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杀【豪门7珠帘异梦】复盘解析剧透
简介
(公元1914年)8月21日
说起苏州,就不能不提苏州城内被誉为“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因林甲江南”的各种私家园林一—所谓藏山水美景于园内,无论官钟育费,都对此情有独钟。“孟园”就是这一百七十多处因林中的一座一一这本是前清孟举人告老归乡的居所,世代相传,如今成了苏州“法朗商行”老板陈轻梧的私人别一—每到月末,陈轻格都会回到“玉园”休息数日,和妻子小聚,最近因为身体欠佳,这位在商海纵横十多年的前清秀才,第一次有了挑逸缩承人的念头……
故事揭秘
一、前缘破碎
年轻的【孟深】客居长沙时,与【林雅珠】相恋,却因为家里早有婚约,被迫结束了这段感情。【孟深】回到苏州,和“百年绣”【杨老板】的女儿【杨澄澄】成亲(如静的回忆03),并把自己的丫鬟【桂华】送给妻子,【杨澄澄】
给【孟深】生下儿子【清淮】,【孟深】心里却始终放不下【林雅珠】(如静的回忆02);和妻子经常吵架,后来索性带着儿子【清淮】搬出“孟园”,住进苏州城外的“郊外别墅”。
1894年初夏,【杨澄澄】伤心之下,索要了一纸休书,和【孟深】离婚,回了娘家,同时带走了【桂华】(如静的回忆01)。【桂华】和妹妹【桂月】分别时,剪下各自的“一缕长发”送给对方(陈奇舟的回忆05),【孟深】因为【桂华】从小就服侍他,分别时告诉【桂华】,以后有事可以去“郊外别墅”找他帮忙(加静的回忆01)。
剧本杀测评《珠帘异梦》
单独一本来看的话,这本不算好玩的。作案手法很简单,线索很实锤,有些小的文字线索也基本上不怎么需要用脑的感觉。我们车的几个人都是豪门狂热,为了豪门毕业才开得这车,看到人物名的时候各种发散联想。
简介
(公元1914年)8月21日
说起苏州,就不能不提苏州城内被誉为“江南园林甲天下,苏州因林甲江南”的各种私家园林一—所谓藏山水美景于园内,无论官钟育费,都对此情有独钟。“孟园”就是这一百七十多处因林中的一座一一这本是前清孟举人告老归乡的居所,世代相传,如今成了苏州“法朗商行”老板陈轻梧的私人别一—每到月末,陈轻格都会回到“玉园”休息数日,和妻子小聚,最近因为身体欠佳,这位在商海纵横十多年的前清秀才,第一次有了挑逸缩承人的念头……
故事揭秘
一、前缘破碎
年轻的【孟深】客居长沙时,与【林雅珠】相恋,却因为家里早有婚约,被迫结束了这段感情。【孟深】回到苏州,和“百年绣”【杨老板】的女儿【杨澄澄】成亲(如静的回忆03),并把自己的丫鬟【桂华】送给妻子,【杨澄澄】
给【孟深】生下儿子【清淮】,【孟深】心里却始终放不下【林雅珠】(如静的回忆02);和妻子经常吵架,后来索性带着儿子【清淮】搬出“孟园”,住进苏州城外的“郊外别墅”。
1894年初夏,【杨澄澄】伤心之下,索要了一纸休书,和【孟深】离婚,回了娘家,同时带走了【桂华】(如静的回忆01)。【桂华】和妹妹【桂月】分别时,剪下各自的“一缕长发”送给对方(陈奇舟的回忆05),【孟深】因为【桂华】从小就服侍他,分别时告诉【桂华】,以后有事可以去“郊外别墅”找他帮忙(加静的回忆01)。
剧本杀测评《珠帘异梦》
单独一本来看的话,这本不算好玩的。作案手法很简单,线索很实锤,有些小的文字线索也基本上不怎么需要用脑的感觉。我们车的几个人都是豪门狂热,为了豪门毕业才开得这车,看到人物名的时候各种发散联想。
万国高仿手表买什么价格的呢?2千左右高仿万国手表怎么样?【导语】手表是现代人的必需品之一,除了具有时间记录的功能之外,更是身份的象征和品味的体现。华丽而经典的表盘设计、精准而稳定的时间计量、复杂而高端的机芯结构,这些都是吸引人的魅力所在。浪琴手表则是其中的佼佼者,在品质、设计、品牌声誉等方面都有着很高的评价。然而,对于普通人而言,原装的浪琴手表常常过于高昂,于是,出现了各类高仿版的手表。其中,浪琴手表1比1高仿则是相当受欢迎的。【正文】一、浪琴手表1比1高仿简介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时尚和品质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浪琴手表以其独特的设计、稳定的品质和较高的知名度,成为了许多人的手表首选。然而,原装的浪琴手表不菲,许多人无法承受。因此,浪琴手表1比1高仿应运而生。这种手表在外观、机芯、材质等方面都与原装浪琴手表几乎一致,可以说是相当于原装的复制版。这样的高仿手表具有高颜值、较稳定的品质和相当的性价比,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二、浪琴手表1比1高仿的特点1.精致的外观设计浪琴手表一直被视为高端奢侈品,其传统风格和创新设计都具有极高的美学价值。而高仿的1比1浪琴手表也继承了这一特点,其精致的外观设计更是乎合了浪琴手表一向以来传承下来的精髓和优良品质。2.高仿度达到99%以上浪琴手表的品牌定位和口碑让它的仿品市场非常大,高仿浪琴手表的技术水平也是越来越高。手表在材质、机芯等方面都与原装相似度极高,可以说是从外形到内部都达到了99%的相似度。而且,手表实际戴起来非常舒适,且可以满足人们的许多需求。3.相对较低相比较原装的浪琴手表,高仿的1比1浪琴手表的则相对较低。虽然在外观和内部设计上与原装非常接近,但是因为材质和部分工艺更换成了替代成分,所以会相应降低。而这样的降价也使人们可以更好的感受名表的魅力。三、浪琴手表1比1高仿的维修保养对于手表,无论是原装还是高仿版,都需要经常进行保养、维护,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和延长使用寿命。而对于高仿的1比1浪琴手表,我们同样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碰撞和压力高仿手表的结构和原装相似,但是因为材质和工艺等方面的原因,它的耐冲击和防水性也不如原装手表那么高。因此,日常佩戴时应避免碰撞、压力和尽可能避免接触化学品和高温。2.定期维护由于高仿手表的质量统一程度有限,不同手表的故障原因也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必要定期对手表进行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质量稳定,例如更换电池、检查机芯运行情况、清洁表壳表带等。3.注意保养在佩戴高仿手表时应注意保持干燥、防尘和防潮,避免暴晒和长时间泡水。在息闲期间,不要让手表用于镀金装饰,避免金属氧化和变色。维修手表时要找专业的维修点,这样可以保证手表稳定性能和质量。【结尾】综上所述,高仿的1比1浪琴手表在外观、机芯、品质等方面与原装相当接近,且较为实惠,深受广大消费者喜欢。对于这样的高仿产品,我们在使用时也需要注意其保养和维护,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和延长寿命。同时,需要提醒的是,购买手表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渠道,避免购买质量差、造假手表损害自身利益。gf厂到底是什么厂?是一家仿表制作厂家,因为百年灵黑鸟侦察机打开了市场,15年黑鸟侦察机就像复刻表里面的一匹黑马,因为其卓越的做工以及稳定的性能被复刻玩家接受,厂家不遗余力,连续四代升级,成功凭借优秀的细节让复刻玩家记住了这一家工厂,后续不断推出百年灵系列产品以及宝珀五十噚系列的产品,所有产品做工细节都是同款复刻天花板,因此晋升超级复刻大厂,也是到今天2022年为止,仍旧活跃的唯一大厂
#小粤说法# 【夫妻离婚后,公租房的居住权归谁?】夫妻二人申请登记入住公租房,离婚后,这项居住权利该怎样处理?#案件播报#
【案情简介】
郝美(化名)与甄俊(化名)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一女小玲玲。2019年7月,因符合申请公租保障房条件,郝美承租了一套公租房。租赁合同载明甄俊及小玲玲为共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郝美、甄俊和小玲玲共同居住在公租房内。
2019年11月,郝美与甄俊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玲玲归郝美抚养,但未对公租房的使用权作出约定。办理离婚登记后,郝美、甄俊及小玲玲仍共同居住在公租房内,后因甄俊经常喝酒闹事,郝美要求其搬离被拒绝。
2021年11月,郝美作为承租人申请变更公租房的承租信息,减少共同申请人甄俊,增加其母亲作为共同申请人。经多次交涉,甄俊仍居住在公租房内,郝美只得带着小玲玲搬出该房屋,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甄俊立刻搬离公租房。
【法院审理】
本案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共同财产应限于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本案诉争的公租房为婚后由郝美、甄俊及婚生女共同申请所租,在租赁期限内,各申请人均享有承租权和使用权,离婚后,郝美、甄俊均可承租。双方未就该公租房的租赁权协商一致,但郝美系案涉公租房的承租人,且系抚养子女一方,根据照顾未成年子女及妇女原则,确定该套公租房的承租权和居住权归郝美。据此,郝美诉请甄俊搬离该房产,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甄俊搬离涉案公租房。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其申请条件、流程具有严格的限定,承租人承租后,在租赁期限内对公租房仅有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后,符合条件可以续租。
本案中,涉案公租房原系郝美、甄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作为申请人承租,其承租权、使用权作为一项财产性权利,离婚时应作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未成年子女及妇女原则,将公租房的承租权和使用权判决给抚养子女的郝美,切实保障其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住有所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案情简介】
郝美(化名)与甄俊(化名)原系夫妻关系,双方生育一女小玲玲。2019年7月,因符合申请公租保障房条件,郝美承租了一套公租房。租赁合同载明甄俊及小玲玲为共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郝美、甄俊和小玲玲共同居住在公租房内。
2019年11月,郝美与甄俊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玲玲归郝美抚养,但未对公租房的使用权作出约定。办理离婚登记后,郝美、甄俊及小玲玲仍共同居住在公租房内,后因甄俊经常喝酒闹事,郝美要求其搬离被拒绝。
2021年11月,郝美作为承租人申请变更公租房的承租信息,减少共同申请人甄俊,增加其母亲作为共同申请人。经多次交涉,甄俊仍居住在公租房内,郝美只得带着小玲玲搬出该房屋,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甄俊立刻搬离公租房。
【法院审理】
本案为离婚后财产纠纷。夫妻共同财产应限于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本案诉争的公租房为婚后由郝美、甄俊及婚生女共同申请所租,在租赁期限内,各申请人均享有承租权和使用权,离婚后,郝美、甄俊均可承租。双方未就该公租房的租赁权协商一致,但郝美系案涉公租房的承租人,且系抚养子女一方,根据照顾未成年子女及妇女原则,确定该套公租房的承租权和居住权归郝美。据此,郝美诉请甄俊搬离该房产,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甄俊搬离涉案公租房。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其申请条件、流程具有严格的限定,承租人承租后,在租赁期限内对公租房仅有使用权,租赁期限届满后,符合条件可以续租。
本案中,涉案公租房原系郝美、甄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作为申请人承租,其承租权、使用权作为一项财产性权利,离婚时应作为“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可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未成年子女及妇女原则,将公租房的承租权和使用权判决给抚养子女的郝美,切实保障其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住有所居”。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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