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是对朋友还是对恋人我都拥有同样的占有欲 我会想知道在对方的心里我到底多重要 很多时候我或许知道答案 但是我还是会反反复复的确定在对方心里的地位 我晓得我很敏感 我晓得这样有时候略显病态 或许现在说一个不恰当的解释 因为爱他/他重要所以病态 这无疑是一个很好的道德绑架理由 但我又是一个厌恶绑架式的友情和爱情 这样来说的话 我更应该厌恶自己
除了这样 我还很矛盾 我不喜欢也不相信别人从口里说出的誓言 就像我永远爱你 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又时常期盼着他时时刻刻告诉我 他很爱我离不开我 我知道这很矛盾 往往口是心非我不需要承诺的同时 我又希望听到这样的爱意 与其说矛盾 不如说是贪婪吧 我希望我能得到对方的重视 可是我给不到他同等的重视(这我就有个恰当的理由 我想得到你的重视 而我怕失去我付出的一切 在计较得失的同时 还在心里默默要求他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人认认真真看完我写的 但是我还是希望有人能认认真真的看完吧
除了这样 ……剩下的下次再讲吧
除了这样 我还很矛盾 我不喜欢也不相信别人从口里说出的誓言 就像我永远爱你 因为我清楚的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又时常期盼着他时时刻刻告诉我 他很爱我离不开我 我知道这很矛盾 往往口是心非我不需要承诺的同时 我又希望听到这样的爱意 与其说矛盾 不如说是贪婪吧 我希望我能得到对方的重视 可是我给不到他同等的重视(这我就有个恰当的理由 我想得到你的重视 而我怕失去我付出的一切 在计较得失的同时 还在心里默默要求他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人认认真真看完我写的 但是我还是希望有人能认认真真的看完吧
除了这样 ……剩下的下次再讲吧
这个女的和J小姐,真是一点都不同,我喜欢后者那样的,不喜欢你,真烦你,都怪我自己,好后悔。
我觉得自己喜欢J小姐可能因为她娇柔不做作,现在想想就是内心可能有些封闭,无法轻易相信,但是总被哄的不得不,有时候不是她不愿某些事,可能是她没有理解吧,所以,我是有些对她抱歉的,但人家已经全无任何想法,除了我的名字外,估计也没什么能够记得了。
我还总回忆,有时很多东西都能够不经意的把我拉到她的身上,我不喜欢,因为这好像自作多情一样,在那个微博里面我全部都是隐喻,我不太好意思,而且这很不礼貌,万一给人家看到,有点不太好,我自己倒是无所谓的。
我真的不太想把微博私密,那样就好像没有把话讲出来,我也不怕被人知道。
我有种我们再无法在一起的感觉,因为按着偶像剧的剧情,男女主重逢应该是互相暗恋但是不明说,但你看看我把什么都写出来,所以这不符合剧情发展,我真够逗的。
hhh开玩笑了,不过,确实现实不是偶像剧,她早就在新的恋情中并且那个现任很不错,小姑娘要求也不高,应该会在一起很久吧,刚开始我还不看好,再好也觉得不好,现在几乎没有这种想法了。倒是衬的我落寞。
相处不过一年之久,我只记得是九月份相识,甚至需要看备忘录才知道具体日子,没人知道我会偷偷记东西的。我不合格,她也不见得就及格,但其实我一点都不认为这段恋情很差,她可能觉得不好吧。
比起感觉好不好,更或者她都不以为意了,以后我也应该会这样,这应该是必然的吧,所以有时候也不理解自己的难过。
认识在9.14,仅仅14天,就在一起了,然而刚开始时我对她并没什么感觉,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喜欢上她了,她有种莫名的吸引力吧。后面的相处中我也没有不喜欢她。
我对人比较挑剔的,某个地方就会觉得怎样怎样就土的不行,但对于她好像包容一切,放到她身上我就不觉得怎样。不知道为什么,是喜欢让人丧失理智吗?
或许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着不喜欢的地方,可能恋人间心中会有一部分不喜欢对方的点,但我对她基本没有,喜欢好像是爱屋及乌,现在想想也有些不可思议,我真是个好人。
其实满打满算在一起就520多天,一年半都不到,而现在分开都380多天。可我还会想到她,为什么呢?
我不喜欢和在意的东西分离,可是感情是不可控的,我需要接受,虽然挺不开心的。
好像她提出分手的日子是2.7号,然后真正理解这个消息是在2.18,所以我内心是把2.18当作分开的日子,挺讽刺的,因为连分手都没当真。
所以2.18宜别离
刚好发现都是14天,所以我不要14天就在一起了。
是否长久不在于认识天数,我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个。
不理解自己的难过,从世俗角度来说,就这样感到难过挺离谱的,但是心情和数字无关。
好像有时候是在想念或者怀念
我不说了,今晚睡和没睡没区别,已经可以想象到2个小时后起床,我困成狗的样子。
看着这个数字,想了想,算上今年,好像马上就可以凑1000天了,hhh,然而分开的理由我好像还记得一半。
时间过得真快,好像突然就跳到某个节点,感觉某个节点会发生很多,但看看当下的事物,要发展到那个节点,就觉得像穿越一样不可思议。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觉得自己喜欢J小姐可能因为她娇柔不做作,现在想想就是内心可能有些封闭,无法轻易相信,但是总被哄的不得不,有时候不是她不愿某些事,可能是她没有理解吧,所以,我是有些对她抱歉的,但人家已经全无任何想法,除了我的名字外,估计也没什么能够记得了。
我还总回忆,有时很多东西都能够不经意的把我拉到她的身上,我不喜欢,因为这好像自作多情一样,在那个微博里面我全部都是隐喻,我不太好意思,而且这很不礼貌,万一给人家看到,有点不太好,我自己倒是无所谓的。
我真的不太想把微博私密,那样就好像没有把话讲出来,我也不怕被人知道。
我有种我们再无法在一起的感觉,因为按着偶像剧的剧情,男女主重逢应该是互相暗恋但是不明说,但你看看我把什么都写出来,所以这不符合剧情发展,我真够逗的。
hhh开玩笑了,不过,确实现实不是偶像剧,她早就在新的恋情中并且那个现任很不错,小姑娘要求也不高,应该会在一起很久吧,刚开始我还不看好,再好也觉得不好,现在几乎没有这种想法了。倒是衬的我落寞。
相处不过一年之久,我只记得是九月份相识,甚至需要看备忘录才知道具体日子,没人知道我会偷偷记东西的。我不合格,她也不见得就及格,但其实我一点都不认为这段恋情很差,她可能觉得不好吧。
比起感觉好不好,更或者她都不以为意了,以后我也应该会这样,这应该是必然的吧,所以有时候也不理解自己的难过。
认识在9.14,仅仅14天,就在一起了,然而刚开始时我对她并没什么感觉,也不知道怎么的就喜欢上她了,她有种莫名的吸引力吧。后面的相处中我也没有不喜欢她。
我对人比较挑剔的,某个地方就会觉得怎样怎样就土的不行,但对于她好像包容一切,放到她身上我就不觉得怎样。不知道为什么,是喜欢让人丧失理智吗?
或许人与人之间总存在着不喜欢的地方,可能恋人间心中会有一部分不喜欢对方的点,但我对她基本没有,喜欢好像是爱屋及乌,现在想想也有些不可思议,我真是个好人。
其实满打满算在一起就520多天,一年半都不到,而现在分开都380多天。可我还会想到她,为什么呢?
我不喜欢和在意的东西分离,可是感情是不可控的,我需要接受,虽然挺不开心的。
好像她提出分手的日子是2.7号,然后真正理解这个消息是在2.18,所以我内心是把2.18当作分开的日子,挺讽刺的,因为连分手都没当真。
所以2.18宜别离
刚好发现都是14天,所以我不要14天就在一起了。
是否长久不在于认识天数,我也没有特别在意这个。
不理解自己的难过,从世俗角度来说,就这样感到难过挺离谱的,但是心情和数字无关。
好像有时候是在想念或者怀念
我不说了,今晚睡和没睡没区别,已经可以想象到2个小时后起床,我困成狗的样子。
看着这个数字,想了想,算上今年,好像马上就可以凑1000天了,hhh,然而分开的理由我好像还记得一半。
时间过得真快,好像突然就跳到某个节点,感觉某个节点会发生很多,但看看当下的事物,要发展到那个节点,就觉得像穿越一样不可思议。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董女士和两个闺蜜花1550元租了一套房子,可房东说要卖房,她们三个只好搬走。谁知接下来房东忽然翻脸了,不肯退押金,给出的奇葩理由更是让人目瞪口呆。
董女士租的这套房子本来租金是每月1800元,后来到期后,又和房东签合同,以1550元的价格续租半年。但签完合同还没住几天,房东忽然过来说,要卖房了。
董女士没想到房东这么快就要卖房,忍不住问,那我们住到哪儿呢?房东说他可以解决,接下来房东表现得很积极,不但帮她们找了接下来要住的房子,还补偿了一点儿房租。
可董女士和闺蜜搬出了房子,找房东要1500多元的押金时,房东的态度却一下变了。说是要扣掉一些费用,迟迟不肯退押金,而且还说是董女士她们违约了。
董女士一头雾水,问房东,到底是哪里违约了?没想到房东居然说,租房合同中第七条有个规定,房子不能转租他人或者分租。签合同时你们只有一个人签了字,剩下两个人就算转租的。
董女士一下气懵了,这个房子当时是三个人一起找的,她也明确告诉过房东,是三个女孩一起住。没想到就因为签合同时只去了一个人,另外两个人就成了转租的。
董女士很无奈,只好寻求媒体的帮助。记者拨通房东的电话后,房东还是坚持说董女士她们违反了合同,他觉得只有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才可以住,他还说自己只是按合同办事,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记者追问,你以前不是知道三个女孩一起住吗?房东说,我不追究不代表我放弃追究的权利,如果一家人是可以的,但是要拿出证明。对于房东的说法,董女士很气愤,表示下一步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不得不说,房东的做法太不厚道了,刚刚签完合同就决定卖房,租客没有任何怨言,积极配合搬了家,可接下来房东不但没个互相理解包容的态度,还在押金问题上刁难租客,实在是说不过去。
按理说,三个人一起租房子,在提前已经和房东沟通好的情况下,推荐一个人去签合同,也是合情合理的。房东如果非要说租客是转租的,也要找到证据,不能空口无凭。
在这件事情中,房东从一开始就知道租客是3个人一起住的,但从没提及这一点,直到最后才牵强地说租客违约,显然就是为了扣掉1500多元押金。
在生活中,房子到期后,房东以各种理由扣租客押金的事情并不少见,有时候说卫生没打扫干净,有时候说什么地方有了磨损。但对于这种事情要合理有度,作为房东来说,不能为了一点小的利益,就不顾做人的原则,毕竟我们做人做事不但要讲法律,也要讲道理,还要讲人心。
董女士租的这套房子本来租金是每月1800元,后来到期后,又和房东签合同,以1550元的价格续租半年。但签完合同还没住几天,房东忽然过来说,要卖房了。
董女士没想到房东这么快就要卖房,忍不住问,那我们住到哪儿呢?房东说他可以解决,接下来房东表现得很积极,不但帮她们找了接下来要住的房子,还补偿了一点儿房租。
可董女士和闺蜜搬出了房子,找房东要1500多元的押金时,房东的态度却一下变了。说是要扣掉一些费用,迟迟不肯退押金,而且还说是董女士她们违约了。
董女士一头雾水,问房东,到底是哪里违约了?没想到房东居然说,租房合同中第七条有个规定,房子不能转租他人或者分租。签合同时你们只有一个人签了字,剩下两个人就算转租的。
董女士一下气懵了,这个房子当时是三个人一起找的,她也明确告诉过房东,是三个女孩一起住。没想到就因为签合同时只去了一个人,另外两个人就成了转租的。
董女士很无奈,只好寻求媒体的帮助。记者拨通房东的电话后,房东还是坚持说董女士她们违反了合同,他觉得只有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才可以住,他还说自己只是按合同办事,并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记者追问,你以前不是知道三个女孩一起住吗?房东说,我不追究不代表我放弃追究的权利,如果一家人是可以的,但是要拿出证明。对于房东的说法,董女士很气愤,表示下一步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不得不说,房东的做法太不厚道了,刚刚签完合同就决定卖房,租客没有任何怨言,积极配合搬了家,可接下来房东不但没个互相理解包容的态度,还在押金问题上刁难租客,实在是说不过去。
按理说,三个人一起租房子,在提前已经和房东沟通好的情况下,推荐一个人去签合同,也是合情合理的。房东如果非要说租客是转租的,也要找到证据,不能空口无凭。
在这件事情中,房东从一开始就知道租客是3个人一起住的,但从没提及这一点,直到最后才牵强地说租客违约,显然就是为了扣掉1500多元押金。
在生活中,房子到期后,房东以各种理由扣租客押金的事情并不少见,有时候说卫生没打扫干净,有时候说什么地方有了磨损。但对于这种事情要合理有度,作为房东来说,不能为了一点小的利益,就不顾做人的原则,毕竟我们做人做事不但要讲法律,也要讲道理,还要讲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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