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君[超话]# 完成2刷…一刷时各种不识字翻书查典,加上前2章有点枯燥,一度有放弃的念头,还好坚持到最后。用最简单的话来说,这本书勾画出一个由中国人自己虚构和不断脑补的神魔世界,而里面的怪物刻画由作恶害人不断修正为为我所用的工具人(神/魔)的过程…至于政治与宗教都只能利用其为自己的目的润饰和恐吓,根本无法控制其不断的发展和演变!而这种演变又直接来源于与其相对应的社会经济和思想发展……真的很神妙
看完了电影《自由作家》,真的很不错,让人泪目。这世界上多的是要为自己而奋斗的事情,但是不会像电影里演的那样,事情最后会有人帮助你完成,现实更多是要靠自己。
南方下雪了,但是感觉挺没意思的,不到一会儿雪就化了,就像没下过雪一样。可能放在平常会觉得很开心,但是在一个一个亲人也没有的城市更多的是无趣。我太理解在外求学的感觉了。
我希望能获得我想要的自由,比如逃离这座城,但那也得等到一年之后了。 https://t.cn/R2Wx1K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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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武帝时期,司隶校尉李憙颇为尽忠职守。原立进县令刘友勾结前任尚书山涛、中山王司马睦和尚书仆射武陔私自抢占国家土地,目无国法。经查实后,李憙果断向皇帝举报,希望武帝司马炎为自己撑腰拿下这几个大“老虎”,以正国法。
李熹请求免去山涛、司马睦的官职,而武陔已经去世,李熹又请求贬黜其死后被赐的封号。
被告的四人,官职高低不等。刘友只是个芝麻级别的县令小官,其他三人都是高级别的重量级官员,其中中山王司马睦还是司马懿的侄子、现任皇帝司马炎的堂叔,正牌名的皇亲国戚。
由于本案涉及高官和皇亲贵族,如果案情一经查实,为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马炎还真得咬牙下这个决心了,确实是一个难题!
本来这种事皇帝有千种、万种方法,可以进行模糊处理,但司马炎偏偏要证明自己的“英明神武”,于是竟下令先查查看。
谁知,这钦差大臣竟是个“执拗”的家伙,非要一查到底弄个明白,好向皇帝佬请赏。
结果,真相大白,还是证据确凿的那种,也就是说李憙的指控属实。
晋武帝司马炎,作为晋朝的开国皇帝,不用想,他必须得给百官做表率,在万民面前以示公平、公正,不遗余力地维护法律的严明。
更何况,几个月前司马炎刚刚向臣子们保证:公平对待罪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轻易赦免。
现在,这样的事情就摆在了面前。
出人所料的是,结果令臣子、百姓都大跌眼镜,司马炎似乎想都没有多想,即刻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一、县令刘友剥夺百姓财产,用来行贿,要严加查处,以惩邪佞;
二、尚书山涛等人,有错已改,且未再犯,免于追究;
三、举报人李憙忠心可嘉,一心为公,不畏权贵,实为国之栋梁,予以嘉奖。
更可气的是,最后司马炎在朝堂还深情地向众臣言明:“皇亲国戚可要收敛些喽!朕在此给大家提个醒,你们以后可要谨慎行事了,像这次的宽大处理,以后不一定会有了!”
晋武帝司马炎判的这宗案,简直就是胡闹。
治理国家最根本的基础,就是刑罚和奖赏制度。赏罚不明,就无法治理好国家!
就此案,晋武帝司马炎赦免了山涛等人,又褒奖了李憙,实属刑罚不当,奖赏不明,可谓是刑、赏两失,无一是处,糊涂至极!
让我们试着分析一下。
假如李憙所指控的犯罪属实,那么山涛等人就不能赦免;假如李憙妄加指控,根本没有那回事,那么李憙就不应当得到褒奖。
这根本就是两种对立的奖、罚的概念,无论何时、何地,岂可混淆!
然而,司马炎褒奖了李熹,鼓励他举报,却并不因其举报进行处罚,加罪于山涛等人。
这种“奖而不罚”的判法,肯定会导致李憙与上下结怨。下级,县令刘友获罪被诛,其家族的人一定会因此而对李熹怀恨在心;上级,山涛、司马睦虽有惊无险,也一定会处心积虑地找机会给李憙穿小鞋。这都是人之常情!
唉!真不知道李熹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四个人同罪,只杀刘友,对山涛等人居然不追究,明显是“拣软柿子捏”,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不敢处理权贵,而只杀卑贱。这难道就是晋武帝司马炎宣称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晋朝,开国之初就没有法制基础,也难怪短命啦!
李熹请求免去山涛、司马睦的官职,而武陔已经去世,李熹又请求贬黜其死后被赐的封号。
被告的四人,官职高低不等。刘友只是个芝麻级别的县令小官,其他三人都是高级别的重量级官员,其中中山王司马睦还是司马懿的侄子、现任皇帝司马炎的堂叔,正牌名的皇亲国戚。
由于本案涉及高官和皇亲贵族,如果案情一经查实,为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马炎还真得咬牙下这个决心了,确实是一个难题!
本来这种事皇帝有千种、万种方法,可以进行模糊处理,但司马炎偏偏要证明自己的“英明神武”,于是竟下令先查查看。
谁知,这钦差大臣竟是个“执拗”的家伙,非要一查到底弄个明白,好向皇帝佬请赏。
结果,真相大白,还是证据确凿的那种,也就是说李憙的指控属实。
晋武帝司马炎,作为晋朝的开国皇帝,不用想,他必须得给百官做表率,在万民面前以示公平、公正,不遗余力地维护法律的严明。
更何况,几个月前司马炎刚刚向臣子们保证:公平对待罪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轻易赦免。
现在,这样的事情就摆在了面前。
出人所料的是,结果令臣子、百姓都大跌眼镜,司马炎似乎想都没有多想,即刻对此案做出了判决:
一、县令刘友剥夺百姓财产,用来行贿,要严加查处,以惩邪佞;
二、尚书山涛等人,有错已改,且未再犯,免于追究;
三、举报人李憙忠心可嘉,一心为公,不畏权贵,实为国之栋梁,予以嘉奖。
更可气的是,最后司马炎在朝堂还深情地向众臣言明:“皇亲国戚可要收敛些喽!朕在此给大家提个醒,你们以后可要谨慎行事了,像这次的宽大处理,以后不一定会有了!”
晋武帝司马炎判的这宗案,简直就是胡闹。
治理国家最根本的基础,就是刑罚和奖赏制度。赏罚不明,就无法治理好国家!
就此案,晋武帝司马炎赦免了山涛等人,又褒奖了李憙,实属刑罚不当,奖赏不明,可谓是刑、赏两失,无一是处,糊涂至极!
让我们试着分析一下。
假如李憙所指控的犯罪属实,那么山涛等人就不能赦免;假如李憙妄加指控,根本没有那回事,那么李憙就不应当得到褒奖。
这根本就是两种对立的奖、罚的概念,无论何时、何地,岂可混淆!
然而,司马炎褒奖了李熹,鼓励他举报,却并不因其举报进行处罚,加罪于山涛等人。
这种“奖而不罚”的判法,肯定会导致李憙与上下结怨。下级,县令刘友获罪被诛,其家族的人一定会因此而对李熹怀恨在心;上级,山涛、司马睦虽有惊无险,也一定会处心积虑地找机会给李憙穿小鞋。这都是人之常情!
唉!真不知道李熹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四个人同罪,只杀刘友,对山涛等人居然不追究,明显是“拣软柿子捏”,只打“苍蝇”,不打“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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