄,哄完继续惹的舒服日子算是被他过明白了。
“我是正当防卫”辽宁,一老人到男子家门口踢门、辱骂、挑衅后被男子殴打,公安认定为互殴后,男子被拘12日、老人被拘10日。事后男子不服,以正当防卫为由,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如何判的?
去年5月8日晚上19时30分,王大爷,一个60岁的老人,怀着满腔的怒火,走到了杜先生的家门口。
王大爷因为与杜先生的生活纠纷情绪激动的要求杜先生出来理论,但杜先生选择不理会,并拒绝出门。
被晾着的王大爷的愤怒升级,开始不停地踹门,企图以此来迫使杜先生出面解决问题。
杜先生一听立马急了眼,面对这样的挑衅,他开门就握着拳头朝着王大爷招呼了过去。
王大爷也是个硬气的,当即就和杜先生扭打在一起,两人你一拳、我一脚吗,没一会儿就纷纷挂彩被送去了医院。
在被送去医院的路上,杜先生越想越气,于是就报了警,希望以此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警方介入调查后,了解到两位当事人的身份和情况,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导致的互殴事件。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两人因互殴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王大爷因为挑起争端,被处以10日拘留及500元罚款。
而杜先生,因为涉嫌殴打60周岁的老年人,受到了更为严厉的处罚——12日拘留和600元罚款。
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杜先生感到难以接受。他认为自己是在正当防卫,而且首先报警的也是他,怎么到头来被罚的也是他?
在杜先生看来,王大爷才是纠纷的始作俑者,应当受到更重的惩罚。因此,杜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未果之后,又将本次案件告上了法庭。
他详细地叙述了那个夜晚发生的一切。他讲述了王大爷怒气冲冲地来到他家门口的情景,以及随后王大爷的辱骂和踢门行为。
杜先生强调,自己最初是选择忍耐的,但王大爷的挑衅行为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恐惧。
当他最终决定打开门面对王大爷时,一切都已经失控。在杜先生看来,自己的还手更多的是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而非故意伤害。
然而,法院在审查了所有证据后,认为双方确实存在互殴的行为,而杜先生作为更年轻、更有力量的一方,在冲突中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自我保护的需要。
杜先生不服,于是再次提起诉讼。在法庭上,杜先生提出了几点关键的辩护理由:第一,他认为公安机关在未对他进行伤情鉴定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处罚决定,这违反了程序规定;
第二,他强调是王大爷先进行了辱骂挑衅,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第三,他指出自己持有残疾人证明,按理应当享有特殊保护,减轻处罚;最后,他认为自己主动报警的行为应当被视为自首,予以从轻处罚。
面对杜先生的上诉,公安机关则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反驳:虽然杜先生强调了公安机关未进行伤情鉴定的问题,但法院认为即便存在这样的程序瑕疵,也无法改变杜先生超出正当防卫范围的事实。
而且残疾人殴打他人并无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杜先生在报警时未如实陈述互殴的事实,不符合自首条件,因此不予以特殊考虑。
最终,二审法院在审理后决定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杜先生虽提出自己为残疾人应减轻处罚的请求,但因其在提起行政诉讼后才提供残疾人证明,且缺乏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杜先生的上诉请求。
此案的处理引发了社会对于如何公平对待特殊群体成员的讨论。一方面,法律对于特殊群体的保护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在冲突和犯罪行为面前,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原则同样不容忽视。
在这场邻里纠纷中,两位当事人的个人责任与社会规则之间的碰撞,展现了法律解决问题时的复杂性和多维度。
面对此案判定结果,众多网友纷纷炸开了锅。有人和杜先生意见统一,认为人家都上门挑衅了,该出手时就出手!
当然也有人认为,即使面对挑衅也要保持冷静,可以留下对方的踹门证据,直接交给警察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冷紫葉、信息来源: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去年5月8日晚上19时30分,王大爷,一个60岁的老人,怀着满腔的怒火,走到了杜先生的家门口。
王大爷因为与杜先生的生活纠纷情绪激动的要求杜先生出来理论,但杜先生选择不理会,并拒绝出门。
被晾着的王大爷的愤怒升级,开始不停地踹门,企图以此来迫使杜先生出面解决问题。
杜先生一听立马急了眼,面对这样的挑衅,他开门就握着拳头朝着王大爷招呼了过去。
王大爷也是个硬气的,当即就和杜先生扭打在一起,两人你一拳、我一脚吗,没一会儿就纷纷挂彩被送去了医院。
在被送去医院的路上,杜先生越想越气,于是就报了警,希望以此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警方介入调查后,了解到两位当事人的身份和情况,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导致的互殴事件。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两人因互殴行为都应受到相应的处罚,王大爷因为挑起争端,被处以10日拘留及500元罚款。
而杜先生,因为涉嫌殴打60周岁的老年人,受到了更为严厉的处罚——12日拘留和600元罚款。
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杜先生感到难以接受。他认为自己是在正当防卫,而且首先报警的也是他,怎么到头来被罚的也是他?
在杜先生看来,王大爷才是纠纷的始作俑者,应当受到更重的惩罚。因此,杜先生提起了行政复议,未果之后,又将本次案件告上了法庭。
他详细地叙述了那个夜晚发生的一切。他讲述了王大爷怒气冲冲地来到他家门口的情景,以及随后王大爷的辱骂和踢门行为。
杜先生强调,自己最初是选择忍耐的,但王大爷的挑衅行为让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和恐惧。
当他最终决定打开门面对王大爷时,一切都已经失控。在杜先生看来,自己的还手更多的是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而非故意伤害。
然而,法院在审查了所有证据后,认为双方确实存在互殴的行为,而杜先生作为更年轻、更有力量的一方,在冲突中的行为已经超出了自我保护的需要。
杜先生不服,于是再次提起诉讼。在法庭上,杜先生提出了几点关键的辩护理由:第一,他认为公安机关在未对他进行伤情鉴定的情况下就作出了处罚决定,这违反了程序规定;
第二,他强调是王大爷先进行了辱骂挑衅,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第三,他指出自己持有残疾人证明,按理应当享有特殊保护,减轻处罚;最后,他认为自己主动报警的行为应当被视为自首,予以从轻处罚。
面对杜先生的上诉,公安机关则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反驳:虽然杜先生强调了公安机关未进行伤情鉴定的问题,但法院认为即便存在这样的程序瑕疵,也无法改变杜先生超出正当防卫范围的事实。
而且残疾人殴打他人并无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杜先生在报警时未如实陈述互殴的事实,不符合自首条件,因此不予以特殊考虑。
最终,二审法院在审理后决定维持原判。
法院认为,杜先生虽提出自己为残疾人应减轻处罚的请求,但因其在提起行政诉讼后才提供残疾人证明,且缺乏法律依据,因此不予支持杜先生的上诉请求。
此案的处理引发了社会对于如何公平对待特殊群体成员的讨论。一方面,法律对于特殊群体的保护是必要的,但另一方面,在冲突和犯罪行为面前,法律的公正和平等原则同样不容忽视。
在这场邻里纠纷中,两位当事人的个人责任与社会规则之间的碰撞,展现了法律解决问题时的复杂性和多维度。
面对此案判定结果,众多网友纷纷炸开了锅。有人和杜先生意见统一,认为人家都上门挑衅了,该出手时就出手!
当然也有人认为,即使面对挑衅也要保持冷静,可以留下对方的踹门证据,直接交给警察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
(冷紫葉、信息来源: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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